韦柳婷,莫丽娜,韦 伟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柳州,545000)
为建立常态化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引导和支持学校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1]随后,教育部又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简称“诊改”),明确提出“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要求高职院校在建立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的基础上,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2]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包含教学、服务、管理三个层面,本文主要以服务层面为抓手阐述“诊改”驱策下,高职院校如何改善资助育人教育困境和实施对策。
近年来,高职院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的程序基本一致,大多院校成立了由“班级—院系—校资助管理中心—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组成的四级资助认定体系,并制定了各级主体单位的职责,为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学生参与贫困认定的依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在认定过程当中容易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贫困认定不再要求学生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只要求学生在认定申请表诚信填写家庭情况并承诺内容属实,因此在认定过程中,部分学生可能存在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嫌疑;第二,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能因为自卑心理作祟,不愿因为贫困而受他人歧视,从而放弃申请;第三,各地经济水平发展不一,对经济困难的认知不一致,从申请表中的收入进行对比会引起不公;第四,认定时间短,数据信息多,工作量大。因此,在开展民主评议中,评议小组很难做到对申请者的全面了解和分析,有可能掺杂私人情感,影响结果的公平公正性。
随着资助育人工作的不断健全,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也迎来了巨大的挑战,由传统的保障型资助逐渐转变为发展型资助。发展型资助对育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资助育人不应仅仅是给予学生生活必要的物质支持,而是要将“教育公平、扶贫帮困、资助育人”的内涵进一步提升至“兼顾公平,提升资助实效,促进学生发展,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内涵高度。[3]资助育人体系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重要内涵,它提出资助育人工作要将“扶困”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并且提出“四位一体”(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建立物质帮扶和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4]当前,资助育人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开展常规形式的育人讲座、政策解读等活动,形式较为单调、内容僵化,容易让学生感觉乏味,育人效果不佳。[5]当前的资助育人更多停留在实质意义上的物质帮扶方面,而在扩展学生能力、有效精神激励方面还有所欠缺,距离构建“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发展型资助良性循环体系有一定的差距,育人实效不明显。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学校应当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着力培育学生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4]大学生正处在价值观形成、心理成熟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学生情感极其丰富、多变,并且有着较强的自尊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家庭的突变、贫穷等原因,与身边同学的消费观存在较大差异,容易产生自卑、迷茫、焦虑等消极心理,同时大多缺乏自信,环境适应性差,容易出现抗挫折能力低、承受能力弱等问题。在实践工作中,学校往往不能处理好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共性问题和个体差异之间的关系,而是更重视物质帮扶而忽视精神抚慰,重视制度的规范与完善而忽视情感的寄托与需求,缺少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6]通常高职院校开展的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是面对全校所有学生,很少对贫困生的团体辅导活动设立专项活动,缺乏针对性;对出现心理问题的贫困生也未能分类归档,很少分析贫困生出现心理问题的通性;对贫困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度不高,缺乏必要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全国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目标。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往往只由学生工作处管理和负责,通常学生被认定为贫困生、评选助学金后,很少对学生的后期行为表现、日常消费进行监控跟踪。无偿的物质资助会让部分学生产生依赖心理、侥幸心理,从而失去责任意识。部分受助学生在收到补助时就大肆挥霍、铺张浪费,还有部分学生在思想上缺少诚信意识,出现拖欠学费、逾期返还生源地贷款等不良行为。高职院校缺乏全员育人、全员参与的格局,资助育人工作不应只由学生工作处单枪匹马,应联合学校各管理部门,如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对学生消费、学业进行协同管理与监控。
基于“诊改”驱策下,高职院校应以“诊改”为抓手,对标资助育人工作“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图(如图1),探索资助育人工作实施路径。高职院校应将育人全过程进行可视化和规范化,针对不同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诊改意见和措施。通过不断地诊断与改进,学校要对部门开展资助育人成熟度评估和绩效考核,激励和鞭策部门进行常态纠偏,构建资助育人质量螺旋式上升的有效机制,提升资助育人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图1 资助育人工作“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示意图
这一阶段是“8”字形中的诊断、改进阶段。高职院校应善于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数据资源进行挖掘与整合,充分发现大数据时代的便利,为精准资助育人体系提供有力的保障。[7]针对传统的人工信息采集、分析存在的局限性,高职院校应大力依托新媒体技术搭建大数据平台,借助政府贫困数据库、在校日常消费记录、微信等新媒体跟踪数据等方式建立贫困生数据库。学校在资助对象认定环节,应采取“基于调查、注重评议、数据说话”的多举措并行认定模式,结合民主评议、对比消费数据分析结果,逐步推进认定工作,实现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可信、精准。[8]学校还应当建立精准资助信息反馈平台,该平台可对四级资助体系中的任一主体进行信息反馈,对贫困认定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违背公平公正行为进行反馈,使资助工作达到全员监督、公开透明化的状态,提升资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这一阶段是“8”字形中的创新阶段。为将资助和育人工作更有效地结合起来,解决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高职院校要加强对学生思想、心理、能力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高对贫困生能力培育、心理辅导、感恩激励等方面的重视,为学生提供能力资助,促进学生心理脱贫,提高就业创业能力。[9]对照“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图,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应顺应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和期待,除了设立常规的勤工助学岗之外,还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能力,设立可替代性低、技术含量拔高的发展型勤工助学岗,例如挖掘学生专业优势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如小家电维修店等),结合学生专长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设立创业实践岗位(如文印店、理发店、小书屋等),营造自力更生育人氛围。针对资助活动月活动形式单一性的问题,高职院校应在学校周边社区,利用学生专业优势,建立一批长期合作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基地,鼓励和引导受助学生定期开展志愿者活动,并要求完成一定时长的志愿者学时,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和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同时,高职院校应为学生创造富有激励精神的校园文化环境,引导学生知恩感恩,自发参加志愿者活动,将爱心传递,从而实现资助助人到资助育人方向的持续转变,将“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有效开展资助与育人工作。[8]
这一阶段同样是“8”字形中的创新阶段。研究发现,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存在的问题明显比非贫困大学生严重,长期累积的自卑感和失落感可能会让贫困生形成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随之可能会导致他们成绩滑坡、无法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心理脆弱,出现人格缺陷,进而诱发心理疾病。[10]高职院校应关注贫困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贫困生心理健康数据库,组织引导贫困生参加贫困生心理健康专项团体辅导活动,引导学生尽快融入集体,适应环境、适应消费差距;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引导贫困生走出宿舍,在实践中发挥自身专长、增强自信;协同就业指导中心,加强对贫困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剖析,挖掘才干,增强就业信心感;重视贫困学子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对出现心理问题的贫困生及时干预和引导,并纳入贫困生心理健康数据库,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这一阶段是“8”字形中的监测与预警阶段。高职院校要力求打破常规育人模式,对标资助育人工作“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以问题为导向,完善顶层设计,构建资助全员育人大格局,建立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学校财务处和后勤管理处负责监测日常消费情况,学生工作处监测日常行为表现、出勤率、第二课堂活动参与情况,教务与实训管理处监测学业成绩,上下联动,形成全员监督、全员反馈、多部门协同育人机制。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取消其助学金申请资格,依据学校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对学业成绩差、多门不及格、迟到旷课的贫困生,学校应采取逐级谈话制度(辅导员—学生科长—学院分管领导)对学生进行教育与引导,必要时与家长进行联合管理。此外,学校要建立临时困难补助体系,对学业期间因家庭发生突发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给予临时困难补助补贴;建立贫困生退出机制,对于贫困生应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多渠道、全方位评估监督。对于日常消费奢靡、铺张浪费的学生,学校应将其移出贫困生数据库,严格建立贫困退出标准,将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纳入库里,精准发力,实现资助的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