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璐
摘要:解决贫困问题是当前农村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电商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以贵州省特色农产品为例,对农村电商促进贫困户脱贫的可能渠道进行探索。研究表明,农村电商的减贫增收效应主要体现在:①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贫困户市场化水平;②加快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对贫困户产生溢出效应;③降低贫困户生活成本,减少消费支出。④给年轻人提供更多发展机会,激励大学生返乡。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文提出提高对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视程度、加强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和培训,给予贫困农户技术指导及资金支持、增强特色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扶持合作社作为农户与电商平台之间的中介、推广“劳动收入奖励计划”等具体措施。
关键词:农村电商;扶贫;特色农产品
引言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自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提出“互联网+”的概念以来,网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就被人们所重视。乘着互联网发展的东风,农村电商成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有力武器。为了支持农村电商的蓬勃发展,政府部门陆续发布了多个政策文件。例如《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等,凸显出中央对发展农村电商的决心和重视程度。目前,农村电商扶贫模式作为一种新的扶贫开发方式,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布局,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农民的销售渠道,降低了销售成本,提高了贫困户的收入水平,还进一步的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了农村与城市的互利互惠。
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部,总面积17.61万平方千米。全省地貌主要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高原山地居多,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山地面积为108740平方千米,占贵州省土地总面积的61.7%,丘陵面积为54197平方千米,占贵州省土地总面积的31.1%。可见与其他省相比,贵州省贫困人口资源禀赋更加不足,脱贫难度更大,如何利用有限的耕地获取最大的利润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由于特殊的地形限制,贵州省农作物产量小、成本高,若种植价值较低的普通农作物,则与其他省相比,不具有竞争力。因此,抓住农产品电商发展机遇、扩大价值较高的特产农产品产业规模成为贵州省脱贫致富的途径之一。
1、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电子商务与扶贫的研究相对较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类是在电商扶贫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王鹤霏(2018)认为,产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足、公共服务不到位等是当前我国电商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岳娅(2018)通过对云南省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后认为,仍有部分地区存在缺乏创新精神、因循守旧、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梁俊山等(2019)发现,目前互联网扶贫的主要困境在于贫困户受教育水平低下、扶贫参与方互动性不强等。第二类研究主要是电商精准扶贫的模式研究。颜强等(2018)构建了政府主导型、第三方组织参与型、贫困户主动参与型的电商精准扶贫模式;唐超等(2019)比较了电商扶贫驿站模式、村办电商扶贫模式、电商协会扶贫模式、电商平台扶贫模式的异同点和优劣,提出贫困地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扶贫模式。第三类是电商扶贫对农村地区的影响研究。王瑜(2019)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评估了电商对农户经济获得感的影响,研究发现电商扶贫对贫困户横向现实经济获得感方面的提升效应更大,而在纵向预期经济获得感方面,电商扶贫对贫困户没有显著影响;陈晓旭等(2019)则发现电商销售有助于农村生产企业增收。
随着网上销售的农产品种类愈加多样,竞争更加激烈,特色农产品必然会因其优良的品质和独特的风味成为消费者选择商品的考量之一。可以看出,目前关于电子商务与扶贫的研究已经较为深入,但少有学者关注在发展特色农产品的过程中电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探究电子商务是如何促进贫困户脱贫的,本文旨在补充现有研究,为今后的学者提供借鉴。
2、农村电商的减贫增收效应分析
2.1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贫困户市场化水平。
与城市居民相比,种养殖能力是农民的优势所在,但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发展观念不强,普遍面临销售难的问题。在2018年的暑期调研中,笔者了解到,黑毛猪养殖是贵州省黔东南州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的重点扶持产业之一。与普通猪相比,当地特色黑毛猪肉质鲜美,肥而不腻,再加上当地少数民族采用传统方式熟食喂养,高端产品甚至能卖到上百元一斤。为了促进贫困户增收,当地政府部门给每个贫困户免费发放四头黑毛猪,但增收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笔者在调研中观察到,相当一部分贫困户将用于销售的黑毛猪全部留作自食,或少量卖给周边村民,平均市场化水平不足35%,远远达不到脱贫致富的要求。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农民发展意识薄弱,仅注重眼前利益,同时,也是由于当地市场规模小,整体消费水平不高,养殖黑毛猪的人数又相对较多,销售价格较低所导致。针对这种情况,除了依靠当地龙头企业外,“电商+合作社+农户”的扶贫模式也能够起到增收的效果。合作社应当充当农户与电商平台的媒介,帮助贫困户面向全国消费者销售黑毛猪肉,农户没有了销售的担忧,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化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2.2 加快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对贫困户产生溢出效应。
当前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电商銷售第一产品,当属贵州茶叶。2017年,贵州省已注册茶叶加工企业及合作社达4149家,茶园面积752万亩,茶叶全年产量达36.2万吨,总产值达394亿元,不仅极大地促进了茶农创收,也加快了生态文明建设,收益人口众多。但与福建省、云南省等产茶大省相比,贵州省绝大多数的茶企主营茶叶粗加工,产业链短,附加价值低,不直接面对消费者,品牌知名度低。为了从竞争激烈的茶叶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最快的方式就是开拓电商销售渠道。与超市、专卖店等渠道相比,电商渠道准入门槛低,销售成本低,适合贫困地区快速打开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当地茶企的发展不仅惠及茶农,更能够对普通农户和各小型企业及合作社产生正的外部性。农户和小型企业不仅能够学习大中型企业成功的发展模式和经验,还能够在基础设施的改善方面享受经济溢出效应带来的福利。
2.3 降低贫困户生活成本,减少消费支出。
贫困地区往往资源禀赋不足,生产生活成本高。笔者通过调研了解到,部分贫困村坐落于深山中,交通条件恶劣,农民每周一到两次前往县城集中采购,或依靠流动摊贩。流动摊贩经营规模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且时间地点不固定,监管难度大,容易引发各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消费的不便利使得农民商品化水平低,参与市场交换的意愿不强,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限制了农民的发展意识。电商的发展能够极大的增加农民的选择余地,农民有了更多廉价商品的选择空间,降低了生产生活成本。农民享受到电商发展的红利,养成了网上购物的习惯,提升了参与市场交换的积极性,也能够自发的培养销售意识,提高生产积极性。
2.4 给年轻人提供更多发展机会,激励大学生返乡。
比起其他销售平台,电商平台对生产者的要求较低,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门槛。从业者需要具备一定程度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网络运营能力和金融知识。这些能力往往是传统的农民所不具备的,但却给本地大学生提供了用武之地,从而激励了大学生返乡创业,使更多的人才参与到精准扶贫的工作中去,不仅提高了家庭收入,也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研究结论与建议
3.1 提高对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视程度。
政府部门应当从政策上提高对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视程度,并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电商的发展依赖于村级物流体系的建立,而贫困地区之所以贫困,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缺乏息息相关。贫困户自行生产销售加工食品难度较大,销售生鲜农产品应是农村电商未来发展的主流。而生鲜农产品对保质保鲜要求高,部分产品甚至要求全程冷链运输,给村级物流体系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大力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业、通讯业、金融业等相关配套产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为贫困地区农户参与电商扶贫打下坚实的基础。
3.2 加强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和培训,给予贫困农户技术指导及资金支持。
当前对贫困户的技术指导主要面向生产环节,在种养殖技术和手工艺品制作方面给予了贫困户较多支持,而销售环节的技术培训则较为缺乏。生产技能一向是农民相对于市民的优势所在,但由于知识水平与观念的匮乏,使得农民面临的主要困难不是在生产端而是在销售端。因此,对于“因缺乏技术而致贫”的农户应当在重视其生产能力的同时,加强对其销售能力的培养,产品销售所带来的收入能够激励农户自发的投入生产。对于“因缺乏资金致贫”的农户还应当给予其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贫困农户形成“投资—生产—销售—投资”的良性循环。
3.3 增强特色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价廉质优的产品永远是电商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电商平台中,口碑与评价显得尤为重要。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避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不仅危害农民自身身体健康,也降低了品牌价值。
3.4 扶持合作社作為农户与电商平台之间的中介。
单个农户的生产规模小,产量低,成本高,技术水平低,不足以支撑网上店铺的运营。但合作社可以整合集体的力量,形成规模优势,实现“弱者的联合”。在合作社的运营中,农民只需要发挥其比较优势提供质优的农产品,当地或聘请的能人负责产品包装和品牌建设,网络技术人员负责运营和维护网店,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实现效率的最大化。
3.5 推广劳动收入奖励。
所谓劳动收入奖励,就是指对贫困户按照增收的多少进行相应的奖励。现有的扶贫方法,基本是通过给予贫困户生产资料的方式来进行扶持,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短期效果明显,农民容易接受,但也养成了部分农户“等、靠、要”的习惯。坐等扶贫干部上门,享受国家扶贫政策,不配合脱贫甚至抗拒脱贫的现象难以根除。具体表现在一部分贫困户奉行“拿来主义”,将政府发放的牲畜自己食用,谎称病死,等待政府重新分配。而另一部分贫困户则拒绝劳动,不愿通过生产发展来脱贫,或者有能力脱贫却抗拒脱贫,为了享受福利政策而不愿摘掉“贫困户”的帽子,甚至争当“贫困户”。这就使得扶贫项目实施愈加困难,难以可持续发展。劳动收入奖励则是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按照增收的幅度额外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这种奖励收入的形式使农户摒弃“等、靠、要”的生活作风,迫使其积极从事劳动生产,提高销售意愿。获得的奖励可以重新作为生产投资,进一步提高收入以换取更多奖励,形成良性循环。同时,也可以鼓励农户真实的上报收入,有效避免“争当贫困户”的行为。
参考文献
[1] 王鹤霏.农村电商扶贫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8(05):102-106.
[2] 岳娅,王国贤.云南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的对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8(07):73-78.
[3] 梁俊山,方严英.我国互联网精准扶贫的现状、困境及出路——以龙驹镇农村淘宝为例[J].电子政务,2019(01):76-85.
[4] 颜强,王国丽,陈加友.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路径与对策——以贵州贫困农村为例[J].农村经济,2018(02):45-51.
[5] 唐超,罗明忠.贫困地区电商扶贫模式的特点及制度约束——来自安徽砀山县的例证[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19(04):96-104.
[6] 王瑜.电商参与提升农户经济获得感了吗?——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差异[J].中国农村经济,2019(07):37-50.
[7] 陈晓旭,王翔宇,刘建晓.博弈视角下电商扶贫对农村生产企业发展的影响[J].经济问题,2019(01):84-91+98.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