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与企业减排的博弈分析

2020-04-16 08:52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20年3期
关键词:效用函数效用规制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发展经济上取得显著成效,但却为此付出严重的环境污染的代价。恶劣天气的频发是大自然给我们的警示,保护生态环境不容懈怠。我国减排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但在最近的2017年的统计中,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全球国家中依然是最多的。

环境污染最直接的原因是企业不计后果的向环境中排放“三废”。像公共设施一般,环境资源也属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人们都可以自由地对它加以利用,若没有第三方的干预,人们不需要为使用它承担任何代价。同时,由于环境具有一定的承载力,一部分人的使用会减少其他人的使用机会。环境被利用时产生了负外部性,比如工厂肆意排放污染物,最终造成雾霾天气的出现。在经济学中,这被称为由于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这时便要借助“看不见的手”来进行干预。政府以征收环境税、收取污染罚金、对减排企业进行补贴等方式监管企业,引导企业走上低碳减排的生产道路。

关于环境规制对减排的作用分析,在以往研究中,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得出不尽相同的结论。秦炳涛和葛力铭(2019)以Copeland-Taylor模型为基础,加入环境规制变量对产业转移造成的污染进行探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环境污染无明显的改善作用,而劳动力质量的提高可以起到积极改善环境的作用[1]。也有一些学者支持环境规制能起到减排作用的观点。徐盈之等(2015)通过分析中国的省级数据,认为环境规制在中国必不可少[2]。李贲和吴利华(2017)认为合理的环境规制强度可以有效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3]。

从减排的相关利益主体来看,不少学者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展开研究。李长胜等(2012)[4]和郭本海等(2012)[5]研究了企业之间的博弈。李明全和王齐(2016)则使用博弈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6]。潘峰等(2015)建立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模型[7]。

综上所述,政府作为减排政策的制定者,企业作为减排政策的践行者,二者之间存在复杂的博弈关系。企业会衡量经济收益和减排成本来确定是否选择减排,政府也会出于各种考虑,选择对污染企业进行监管或不监管。笔者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对均衡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并提出积极推进减排工作的建议。

二、 模型假设

(一)博弈主体。在该博弈中,参与决策的主体是政府和企业,他们均具有有限理性。

(二)博弈主体的行为策略集。企业的行为策略集为E={减排,不减排},政府的行为策略集为G={监管,不监管}。

(三)各博弈主体选择策略的概率。企业选择“减排”的概率是x,选择“不减排”的概率是1-x;政府选择“监管”的概率是y,选择“不监管”的概率是1-y。

(四)模型的基本假设

假设1:企业的经营利润为E,如果企业走减排道路,必然要挪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研发新技术、引进高技术人才、更换新设备等,这部分成本记为C。实行减排的企业会收到政府给予的补贴Sg,不实行减排的企业便需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环境税Et2。

假设2:政府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税收和转移支付。税收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的营业税收Et1,它是企业经营利润的函数;二是政府对排污企业征收的环境税收Et2。政府收到的来自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用TR表示。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管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等,这部分成本记为Cg。另外,企业积极推进减排工作,政府会给予这类企业一定的补贴Sg,同时还会为政府带来一定的额外收益,比如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认可度提高、来自上级政府的奖励等,我们将此记为ES。

三、 模型的建立和求解

(一)模型的建立

基于上述假设,企业的效用函数为:当政府选择监管企业时,企业选择减排的效用是:E-C+Sg,选择不减排的效用是E-Et2;当政府选择不监管企业时,企业选择减排的效用是E-C+Sg,企业选择不减排的效用是E。

政府的效用函数是:当企业选择减排时,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管可获得的效用是:Et1+ES+TR-Sg-Cg,政府对企业不进行监管的效用是:Et1+ES+TR;当企业不选择减排时,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管可获得的效用是:Et1+Et2-Cg,政府对企业不进行监管可获得的效用是:Et1。

(二)模型的求解

我们分别分析政府和企业在不同条件下的最优选择。对于企业来说,当政府选择对企业进行监管,企业有两种选择:减排和不减排。当E-C+Sg> E-Et2,即C-SgEt2时,企业为减排付出的成本大于企业不减排付出的成本,所以企业会选择不减排。当政府选择不监管企业的行为时,企业依然有两种选择。当E-C+Sg> E,即C-Sg<0时,企业减排成本扣除掉政府的补贴后小于0,即企业的减排成本小于政府给予的补贴,政府的补贴足以弥补企业为减排付出的成本,所以企业会选择减排;而当C-Sg>0时,企业为减排付出的成本大于政府的补贴,这时企业减排的收益小于成本,企业便会选择不减排。

对于政府来说,当企业积极落实减排工作,政府也有两种选择:监管和不监管。当企业选择减排时,显然Et1+ES+TRSg-Cg,即Et2-Cg>0时,政府对排污企业征收的环境税大于为征税而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也就是说政府监管排污企业所获得的效用大于所付出的成本,这时政府便会选择监管排污企业。当Et2-Cg<0时,政府监管排污企业所获得的效用小于为此而付出的成本,这时政府不会去监管企业。

由于我们无法确定各指标的大小关系,我们无法通过划线法找出该博弈的最优解,于是假设企业会在x的概率下选择减排,政府会在y的概率下选择监管。这样我们可以得到:

1.企业在减排和不减排两种情况下的期望效用函数:

企业的总期望效用函数为:

我们注意到,政府选择监管的概率与企业的减排总成本、收到的政府的补贴和向政府缴纳的环境税三者之间的大小关系决定了企业的行为选择。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政府选择监管的概率,来决定自身的最优选择。在其他条件下不变的情况下,当企业进行减排的成本越低,企业越愿意选择减排;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发放给企业的补贴越高,也会激励企业选择减排;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征收的环境税越高,企业越会选择减排。

2.同理,政府在监管和不监管的两种情况下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U监管=x(Et1+ES+TR-Sg-Cg)+(1-x)(Et1+Et2-Cg)

U不监管=x(Et1+ES+TR)+(1-x)Et1

政府的总期望效用函数为:

四、结论与建议

政府补贴和环境税收是政府推行减排工作和对企业进行监管的方式,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合理的环境监管会引导企业走上减排低碳的绿色发展道路。基于以上结论,笔者从企业和政府两个方面给出几点建议:

第一、企业自身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降低减排成本。在当今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人们越来越注重产品的绿色健康和生活环境的舒适清洁,高污染企业会不断被社会、被消费者淘汰。对于企业而言,技术创新是实现规模经济的重要推动力。绿色高效的生产技术,不仅可以实现经济增长与污染减少的双重目标,而且可以在消费者中建立一种良好的声誉,建立企业的绿色环保形象。

第二、合理的政府监管有助于引导企业走减排低碳的道路。企业在不加管制的情况下,会肆意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造成恶劣天气频发。企业生产造成的负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必须借助政府监管对企业行为进行规制。发放政府补贴和征收环境税是常用的两种方式,而政府补贴来源于中央转移支付和环境税收。陈真玲和王文举(2017)认为,中央政府要征收环境税则需要考虑生态补偿机制,同时要确定合理的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比例[8]。另外,在环境税率的制定上,姚昕和刘希颖(2010)模拟出的最优碳税为 18.28 元/吨[9],具体环境税率的制定还是要参照环保部门对污染派到付的征收标准。

随着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提高,污染恶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和企业为建设“美丽中国”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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