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仟 徐晶 刘永杰
[摘 要]国务院于2018年8月在《深化医药卫生制度改革2018年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加强相关指导性文件制定,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2018年11月,商务部颁布了《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在《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到2020年,保证大部分省市能建立起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保证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到2025年,出台全国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使行业水平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形成比较完善的药品零售行业智慧管理模式和精准监管体制。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实现高评级中药店和诊疗机构的合作与协调,共同负责医院门诊处方药的外配任务。
[关键词]分级管理;零售药店;医药改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0.06.046
[中图分类号]F270;F7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0)06-0-03
0 引 言
零售药店作为人民群众最常接触的药品供应者之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有重要的作用。在人口数量增长及医疗资源紧缺的当下,零售药店在未来势必会承担起分流患者的责任。促进零售药店相关政策的提出与落实,保证零售药店在正确健康的方向下发展,是目前需要着眼的问题。国务院就这一情况,提出了相关政策要求,如《深化医药卫生制度改革2018年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其中所传达的有关零售药店发展的要点如表1所示。
在国务院所提出的政策中,更加强调零售药店相关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所获得药学服务的高质性,药学服务的优劣在未来对零售药店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同时,伴随着“互联网+医疗”模式的兴起以及目前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零售药店在互联网上也有着充足的市场潜力可以发掘。
1 零售药店与药学服务的关系
1.1 概述
零售药店,通常是开放自选型场所,所售商品因零售药店等级而有所区分,但大体上还是以药品为主,辅以保健品、医疗器械。由于药品与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往往需要由相关药店工作人员为消费者答疑解惑,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与用药质量。药学服务的宗旨,就是保障病人的生活品质,以合理使用药物为基础开展的服务活动。对于消费者而言,最直观感受到的药学服务便是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水准。零售药店在药品从生产至传递到消费者手中这一系列环节里,承担着最后面向消费者这一重要的责任,药学服务质量的优劣,对消费者对药品的了解与使用,对帮助患者更好地治愈病情,对患者安全用药等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1.2 零售药店开展药学服务存在问题
在以前信息技术发展滞后的条件下,零售药店早期的药学服务大多数仅仅只能保持在门店内,无法有效整理患者情况,并对其进行定向追踪。尽管得益于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与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零售药店都实行了会员制度,并生成会员信息数据库。然而现阶段统计的会员数据具体内容也非常片面,并不能真正对病人的病情展开指点,同样也没能真正把药师服务的作用发挥出来,大多数药店工作人员在售药时并不能全面准确地提供相应的药品信息,无法保证患者的用药质量。药店工作人员所提供的药学服务也大多停留在药品推广和药物用法用量信息的告知这一层次,不能对顾客的用药结果承担后果。
截至2019年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75 073人,环比上月增加4 384人。目前,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4人,这一数据依旧远低于世界药学联合会所公布的每万人口6.2人的标准,我国执业药师的缺口依然存在。一些基层零售药店内部,依旧存在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甚至并不懂药学相关知识的在岗人员的问题,也存在为了业绩与利润大力推荐保健品的情况。现如今,尽管政府在相关规章制度上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仍受设计观念及基层软硬件条件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目前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依旧处于发展阶段,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2 药店分级管理政策演变
我国零售药店实施分级管理开始于2007年,我国的食药监管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5个省开展领收药店分级管理制度的试点单位,分别是吉林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和陕西省。2016年8月,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制度相关的内容正式出现在文件中,同时出台了管理对策。2012年,《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的颁布,代表着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在药店的正式实施。2017年和2018年,相关分类标准征求意見稿相继发表。商务部接受药店分级的管理工作,形成了集合药品监管、卫健委等多部委协作为一体的管理系统,政策得到了落实和深化,医改大局已经初步定性,在全国推行分类分级管理的理念实施时间提前了5年。在药店分级管理发展的过程中,需要配合完善的、统一的分类分级管理标准。鉴于此,药品零售行业的市场格局一定会发生巨大改变。
3 分级管理带来的影响
3.1 二类药店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增
在药店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会明确药店的经营范围,药店的市场划分一定会出现重大改革。中药饮片的市场以二类的药店为主。医改的进一步深化,二类药店的市场份额也会有所扩增,抢占医院流出的处方药市场。
3.2 一类药店要承担倒闭和转型风险
药店经营的药品范围受限之后,价格相对透明的乙类0TC(over the Counter,非处方药)是一类药店的首选,利润缩减的同时,药品的经营种类也在锐减,这对一类药店的经营产生了巨大打击。所以对于一类药店而言,可以仿照日本的经营模式,以日化、药妆、OTC为主,实现药品和周围环境、消费水平等因素相结合,实现药品的多元化经营,既售卖基本的医疗药品,又出售化妆品和护理器械,完成转型。
3.3 执业药师成为核心竞争力
早在2002年,政府便已经颁布《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了执业药师在药店中的配置及责任。有执业药师就职的二类药店,一定会为药学服务的品质带来可靠的保障,而且也可以塑造高品质药店的形象,为日后与医院和网络平台的合作提供便利的条件,若二类药店能够把握机会,一定是分级管理利益作用的直接对象。除此之外,没有执业药师,除了出售药品种类会有制约之外,具有挂证行为的药店、药师都会受到处治。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多元化的经营方式正在逐渐占据主流。零售药店作为面向消费者的最后一环,药学服务可以提高零售药店自身的竞争力,直接或间接帮助药店扩大自身规模、扩展自身业务范围,并帮助零售药店获得更多收益。零售药店作为提供药学服务的主体,其药学服务水平是否专业,药学服务质量是否优秀,在一定程度上足以影响一家药店的经济效益。
3.4 药品互联网零售正在逐渐兴起
自2004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颁布开始,国家就已经将目光投向了药品互联网零售这一片新天地,时至今日,国家就互联网药品零售提出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政策。随着国民文化水平及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的提高,国家也正在一步步不断放宽网上药品零售的限制。随着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提升,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越来越高,互联网药品交易作为一种影响民生的新型电子商务形态,其发展趋势已然势不可挡。
4 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产生的变革影响
在线上,由于一类药店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而不能经营处方药和中药饮片,所以经营品种减少,盈利能力降低,生存困难。这些迫使他们选择加盟连锁公司,通过增加信息化装备,增加技术人员,实行连锁公司的管理制度来提升类别和等级水平。今后随着电商平台朝着正规的形式发展,政府会支持医保部门、医疗单位与评级高的药店之间经电商平台开展业务活动合作,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更便捷的服务方式,改善了消费体验,更为今后承担医院的处方药外流奠定了一个稳定的基础。全民医保加上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表明会有大额医保资金注入医疗服务市场,这些资金很大一部分是国家投入。据估计,2020年我国医药产业产值将达到6万亿元,可能变成全世界最大的医药市场。在线下,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零售药店有必要提供更高质量的药学服务给顾客。在零售药店的发展中,不光要注意门店内部软硬件设施的及时更新与使用,同时也要注重工作人员带给消费者的药学服务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注意消费者间是否有负反馈出现,保证在岗执业药师的知识水平能力,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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