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的模范集体:边疆地区民族团结事业的推动力量及结构特征*

2020-04-09 10:22张少春
关键词:科级省区职能部门

张少春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100081)

一、边疆民族团结事业的重要意义

边疆问题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在所谓的边疆和边疆问题,是近代民族国家体系下民族观、边疆观的产物。在“王土”转变为民族国家“领土”和“五方之民”转变“民族”的双重转型结构中,边疆问题与民族问题应运而生。这两个问题的牵扯集中于“人”与“土”的关系。边疆与疆界相联系,边疆问题是从毗邻疆界地带这个“土”来界定的。在边疆问题中,边民这个“人”的因素是一切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落脚点,边疆治理的一个主要路径便是通过边民治理来巩固“土”。但边民不是同质化的,其内部往往包含了多个民族。而民族与人口相联系,民族问题指的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这个“人”的问题,解决民族问题是要建立起和谐团结的人群关系。因此边疆治理虽然立足于“土”但不能忽视“人”,不能脱离民族团结、民族关系的视角。

民族团结是因应国家分裂和民族矛盾而产生的命题,是一国在民族国家框架下重新实现族类整合的问题,包括了民族内部团结为一族和民族之间团结为一国的双重问题。所谓的边疆问题正是在民族国家划清领土、人口边界的过程中产生的,也是一国民族团结同另一国民族团结之间的罅隙。边疆地带的民族团结有两个层次,一是边民内部多民族之间的团结,指向的是边疆地带自身的多元性;还有就是边疆各民族与主体民族之间的团结,指向的是民族国家内部的多元性。在边疆地带研究如何妥善处理这两个层次多元性同一体性的关系,解决边疆问题同民族问题交织的难题,集中体现在边疆地区民族团结事业的实践中。

首先,民族团结是边疆治理的关键内容。在边疆治理方面,“治国必治边”是习近平关于边疆治理重要论述中的核心思想;(1)丁忠毅.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边疆治理的重要论述研究[J].社会主义研究,2019,(1).而在民族工作方面,加强民族团结,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核心理念。(2)陈建樾.民族团结: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核心理念[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6,(3).我国2.2万千米陆地边境线中1.9万千米在民族地区,边境地区2300多万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近一半,有30多个民族与周边国家同一民族毗邻而居。(3)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50号)[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6/06/content_5200277.htm,2017-05-28/2020-02-01.立足于我国民族地区与陆地边疆地区高度重合这一“家底”,(4)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149.边疆治理最关键的正是民族团结(5)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治国必先治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J].求是,2016,(18).。

正是因为妥善处理了边疆的民族问题,我国的边疆治理几十年来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谋划边疆省区发展时均高度强调了民族团结问题。在新疆,“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6)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团结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疆[N].人民日报,2014-05-30(1).。在西藏,“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放到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上来”(7)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 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N].人民日报,2015-08-26(1).。在云南,“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8)李绍明.全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N].云南日报,2017-09-22(1).。在内蒙古,“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9)新华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内蒙古发展纪实[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7-08/07/content_5216332.htm,2017-08-07/2020-02-01.。十九大报告所提出边疆治理的新思路和新方针,也从“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反两方面强调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10)邢广程.新时代中国边疆治理的新思路[J].边界与海洋研究,2018,(2).

再者,边疆地区的治理实践是我国民族团结理论与政策的重要源泉。实际上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理论思想的提出,正是1920年代在云南地方党组织针对地方民族问题同中央的互动中开始的。(11)陈建樾.激荡与互动: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思想的提出与清晰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7,(2).早在1947年,中国共产党就在内蒙古地区探索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为后来制定《共同纲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纲要》提供了宝贵经验。(12)《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214~21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126~135.在民主改革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当地牧区生态生产条件,施行了“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这些政策经验被推广到青海、新疆等牧业地区,保障了牧区社会改革的顺利推进。(13)人民出版社.民族政策文件汇编(第一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19~120.《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96~98.1952年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在每年9月设立“民族团结宣传月”,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随后新疆、内蒙古等省区陆续开展了民族团结月和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形成了今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工作基础。(14)《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358~359.十年曲折之后的1980年,中共中央在讨论西藏工作时指出“在我国各民族都已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今天,各民族间的关系都是劳动人民间的关系。”(15)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34.立足于西藏的工作,从根本指导思想上纠正了“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认识,为民族工作领域拨乱反正确立了理论基础。1981年中央先后在讨论新疆(16)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147~149.、内蒙古(1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152.工作时提出了干部间“两个离不开”的思想,1984年在《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扩展为各族群众间的“两个离不开”(18)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214.,江泽民同志1990年在新疆考察时进一步发展为“三个离不开”(19)马惠兰.从“两个离不开”到“三个离不开”——试论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思想的新发展[J].中共党史研究,2000,(3).,成为我国民族团结教育的基本共识。1982年国家民委第二次委员(扩大)会议倡议开展表彰民族团结好人好事的活动,(20)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国家民委民族政策文件选编(1979~1984)[G].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89.当年11月新疆率先召开了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1983年宁夏、内蒙古,1984年广西先后召开了省区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表彰活动的基础上,1988年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首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人物表彰大会,自此建立了国家层面制度化的民族团结表彰活动。(21)《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363~366.此外,像“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珠一样,爱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等今天耳熟能详的概念,也都是由边疆地区民族团结实践所提炼出来的。(22)乌兰夫.乌兰夫论民族工作[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302~30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团结理论与政策发展完善的各个时期,边疆治理一直是重要的经验来源。

因此,无论是从边疆治理还是解决民族问题出发,边疆地区的民族团结事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既是边疆地区长治久安与繁荣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对于边疆地区民族团结的讨论,或者停留在理论的言说,或者限于个案的分析,较为缺少整体的、实证的研究,这正是本文的出发点。在民族团结视域下,“兴边富民”行动等政策行动不单是边疆发展政策,更是一项协调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团结的国家行动。(23)周竞红.“兴边富民行动”中的民族关系[J].满族研究,2009,(4).根据《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24)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50号)[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6/06/content_5200277.htm,2017-05-28/2020-02-01.,我国的陆地边境地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区的140个陆地边境县(市、区、旗)。以此为范围,本研究整理了九省区自1988年中央开展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至2019年9月最新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7次国家层面表彰的模范集体数据。(25)其中1988年~2009年数据来自档案资料;2014年数据来自内蒙古、广西、云南、甘肃四省区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推荐公示名单,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新疆只收集到少数模范集体数据;2019年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数字为公示数字,见人民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9/0830/c1001-31326339.html,2019-08-30/2020-02-01.公示名单并非最终国务院表彰文件中的名单,故本研究的数据只能揭示陆地边境九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一般特征,仅作研究参考。

表1 陆地边疆九省区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情况

共收集九省区历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1629个,占全部受表彰模范集体(早期为先进集体)4558个的35.74%。历史而言,九省区占比最高的是1988年第一次表彰,达到41.77%,此后逐渐下降,2009年开始稳定在35%左右。显示边疆地区一直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点地区,创建成果突出。类型而言,内蒙古、广西、西藏、新疆4个自治区占51.63%,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甘肃4省占48.37%,两者基本持平。在九省区内部,本研究涉及的模范集体累计数量分布为:内蒙古215个,占13.20%;辽宁146个,占8.96%;吉林118个,占7.24%;黑龙江96个,占5.89%;广西289个,占17.74%;云南281个,占17.25%;西藏119个,占7.31%;甘肃147个,占9.02%;新疆218个,占13.38%。

利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的模范集体来认识陆地边疆九省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重要意义。受表彰的集体正是各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依靠力量,党政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和企业机构在各地的创建工作中都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可以透视各地这些主体之间的结构关系。同时,这些类型的机构作为模范集体被国务院表彰,表明它们在各自地区、各自领域的创建工作中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是边疆地区民族团结事业所取得成就的缩影。当然,不能忽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作为一个政策过程,对于最终名单的简单分析并不能直接揭示其背后的复杂性,更不能直接揭示各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所取得的成就。但是因为缺少边疆地区民族团结的宏观数据,以及民族团结本身难以数量化的特征,这些模范集体数据是为数不多可以从整体上进行研究的工具。通过历次模范集体数据的分析,有助于从以上两个方面深化我们对于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认识。

二、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成就

在收集到的模范集体中,可大致分为党政机构(包括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共1160个,占71.21%)、公共服务机构(教育、医疗、文化和交通、邮电等基础服务部门共224个,占13.75%)、企业机构(工业、农林牧、商业服务业共214个,占13.14%)3种类型,以及部队机构(包括解放军、武警、边防)和海关。其中各级党政机构是边疆省区受表彰模范集体的主体,显示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是边疆地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力量。

虽然因为部分省区2014年数据的缺失,历史变化的准确性有限。但仍然可以观察出,三大类型中党政机构的比重不断攀升,1988年为56.16%,在2009年达到最高(79.39%),2019年有所降低(71.31%);公共服务机构在第一次表彰中占比最高(20.55%),2019年再次达到这一水平(19.83%);企业机构在第一次(23.29%)和第二次(23.90%)表彰中占比较高,此后一路下降,2005年开始稳定,2019年为8.86%。表明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十九大以来,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体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党政机构和企业机构维持稳定,公共服务机构的重要性增强。

就九省区的类型来看,党政机构类型模范集体在4个自治区的比重(70.33%)低于九省区整体(72.59%),也低于非自治区的五省(74.97%);公共服务机构类模范集体在4个自治区的比重(15.75%)高于九省区整体(14.02%),也高于非自治区五省(12.20%);企业机构类型模范集体在4个自治区的比重(13.92%)与九省区整体(13.39%)、非自治区五省(12.84%)差异不大。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的地区,模范集体中公共服务机构的比重稍高,而党政机构类稍低。

表2 边疆省区模范集体的主要类型

分省区来看,党政机构类模范集体中黑龙江(78.13%)、广西(76.57%)、甘肃(77.93%)、云南(76.45%)、辽宁(74.48%)高于整体水平(72.59%);公共服务机构中西藏(28.45%)、吉林(17.09%)、新疆(16.91%)、辽宁(14.48%)高于整体水平;企业机构类新疆(20.29%)、吉林(17.09%)、内蒙古(15.71%)、黑龙江(13.54%)高于整体水平(13.39%)。

表3 党政机构类模范集体的类型分布

党政机构类型主要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村、嘎查、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整体上边疆九省区模范集体中的结构关系是职能部门(39.91%),县/旗/区(25.52%),乡镇/苏木/街道(15.78%),基层组织(11.29%),市/州/盟(7.50%)。分省区来看,内蒙古职能部门(28.67%)和市/州/盟(5.33%)的比重低于整体,县/旗/区(32.00%)、乡镇/苏木/街道(20.00%)和基层组织(14.00%)的比重高于整体;辽宁县/旗/区(36.11%)的比重高于整体,职能部门(30.56%)、乡镇/苏木/街道(12.04%)的比重低于整体;吉林县/旗/区(42.86%)、市/州/盟(11.69%)比重高于整体,职能部门(19.48%)比重低于整体;黑龙江职能部门(54.67%)比重高于整体,基层组织(2.67%)、县/旗/区(21.33%)、乡镇/苏木/街道(13.33%)低于整体;广西基层组织(15.98%)、职能部门(45.21%)高于整体,县/旗/盟(17.81%)、市/州/盟(5.02%)低于整体;云南职能部门(46.45%)、市/州/盟(10.90%)高于整体,县/旗/区(20.38%)、基层组织(8.53%)、乡镇/苏木/街道(13.74%)低于整体;西藏职能部门(50.65%)比重高于整体,县/旗/区(22.08%)低于整体;甘肃职能部门(49.56%)、市/州/盟(11.50%)比重高于整体,基层组织(3.54%)、乡镇/苏木/街道(12.39%)、县/旗/区(23.01%)比重低于整体;新疆基层组织(16.92%)、乡镇/苏木/街道(20.77%)比重高于整体,职能部门(30.00%)、市/州/盟(5.38%)比重低于整体。总之,内蒙古、辽宁、吉林均是县/旗/区所占比重最高,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均是职能部门所占比重最高。市/州/盟、县/旗/区和乡镇/苏木/街道是一级国家行政区划,党委或政府作为一个整体被表彰,说明当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整体性、全面性较为突出;而职能部门作为模范集体,说明在某一领域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此来看,边疆九省区行政单元类模范集体占比高于职能部门。其中内蒙古、辽宁、吉林、新疆为一类,行政单元比重较高;黑龙江、广西、西藏为一类,职能部门比重较高;云南、甘肃差别不明显。

表4 党政机构类模范集体的层级分布(26)基层组织类所包含的村(村委、支部)、嘎查、居委会按照规定,没有行政级别,为便于体现,在此表中作为“科级以下”。此表未计入1994年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省部级)被评为模范集体。

在类型划分之外,结合我国行政区划等级,还可以将这些模范集体内部的层级结构揭示出来。整体上,边疆九省区受表彰的党政机构可以分为4个等级,占比最高的处级(县、旗、区以及处级职能部门)为48.49%,科级(乡、镇、苏木、街道以及科级职能部门)为21.83%,厅级(市、州、盟、地区以及厅级职能部门)为18.03%,科级以下(基层村、嘎查、居委会以及科级以下职能部门)为11.65%。分省区来看,内蒙古科级(26.00%)模范集体比例高于整体,厅级(12.00%)低于整体;辽宁处级(54.63%)比例高于整体,科级(17.59%)低于整体;吉林厅级(23.38%)、处级(50.65%)高于占比高于整体,科级(16.88%)、科级以下(9.09%)低于整体;黑龙江处级(58.67%)、厅级(21.33%)比重高于整体,科级以下(2.67%)、科级(17.33%)低于整体;广西科级(26.48%)、科级以下(15.53%)比重高于整体,处级(42.92%)、厅级(15.07%)低于整体;云南厅级(23.81%)比重高于整体,科级(19.05%)、科级以下(10.00%)、处级(47.14%)比重低于整体;西藏科级(28.57%)、科级以下(14.29%)比重高于整体,厅级(9.09%)比重低于整体;甘肃厅级(34.51%)比重高于整体,科级以下(2.65%)、科级(15.04%)比重低于整体;新疆科级以下(20.00%)、科级(24.62%)比重高于整体,厅级(7.69%)比重低于整体。总之,受表彰模范集体的行政层级越低,可视为当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心越低,更深入人们的社会生活;而层级越高,表明当地创建工作的体系性愈强。在所有党政机构类模范集体中处级、科级占多数(70.32%),显示边疆九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由这两层的党政机构执行;内蒙古、辽宁、广西、西藏、新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心更低,主要由处级以下党政机构开展;吉林、黑龙江、云南、甘肃四省更多由处级以上机构推动。

表5 公共服务机构类模范集体的主要类型

在党政机构之外,这些模范集体另一个重要的类型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比如大学、中小学、医院、文化机构、交通、电力、邮电等。整体上,此类224个模范集体中,教育机构所占比例最高(59.82%),其次为文化机构(18.75%),医疗机构(11.61%),其他基础设施机构(9.82%)。分省区来看,内蒙古医疗机构(18.52%)、基础设施机构占比(14.81%)高于整体,教育机构(51.85%)、文化机构(14.81%)低于整体;辽宁教育机构(76.19%)占比高于整体,文化机构(14.29%)低于整体;吉林教育机构(70.00%)、文化机构(20.00%)占比高于整体;黑龙江医疗机构(25.00%)、文化机构(25.00%)占比高于整体,教育机构(50.00%)低于整体;广西教育机构(64.71%)占比高于整体,文化机构(14.71%)低于整体;云南文化机构(27.59%)、教育机构(65.52%)占比高于整体,医疗机构(3.45%)、基础设施机构(3.45%)机构低于整体;西藏文化机构(33.33%)、医疗机构(24.24%)占比高于整体,教育机构(33.33%)低于整体;甘肃文化机构(23.53%)占比高于整体水平,基础设施机构(5.88%)低于整体;新疆教育机构(68.57%)、基础设施机构(17.14%)占比高于整体,文化机构(2.86%)低于整体。总之,教育机构是各省区公共服务类模范集体中较为突出的类型,显示教育领域的创建工作受到普遍重视。辽宁、吉林、新疆教育类比重较高,西藏、云南、黑龙江、甘肃文化类比重较高,黑龙江、西藏、内蒙古医疗类比重较高,新疆、内蒙古基础设施服务类机构比重较高,西藏、黑龙江、内蒙古各类型较为平均。这表明在公共服务领域,教育部门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点,文化、医疗各有侧重,西藏、黑龙江、内蒙古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表6 企业机构类模范集体的主要类型

企业机构也是模范集体的一种类型,其内部又可以分为3种:工业企业比如包头钢铁、第一汽车集团,主要是规模较大的工业、资源型企业;农林牧类企业主要是同地方群众生产方式或主要产出相结合的企业,如内蒙古的牧业、云南的橡胶公司;商业/服务业涵盖了服务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银行、餐饮、旅游等企业。总体上,此类模范集体中工业企业占比最高(64.95%),其次为商业/服务业(19.16%)、农林牧(15.89%)。分省区来看,内蒙古工业企业(72.73%)、商业/服务业企业(24.24%)占比高于整体,农林牧企业(3.03%)低于整体;辽宁商业/服务业企业(25.00%)占比高于整体,农林牧企业(12.50%)、工业企业(62.50%)占比低于整体;吉林商业/服务业企业(40.00%)占比高于整体,农林牧企业(5.00%)、工业企业(55.00%)占比低于整体;黑龙江商业/服务业企业(38.46%)占比高于整体,工业企业(53.85%)、农林牧企业(7.69%)占比低于整体;广西农林牧企业(18.18%)高于整体;云南农林牧企业(22.22%)高于整体,商业/服务业(11.11%)占比低于整体;西藏农林牧企业(33.33%)占比高于整体,工业企业(50.00%)占比低于整体;甘肃工业(80.00%)企业占比高于整体,农林牧企业(6.67%)、商业/服务业企业(13.33%)比重低于整体;新疆农林牧企业(28.57%)占比高于整体,商业/服务业企业(7.14%)占比低于整体。总之,大型工业、资源类企业是边疆九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依托力量,这些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民族团结主要表现在企业内部的创建工作上。内蒙古、甘肃大型工业企业的作用更明显,吉林、黑龙江商业/服务业突出,西藏、新疆、云南农林牧类企业比例较高。后两者因为同地方经济生产和群众生活联系紧密,有助于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是未来需要重视的领域。

三、边境县与自治县的民族团结格局

上一部分主要是从各省区的角度,分析了边疆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整体特征和地方性差异。根据上面的分析,党政机构在所有模范集体中所占比重最高(72.59%),其中又以处级机构最为集中(48.49%)。接下来就将聚焦边境县和自治县这两类边疆地区较为特殊的单位来分析这部分模范集体内部的特征。在收集到的模范集体中,有178个为边境县(市、区、旗)(27)包括了县级的县、市、区、旗,以下简称“边境县”。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50号)[EB/OL].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6/06/content_5200277.htm,2017-05-28/2020-02-01.(10.93%)各级各类集体,184个为自治县(旗)(28)包括了自治县、自治旗,以下简称“自治县”。(11.30%)各级各类集体,其中42个模范集体所在地既是自治县也是边境县(2.58%)。

表7 边境县模范集体的主要情况

边疆九省区140个边境县在历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中共有178个模范集体受到表彰。在处级及以下的党政机构类型方面,整体职能部门占比最高(35.79%),其次为县/旗/区的党委或政府(31.16)、乡镇/苏木/街道党委或政府(20.32%)、基层组织(12.74%);边境县内占比最高的是县/旗/区党委或政府(52.45%),最低的是各级职能部门(8.39%);非边境县占比最高的是各级职能部门(40.64%),占比最低的是基层组织(12.64%)。边境县党委政府比例较高,非边境县职能部门比例较高,显示在边境县政权、主权因素受到重视,而非边境县事务性因素更凸显。

在处级及以下的党政机构层级结构方面,处级模范集体占比最高(59.16%),其次为科级(26.63%)、科级以下的基层组织(14.21%);边境县处级机构占比最高(53.15%),基层组织占比最低(13.99%);非边境县同样处级机构占比最高(60.22%),基层组织最低(14.25%)。两者之间差异不明显,非边境县处级机构比例更高,且主要是职能部门,主要是县以上各级部门的职能机构。

在公共服务机构方面,整体上教育机构占比最高(59.82%),文化机构次之(18.75%),其它依次是医疗机构(11.61%)、基础设施服务机构(9.82%);边境县同样是教育机构占比最高(56.25%),依次是医疗机构(18.75%)、文化机构(12.50%)、基础设施服务机构(12.50%);非边境县教育机构占比最高(60.10%),第二是文化机构(19.23%)。两类地区教育机构均是主要类型,但是边境县医疗机构比例较高,且比非边境县集中度低。

在企业机构方面,整体上工业企业占比最高(64.95%),其次为商业/服务业机构(19.16%),农林牧企业(15.89%);边境县占比最高的是农林牧机构(50.00%),其次是工业企业(37.50%);非边境县工业企业占比最高(67.17%),其次为商业/服务业机构(19.70%)。两者的差异同各地区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有关,边境县缺少大型工矿企业,当地企业主要同地方经济密切联系。

表8 自治县模范集体的主要情况

陆地边疆九省区共有自治县69个(29)根据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全国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基本情况(2017年)(一)[EB/OL].http://www.seac.gov.cn/seac/xxgk/201912/1139109.shtml,2019-12-19/2020-02-01.,在历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中共有184个模范集体受到表彰。在处级及以下的党政机构类型方面,自治县内的模范集体中县/旗/区党委政府占比最高(68.75%),其次是职能部门(18.75%);非自治县职能部门占39.24%,其他类型依次是县/旗/区党委政府(23.54%)、乡镇/苏木/街道党委政府(23.29%)、基层组织(13.92%)。自治县模范集体更多集中于县/旗/区党政机构,而非自治县在各类型之间较为平均。

在处级及以下的党政机构层级结构方面,处级模范集体所占比重最大(59.16%),其次是科级党政机构(26.63%)、科级以下的基层组织(14.21%);自治县处级占绝对多数(81.88%);非自治县各层级机构依次是处级党政机构(54.56%)、科级(29.75%)、基层组织(15.70%)。自治县内的模范集体更多集中于处级党政机构,非自治县较为分散。

在公共服务机构方面,自治县内占比最大的是教育机构(70.00%),其次是文化机构(20.00%);非自治县的模范集体占比最高的也是教育机构(59.35%),然后依次为文化机构(18.69%)、医疗机构(11.68%)、基础设施服务机构(10.28%)。在此类模范集体中自治县与非自治县没有明显差异。

在企业机构方面,自治县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中占比最高的是工业企业(46.15%),然后是农林牧企业(38.46%)、商业/服务业企业(15.38%);非自治县占比最高的同样是工业企业(66.17%),其次是商业/服务业企业(19.40%)。工业企业类模范集体在自治县与非自治县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自治县农林牧企业也较为突出。

四、结 语

上面通过对边疆九省区历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模范集体进行了分析,显示边疆各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均有结合地方实际的特色。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是边境省区受表彰模范集体的主体,表明党政机构是边疆地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力量,在黑龙江、广西、甘肃、云南、辽宁更为突出。行政单元类模范集体占比高于职能部门;内蒙古、辽宁、吉林、新疆行政单元比重较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整体性、全面性较为突出;黑龙江、广西、西藏职能部门比重较高,在某一领域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九省区党政机构类模范集体中处级、科级占多数;内蒙古、辽宁、广西、西藏、新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心更低,主要由处级以下党政机构开展;吉林、黑龙江、云南、甘肃四省更多处级机构是处级以上单位。在公共服务领域,教育部门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点,其他领域有待加强。在企业类模范集体中,大型工业、资源类企业是边疆九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依托力量,内蒙古、甘肃工业企业的作用更明显。边境县处级党委政府类模范集体比例较高,教育机构占比最高,农林牧类企业较高。自治县模范集体更多集中于县/旗/区党政机构,以处级单位为主,各类企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本研究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处级的县(市、区、旗)党委政府是边疆地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依靠力量,各级职能部门也有很大的空间;教育部门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点,文化、医疗和基础服务领域需要加强;依托企业创建民族团结,要重视同地方经济和群众生活相关的农林牧类、服务业类企业;边境县和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力量是县、乡两级党政机构,公共服务和企业类主体的作用可以进一步发挥。弄清楚这些一般性特征,对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边疆地区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可以提供有限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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