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仪式礼貌视阙下《左传》谏政辞研究∗

2020-04-09 06:44宋玉龙刘风光丹尼尔康达
外语学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左传语料君主

宋玉龙 刘风光 丹尼尔·康达

(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116044;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116044;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116044/匈牙利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布达佩斯1068)

提 要:本研究以《左传》中的谏政辞为语料,采用历史仪式礼貌的全新视角探讨谏政辞的语用特征和功能。 研究发现,《左传》中看似相互矛盾的婉言曲谏和直言犯谏方式可以在同一仪式规程框架中兼容,具有独特的语用修辞效果和施事语力的说服性。 其中引经据典、省略直接建议信息等为婉言曲谏的礼貌手段,而直接否定、祈使语气、反诘语气等则是直言犯谏的话语实现方式,两种进谏方式中仪式规程是首要关注动因,(不)礼貌是次要考虑因素。 本研究从多维层面探讨先秦时期特定仪式规程中的建议言语行为——谏政辞,以期为汉语历史礼貌研究提供跨学科的路径和范式。

1 引言

进谏是建议言语行为的一种,根据Searle(1969:67)对言语行为的分类,它属于指令性言语行为。 《康熙字典》(2004:1188)对谏的定义是:“干君之意而告知之”,指规劝君主改正错误。 作为中国第一部记录详赡的编年体著作,《左传》记录大量春秋时期周王室及各诸侯国朝堂之上的君臣对话,是研究先秦时期进谏言语的重要语料。《左传》中谏的含义非常广泛,不仅臣下指正君主的错误可以称之为“谏”,下臣对上臣、儿女对父母、朋友之间的类似行为都可以称之为“谏”。 本研究采用狭义的“谏”的概念,选取《左传》中臣下针对国事,指正君主的错误或促成君主做出正确决定的谏政辞为语料,从历史仪式礼貌的视角探讨其语用特征与功能以及深层次的语用理据。

历史仪式礼貌视角源于历史语用学的探究,主要考察历史礼貌仪式规程中语言使用的特性和功能。 自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历史语用学已逐渐从边缘学科发展成为中心学科(Taavitsai⁃nen, Jucker 2010:4)。 在该研究领域内,我们既可以从语言形式出发,探讨其交际功能;又可以从交际功能出发,探讨特定历史时期该交际功能的历史语言表现(Jacobs, Jucker 1995:13)。 随着语料库研究方法的日臻成熟,历史语用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领域也随之拓展。 历史语用学研究有助于“发现不同语言中相同或相似语言表达形式在语用功能方面的跨文化差异”(张秀松2017:71),对以汉语为基础的历史语用学研究则能够“挖掘汉语和汉语言文化区别于其他语种和文化的特征”(钟茜韵 陈新仁2014:25)。 历史礼貌是历史语用学重要的研究领域,仪式框架理论是礼貌研究最前沿的理论之一,将二者结合起来探讨学界鲜有涉猎的文言文语料具有跨学科的研究意义。

本研究聚焦于《左传》中的谏政辞,探讨先秦时期谏政辞的历史礼貌机制,具体研究的问题是:(1)《左传》谏政辞具有何种语用特征和功能。(2)《左传》谏政辞的历史礼貌理据是什么。 本文希望对以汉语典籍话语为对象的历史语用研究做出有益的尝试。

2 《左传》谏政辞及历史礼貌研究

《左传》,原名《左氏春秋》,汉代时又称《春秋左氏》、《春秋内传》,汉代之后才多称《左传》。 该书相传是春秋末期鲁国史官左丘明为孔子所著《春秋》做的注解,记叙范围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 年),迄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 年),记录东周前期254 年间大量历史人物的言行,是研究先秦时期语言特点的重要语料。 《左传》不仅是一部史学著作,也是先秦时期文学的代表作之一,记录大量臣下的谏政辞。 20 世纪以来,在文学、历史、哲学、经学等领域《左传》研究都有卓著的成就(王晓娟2014),查清兰、查清平(2009)总结《左传》谏政辞“婉转曲折、辞简意深”的特点。 韩高年(2018)以《左传》《国语》等典籍中的谏辞为例,探讨春秋时期“礼治”与“经国之文”之间的关系,并揭示先秦文体生成及分类的一般规律。 在语用学领域,朱玲(2005)从话题、语境及形象诉说等角度入手,考察《左传》《战国策》等典籍体现出的古代讽谏的语用策略和修辞认知问题。 Shen和Chen(2019)基于实证研究探讨《资治通鉴》中的谏政辞,并在“面子威胁行为”论点的基础上提出“权力威胁行为”的理念,可加深学界对中国古代谏这一言语行为的理解。

历史礼貌研究一般聚焦于敬语和称谓语。Ide(1989)提出,较之汉语,日语、朝鲜语和泰语中敬语丰富得多。 彭国跃(1999)指出,社会语言的发展,而非中国近代的历史原因,导致18 和19 世纪期间汉语敬语数量的极速减少。 彭国跃(2000)还认为,敬语本身具有礼貌性并基于敬语的语义重构文言礼貌的认知特点。 袁庭栋(1994)则从哲学角度对汉语古代称谓语进行概观。 Lee(1999, 2012, 2016)对文言文中的人称代词进行考察。 Kádár(2007a)对近代汉语中的(不)礼貌称谓语进行系统的研究。

西方学界也从不同层面对文言和近代汉语礼貌进行研究。 Skewis(2003)以《红楼梦》为语料,从语用的角度对其中指令类句子的礼貌现象进行探讨。 Kádár(2007)发现,文言中道歉的仪式化表达与自谦语和尊他语密切相关。 Kádár(2010)指出,文言中的自谦和尊他现象在规约化的敬语层面和现实对话中的话语层面均有所体现,并根据交际者和环境呈现出复杂的特点。 Kádár(2012)从历时角度对文言中拒绝行为的修辞模式和礼貌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相关研究还包括从词汇、句法、话语层面对文言和现代汉语中礼貌现象进行的对比研究(Pan, Kádár 2011)。

综上,国内外学者都关注传统的语言礼貌特征,但对冲突性语言的礼貌研究尚不多见。 尽管已有学者涉猎文言中的礼貌现象,但语料基本源自明清时期的近代汉语,很少涵盖先秦时期文言文语料。 本文以《左传》中的谏政辞为语料,从历史仪式礼貌的视角进行探析,旨在为礼貌研究增添新的理论维度和语料佐证。

3 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

3.1 研究方法

由于时空限制,在历史语用研究中自然口语语料无法直接获取,研究者只能通过文本进行相关探讨(Jacobs, Jucker 1995:6)。 因此,本研究首先依据对谏政辞的界定,抽取《左传》中152 条谏政辞建立小型语料库,并采用同行商议、同伴合作和自我审查等方式,以确保语料库建立和相关研究的信度和效度。 同时以定性研究为主,采用解释和描写的方法,探讨《左传》谏政辞的语用特征、功能及其背后深层的历史礼貌理据。

3.2 历史仪式礼貌分析框架

本研究从历史仪式礼貌(Kádár 2017; Kádár,House 2019)视角挖掘《左传》谏政辞的语用特征、功能及其深层理据。 Kádár(2017:56 -62)将“仪式”(ritual)概念与礼貌研究相结合,提出(不)礼貌研究的仪式规程视角。 “仪式”是一种形式化、重复出现的活动。 仪式参与者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仪式区别于其他活动的本质特征。 仪式活动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参与者在执行仪式活动时采用高度规程化的语言;其次,在仪式框架中话语行为具有特定的实现方式,交际者在仪式规程中投入不同程度的情感;最后,仪式活动旨在维持特定的道德秩序,因此语用容忍度宽泛,鲜见于日常交际情景中相互矛盾的话语行为可以在同一仪式框架中共现。

本研究认为,谏政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政治仪式的一种类别,属于典型的仪式活动。 首先,谏政活动的参与者主要包括臣下与君主,臣下进谏时对双方身份的指称及进谏语步都具有仪式性特征,因为在进谏活动过程中,交际者使用的语言高度规程化。 其次,臣下进谏的目的是为指正君主的错误,或促使其改变思想作出正确的决策,进谏者可能因触“逆鳞”而受到惩罚,君主也可能纳谏如流,无论何种情境下双方都需要有相应的感情投入。 最后,谏政是中国古代国家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王瑾2008),臣下进谏与君主纳谏都是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体现,因此双方在进谏活动中都要遵守各自的道德秩序。 本研究聚焦于进谏这种典型的仪式活动,探讨相互矛盾话语行为的具体实现形式,并揭示二者在进谏仪式中的兼容特征。

4 从历史仪式礼貌视角阐析《左传》谏政辞的语用特征及功能

通过语料研究发现,《左传》中的谏政辞兼具婉言曲谏和直言犯谏两种自相矛盾的仪式性交际特征。 婉言曲谏通过典故引用与省略直接建议信息等语用手段实现,而直言犯谏则采用直接否定、祈使语气和反诘疑问等语用策略实现。

4.1 婉言曲谏

进谏者既要说服君主改正其错误,又要注意进谏的方式及言语,否则直言进谏会触怒龙颜。因此,进谏者通常采取婉言曲谏的手段,既能成功说服又可以规避危险。 典故引用和语步省略是《左传》谏政辞中主要的礼貌策略。

4.11 引经据典

引经据典是《左传》谏政辞中常见话语修辞特征,引用内容的选择旨在服务于语篇,具有特定的语用功能。 “语篇的生成和解读需要借助个人经验的心智表征和事件或情境的心理表征,将个人行为与社会秩序、个人观点与集体观点(权利、控制)等紧密结合到一起。”(辛斌 刘辰2017:16)通过典故引用,进谏者可以增强谏言的说服力,拉近与受谏者之间的心理距离,并借助第三方说明进谏的道理,将自身与具体进谏内容剥离,缓和因进谏对君主造成的冒犯,最终实现进谏的目的。

①子鱼言于宋公曰:“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今君德无乃犹有所阙,而以伐人,若之何? 盍姑内省德乎? 无阙而后动”。 《左传·僖公十九年》

《左传》记载,僖公十九年,宋公因曹国不肯顺服而要出兵讨伐。 大臣子鱼先后引用周文王修明教化降服崇国的典故以及《诗》中的句子,以此劝谏宋公应首先完备德行而后再图他谋。 《诗》在春秋时期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贵族士大夫在祭祀、典礼、外交、议政等重要场合常引用《诗》的内容来婉转表达思想。 此外,春秋时期的教育资源并不对普通民众开放,只有特定人群才有受教育的权利。 引用《诗》的内容既可以婉转说明进谏者的意图,又可弱化进谏的强势语力。 谏辞中对经典的引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当“缓和语”,从而“缓和交际中可能出现的冲突,降低对话语参与者不同程度的威胁”(周华 韩晓惠2013:58),达到婉言曲谏的效果。

4.12 省略直接建议信息

谏政辞的语步多呈现为现状描述、行事规范加具体建议。 但在婉言曲谏中,谏政者通常不直接陈述建议,而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达到谏政的目的。

“建议言语行为是说话人以某方面权威者身份针对某事件对集体或个人提出主张。”(刘风光等2019: 45)因此,谏政者在进谏活动中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审视君主的言行,暗含比对方更加理性的意味,因而对其造成冒犯。 为避免直言相谏造成的贬低君主的效果,谏政者通常有所言,而又有所不言,省略特定语步,仅将客观现实或道理摆在君主面前,言辞简洁但意味深长。 例如:

②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 《左传·桓公十八年》

③(百里)对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 行道有福”。 《左传·僖公十三年》

以上两例均省略具体建议信息,或间接将建议置于道德秩序中,或将建议隐藏于道德原则中,借以规劝君主,且避免贬低君主。

4.2 直言犯谏

《左传》中的直言犯谏主要有3 种方式:直接否定、祈使语气和反问句式。 当大臣认为君主的计划或想法不妥时,通常会采用“不可”“非谋也”等直接否定的方式进谏。 例如:

④宋人请猛获于卫,卫人欲勿与,石祁子曰:“不可。 天下之恶一也,恶于宋而保于我,保之何补? 得一夫而失一国,与恶而弃好,非谋也”。 卫人归之。 《左传·庄公十二年》

猛获因在宋国作乱失败后逃亡至卫国,宋国人请求卫国人归还。 卫君不愿归还,大臣石祁子进行劝谏。 他首先对卫君的做法进行否定判断:“不可”,随后对判断进行解释,并在语末再次通过否定“非谋也”加强其语力。 两次否定叠加,增强劝谏的直陈语气。

祈使语气是另一种典型的进谏仪式规程手段,在直言犯谏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祈使句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语力,它以支配行动为主,分为“命令句”和“禁止句”(刘景农1998:343)。 由于表达命令、禁止或请求的含义,文言中的祈使语气主要通过语气词表现出来,如“其”(位于句中)“矣”“乎”等,表达敦促、请求或劝勉。 在《左传》谏政辞中,“君其+动词+之”是常见的表达祈使语气的结构。 例如:

⑤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 君召诸侯,以讨罪也。 今纳夏姬,贪其色也。 贪色为淫,淫为大罚。 《周书》曰:‘明德慎罚’。 文王所以造周也。 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 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 君其图之!”王乃止。 《左传·成公二年》

申公巫臣认为,楚庄王欲纳夏姬为妾的想法不合礼法而进谏,他首先以直接否定“不可”表达观点,继而指出楚庄王的做法会让天下质疑楚国出兵讨陈的动机,从而使楚国立于不义之地。 并以否定判断句式“非慎之也”对楚王的想法进行负面评价。 紧随其后又使用“君其图之”的祈使句,敦促楚庄王斟酌自己的建议,打消纳妾的念头。 通过使用否定判断和祈使句,进谏者不断加强进谏语力。

反问是直言谏政中加强语气的一种修辞手段,发问者通常“无疑而问”或者“明知故问”,多采用反诘的方式以表达强烈的进谏意愿。 较之一般反问,反诘有追问、责问的效果,意愿程度更高。文言中反诘的功能主要通过“何”“焉”“乎”等语气词呈现,“乎”字本身并不表示反诘,当它与表示反诘的副词搭配使用时才有反诘的语气(王力198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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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卫侯欲辞,定姜曰:“不可。 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国又以为请,不许,将亡。 虽恶之,不犹愈于亡乎? 君其忍之! 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卫侯见而复之。 《左传·成公十四年》

定姜的谏政辞同样以直接否定“不可”首先表达个人观点,讲明利害关系;随后使用祈使句“君其忍之”劝谏卫侯应该忍耐;最后以反诘问句“不亦可乎”除强调进谏意图和内容外,同时加强进谏的语气,增强进谏的气势和说服力。

4.3 婉言曲谏与直言犯谏的仪式兼容特征

仪式框架中的谏政与特定的道德秩序相关,谏政者具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与其他君主交际的情境,表现为语用容忍度比日常交际情景更高。一方面,在此进谏道德秩序中,谏政者义不容辞地对君主提出直接或间接的建议,同时也遵守特定的等级差异,因此,婉言曲谏与直言犯谏两种相互矛盾的进谏手段可以兼容于同一谏政仪式框架中,形成婉言曲谏与直言犯谏相结合的特点。 有时甚至在同一谏政辞中会出现以上两种方式,这也是先秦时期谏政辞的独特性。

⑦崔杼谏曰:“不可。 臣闻之,小国间大国之败而毁焉,必受其咎。 君其图之!”,弗听。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崔杼在劝谏中首先直接否定(“不可”)君主的做法,随后以社会指示语“臣”谦称自己,明确君臣之间的尊卑关系。 并对君主决策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阐述,虽省略直接的进谏信息,却依然可实现自己进谏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使用祈使句式加强谏政的语气。

⑧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左传·隐公元年》

郑庄公对弟弟共叔段的谋逆视而不见,公子吕因此进谏,目的在于劝谏君主明辨是非。 虽然公子吕与共叔段处于敌对阵营,但仍以敬语指称对方;进谏时既使用谦卑词“臣”表达对郑庄公的尊敬,也使用祈使句“无生民心”来表达坚决的态度,暗含对郑庄公的责备和担忧。 以上例子说明,在进谏仪式框架中,为维护进谏仪式所包含的道德秩序,进谏者可以采用相互矛盾的语言手段,体现在进谏仪式框架中对互相矛盾话语手段的包容性。

4.4 仪式礼貌框架中《左传》谏政辞的特征

首先,仪式礼貌框架中谏政辞呈现高度的规程性。 在日常话语中,一般不同时使用自相矛盾的礼貌手段,但在谏政辞中自相矛盾的礼貌手段却可以共现。 在谏政辞中,敬语或自谦语的使用虽然表达尊卑关系,但其并不是交际的侧重点,而是历史语境的特殊要求。 进谏话语以实现劝谏的交际目的为主要导向,是谏政者权利和义务的具体体现。 无论是婉言曲谏或直言犯谏都只是谏政辞的表现形式,有鉴于此,二者才能兼容于历史仪式礼貌框架中。 因此本研究认为,《左传》谏政辞中的直接否定、祈使语气和反问句式等手段并不是进谏者不礼貌的体现,而是进谏这一政治仪式活动中进谏者权利和义务的体现。 如祈使句虽然看似具有强加性,但有时却能传递出更真诚、更礼貌的含义。 这也是直言犯谏虽然言语犀利,但也能被君主接受的原因。 如果离开这一特定的仪式规程,话语自身的礼貌得体性则无法判定。

其次,《左传》谏政辞的仪式礼貌分析在语用的其他研究领域中具有可复制性。 假设相互矛盾话语的礼貌二重性(如多数情况下表现为直接性和间接性)存在于任何具有人际冲突的仪式框架中,本研究提供可借鉴的范式如图1:

图1 仪式礼貌框架模式

该模式表明,在仪式规程中,具有冲突特性的话语是交际参与者遵守特定道德秩序的产物,是规约化表达的结果。 探讨这类语料时,不能只聚焦于显性礼貌标记(如谦敬语等),还需要凸显在日常语境中鲜见的独特仪式话语特性,该模式能为冲突性话语研究提供可借鉴的路径。

5 结束语

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婉言曲谏和直言犯谏两种谏政方式在《左传》中虽然看似相互矛盾,但可以在同一仪式规程和框架中兼容;(2)婉言曲谏的礼貌手段主要表现为引经据典和省略直接建议信息等,直言犯谏的话语实现方式主要采用直接否定、祈使语气、反诘语气等。 仪式规程是两种进谏方式的首要关注动因。 本研究从多维层面探讨先秦时期特定仪式规程中的谏政辞,可以为汉语历史礼貌研究提供跨学科的路径和范式。作为该主题的先行研究,本文希望能够抛砖引玉,激发更多学者的研究兴趣。 同时,我们的国际团队会就这一主题进行更深入的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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