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娟
【摘要】当前全球治理时代下国际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国际权力结构在发生流变,旧有的国际秩序面临有效性危机,全球秩序重构成为历史必然。伴随软硬实力的蓬勃发展,中国正在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全球秩序的重要变革者。中国推动全球秩序重构应从推动国际法治建设,打造经济利益共同体和构建“超国家”的政治利益共同体等方面推进。同时,中国参与全球秩序变革之路也不会一帆风顺,这一方面取决于中国自身的治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中国能否提供有效的治理路径,当然,全球秩序的变革之路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有赖于国际社会共同携手推进。
【关键词】全球治理 “一带一路” 国际法治 命运共同体 全球秩序
【中图分类号】DF9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02.014
当今的世界经济与政治格局正在加速变革,全球化进程和全球治理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世界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的同时,全球化却遭遇强劲逆风,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问题突出。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诸多共同挑战,全球秩序正面临有效性危机,全球化世界的有效治理需要更为广泛的国际制度。
全球治理的时代背景与权力流变
当前的国际经贸形势总体上呈现出一些特点:首先,虽然世界经济在逐渐复苏,但全球性的贫富差距愈演愈烈,一部分人并没有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经济上的不平等必然导致阶层冲突,全球性矛盾在上升;其次,美国很有可能继续通过双边经贸谈判,与全球其他发达经济体达成越来越多的自由贸易安排,多边经贸体制遭遇新的挑战,然而多边机制才是全球治理的基础,才是各国平等、民主对话的机制,故全球性经贸规则正面临颠覆危险;再次,全球科技发展突飞猛进,技术革新的速度在加快,但技术壁垒和技术保护也在不断升级。
与此同时,国际经贸领域的不平衡带来了政治上的不平等,从而导致了越来越激烈的大国竞争和国家之间的战略对抗,世界各国之间的地缘竞争似乎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失控。[1]传统大国处理与新兴大国之间关系的策略和方法也在发生转变,尤其是中美关系正成为当前国际秩序的重大变数。世界经济与政治格局正在加速变更,推进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国际秩序重构需要新的方法和思维模式,中国与其他非西方国家共同建立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机制可能会重新定义国际秩序的内涵。
国际政治经济与国际秩序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强,国际社会正在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事务和国际交往中开始保守畏缩,肆意推行保护主义,其在世界权力结构中的影响力在日益下降,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新兴国家群体开始崛起,国际力量的对比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国际权力结构正在发生流变。
危机与全球秩序重构的必然
在世界各国不断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背景下,全球化不断遭遇强劲逆风,主要表现在: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的持续性低迷,全球化带来的国家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导致了近年来全球多边机制困顿不振,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级。美国总统选举中,特朗普意外胜出当选,为经济全球化带来极大不确定性。特朗普上台后,美国不仅退出《跨太平洋国际伙伴关系协定》(TPP)和《巴黎协定》,而且以退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方式对该协定进行了重新谈判,达成了新的“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取代了NAFTA。美國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美国贸易议程中,美国又表现出不再以WTO规则为核心,而奉行“贸易政策应捍卫国家主权”的倾向,为其继续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大开绿灯。随后,美国又宣布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引发国际社会一片哗然。同时,美国不顾WTO规则,先后宣布对中国数千亿美元的商品征收不同程度的关税,中美贸易出现摩擦,使两国经济乃至全球经济都陷入极大不确定性之中。此外,英国脱欧进程延续至今,欧盟一体化进程遭遇重创。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保护主义与民族主义也有所抬头。美国、欧盟的一些移民政策和投资政策也都开始朝着逆全球化方向发展,全球化的危机可以说是逐浪而高。
在世界各国相互依存的程度越来越深、形成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下,逆全球化和各种保护主义并不能使相关国家独善其身。虽然全球化发展历程充满曲折,但全球化一直在曲折中不断前进,脚步从未停止,全球化仍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因此,当前这轮全球化危机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是非常有限的,全球化亟待新的发展机遇。而西方国家数百年来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和旧有逻辑已经无法解决新时代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伴随软硬实力的蓬勃发展,中国愿意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携手世界各国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新秩序,同时,随着中国提出并努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化的危机和困局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全球秩序重构也成为必然。
中国推动构建全球新秩序的路径思考
中国推动构建全球新秩序不仅是中国国际主义精神的体现,也是中国的利益所在。在国际社会不断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推动全球秩序重构的战略构想应从法治、经济与政治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推动国际法治建设。各国在参与全球治理、处理国际关系与事务的过程中,首善的方法应该是法治。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国际法治是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制度基础。国际法治(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的概念频繁出现在一些国际组织的文件中以及中外学者的论述之中。[2]概而言之,国际法治可以理解为法治观念与原则的国际化和国际关系与事务的法治化。它的目标就是在国际事务中实现一切以法律为根本依循,国际事务在法律的框架下能够良好运行,国际关系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有效调整,从而实现以法律为基础的善治。
因此,国际法治就是致力于创造一个奉行法治与公平正义的未来,为此目标的实现,就需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与国际秩序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努力建设国际法治。并且,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不仅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也是负责任大国的应有担当。[3]近现代以来,各国积极推行国际法治的做法也充分反映了世界主流国家对于国际法治的现实需求与不懈努力。因此,在旧有国际秩序面临有效性危机的背景下,推动全球秩序的重构,首先就是要在国际社会推动国际法治的建设步伐,国际法治是国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根本遵循。[4]
其次,打造更加开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全球化带来的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使一些国家开始犹疑保守,西方国家的旧有逻辑显然已无法适应新时代全球治理的格局,而中国在应对这种全球治理的挑战和难题时,打破了当前一些国家的保护主义与独善其身,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形成一个国际经济共同体。因为经济领域的共同繁荣才是进行全球治理改革,推动全球秩序变革和促进全球化进展的物质基础。“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深化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不仅促进了本国的开放,也推动了世界各国的共同开放,是中国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面对当今世界各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破解了当前这种发展困局,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国际社会面临的发展难题,对探索全球治理新模式也提供了中国方案。同时,“一带一路”倡议遵循的“共商共享共建”原则,也促进了国际经济共同体的形成,推动了全球治理机制朝着“多元协商的合作体系、开放包容的世界经济和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共同体”方向迈进。
具体而言,自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提出这一倡议并着手践行的6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得到了140多个国家和80多个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5],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了近120份合作协议。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等重要决议也纳入了“一带一路”的建设内容。这6年来,中国不仅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协调政策,而且显著提升了同这些国家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了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与投资就业。数据显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累计超过了5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累计投资超过了700亿美元,并且在相关国家建立了82个境外经贸合作区,为合作国家创造了20多亿美元税收和24.4万个就业岗位,并且成为25个沿线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一带一路”倡议展现出的巨大活力恰恰体现了其在推动形成国际经济共同体方面的巨大潜力。“一带一路”倡议六年来的实践与已取得的成果充分说明了这种开放灵活的合作模式是有效且成功的,也充分展现了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在推动建立全球经济新秩序方面的创新性所在。
最后,构建“超国家”的政治利益共同体。民族国家主要以国家为单位,其社会规范往往主要顾及其国家利益,使得民族国家因为追求狭隘的国家利益致使分歧不断,从而导致政治多极化、导致“世界性利益”和“世界性问题”被忽视。当今世界人类面临许多全球化挑战与难题,人类需要携手合作,走向一种“世界国家”或“超国家”的范式,构建一种政治利益的共同体,才能避免民族国家的狭隘,共同应对挑战,共谋发展前景。而中国在悠久的历史文化中一直都保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天下主义精神,追求“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社会与生态的和谐相处的状态,中华文明中所讲求的“和而不同”也极大地体现了一种多元文明共生的包容境界,这些恰恰都是引领人类建立“世界国家”或者说构建一种政治利益共同体所最需要的精神内涵。
正是秉持这样的文化与精神,中国积极倡导和开拓了一系列全球秩序的新原则与新内容,这些新原则与新内容总体来说都强调将世界理解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而推动全球秩序重构的重要建设内容就是要超越西方民族国家传统的“国家本位”的价值观,透过国家命运来看人类命运,要服务于全人类的利益和人类的恒久利益。因此,在全球治理问题与全球性挑战面前,世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命运是相通的,新时代下全球旧秩序的改革与新秩序的建立不应再由个别发达国家决定和操控、为实现个别发达国家的利益服务,而应当朝着实现“世界性利益”、解决“世界性问题”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向迈进。
结语
然而,中国参与并推动全球秩序变革与重构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这一方面取决于国际社会对中国治理能力的认同,而要获得这种普遍认同,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中国自身的实力和对国内的治理水平,实际上,近年来中国取得的发展、国家实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以及相对稳定的国内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中国的国家治理能力。然而,中国毕竟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不仅对于全球治理的经验积累不足,自身也还存在很多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国仍需脚踏实地,进一步提高对国家的治理能力。[6]
另一方面,中国能否作为全球治理的引领者和全球秩序的变革者,还取决于中国能否提供有效的治理思路和行动方案。全球秩序的变革与重构离不开理念的引领,当前的全球秩序应当遵守怎样的规范,不存在一种“国际标准”。探索一种多元包容、平等和谐、文明共生的理念有助于形成建立全球新秩序的价值共识。而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治理观对全球新秩序的建立不仅是一种理念创新,也是一种构建方式的转变和构建内容的拓新,从长远看,它符合国际社会的整体期待和全球治理的发展趋势。同时,全球治理体系和全球秩序的重构是一个长期、复杂和曲折的过程,它超越了单独一个国家主权的范围和能力,需要国际社会携手相向而行,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共同推进这一伟大进程。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JZD022)
注释
[1]曾异:《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治理——第四届“全球治理·东湖论坛”国际研讨会综述》,《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9年第1期。
[2]黄进:《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研究》,《中国法学》,2017年第5期。
[3]王毅:《促进国际法治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国际法实践案例选编》,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8年。
[4]肖永平:《用国际法治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促进人类迈向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力量》,《人民日报》,2017年6月9日,第7版。
[5]高虎城:《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6]鈕菊生、刘敏:《中国引领全球治理的问题与对策》,《东北亚论坛》,2019年第2期。
责 编∕张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