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评价与提升策略—基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样本数据的分析

2020-04-01 09:01裴东霞
商业经济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综试绩效评价跨境

裴东霞

(西京学院 西安 710123)

引言

2015年,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由国务院批复首先成立。2016年,国家又在宁波、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设立第二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2018年8月,第三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等22个城市设立,目的是旨在针对跨境电商贸易、跨境支付、跨境物流、交易、结汇等环节开展业务流程再造、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应用等的先行先试。跨境电商试验区的设立,在贸易模式创新、跨境贸易便利化、制度政策创新、政府营商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我国贸易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截至目前,离第一批跨境电商综试区运行以来已有5年之久。即使是2018年批复的第三批跨境电商综试区,也已经超过一年。各跨境电商综试区改革的成效日益凸显,但各综试区跨境电商运行之间的差距似乎也在拉大。虽然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也会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一些跨境电商综试区也会发布该综试区跨境电商发展情况,譬如河南国际数字贸易研究院发布了《中国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报告(2019)》等,但系统性地针对我国目前为止已经设立的3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价似乎并没有看到。但构建统一的评价标准,横向比较跨境电商综试区之间的运行绩效对于不同区域综试区之间找差距,补短板而言却是非常重要。所以,本文期望基于统一的评级指标体系,构建运行绩效评价模型,对当前3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运行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并据此提出跨境电商运行绩效提升的若干政策建议。

我国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评价相关研究综述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引人注目,但关于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评价方面的研究却并不多见,大多只是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阐述,少数针对我国跨境电商企业或产业的评价为主。赵志田等(2014)通过对浙江和广东跨境电商企业的调研,构建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能力水平综合评价模型,分析了跨境电商企业的运行水平。冯芳(2016)基于保税进口业务模式研究了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的影响因素,并以此对跨境电商供应链运行绩效进行了考察。王剑潇和田剑英(2016)基于TOE模型对宁波跨境电商绩效进行了客观评价。胥小丽(2018)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对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如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建议。杨坚争等(2014)基于跨境电商交易流程的视角,从网络营销、电子支付、通关、物流与法律等方面构建了跨境电子商务评价体系,类似的,熊励和杨璐(2016)构建了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物流发展情况、支付水平及交易环境支撑水平等因素的跨境电商发展运行评价模型,分析了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情况。马述忠、陈丽、张洪胜(2018)选取我国跨境电商上市企业数据,分析了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运行的影响因素。毕凌燕、李紫忆、李丹丹(2019)采用聚类分析方法对我国跨境电商产业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周立勇(2018)基于平台赋能与价值共创视角对我国跨境出口电商企业的效率提升进行了初步研究,认为我国跨境出口电商企业需要通过科技的力量对平台进行赋能,实现电商信息共享来促进跨境出口电商效率的提升。张夏恒和陈怡欣(2019)采用德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对我国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进行了客观评价,认为我国跨境电商运行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并从跨境电商企业培育、跨境电商人才引进和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层面提出了跨境电商运行绩效提升的若干建议。上述文献为本文跨境电商运行绩效指标选取、构建跨境电商运行绩效模型铺垫了基础。

我国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运行绩效评价是个综合型的生态体系,很难通过某一指标进行较好地体现。因此,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基础性效率指数、服务性效率指数和成长性效率指数三个维度予以测度,每一个维度又选取若干个具体细分指标予以衡量。具体各维度指标选取说明如表1所示。

基础性效率指数包括跨境电商企业密度、跨境电商消费者密度和跨境电商交易额三个细分指标。跨境电商企业密度从企业视角反映该试点城市跨境电商发展情况。跨境电商消费者密度则从消费者视角反映该试点城市跨境网购活跃程度。跨境电商交易额是从直观的交易额数据反映跨境电商规模程度。

服务性效率指数包括跨境支付企业数量、跨境物流企业数量和跨境电商产业园数量三个细分指标,主要反映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所依附的支付、物流、配送、配套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般而言,跨境电商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越发达,该地区的跨境电商服务性效率指数越高,相应的电商发展水平也就越好。

成长性效率指数包括试点城市跨境电商创新能力、人力资本和政府营商环境三个细分指标。创新能力主要反映试点城市跨境电商在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基础效率。人力资本主要反映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从业者的知识、学识等方面的水平。一般而言,人力资本越集聚,越有利于该地区跨境电商的发展。政府营商环境主要反映该地区是否出台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激励等举措,也即政府为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和帮助的能力和意愿。营商环境越好,跨境电商企业越容易集聚,越有利于该地区跨境电商的发展。

我国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评价及分析

(一)运行绩效评价方法

本文运用变异系数赋权法客观测度各指标的权重,构建跨境电商运行绩效指数,具体如下:

首先构建公式:

其中,Di表示在第i个维度的值,代表跨境电商某试点城市在此维度取得的成绩,Di越大代表取得的成绩越好,ωi代表某个指标被赋予的权重,0≤ωi≤1,该值越大表示权重越大。xi表示第i个指标的真实值,xi(min)表示第i个指标的最小值,xi(Max)表示第i个指标的最大值。

权重采用变异系数法测算得到,该方法是一种客观的、能够较好反映跨境电商各试点城市指标权重的赋权方法,各指标的变异系数为:

其中,Stdevi代表各个指标的标准差,Averagei代表各个指标的平均值,各个指标的权重可表示为:

衡量试点城市跨境电商运行绩效的基础性效率指数、服务性效率指数和成长性效率指数三个维度分别用Widei,Depthi,Qualityi表示,采用欧氏距离法进行计算,分别如(4)、(5)、(6)所示:

根据式(4)、(5)、(6),最后计算得到各试点城市跨境电商运行绩效总指数为:

(二)运行绩效评价结果及分析

根据各跨境电商2018年各维度指标的运行数据,采用上述变异系数法测算得到各指标的权重系数如表2所示。

表1 我国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评价具体指标及说明

表2 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评价各指标权重系数

表3 我国跨境电商运行绩效指数测算结果

基于表2各维度指标的权重系数,结合2018年35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实际运行数据,测算得到2018年我国35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跨境电商运行绩效指数,如表3所示。由表3的运行绩效测算结果可知,跨境电商综试区之间的运行绩效存在显著差异,且差距不小。杭州、深圳、上海的跨境电商运行绩效位列所有综试区前三。无论是基础性效率指数、服务性效率指数和成长性效率指数,还是运行绩效综合性指数均远远高于其他综试区。广州和义乌分别为第四和第五,跨境电商运行绩效综合指数分别为68.8和68.18,均处于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运行绩效第一梯队。苏州、郑州、厦门、青岛、大连、宁波和成都的跨境电商运行绩效综合指数处于50-60之间,位列第二梯队;天津、南京、北京、无锡和合肥的跨境电商运行绩效综合指数处于第三梯队;重庆、海口、武汉、威海、哈尔滨、珠海、西安和南昌位于第四梯队;唐山、东莞、长沙、兰州、贵阳、昆明、南宁和呼和浩特位于第五梯队;沈阳和长春处于第六梯队。整体而言,东部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运行绩效指数要明显高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要高于西部地区,呈现出“梯度递减”的趋势。但从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运行绩效综合指数来看,除了第一梯队的杭州、深圳、上海、广州和义乌相对较高,其他综试区的运行绩效指数普遍较低。这表明,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也反映出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仍然存在诸多短板问题,亟待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和推进。从细分维度来看,深圳的基础性效率指数最高,达到96.83,与其他综试区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这一点也得到现实的佐证,深圳跨境电商企业和电商消费者密度以及交易额都远远领先于全国其他区域。2018年深圳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603.3亿美元,远高于杭州、上海等跨境电商发达区域。相较于其他区域而言,杭州、上海和义乌也普遍较高,且与其他城市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这表明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电商企业密度、电商消费者密度和电商交易额数据之间存在极大的区域差异性。在服务性效率指数和成长性效率指数方面,杭州和上海明显要强于深圳,但差距相对基础性效率指数而言明显要小。但第一梯队与其他梯队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这显然能够说明我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之间的发展存在巨大的差异性,且这种差距可能会随着跨境电商发展“虹吸效应”的显现进一步拉大,出现“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现象。

表3的运行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表明,跨境电商发展与国家批复跨境电商运行时间(批次)存在一定的正向关系,但也并非存在绝对的正向关系。总体而言,第一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杭州的运行绩效综合指数要明显高于第二批和第三批,第二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总体上要强于第三批,但也有诸如义乌和厦门等第三批试点城市的运行绩效高于第二批的青岛、大连、宁波、成都和天津。这一点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杭州作为第一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又背靠跨境电商龙头企业阿里巴巴,在跨境电商企业集聚、人才集聚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相应地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能够享受试点政策红利的时间也相较于其他城市要更久远,从而使得该区域跨境电商发展势头要明显强于其他区域;第二批跨境电商发展的势头总体表现也较为强劲,特别是深圳和上海,跨境电商发展势头有追赶杭州的态势。但第三批试点城市跨境电商发展势头总体而言明显要弱(义乌、厦门等个别试点城市除外),原因在于第三批试点城市数量多、范围广,并逐步呈现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特征。且获批试点时间较短,很多试点政策和红利仍未能充分释放,导致其发展势头相比第一批试点城市和第二批试点城市仍存在较大差距。进一步分析,还可以发现,试点城市跨境电商运行绩效与该区域所处位置和所获批试点时间长短相关之外,还与该试点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整体而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该地区跨境电商运行绩效相对较高。这一点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也相对较高,且产业发展基础也较好,跨境电商发展的技术、人才、资金流要素资源具有集聚效应,能够形成跨境电商发展的先发优势。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对于跨境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商品流通网络体系架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和吸引等方面存在明显劣势,导致跨境电商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

结论及建议

本文结论如下:第一,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之间的运行绩效存在较大差距。无论是细分维度的基础性效率指数、服务性效率指数和成长性效率指数,还是跨境电商运行绩效综合指数,按照得分可分为六个梯队,杭州、深圳、上海、广州和义乌跨境电商发展处于第一梯队,且摇摇领先于第二梯队的苏州、郑州、厦门、青岛、大连、宁波和成都,与东北地区的沈阳和长春之间更是存在巨大的鸿沟;第二,跨境电商运行绩效与跨境电商综试区批复的时间、所处区域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密切关系。一般而言,跨境电商综试区批复时间越早(运行越久),其运行绩效综合指数越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越处于东部地区,跨境电商运行绩效也往往越高,使得东中西不同区域跨境电商综试区之间的运行绩效呈现出明显的“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现象。

根据我国跨境电商运行绩效评价研究,本文提出可行性建议如下:第一,通过综试区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跨境电商企业的培育、跨境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的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人才引进等手段夯实跨境电商发展的软硬件基础,依托综试区的优势加大跨境电商在税收、出口便利化、通关一体化等方面的改革力度,优化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营商环境,实现协同监管与优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努力提升跨境电商运行绩效。第二,针对跨境电商综试区之间存在的巨大运行绩效差距,各综试区之间应该建立联动机制,发挥综试区之间的优势互补作用,共同促进跨境电商的协同创新。同时,各跨境电商综试区也应该精准定位,根据各综试区自身资源禀赋和优势,特别是落后梯队,要努力学习并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向第一梯队跨境电商综试区吸收可复制的成功经验,破除“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现象,但切忌盲目照搬照抄,以规避“水土不服”问题。第三,各跨境电商综试区要重视经济发展水平对跨境电商运行绩效的影响,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经济发展内生活力,更好地促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综试区经济发展水平,为跨境电商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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