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关系治理的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组织正当性获取策略研究

2020-04-01 09:01吴瑞勤孟祥霞教授
商业经济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正当性相关者民营企业

吴瑞勤 孟祥霞 教授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 浙江宁波 315100)

引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到海外投资建厂,开展经营活动。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连续13年保持增长,2015 年达历史最高值,截至2018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61个国家和地区的573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7974亿元人民币。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经济总量和质量的持续提升,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地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向外发展,在海外成立子公司是民营企业从事国际投资的重要形式,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与母公司相比,面临着更复杂的制度、法律以及市场环境,也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风险。大量实践案例表明,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更多障碍,其中组织正当性的获取就是其障碍之一。如海外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可能受到当地政府的特别审查,无法获得当地政府、消费者以及社会组织的支持和认同,被当地社会认知和接纳的程度低等。组织正当性理论认为,取得正当性是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生存的先决条件,也是其首要战略。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国际化网络理论,任何企业组织的生产和发展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支持(Freeman,1984)。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形成一个国际化关系网络,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国际化的社会关系网络而单独存在。同理,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正当性的获取,也依赖于该社会关系网络中各利益相关主体对其作出的认知和评价。与被动的制度理论不同,战略理论主张企业通过主动采取战略行动获取正当性(Suchman,1995)。因此,有必要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关系网络进行深入分析,对各类关系进行识别、评估,对不同类型的关系采用不同的治理策略,形成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组织正当性获取的策略体系。

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组织正当性内涵及获取方式

正当性(Legitimacy)具有“有效性、正统性、合规性、合理性”等多重含义,国内常译为“合法性”,但“正当性”更贴近其英文本义(李睿,2014;刘云,Wang G .Greg,2016;陈李敏等,2016)。自1937年Webber第一次将正当性的概念引入社会学理论研究中以来,诸多学者将正当性引入组织和管理学中,如Maurer(1971)认为正当性的获取过程是组织正当化其存在权利的过程,Meyer和Scott(1983)等人的研究将价值体系和文化认知要素纳入到正当性范畴。其中,Suchman(1995)的观点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同,他将正当性描述为行为者在一定的由规范、价值观、信仰和定义组成的社会系统中表现得令人满意、合适和恰当的一种普遍感知和假设。

在正当性的内涵方面,学者们按照不同的方法对正当性进行不同维度的划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Aldrich和Fiol(1994)提出的,将正当性划分为社会政治正当性和认知正当性两个维度;第二种是Scott(1995)提出的,将正当性划分为规制、规范和认知正当性三个维度。第三种是Suchman(1995)提出的划分方式,将正当性划分为实用正当性、道德正当性和认知正当性三个维度,这一分类标准得到了较多学者的采纳。

组织如何获取正当性也是一个重要研究议题,新制度学派认为正当性能增加组织的稳定性和生存几率,是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有效运用正当性获取的战略,有助于组织进行资源整合,促进组织成长。Meyer和Rowan(1997)认为,组织要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注重追求正当性,既要实现外部正当性,又保证内部运作的效率。Tomikoski和Newbert(2007)认为,正当性有利于帮助组织提高可靠性和可信性,获得投资者、顾客、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认可与帮助。在国内,学者们也对合法性(即正当性)的获取战略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如刘玉焕、井润田、卢芳妹(2014)研究了混合社会组织在各个阶段认知合法性、道德合法性和实用合法性的获取策略。焦豪、孙川、彭思敏等(2012)的研究也发现社会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治理机制获取合法性,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管理从而最终获得持续竞争优势。

民营企业在海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海外成立子公司是一种普遍的形式。海外子公司到东道国生产经营,获得组织正当性是其进行资源整合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减少海外投资的风险的必要条件。海外子公司为获得实用正当性,需要将产品或服务做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对消费者关系进行治理;为获得道德正当性,需要做到遵纪守法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治理好与东道国规制部门的关系;为获得认知正当性,需要获得东道国政府部门、合作者、客户、供应商等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因此,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治理对海外子公司正当性的获取至关重要,下文先对其构成进行剖析。

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关系网络构成及分析

在关系网络视角下,企业国际化是企业不断卷入国际商业网络关系的过程, Johanson J.和Mattsson L.(1987)将企业国际化行为特征看作是企业与其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分销商及政府的关系函数。

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也依赖所嵌入的社会关系网络,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嵌入关系可能是基于企业家或高级管理层的亲缘、地缘、血缘、学缘建立的关系,如民营企业家的个人社会关系网络;也可能是基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企业、社会组织产生的业缘关系。游锡火(2009)又进一步将中国企业国际化社会关系网络分成继承性网络和生成性网络两种。

图1 海外子公司社会关系网络图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来看,与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发生关系的各社会关系网络成员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对利益相关者的识别和分类是西方学者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林曦,2010)。Freeman(1983)从所有权、经济依赖性和社会利益三个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基本的分类。之后,Frederick(1988)根据利益相关者能够对企业决策施加影响的程度将其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两类。Savage等(1991)把利益相关者按照威胁潜力与合作潜力分为支持型、边缘型、混合型和反对型四类。Clarkson(1995)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又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主要和次要两类。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正当性获取来源于各利益相关者的认知和评价,借鉴上述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研究的经验,本文对海外子公司的社会关系网络主体的“意愿”和“能力”进行分析,从“意愿-能力”双重视角对社会关系进行分类,以此为基础提出海外子公司正当性获取的策略。

(一)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社会网络关系构成

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行为同时受到内外部两种网络关系的影响和限制,具体而言,海外子公司的内部网络关系是指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见图1),包括内部非正式关系和正式关系:内部非正式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Kilduff和Tsai,2006),如海外子公司高层管理者及广大员工通过血缘、地缘、情缘等与亲戚、朋友等形成的内部关系;内部正式关系是指能够在企业内部网络中进行工作调动、资源交换和员工轮值的关系,如海外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与其他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海外子公司的外部网络关系是指企业与外部各利益相关主体形成的互动关系,可以分为民营企业家个人网络关系和民营企业网络关系。其中,民营企业家个人网络关系包括民营企业家个人在海外的亲属关系、朋友关系以及海外华人关系;民营企业网络关系是指基于业缘与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产生的关系,具体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市场关系和非市场关系,其中市场关系是指相互之间发生市场交易关系,包括与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各利益主体的关系;非市场关系是指相互之间发生非市场交易的关系,包括母国政府机构、东道国政府机构、社会活动团体、媒体、一般公众和其他团体。

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正当性的获取主要取决于外部各利益关系主体对企业的评价和认知,但是与内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决定了企业正当性获取策略的有效实施,海外子公司正当性的获取依赖于内外部两种关系的治理,因此有必要对各种关系进行分类、评价,在此基础上制定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基于关系治理的正当性获取策略。

表1 “意图-能力”标准下的海外子公司利益相关者分类

(二)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社会网络关系分类评价

从组织正当性获取的视角来看,不同的利益主体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立场并不一致,既有支持型也有反对型;由于不同的利益主体所掌握的资源、规模大小、能力大小有区别,导致他们对海外子公司正当性获取所产生的影响力大小也不同,本文从众多民营企业从事海外投资的子公司案例出发,归纳出两个分类标准:第一,利益主体是否妨碍和反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正当性的获取意图;第二,利益主体是否有能力影响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获得正当性,本文将此归纳为“意图-能力”分类标准。根据“意图-能力”标准,可以将海外子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分为四类(见表1)。

第一类,支持有能力影响型。该类利益相关者,与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利益一致,在正当性获取问题上是支持型立场,而且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影响海外子公司的正当性获取。如与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达成战略联盟的有实力的合作方、东道国从事招商引资的政府部门、支持该子公司发展的母公司、集团内支持该子公司发展的其他子公司或者部门等。

第二类,支持但无能力影响型。该类利益相关者支持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正当性获取,但是自身资源或能力有限,产生的影响较小。如海外子公司的有合作代理关系的小型渠道商或代理人,海外忠实的消费者、内部员工等。

第三类,反对有能力影响型。该类利益相关者与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利益相冲突,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正当性获取持反对态度,且有能力对海外子公司正当性的获取产生影响。如东道国持怀疑或者反对态度的政府部门、持怀疑态度的媒体、海外子公司的直接竞争者、持反对立场的环保等非政府组织、集团内与该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子公司。

第四类,反对无能力影响型。该类利益相关者因认知或利益冲突等原因,对海外子公司持反对态度,但是由于资源能力有限,对海外子公司正当性获取产生的影响较小,如东道国实力较弱的竞争者或持反对态度的普通消费者、集团内部其他持反对态度的部门员工等。

表2 “意图-能力”标准下的利益相关者分类与正当性获取策略

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关系治理与正当性获取策略

战略视角的研究者认为组织正当性是一种无形资源,企业可以通过制定有效的战略积极主动地获得组织正当性,企业管理者必须制定有效的战略来获得组织正当性(曾楚宏、朱仁宏、李孔岳,2008)。Suchman(1995)从一般意义上对企业可以采取的正当性获取战略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将它们概括为以下三种形式:适应环境、选择环境和控制环境。本文根据上述对海外子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分类,从关系治理的角度,制定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正当性获取策略(见表2)。

根据战略决策的基本思路,在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正当性获取战略的制定中,需对外部环境中的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用“意图-能力”框架进行分类后,再结合自身资源和能力制定相应的策略。具体而言,可采用以下四类策略:

(一)合作策略

合作策略针对第一类支持有能力型利益相关者,这类利益相关者既有外部环境中的,如东道国招商引资部门等;也有内部环境中的,如持支持态度的母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治理这类关系时,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应本着合作的策略经营好此类关系,具体包括:积极配合东道国并相关支持部门的工作;与其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签订正式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便获得规制正当性。另外,需要与集团内部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建立良好的互利共赢机制,以便获得更多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的资源支持。

(二)扶持策略

扶持策略针对第二类支持无能力型利益相关者。这类相关者或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有依赖关系,如有合作代理关系的小型渠道商或代理人;或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有信任关系,如海外忠实的消费者和内部员工。这类利益相关者对海外子公司正当性的获取有正向作用,在治理此类关系时,需与各利益主体保持良好沟通,双方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互利共赢的关系,积极响应此类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三)防御策略

防御策略针对第三类反对且有能力型利益相关者。这类相关者往往拥有丰富的资源,具有强大的影响能力,他们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持反对态度。从外部来看,主要东道国政府部门中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部门、持怀疑和反对态度的媒体、当地环保或劳工组织等,与这类部门或组织的关系处理不当,将直接造成海外投资的社会风险。能否治理好与此类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是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能否取得认知正当性的关键,针对此类利益相关者需采用防御策略。具体措施包括取得各种资质的认证;对关键利益相关者进行游说和说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的履行纳入海外子公司的战略中,投入专门的资源用于社会责任的履行;积极宣传建立正面的形象。另外,对于集团内部的竞争部门,需从集团总体利益出发进行说服。

(四)保持策略

保持策略针对第四类反对但无能力型利益相关者。这类相关者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产品、服务或企业形象持怀疑甚至反对态度,但是由于所掌握的资源和自身具有的能力有限,并不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构成实质性的风险,但长此以往会影响到海外子公司认知正当性的获取。对该类利益相关者需通过广告和正面宣传,为企业争取到良好的声誉,逐步对其产生正面的影响,以此获得公众层面的认知正当性。

结论

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经营需嵌入复杂的内外部关系网络中,为获得组织正当性,从关系视角来看,需对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内外部社会关系网络进行梳理和分类评价,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关系治理策略,构建基于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关系治理的民营企业海外子公司正当性获取策略,针对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制定不同的治理策略,采取不同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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