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获悉,目前山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80元提高到当前的520元。
自2017年开始,山西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三保险”,参保缴费救助、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三救助”和个人年度看病自付额不超过1000元、3000元、6000元的“136兜底”医疗保障政策。
在政策的帮扶下,山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90%,患者可以先诊疗后付费,并且在参保地县内住院可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此外,山西省还先后实行城乡居民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机制上保障了医保有效投入、便捷推进。
同时,山西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统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并轨提质。建立乡村医生養老政府补助制度,为在岗乡村医生每人每年补助360元,为退养村医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