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叙述了“互联网+”背景下政府行为的变化,分析了“互联网+”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探究“互联网+”背景之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路径以及策略: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协调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政务开放性。
【关键词】 互联网+”背景;法治政府建设;路径
一、引言
作为国家治理以及宏观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建设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同时这一工作的系统性比较强,极易受到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互联网+”背景之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产生了极大的变化,为了实现有的放矢,充分体现这一工作的建设作用以及价值,我国必须要重新调整建设思路和建设方向,分析新时代背景之下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内容、新要求和新标准,掌握相当可行的建设思路,同时不断实现建设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推动国家经济实力的作用和价值,保障每一个社会公众都能够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之中,贡献出个人应有的作用及价值。
二、“互联网+”背景下政府行为的变化
1、行政管理理念的转变
“互联网+”时代背景之下,政府管理理念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互联网背景下,高效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为政府工作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方式,例如政府信息以微博、短信的方式能够在瞬间传达到普通群众的身边,从而改变了过去耗时耗力的广而告之的形式。一方面是互联网提高了政府工作的便利度,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也就面临着群众更加及时和严格的监督和服务需求。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之后,“互联网+”这一概念迅速进入社会公众的眼帘,这一理念主要以成功商业模式的运用为基础,充分发挥利他主义的作用及优势,其中免费模式和分享经济应运而生。“互联网+”时代背景之下的商业活动以利己主义为终极目的,提高利润是许多企业的最终价值,这一点导致我国在推动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之中出现了许多的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之下,我国法治政府的行政管理理念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管理人员一方面需要着眼于互联网技术应用的实际条件不断的调整自身的工作理念以及工作模式,抓住新时代改革背景之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质条件及具体内容,在坚持社会主义理念的前提之上不断实现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的综合提升;另一方面需要了解目前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质要求,以营造诚信氛围为主体,严格围绕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落实相关的建设工作,不断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作用及优势。
2、行政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嬗变
权利义务关系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以及核心,在“互联网+”时代之下,“用户至上”以及“体验为王”等原则备受关注,同时这些生存原则直接威胁着传统的法律关系。新时代背景之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必须要以权利关系的再造为主体,其中行政主客体之间的不平等义务关系是传统法治政府管理工作之中的重要特点,但是在“互联网+”背景下,行政主体拥有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执行权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义务,充分的发挥自由裁量权,行政征收征用权的作用,但是这种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法治政府作用的发挥。因此,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我国法治政府必须要重新调整条件关系,更好的体现以行政客体为中心的新型政府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框架的指导作用。
3、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通过对组织结构的分析以及研究可以了解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果直接以传统的组织原则为依据,那么不难发现,大部分的政府组织结构主要以金字塔形为主体。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之下,不同领域的互动越来越频繁和深刻,这一点直接改变了原有的经济运作模式,其中多元化结构备受关注,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级政府主体可以结合政协组织加强与外界之间的联系交流和沟通,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指导作用及优势,促进政务信息的优化利用和共享,保障后期决策以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
4、信息壁垒的日渐减少
运作模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最为深远,其中法治政府运作模式是这一工作理念的重点和核心,在“互联网+”背景之下,政府运作模式不再以简单的信息交流为主体,而是积极的利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实现不同信息资源的优化利用和共享,其中数据信息的共享备受关注。管理工作人员需要明确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及优势,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积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来体现后期决策的合理性。
三、“互联网+”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1、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
立法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之中的重点和和核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系统性比较强,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复杂,如果直接以简单的组织体系构建为基础开展不同形式的法治建设工作,就难以体现这一工作的实质作用。从目前来看,在“互联网+”背景之下,我国还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大部分的网络政务和监管工作工作无法可依,难以真正的实现互联网监管和政务便利等不同管理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了解目前国家与人民利益之间的相关性、抓住各个部门行业以及领域的发展要求以及趋势、真正实现局部利益服从国家和人民利益,从而重新调整法律法规的内容是立法工作的当务之急。但是结合相关实践调查不难发现,有一部分部门只关注自身部门的利益,无视其他单位立法工作的落实要求,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性比较明显,各种不良行为和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学术界和理论界在对目前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研究时提出,现有的法规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实现有效的运用,无法更好的解决目前的信息技术问题。
尽管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规章制度,但是有一部分领域仍然存在立法空白的现象,互联网领域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出现了许多的困难以及障碍,这一点导致政府难以采取有效的策略和手段从而真正的实现各项工作的大力落实。
2、行政执法体系不协调
在“互联网+”背景之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形式以及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变化,传统的建设模式直接被抛弃,因此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过程之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和障碍,其中行政执法体系的不协调问题较为严重。
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以不同地区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互动为主体,现有的部门行政体制沟通极不协调,尽管在长期改革的过程之中已经避免了许多的负面要素,但是纵向分权与横向权力的调整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障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脱节现象。其中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这一工作的大力落实,极少有管理工作人员结合这一现实条件不断调整后期的管理工作方向。
3、政务开放性有待增强
“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对于政务运作模式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实际影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目前“互联网+”背景下,网络技术的发展速度与政府工作效率仍然存在难以想象的差距,政务公开工作仍然不够及时,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的整体办事效率和质量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方面,法治政府的建设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软件和大数据、云服务等手段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核的时长等。就网络监督而言,网络主体的监督权利应该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如何利用数字电子技术维护政府公信力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四、“互联网+”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途径
为了突破上文中所存在的各类不足,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之中,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了解时代发展的背景及要求,以此来实现有的放矢。
1、健全法律制度体系
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既能够保障后续法治建设工作的一致性和可协调性,还能够促进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上级管理层必须要了解国家立法工作的实质要求,推进立法工作,尽量的避免各类外部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加强对网络欺诈以及网络犯罪等现象的管理,真正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2、协调行政执法体系
行政执法体系的协调及改革对管理工作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之前,管理层必须要了解数据共享机制的使用情况,积极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了解行政执法信息的汇总要求,尽量避免部门之间的独立办公,真正的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利用和共享,突破地域和沟通上的局限性以及障碍。另外管理层还需要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明确不同执法环境以及执法过程的具体要求,关注各类管理要素的分析及研究,只要出现失责的现象必须要进行严格的追究。
3、提高政务开放性
为了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致性以及合理性,管理层必须要提高政务的开放性和公开透明度,尽量避免行政腐败等现象的产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大力落实,其中决策过程的信息开放化和公开化最为关键。管理层需要掌握恰当可行的决策要求,制定完善的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不同的决策程序和流程。除此之外,管理层还需要拓宽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真正的构建透明政府,开放政府,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着眼于不同工作的现实条件调整后期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向,更好的体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作用及优势。对于政府自身来说,还需要坚持公开性、公正性的原则,明确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实施条件,将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算、项目审批工作相融合,了解不同工作板块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提高自身的突发危机事件处理能力,构建完善的信息发布制度,尽量避免政府网站的僵化,及时更新相关的内容,真正的维护受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结语
在“互联网+”背景之下法治政府建设路径产生了极大的变化,工作人员需要了解这一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主动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向,以此实现有的放矢,真正的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国家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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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邵选林(1986.7—)男,汉族,贵州息烽人,西安工程大學人文学院,研究方向: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