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彦伟
〔内容提要〕 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如何解放思想实现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是需要当代税务工作者深思且要明确回答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秉持“五观”理念,坚持“六化”标准,围绕现代化目标,实现新时代税收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经济税收更加良性的发展。
〔关键词〕 税收事业 “五观”理念 “六化”标准
当下的解放思想是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打破与新时代要求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传统观念、思维定势、习惯做法和路径依赖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税收工作也应秉持这样的理念向高质量发展。
一、秉持“五观”理念
1.基本职能观。为国聚财是税务部门的天职。按照经济决定税源进而决定税收的基本原理,坚持组织收入39字原则,即“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工作中,一是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努力实现税收弹性系数大于或等于1,即税收与经济同步或略快于经济增长。二是加强征管,提高税务部门的聚财能力。
2.服务大局观。坚持税收服务大局观就是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一是要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税收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二是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以税资政”的作用。税务部门应利用自身的优势,透过税收看经济,透过税收看社会,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建言献策。
3.税收效率观。目前,我国实行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为辅助的税制结构。为提高税收经济效率,客观上要求通过深化税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中性”作用,力争实现纳税人“超额负担”最小化。同時,应转变“保姆式”的征管理念,还权还责于纳税人。随着“不见面管理”理念的深入人心,税法宣传、税收政策辅导等方式亦应发生变化,实践中应正确处理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此外,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能力,有效率、有质量地工作,降低税务行政成本,提高税务行政效率是需要直面且要解决的问题。
4.税法遵从观。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占有社会资源的重要方式。为使分配关系规范、有序,避免取之无度、巧取豪夺,就需要在征税活动开始前,做到“税收法定”。在征纳活动进行中,各方主体只能以税法作为根本遵从。而且,人们遵从的税法应是“良法”,即法律蕴涵了人类的道德追求,承载了人类理想,在形式上具有公开性、明确性、程序性、可诉性,给人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在内在功能上,保护权利、促进自由平等、维护秩序、提高效率等。“良法+服从”等于法治,这也是法学界公认的亚里士多德公式。实践中,人们过分强调“服务”,试图用税务机关高品质的纳税服务换来纳税人高度的税法遵从。但这远远不够,应进一步加强公正严格执法以及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惩处,促进征纳双方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并依法办事,这也是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5.创新思维观。解放思想要求税务工作者的思维必须与时俱进。顺应是前提,创新才是贡献。从思维方式看:一是由单向思维转向多向思维,研究税收工作不能就税论税,应将税收与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二是由单脑思维转向多脑思维,左脑加右脑,逻辑加直觉,定性加定量分析税收问题,方能得出正确结论。三是由封闭思维转向开放思维,应打开空间,将某一区域、局部的税收工作置于大环境分析,进行比较研究并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四是由情感思维转向法治思维,即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税收实际问题。在诸多问题中,合法性为第一位。
二、坚持“六化”标准
1.人力资源现代化。这是实现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要素。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国民财富的终极基础,因此要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首要是人的现代化,即人的理念、知识、能力等与时代要求相匹配,否则税收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
2.资源配置科学化。税务系统资源众多,如何配置是直接关系税收事业能否高质量发展。在客观上,一是要积极探索税务系统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并进行科学配置,如机构设置、岗责体系建立、人力资源配备等。二是要按照税收工作规律设计一套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组织体系,既不能出现工作盲区、盲点,又不能部门间、岗位间、人员间的界限模糊、职责不明,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职责交叉等带来“内耗”“扯皮”,影响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
3.管理手段信息化。在“互联网+”时代,欲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则需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即以计算机、通信和网络技术现代化为基础,以智能化工具为代表,以提高税收工作质量、效率为目的,使税收管理各系统呈现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状态。
4.治税方式法治化。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没有法治就没有秩序,更谈不上文明。在税收领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则须依法治税,即在依法治国的氛围中以人们的法治理念为前提,以完备的税收立法为基础,严格执法为核心,强有力的司法为后盾,广泛有效的税收法律监督为保障,从而规范税收各方主体的行为,使税收活动法治化、规范化,达到为国聚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目的的治税原则和方略。
5.纳税服务规范化。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税务机关应该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并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实践中,不管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配备或是服务方式、方法、手段等均充分体现了新公共管理的要求,甚至某些方面存在服务无度的问题。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在法律框架内研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走向规范化,一方面体现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思想;另一方面厘清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构建清晰的征纳关系,避免税务机关服务的过度化。
6.行政效率最大化。一般而言,直接的征税成本与入库的税收收入之间的比重越小,税收行政效率就越高,反之亦相反。税收的行政效率是检验税收工作质量、效率的重要指标。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一切赋税的征收,需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其核心反映了政府应努力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降低征税成本的理念。当下,应把互联网最新成果与税收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组织变革,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税务再造,实现税务创新,用较低的征税成本换取较高的税收收入。
三、基本路径选择
1.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税务部门是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政治建设。讲政治的基本要义应是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通过加强政治建设确保税务部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全体税务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同时,要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方面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把“过程”当“结果”,把“痕迹”当“成绩”等问题;另一方面让基层税务干部从“文山会海”“要数报表”“迎接检查”中解放出来,凝神聚气,聚焦主责主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2.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实现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则必须强化党的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都应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建立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没有脱离党的领导的业务,也没有离开党的建设的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实践中,应做到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用党建促进业务工作,用业务工作的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两结合、两促进。
3.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工作。马克思说:“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类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灵活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这是税务人绘就的宏伟蓝图和奋斗目标。笔者认为,税收现代化应是一个过程和状态,即到2035年基本建成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成熟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高效清廉的队伍组织体系。这“六大体系”应体现时代性、科学性、普适性和成效性,也是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税务系统应围绕现代化目标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4.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动能,发挥核心关键作用。领导班子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负有全面责任,处于核心地位,起到关键作用,对于带好队、收好税,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各层级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一把手”旗帜、方向、导师、舵手作用,副职政治上维护、决策上参谋、工作上助手、团结上伙伴作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其具有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成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极强的领导集体,从而带领广大税务干部将进行新时代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税务领域绽放异彩。
5.坚持精准施教,持续提高税务人员素质。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人是最基本的要素。税务干部在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最大区别就是“差异性”,包括基础、专业、学历、年龄等方面,因此不可能像普通高等教育那样安排教学计划。笔者认为,新时代税务干部教育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先导,以学员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素质为主线,以分类分级精准施教为基点,以专家教师团队为保障,以培养合格税务干部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受教育者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引导税务干部独立思考,帮助其实现行为改变,这也是教育的应然价值。
6.秉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最大限度防范稅收流失风险。税务管理与服务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具体表现为主客体具有同一性。管理者即为服务者,被管理者即为被服务者,最终目的同一性。在税收领域,就是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即征纳主体在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平等互利、规范有序、高效便捷、互信友善的新型征纳关系。基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应秉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能脱离服务谈管理,也不能脱离管理谈服务,片面强调管理、忽视服务,就会滋生“官本位”思想;片面强调服务、忽视管理就会增加税收风险。只有秉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才能既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又防范税收流失风险。
7.摒弃国税地税概念,用渐进式思维,多措并举促进“四合”。1994—2018年,国税、地税各自独立运行二十四年,由于体制机制、思维、行为方式、文化等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短期内达到人合、事合、力合、心合即“四合”,既不现实又不可能,客观上需要人们用渐进式思维多措并举,促进“四合”。笔者认为,一是用制度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力争使制度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监督考核并注重结果运用。二是用法纪约束。对每位税务干部加强法纪教育,规范其行为。对每位党员尤其是关键少数,更需用“六大纪律”进行约束,发挥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用文化引领。先进的税务文化是“好雨”“润物”“新鲜空气”,能够让广大税务人员明确价值取向,提升精神境界,点燃激情,放飞梦想,把实现个人价值与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形成优秀的税务团队。四是用行为感染。各级税务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用公平公正的心态、干事担当的精神、廉洁奉公的表现等榜样的力量,影响、感染每一位税务人,从而为促进“四合”聚正能量。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责任编辑:梁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