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加快形成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的指示精神,为创新审计理念,推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襄阳市审计局在加大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力度,推进审计工作“一盘棋”,力争破解困局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实践与探索,逐渐摸索出了具有襄阳特色的审计“两统筹”之路。
襄阳市审计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坚持把审计工作放在党委、政府以及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谋划,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审计发展中的难题,使改革创新成为新时代襄阳审计事业发展的鲜明特征和强大动力。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北审计厅与审计署武汉特派办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两统筹”工作协调沟通的若干意见》出台后,襄阳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了审计“两统筹”的推进力度,中共襄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把审计“两统筹”纳入2020年深化改革事项,中共襄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深化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审计部门主导实施,多部门联动配合,形成推动合力。
襄阳市审计局作为全市审计“两统筹”的主导实施部门,根据襄阳审计工作的特点,将审计“两统筹”进一步细化,提出了加强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数据应用、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组织方式、借助外部审计力量、审计人员培训、审计成果运用、审计整改组织等九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在推进实施中逐一落实。
1.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一是做好工作计划对接。增进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监督的工作协调,通过年度项目计划会商制,实现计划对接,放大监督效应。二是实行项目风险评估。对时间跨度长、程序不合规、资料不完整、配合不积极等审计阻力较大、影响审计结果的重大疑难审计事项,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商,分析研判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推动各类项目融合。统筹审计项目安排,加强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减少重复审计。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式审计,以“合并同类项”的方式统筹项目计划安排,同步谋划“审计项目、审计对象、审计事项、审计范围、组织方式”,有机融合“审人、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2.加强审计项目方案整合。对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由市审计局牵头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对全市范围内需要同步安排、合并审计的项目,由市审计局整合各项内容统一编制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强化统一管理。审计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清晰、切实可行。审计实施方案中还规范了延伸审计、调整方案等行为的程序控制。
3.加强大数据审计应用。一是统筹使用全市审计系统计算机数据分析人才,为重大项目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快审计信息化项目建设,启动《襄阳市审计局审计全覆盖分析系统》项目建设,充分运用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平台,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三是建立电子数据采集和报送的长效机制,市直各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积极提供各类电子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四是推广应用“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开展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综合分析,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效率。近年来有15篇大数据审计案例在湖北省审计厅案例评选中获奖,襄阳市直300多个预算部门审计“全覆盖”疑点数量从2017年的12000个下降到2019年的2350个,疑点核实率从14%提高到53%。
4.加强审计质量全程管控。对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由市审计局派出业务骨干担任组长或主审,加强审计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控。对重大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提前介入,研判重大问题,现场跟踪管理,保证审理质量。实施审计质量责任制,坚持“谁实施、谁负责”,督促审计组切实扛起业务复核责任,保证审计质量。市审计局切实履行审理把关职责,围绕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事项,对项目资料进行严格审理。近三年出具审理项目的审理意见书300多份,移送案件线索123起,已问责37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人,追究刑事责任29人,诫勉谈话80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138人。
1.改革优化审计组织方式。积极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审计项目特点,统筹调配审计资源,强化审计机关之间的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整体合力。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审计或审计调查,由点及面,增强审计项目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或事项,有针对性地分专题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进一步提高审计覆盖面,从宏观层面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方面的制度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2.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一方面,积极推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设置内部审计专(兼)职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据统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共完成内审项目1450个,委托外包审计项目202个,共出具审计报告625份,累计审计金额21.26亿元,审计发现问题金额1.34亿元,审计整改金额2479万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802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24条,被采纳499条,审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5个,为审计效率的提高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合理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建立以政府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辅助的“三位一体”审计监督模式,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立体式的审计监督体系。2020年,在东西轴线樊城段征收补偿等40多个项目中,分6批以询价、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聘请了19家中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服务政府重点项目建设。
3.提升审计人员能力素质。统一组织全市审计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专业培训,统一组织全市审计系统及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统一安排全市审计人员及各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以战代训”,提升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和专业素质。近年来,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中抽调12人次参加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计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又帮助各个单位培训了内审机构的骨干力量。
4.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实效。制定《襄阳市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监督的工作协作办法》和《案件线索移送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审计部门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公安局等部门的相互协作,切实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实效。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选任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在符合保密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统筹抓好各部门工作成果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不断提升监督整体效能。
统筹推进政策跟踪审计,延伸调查水厂设备改造扩能项目
5.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监督实效。深化“党委主导、人大监督、政府统筹、部门履责、审计跟踪”审计整改工作模式,推进审计查处问题整改。市领导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召开专题督办会,对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实行“点对点”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联动协同,加强督办;市人大定期听取审计查处问题的情况汇报,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人大评议的范围,依法对审计报告和整改情况进行审议;市纪委监委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和督办机制;市委组织部把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作为单位评优评先和个人考核奖惩、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巡察办把审计发现问题作为专项巡察的重要内容;审计机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逐一销号,定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闭环,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近三年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区域性、行业性规章、办法或内控制度204项,促使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落得实、用得好。
(一)分解任务清单。根据审计“两统筹”的各个环节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个单位,明确责任人,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各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认真对照清单,及时衔接配合,做好落实。同时安排专人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每月定期收集整理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成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着重研究在审计计划安排、审计沟通协调、审计资源统筹、审计成果共享、审计整改推进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2020年以来,已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经济责任问责专题会,就当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问责等事项进行了会商,有效推动了各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使各类监督目标同向、工作同心、节奏同步、同频共振,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三)完善管理机制。实施过程中,由局综合科具体负责项目督办,局党组定期听取相关事项落实进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推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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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在对湖北医药学院书记、院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财务收支等情况,促进高校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经济责任。
(何昀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