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广袤无垠且极其神秘,可以给人类带来丰富的渔业、矿产资源和各种能源。但同时海洋又具有强大的破坏力,海上风浪可以毁船亡人,破坏各种海上工程结构。为了能够安全地利用海洋,近代以来人们不断地对波浪进行研究,因此出现了系统化的波浪理论。
现代波浪理论一般构建于势流理论基础之上,即认为水体无旋、无粘且不可压缩。工程上常根据相对水深的不同,把规则波分为三种状况:水深波、浅水波和介于二者之间的有限水深波。一般而言,认为深水波和有限水深波适用Stokes波理论,浅水波适用椭圆余弦波理论。但实际上对于有限水深波而言,在不同的水深中,根据波浪的相对波高不同,波浪的形态会发生变化,同样会出现椭圆余弦波的形态,简单地适用Stokes波理论会造成数值分析地错误。为此,本文将对两种规则波理论的适用进行讨论分析。
Stokes在1849年提出了Stokes理论。这种理论主要是通过波陡ε(以波高与波长之比)为小参数进行摄动展开,从而建立不同阶次的Laplace控制方程和边界条件,以此求得不同阶次的速度势。Stokes波的一阶理论由于忽略了高阶项,所推导出的波浪为正弦波浪,即线性波理论。二阶以上的Stokes理论则在不同程度上考虑了非线性的影响,波浪形态会发生变化。但对于浅水区的波浪,受水深影响显著,波浪形态发生巨大变化,Stokes理论会产生相当大的误差,因此Korteweg和 de Vries在1895年首次提出了以椭圆余弦函数来表示的浅水非线性波浪理论—椭圆余弦波理论。从KDV方程出发,并进行相应的数学推导可得到椭圆余弦波的波面函数。在推导过程中,很容易发现,影响椭圆余弦波非线性的参数是Ursell数,以相对波高与相对水深的平方的比值来体现的。
由于波浪理论划分范围的基础是相对水深的大小,因此可将二阶Stokes理论波面对相对水深kd求导,进行分析。二阶无量纲Stokes波波面方程为
其中,G2为二阶周期项的传递函数,即
如果要让波面保持Stokes波的性质,即二阶周期项的幅值只和波陡k A有关,与相对水深kd无关,需要将上式对相对水深kd求导,并使导数趋近于0。
该函数的曲线如图1所示。
由图1可以看出,当kd≥1.4时,式(3)的值几乎为0,即二阶波幅与kd无关,此时只有波陡可以影响波浪的非线性,即完全适用Stokes波理论。
当kd<1.4时,式(3)的值显然不为0,表现出非线性波浪的幅值要受到相对水深kd的影响,但是影响的大小需要进一步分析。下面举例说明:如图2所示,若k A=0.05时,在kd<0.8的范围内,kd对幅值的大小有着明显的影响,此时采用只以波陡为非线性参数的Stokes波理论便会使结果失真;若kd>0.8,kd几乎不影响波浪的非线性,此时使用Stokes波理论便比较合适。若波幅减小,如kA=0.008,此时kd大约以0.5为分界线,左侧需要考虑相对水深的影响,应采用椭圆余弦波理论,而图像右侧kd对结果影响不大,可采用Stokes波理论。
通过以上分析及两张图的比较可得到一个初步结论:当水深较浅时(如kd<0.8),水深越小,Stokes波理论越只能在更小的波幅范围内适用。那么,在水深一定的情况下,Stokes波理论的适用范围应该取在多大波幅范围内需要更进一步的讨论。
在二阶Stokes波面表达式中,当kd<0.8时,可以认为shkd≈kd,chkd≈1,则式(1)可改写为
为了让上式满足Stokes波理论的要求,高阶项(右侧第三项)需为小量,其系数应满足
以上结论便成为判定Stokes波理论在有限水深中的使用依据。此外,也因此而定义了判断椭圆余弦波非线性大小的Ursell数,
这样,可由Ursell 数判定理论的适用范围。在有限水深中(kd∈[0.3,0.8]时),当Ur<<1时,应采用Stokes理论;否则,应采用椭圆余弦波理论。
美国海军海岸工程研究中心曾发布了《The Shore Protection Manual(1984)》,给出了Stokes 波理论、椭圆余弦波理论等相应的适用范围,如图3所示。该图较好地反映出有限水深范围内相对水深kd和相对波高kH对波浪形态的影响,其结果与本文分析基本一致。
Stokes波理论和椭圆余弦波理论作为非线性波浪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表达、非线性参数完全不同,但两者的适用范围存在交叉,并泾渭分明之界限。首先,不能简单地认为有限水深波浪一定适用Stokes波理论。其次,应当充分考虑kd和k A 的关系,选用合适的理论。最后,最重要的是处理两种理论适用范围交叉区域内的波浪。在该区域内的波浪适用不同理论,会得到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结果,因此,应更谨慎地进行不同理论的适用对比。
图2 二阶Stokes波不同波幅对相对水深求导的函数图像
图3 《The Shore Protection Manual(1984)》给出的波浪理论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