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陶 姚乐野 (四川大学 成都 610064)
中华图书馆协会(以下简称“华协”)是民国时期唯一的全国性图书馆协会,成立于1925年4月,解散于解放前。曾有学者认为“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之初,因经费支绌,未能如期举行年会、促进交流,仅开展了一些零星的活动”[1]。而根据笔者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梳理考证后发现,华协在存续期间开展了大量的图书馆事业建设活动与学术研究活动,对于民国时期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其中极为重要的一项活动就是华协利用其自身影响力数请庚款用于图书馆事业发展,为各级各类图书馆、文化教育机构的发展解决了部分经费方面的问题。
1921年12月,以“调查教育实况,研究教育学术,力谋教育进行”[2]为宗旨的中华教育改进社成立,图书馆教育委员会为其中32个专门教育委员会之一,当时活跃于图书馆界的袁同礼、刘国钧、沈祖荣、洪有丰、杜定友、蒋复璁、韦棣华等都是该社会员[3]43。成立之初,中华教育改进社还组织了一个“赔款部”,由蒋梦麟负责美国赔款相关事宜。蒋梦麟在给施肇基的说帖中,主张把美国退还的庚款充作“中美友谊基金”,以供给国内13所国立高等学校建设图书馆、实验室、博物馆、体育馆、讲堂等用[4]。
1923年,中华教育改进社在北平举行的第二次年会中通过了《组织各地图书馆协会案》,目的有三:一是研究统一适用的图书馆管理法,“现各处图书馆逐渐成立,而同一处之二三图书馆,毫无联络,管理办法及手续,均不一致,此于阅书者及图书管理,颇有阻碍”;二是节省图书馆经费,“同一地方之一二三图书馆,可合作购置新书,搜罗旧书……而同一地方之书籍则种类必倍于从前。近来各图书馆每缺乏经济,如能通力合作,实节省经费惟一之妙法”;三是促进图书馆学问,“我国图书馆管理事业,正在萌芽,诸待创作。同一地之各图书馆管理员,凡关于友谊上学问上,应有一种组织,藉以互相研究”[5]。会后,中华教育改进社当即根据年会议案通函各地图书馆联合组织地方图书馆协会。
该次年会中另一项极为重要的议案是《呈请中华教育改进社转请美国政府以美国将要退还之庚子赔款三分之一作为扩充中国图书馆案》(文华大学图书科提案)。该案认为“图书馆为普及教育之利器”,“希望我国政府推广图书馆事业,现在已如泡影,绝无成为事实之可能。故吾人如欲发展中国图书馆事业,舍仰给予‘美国退还赔款’外,并无第二途径。”“今中华教育改进社既以改进中华教育为宗旨,理应以改进图书馆事业为前提……”[6]此外,会中还决定在次年的年会中发起组织全国图书馆协会。
1924年,美国图书馆协会(以下简称“美图协”)第46届年会中,韦棣华发表了《中国近代图书馆的发展》(Recent Library Development in China)一文,邀请美图协派一位图书馆学专家到中国做图书馆调查,以确保庚款用于中国图书馆事业,同时协助中国成立一个为中美双方认可的图书馆组织,且要使中国大部分有名的教育家加入此组织。韦棣华还前往美国华盛顿,拜访了82位参议员、400余位众议员,以期使庚款退还且用于中国的图书馆事业[7]。
在国内外众多人士的多方奔走下,1924年4月,美国众议院决定将庚款退还中国。消息传来,导淮水利研究会、江苏省及安徽省水利会、中华道路建设协会等纷纷向外交部或美国大使馆请求拨款予以补助,以利实业发展[8]。由于前一次庚款用于中国的教育文化事业颇有成效,因此,国内的教育文化团体对于此次庚款的用途及管理方法也甚为关注。中国科学社、考古学会、中国地质学会等7个学术团体联合呈请北京政府及美国使馆,“请其补助专门学术之研究”[9],并召开联合会,一致提议将此次庚款用于科学研究,并成立基金委员会,其中的中国委员“应有相当额数以熟悉中国教育及学术事业并有相当成绩之教育家或学者充任”[10]。中国科学社更提出了庚款用于教育文化事业的具体范围,尤其是用于设立图书馆、博物馆等以普及知识方面之用[11]。
1924年9月18日,以保管、分配、使用美国庚款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以下简称“中基会”)成立,该会由中美两国的民间人士共同组成,颜惠庆任董事长,孟禄为副会长。1925年,中基会最终决定将部分庚款用于“促进有永远性之文化事业,如图书馆之类”[12]。至此,庚款分配原则最终确定将用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当时图书馆界已有多个地方图书馆协会成立,但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彼此之间缺少联系。中基会的成立以及庚款分配款项原则的出台,使得当时的图书馆人都意识到,中国的图书馆事业将因美国庚款的到来而获得一次新的发展机会,成立一个能代为表达诉求、加强联络、协理庚款事宜的代表亦或“头领”已迫在眉睫。
1925年4月25日,在各地方图书馆协会、中华教育改进社以及教育文化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以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研究图书馆学术,并图谋庚款用于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中华图书馆协会(以下简称“华协”)在上海宣告成立,同年6月2日,在北京欧美同学会礼堂举行了成立仪式。
华协成立的重要契机之一就是为了争取庚款用于中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尤其是图书馆方面,因此在成立之后,华协也始终遵循其成立初衷,数次上呈政府各部及中基会、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管理中美庚款董事会等基金会,请庚款用于中国的图书馆事业。
1925年6月2日,华协董事部举行第二次会议,讨论中华教育改进社图书馆教育委员会拟用美国退还庚款三分之一建设及经营八所图书馆,分布于中国各要地,为各该区域的图书馆模范事宜[13]。经讨论,董事部最终同意该提议并另附加三项说明:提出将美国退换庚款本利三分之一,发展图书馆事业;假定中基会举定只准用利,本协会为确定图书馆事业基础起见,认为有立即创办第一图书馆及图书馆学校之必要。拟请将前三年之本,准予拨给,每年约美金十万元,共美金三十万元;假定中基会决定许用本,则照原计划进行;但其中详细办法,得由中华图书馆协会董事部随时斟酌决定之[14]。当日华协就此次会议的内容及附加说明致函中基会,请该会照准施行。
6月间,中国驻美公使在致美国政府的照会中建议将部分庚款用于图书馆事业:“兹决议美国所退还之赔款,委托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管理者。应用以发展科学知识及此项知识适于中国情形之应用,其道在增进技术教育,科学之研究试验与表证,及科学教学法之训练,及促进有永久性质之文化事业,如图书馆之类。”[15]如此可见将庚款用于中国的图书馆事业已得到政府方面的首肯。
同年8月18日,中基会回函华协,并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分配款项原则》全文,但并未就华协前函中的具体要求予以明确答复[14]。12月,华协获悉该会将于次年1月举行全体董事会议,因此再次致函该会,请求将前述事项纳入议事日程。1926年2月26-28日,中基会在北京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分配款项之补充原则》,该原则中明确规定中基会资助中国文化事业,“拟暂以图书馆为限”[16]。但华协前提三项附加说明仍未予通过[17]。
因请庚款拨付华协用于具体建设图书馆与图书馆学校事宜一直未得有效结果,华协开始改变策略,转为请款用于全国的图书馆事业,以前述说明中的第一项作为主要工作目标,即从具体插手庚款中剖离出来,转为普遍呼吁和舆论引导,以使庚款普遍用于中国图书馆事业。
1933年年会时,华协以“经费”为主要议题之一。会中,安徽省立图书馆馆长陈东原提《请中央拨麦借款美金一百万元扩充全国图书馆事业案》,陈独醒、山东省立图书馆提《请中英庚款董事会速拨款建筑中央图书馆,并请中英庚款董事会补助各省图书馆经费案》均经大会审议通过[18]。会后华协致电中央政治会议与行政院:
南京中央政治会议、行政院钧鉴:图书馆事业乃文化建设之基本,百年树人,惟在于此。顷本会举行二届年会于北平,咸以图书馆事业亟待扩张,而困难之点,厥为经费。到会十七省市代表,一致主张,请中央于棉麦借款中拨美金一百万元,为扩充全国图书馆事业之用。促进教育,发扬文化,具所利赖。务恳俯准,文化幸甚!中华图书馆协会叩世。
同时,华协亦致函教育部:
南京教育部钧鉴:本会举行二届年会,到十七省市代表,一致主张请中央于棉麦借款中拨美金一百万元,为扩充全国图书馆事业之用。除分电中政会议及行政院交钧部核办外,务恳钧部积极援助俾早实现,无任迫切,待命之至。中华图书馆协会叩世[19]。
除此而外,华协还推选陈东原、洪有丰、柳诒征三人为代表,前往南京向行政院及教育部面洽请款事宜。后接到行政院秘书处第3173号复函,称此事已移交全国经济委员会核办[19]。
1936年华协年会中通过了《呈请教育部在每届英庚款及清华留美公费生名额内,列入图书馆学一科俾资深造案》《本会应设法请求各庚款委员会,拨款补助各省市县立公私图书馆事业案》与《请协会会同中国博物馆协会呈请中央设法于庚款中拨款一百万元,以建设中央档案库案》三项有关庚款的提案[20]。会后华协致函教育部、中基会及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推行议案。
经华协及有关各方的积极努力,中基会与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最终将庚款用于图书馆事业者有:补助中央图书馆出版品交换国际交换处经费9 000元;国立编译馆特种图书费4 000元、四川大学理学院图书等设备费60 000元(1938年)、昆明图书馆建筑费50 000元(1938年)、贵阳科学馆(内设图书馆)建筑费70 000(1938年)、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建筑设备费5 500元(1939年);四川省立图书馆图书费30 000(1939年);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及国立北平图书馆编纂中日战史购书及出版费10 000元(1939年);教育部出版品国际交换处出版品交换处12 000元(1939年)[21,22]。文华图专更持续获得庚款援助用于教习金、助学金与设备费等:1926-1928年10,000/年,1929-1932年13 500元/年,1933-1935年15 000元/年,1939年15 000元,1941年25 000元。此外,还有北京大学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社明复图书馆等均获基金会资助[23-24]。
此外,华协的请款活动还直接促成了中央图书馆的筹备与建立。1925年,梁启超在华协成立大会上发表的《演说辞》中提出“择一个适当都市,建设一个大规模的图书馆,全国图书馆学者都借他作研究中心”。“所以主张‘一个’者,因为若要多设,一则财力不逮,二则人才不彀。与其贪多惊广,闹得量多而质坏,不如聚精会神,将‘一个’模范馆先行办好,不愁将来不会分枝发展”[25]。梁启超所谓的建立大规模图书馆的想法,即为当时西方国家的国家图书馆或称中央图书馆的理念。
1928年,大学院在南京召开全国教育会议,此次会议上通过了《筹备中央图书馆案》,并对设立中央图书馆的理由,中央图书馆的主要职能、筹备机构、预算经费等方面做出了初步商定。但该案久未实行。
作为当时唯一的全国性图书馆协会,华协将设立中央图书馆作为其首要的工作任务。据台湾图书馆学家蒋复璁口述回忆称,“中央图书馆之创建可溯源至民国十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华图书馆协会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年会,其时会中便决议呈请教育部从速筹办国立中央图书馆”[3]5。
1929年1月的华协首次年会中,有关筹办中央图书馆的提案达四条:《促成中央图书馆早日实现案》(蒋一前)、《由本会呈请教育部从速筹办中央图书馆案》(顾天枢)、《督促政府速设中央图书馆于南京案》(民立中学图书馆)、《请拨中华教育文化基金创办南京图书馆案》(陈钟凡)。提案人称中央图书馆的建立“需要迫切,不容稍缓……既可增高国家之地位,且为中外观瞻之所系,急宜从速促成”[26]。最终大会通过了《由本会呈请教育部从速筹办中央图书馆案》,具体办法是:请中基会拨付筹建中央图书馆费用壹佰万元,并选定馆址,并着手修建。此外,每年拨付运行费三十万元,其中十万元为基金,十万元为购置费,五万元为行政费,五万元用于创设图书馆学校,培养图书馆人才。会后,华协执行委员会根据原案并引用中英、中美庚款董事会分配款项议案及原则向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及中基会力请款项。不久之后即得到中英庚款董事会的复函,应允届时提付审议。
1929年5月13日,国民党第十一次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央图书馆计划书》,决议筹备中央图书馆。但中央图书馆的实际建设工作并未随之展开。
经华协不断呈函及利用其知名会员的影响力向国民政府施加压力,终于在1933年1月21日,时任交通部长兼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长的朱家骅正式下达公文,由兼任华协职员的蒋复璁筹备国立中央图书馆,并担任筹备处委员。朱家骅从交通部拨二千元补贴该馆图书馆的建设。4月8日,蒋复璁被正式任命为筹备处主任。之后,筹备处租用南京沙塘园七号新盖民房,并于当月21日起正式开始办公。24日,教育部核定备案《中央图书馆筹备处组织大纲》,将筹备处分为总务、图书两组,聘定职员三十七人,另外设建筑及购书两个委员会,延聘相关专家为委员,协助中央图书馆的筹建工作。
中央图书馆筹备处业已建立,但仅有交通部补贴每月二千元仅供筹备人员活动,且仅补助四个月,中央图书馆的馆舍建筑费用仍遥遥无期。
1933年8月,华协第二次年会中通过了《向中英庚款董事会请速拨款建设中央图书馆并请中美庚款董事会补助各省图书馆经费案》,该案由《向各国庚款中力争图书馆补助费案》(陈独醒)和《庚子退还赔款应提出一部分分配于各省图书馆为建设发展之用》(山东省立图书馆)两提案合并通过而来。会后,华协执行部向中英、中美庚款董事费分别请款用于中央图书馆的建设。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直至1936年,中英庚款董事会才决定资助中央图书馆筹备处八万元用于购买中央研究院南京成贤街旧址做筹备处办公之用。后中英庚款董事会拨付150万元做中央图书馆馆舍建筑费。期间由于抗战爆发,直至1940年10月16日,国立中央图书馆才在重庆正式成立,蒋复璁为首任馆长。
华协是当时众多的申请退还庚款组织之一,但其唯一的全国性图书馆协会的身份无疑给政府各部及涉款组织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庚款最终用于中国图书馆事业者目前并无总的统计数据,单从上述有据可查的款项来看,华协确实为各类图书馆的建筑、购书、编辑出版,为图书馆学校以及中央图书馆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非常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