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水斌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青年 西宁 810007)
2020年第一季度,受停产停工政策的影响,在2020年第一季度超过四十六万家公司倒闭,作为此次公共事件影响下的第一批因现金流压力过大而开始倒闭的企业,这些例子足以说明现金流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现金流作为公司公积金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在重大突发事件中保障企业安危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公司公积金作为公司扩大经营,或者弥补亏损的重要财政基础,在公司抵御重大外来风险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可见公积金留存之重要性。在我国的《公司法》第179条也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充裕的公积金不仅可以及时充实公司资本,同时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还可以极大地提高公司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
因此公司公积金制度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急需我们重视起来,本文以青海省的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的方式初步掌握了目前青海省公司公积金领域的现存问题,对症下药,为完善我国的公司公积金制度建言献策。
本文主要分析在此次重大突发事件中,青海省部分企业因为停工停产,收入减少,一方面却仍要支付职工社保、工资、房租等必要的费用,导致企业的现金流减少,从而造成企业破产倒闭的结果。通过对部分破产企业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公司公积金制度,极少数存在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其公积金的提取也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从而导致了公司在遭遇重大外来风险时,没有足够的资本应对风险,被迫面对倒闭的惨痛事实。
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现有问题的分析,通过深入青海省地方企业一线,深入走访一线当事人,取得第一手资料,为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司公积金制度提供理论支持。通过对青海省的图书馆和档案馆的走访调研,笔者查阅了大量的有关青海省历年经济的各项数据,同时前后发放调研问卷共计三百余份,其调研对象包括企业一线的生产者、中高层管理者、企业所有者和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并对回收后的调研问卷进行分类汇总与分析,不幸的是,得到的结果并不乐观。
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笔者首先走访了西宁市的多个企业,并且通过走访西宁市的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获取了有关数据,通过分析,同时参照我国商务部的分类标准,西宁市的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西宁较大规模的企业数量较少,这一局面在青海省的州县则更为突出,由于缺少产业化,龙头化的大型企业的集群效应与示范效应,青海省州县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态势不容乐观,规模小、竞争弱成为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共同标签,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这些青海省的本土企业做大做强。
就青海省整体而言,大部分企业以第一、三产业为主,西宁市内的企业形式以餐饮业、酒店业为主,在西宁市周边地区,如海西州等,则以第一产业中的牧业为主,第二产业则呈现出相对空缺的状态,现存的第二产业主要以矿业为主,缺乏高附加值的产品依然是目前青海省企业的通病。第三产业则呈现出较大的季节波动性,旅游业作为青海省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受今年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对青海省的本土旅游业造成了重创,其中部分经营规模较小的酒店业与餐饮行业,由于企业制度不健全,在外地游客大规模减少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剧减,同时由于没有建立公司公积金制度,在遭遇重大外来风险时不能及时提取公积金应对风险,最终等来了倒闭的命运。
通过进一步与企业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访谈的形式,我们得知,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建立与之相应的企业公积金制度,在突发事件来袭,面对停产停业的现实,大部分中小企业只有通过裁员的方式来减少支出,这样一方面造成失业问题,进而对社会安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造成该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青海省的地方企业多以家族式企业为主,缺少先进的经营理念,另一方面,由于教育水平相对落后,进而导致管理层的文化水平相对有限,进一步限制了本土企业的现代化进程。
为了更好的服务青海省的经济发展,在青海省范围内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公积金制度是迫在眉睫的,一方面现代企业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增加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在企业遭遇重大外来风险时可以很好的形成缓冲。其次,有助于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青海企业走向全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一份青海力量。
帮助青海省本土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公积金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普法宣传等方式,深入生产经营一线,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现身说法等活动形式,向广大企业管理层宣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尤其是建立现代公司公积金制度的紧迫性,结合本次突发事件现身说法,宣传建立现代企业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
我国目前的相关立法对于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更多的是一种引导与鼓励的机制,对于相关制度的不健全,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惩戒措施,在正常的市场经营中,购销处在相对稳定的动态之中,此时公司公积金制度的多种保障功能处于相对隐性的状态之中,从而被众多的中小企业所忽视,加之缺乏相应的惩戒措施,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公积金制度的规定在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当中形同虚设,笔者的初步思路为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引进与之相对应的惩戒措施,对公司制度不健全的企业予以惩戒,从而形成压力,虽然商事行为多为意思自治的结果,但综合考虑社会公共利益,权衡轻重,为了避免企业在遭遇重大外来风险时,造成大量员工失业等更大的损失,笔者个人认为该措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由于青海省地处西北内陆地区,交通不变,进而导致青海省的企业以本土化的企业居多,缺乏强劲有力的外来竞争,同时造成了青海省本土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接触较少,彼此借鉴学习的机会较少,由于看不到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巨大优势,从而在公司制度的顶层设计当中,企业所有者的进行改革的动力较弱。
且青海省内的企业多以服务业为主,其中又以酒店业、餐饮业、零售业为主要企业形式,其中部分农牧业企业,以农产品的初步加工为主,缺乏对产品内在价值的进一步提取与深加工,进而导致产品的附加值偏低,不能很好的打开中东部市场。招商引资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引进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模式,企业内部制度健全的先进企业,从而形成竞争,更好的释放市场的活力,优胜劣汰,淘汰落后产能。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兴则中国兴。少年是国家与民族的希望与未来,青少年的教育事关一个民族能否长治久安,能否持久的兴旺发达。教育对于提升一个地方的整体人口素质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青海省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原因等各种原因相交错,进一步导致了青海省教育水平落后的现实,因为教育水平落后,从而不能为本省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化管理能力的经营人才,从而导致青海省的企业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为了服务于青海省的经济发展,为青海省的本土企业培养一批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为此在国家层面,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青海省的教育投入,全面提升青海省的教育水平。
通过兴修路网,加大基础建设投资,一方面可以通过拉动内需的方式,进一步刺激青海省的经济发展,同时,四通八路的道路网络是加强青海省与外界沟通交流的基础性条件,不但有助于省内的商品输出与原材料引入,促进青海省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有利于吸引越来越多的游客前往青海观光消费,进一步拉动青海省的经济发展。
同时,随着愈加发达的公共交通体系,随着越来越多的现代化大型企业更加倾向入驻青海,从而刺激青海省本土企业的所有者开始一场自上而下的企业制度改革,青海省的经济必将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腾飞,以及高等教育的进一步普及,中国法律会愈发完善,随着劳动力素质的普遍提升,企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加强,我相信,全体中华儿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定能披荆斩棘,克服发展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那时的中国,将会以更加自信的面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