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视频侦查工作完善路径研究

2020-03-11 17:57
关键词:侦查人员证据监控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与侦查新战法的形成,我国视频侦查工作进展迅速,特别是在基础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也逐渐表现出主导刑侦破案工作方向的趋势。但我国现阶段的视频侦查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打破阻碍视频侦查工作发展的壁垒,使视频侦查工作更好的实现其侦查破案的效能和作用。

一、视频侦查工作概述

(一)视频侦查工作的含义

视频侦查又称图侦,是指侦查人员为了侦破已经发生的刑事案件,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目的,而运用以视频监控为主的一系列现代化工具、技术和手段,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图像,并对其进行识别、分析,最终从中发现能够反映案情的线索及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的一项专门调查工作。

狭义的来说,视频侦查工作就是指运用视频监控设备为侦破刑事案件服务。开展视频侦查工作需要一个持久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视频侦查技术的普遍运用能够使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不可隐蔽,将大部分作案过程都曝光在视频监控之下,即使图像中没有直观的反映,也可以通过视频监控的回放,最终分析研判出案件的来龙去脉。视频侦查工作要调取所有可以利用到的视频监控系统存储的视频资源,引导现场勘查、询问、讯问等侦查措施,最终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查缉犯罪嫌疑人。

(二)视频侦查工作的特点

从性质上看,视频侦查不仅具有侦查工作的一般属性,同时还具有现代化侦查方法的独特之处。当前阶段,视频侦查呈现出以下特点:

1.信息性。视频侦查的诞生与发展,主要基于两个因素:一是侦查工作本身对信息的现实需求,另一个是视频技术在信息收集方面的功能优势[1]。侦查工作是一种回溯性的工作,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侦查人员要在视频中全面搜寻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形式的线索和证据,运用合乎逻辑的推理,分析它们形成的原因和过程,收集反映案件事实的信息碎片,并最终将这些信息碎片拼接成形。这一过程可以理解为发现、解读、运用信息的过程。

2.技术性。视频侦查工作的开展,得益于视频技术的产生和完善。视频侦查的优势在于运用物理替代人力,借助科技手段高效便捷地满足侦查工作的需要,因此它对技术软硬件的依赖是十分明显的。实践证明,对视频侦查技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的理解越深入,越有助于视频侦查工作技战法的形成和工作效率的提升。

3.系统性。视频侦查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并非只包括“调阅录像”这一个环节,在侦查人员调阅录像的背后,还有许多重要的关联环节,包括人员的组织与配合、操作流程与标准的规范、视频图像的处理与管理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内容。系统化是视频侦查工作得以组织实施并发挥作用的结构基础,系统化程度越高,视频侦查工作就越是高效顺畅[2]。

4.专业性。一方面,视频侦查相对于整个侦查工作而言越来越专业化,在侦查方法体系中已经自成一派,发挥着其他侦查措施无可比拟的作用。另一方面,视频侦查组成结构及主体分工越来越精细化,工作机制与工作体制逐渐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人员也逐渐专业化和职业化。

5.社会性。犯罪活动的社会性决定了视频侦查工作的社会性。首先,各行各业都已广泛普及和应用视频技术,这使得视频图像的分布呈现出社会化特征。其次,视频侦查工作与当今社会存在广泛而深刻的相互关系,宏观上,社会环境的变化也往往会对视频侦查工作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

(三)视频侦查工作的的作用

在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视频侦查在整个侦查工作中体现着快捷与高效的战术地位,为进一步确定与逮捕犯罪嫌疑人提供着有利条件,发挥着及其全面的作用。

1.案后迅速控制,追踪嫌疑人轨迹。案件发生后,及时调取、查看犯罪现场及其周围的视频监控录像,尤其是各主要进出口、通道口的监控录像,可以及时确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在办案过程中,可对采集到的视频监控录像进行串并分析,汇总多时段、多地点的视频录像,根据多个视频展现的案件信息,综合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案后的活动轨迹,从而及时追缉犯罪嫌疑人。

2.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依法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了解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监控图像。对于记录有案前、案后及犯罪实施过程的视频录像,可以从中识别出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和行为特征,进而刻画出犯罪嫌疑人条件。同时可以通过视频内容分析判断出案发现场位置及案发时间,这直接缩小了侦查的方向和范围,节省了侦查资源为后续侦查工作的迅速开展提供了精确、直观的真实依据。

3.提供证据支撑,提高讯问效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视听资料是八大法定刑事诉讼证据之一。视频监控作为视听资料证据的一部分,它具有极强的证明力,这源自于视频监控极强的客观性、真实性与关联性[3]。因此,通过视频侦查工作获取的视频监控等证据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同时,在询问过程中让犯罪嫌疑人观看证据,可以有效的打击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迅速突破涉案人员口供,使其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

4.是串并案的重要依据。通过对视频图像的识别、分析、比对、关联,可以从中提取大量的并案侦查线索,协助确定并案依据。通过比对不同案件中所调取的视频信息,分析嫌疑人在外貌、行为特征及作案手法等方面的符合点和差异点,可以确定关联案件是否是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并最终确定是否采取并案侦查措施。

二、新时期视频侦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新时期,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利用视频图像技术开展社会治安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侦查破案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视频技术在侦查工作中整体应用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相对滞涨期,视频侦查工作仍然存在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视频图像信息识别存在局限,信息提取效率低下

随着各种视频监控设备的广泛应用以及“平安城市”等大型安全防范工程的全面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预防犯罪的重要工具。视频监控形成的海量视频资料数据为侦破案件提供了线索和证据,却也给刑事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麻烦。现阶段,对视频监控中信息进行筛选、分析、研判的主要方法仍然是人眼识别,侦查人员在开展案件侦办过程中,经常要调取大量的视频图像片段,然后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从中寻找涉案要素的蛛丝马迹。比如2012年南京“1·6”案,在此案件的侦破过程,南京警方从全市一万多个监控点提取了监控视频,而这些视频数据加起来竟然有将近2000T 之多。为了从这些数据中提取出有用信息,一千五百多名公安干警参与了查看视频搜索线索,共耗时将近一个月。繁重的任务量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资源,同时视频信息提取的成功率也难以保证。在侦查人员长时间查询搜索视频信息导致精神疲劳、一不留意的情况下,关键画面可能一闪而过。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视频图像信息识别、提取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侦查人员开展视频侦查工作的积极性。

(二)视频监控设备布局不合理、系统建设不完善

随着视频技术的发展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对视频侦查工作的愈发重视,视频监控设备已被安置到城市各地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现阶段视频监控设备的布置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目前仍然存在很多仅有较少监控设备甚至没有监控设备分布老城区以及乡镇郊区,基础设施存在监控盲点,这不仅不能保证视频侦查工作的连贯性,甚至导致此类地区成为案件高发区[4];其次,在安置有视频监控设备的地区,存在设备布局不合理、不科学的现象,很多区域的监控设备布置杂乱无章,导致视频内容中场景重叠率高,浪费了监控画面,降低了侦查的效率;最后,对基层地区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与更新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区域设备老化、更新慢,设备不够先进、视频清晰度不高,视频监控系统不能够及时得到维护与管理,视频防控网格化布局尚不完善。这严重影响了侦查人员进行视频侦查工作的效率。

(三)视频侦查实战工作理念滞后,图像未能深度应用

当前“智慧公安”正在驱动刑事侦查工作走向智能化,然而在实践中,视频侦查工作未能利用好当今网络化、智能化时代的优势,没有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视频侦查网络智能平台,不能有效的对视频图像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有效整合。而且不少基层民警认为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用于案发之后的侦查破案,而对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和预防犯罪等方面的认识不到位,未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侦查理念相对落后。因此,要在实战中探索建立视频主导侦查、“四侦(刑侦、技侦、网侦、图侦)”联动合成作战的新机制,不断探索视频技术在社会治安管理、情报分析研判、基层群众服务、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防暴力等公安工作中的全面应用,使视频侦查在实践工作中不断进行总结和提高,努力提升视频技术服务公安机关现实作战能力,提升视频监控技术服务刑事犯罪侦查的能力,充分发挥实战应用效能,形成有地域特点的技战法,提升视频侦查核心战斗力。

(四)视频资源平台建设不完善,视频资源难以共享

现阶段,各地区之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统一标准和整体规划方面仍较为欠缺,各部门之间也没有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甚至各自为战,难以实现视频资源的共享与应用,这导致了”信息孤岛”的出现。“信息孤岛”的形成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各类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力度小,未能有效集中起来为侦查工作提供最大便利;二是各基层公安部门视频侦查线索共享不及时,有时甚至出现同行间的恶性竞争,这直接造成视频监控线索资源难以整合,影响了视频侦查工作联动作用的发挥[5]。视频“信息孤岛”一旦形成,侦查工作就很难顺利进行,尤其是对于跨区域犯罪来说,如果各区域各部门无法就视频资源与信息进行共享,那么就很难形成侦查协作,从而耽误了破案的最佳时机,降低诉讼效率,甚至最终放纵犯罪嫌疑人。

(五)视频证据取证工作不规范,降低视频证据证明力

视频证据作为视听资料证据的一部分,是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在当前的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在对视频证据的收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会降低视频证据的证据能力。这些问题包括:收集视频后却不制作相应法律文书材料,导致无法查明视频证据的来源、无法确定视频是否是依法定程序收集而来;对不清晰的视频内容进行辨认和鉴定的不及时,导致相关视频证据未能与案件建立关联,失去其证明作用;不校对视频的显示时间,导致视频证据与案件事实真相发生矛盾;未对视频内容进行充分深入挖掘,错过开展外围侦查、串并案等侦查措施的机会。

三、新时期视频侦查工作的完善路径

视频侦查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发挥的无可取代的作用作用,针对新时期视频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局限和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求使视频侦查更好的为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服务。

(一)加强技术应用与创新,提高视频综合应用效能

在新时期大数据以及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信息、数据需要被储存、分析、研判。为了提高视频图像信息的提取和识别效率,促进视频侦查工作的进行,公安机关应采用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首先,要加大对人脸自动识别技术、人像比对技术、智能图像分析技术等先进视频监控技术的研发力度和使用范围,建立健全针对视频应用的各项新型的技战法和应用体系;其次,要将视频侦查工作与大数据相结合,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侦查中的作用。比如,运用智能识别技术对人和物体进行自动识别,利用视频结构化技术对信息进行自动归档和搜索分析,运用异常行为分析技术对目标进行识别、定位、跟踪及行为预判等,以上对大数据的应用可以深入挖掘警务数据资源,减轻侦查人员工作负担,提高视频侦查工作效率,达到快速侦查、快速破案的目标。

(二)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视频资料管理体制

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应当做到“各点全面覆盖,各点无缝衔接”。首先,在规划布局方面,应符合当前智慧城市发展的趋势,同时应结合当地城市建设及地理特征等实际情况,对重点的公共场所、部门、单位及其周围形成视频监控全面覆盖,尽可能避免出现监控死角,同时也要使各自监控画面进行合理的衔接,避免浪费监控画面与侦查资源,提高视频使用效率;其次,要在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提高监控摄像头与储存器的质量,尽力避免后期侦查工作中因视频图像模糊及存储期限短、容量小造成的困扰。建立并完善视频监控维修机制,统一规范、加强对视频频监控的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各单位勤于检查维修、及时更新监控设备,避免监控设备损坏导致关键线索和证据的流失;最后,要建立完善对视频资料数据的管理体制,对视频数据收集,视频现场勘查,视频内容分析、比对、鉴定等具体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程序和方法要求,保证视频资料数据不破坏、不丢失。

(三)建立新型合成作战机制,提高视频资源利用效率

首先,要建立、完善以视频侦查为主导的合成作战新机制。视频监控具有客观性强、真实性强、证明力强等特点,是当前侦查工作的主要切入点。因此,可以让视频侦查来主导侦查的大体方向。可以通过各种信息化平台,将视频侦查与刑侦、网侦、技侦等技术、资源进行整合,并使其和GPS 系统、电子围栏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进行对接,建立起全面覆盖、常态监控、、实时调控、一体运行的视频数据应用平台,完善视频技术应用与侦查情报研判一体化的作战机制,探索以视频侦查为主导,同时辅以其他侦查措施的侦破案件的新路径;其次,要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信息提取、固定和交流机制进行统一,推动各区域、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的视频侦查协作,保障视频资源实现联网共享,提高视频信息利用效率。最后,把握新时期网络化、智能化的特点,借助数据挖掘等先进技术,整合

(四)建立专业视频侦查队伍,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首先,视频侦查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在视频侦查队伍建设方面,在保证工作人员数量的同时,更要对质量提出较高的要求,具有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工作人员,能够极大的促进视频侦查工作有效进行。在配备视频侦查队伍时,应注重吸收具有侦查知识和经验、擅长视频图像处理技术、具有较强分析研判能力的专业型技术人才;其次,应加强对视频侦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等高等公安院校的合作,学习吸收高校中先进的理论和技术资源。公安机关自身也应定期对视频侦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将工作效果与个人待遇紧密联系,根据实战效果,对视频侦查人员进行工作评定。

(五)规范视频侦查取证工作,保障视频资料证据能力

侦查人员要牢固树立以审判中心的证据意识,注意取证细节的规范。侦查人员应及时、全面的收集视频证据,避免关键证据的毁损、灭失,保障后续证据体系的完整;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视频监控进行收集、调取,及时审查视频资料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关联性;及时并严格依据诉讼标准制作视频资料相关法律文书,用材料证明视频收集过程的合法性及视频内容的真实性;注意校对视频资料的显示时间,避免视频监控与案件真相发生矛盾;细致观察视频内容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利用视频信息开展外围侦查等相关侦查措施。

四、结语

在新时期,视频侦查工作作为公安侦破刑事案件的重要工作方向和线索来源,它提供的警情信息资源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依托,它是公安工作信息化建设关键的一环。在今后的刑事侦查中应更加注重视频侦查工作的发展,这既需要主观方面的思维创新,也需要客观方面技术的进步,只有将思维创新与技术进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理性的客观的对待思维创新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才能最终发挥出视频侦查的最佳效能,在不断建设和探索中促进视频侦查工作的快速和广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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