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
摘要:在唐高宗前期政治观念与权力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许敬宗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作为贞观以来久任中朝的政治人物,许敬宗在高宗朝礼仪与格式制定、国史修撰与人事调整等领域均留下了深刻烙印。及高宗后期为实现皇权的平稳过渡限制母氏干政,“去许敬宗化”又成为政治行动的风向标符。在后世文学史中颇为著名的“龙朔初载,文场变体”的判断,若衡之以文本的内部逻辑、成亨至上元时期的政治走向、王勃的人际交游以及许敬宗在政坛与文坛的影响,则此一言论所指向的批评对象应为许敬宗而非上官仪。
关键词:许敬宗;《显庆礼》;国史修撰;王勃;文场变体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0.06.014
在两唐书本传中,病逝于咸亨三年(672)的许敬宗,与死于乾封元年(666)的李义府同传,并同样被视为品格卑下的政治投机者。而似乎也因此月旦清议,作为太宗、高宗两朝久任中枢,影响举足轻重的政治元老,许敬宗在今日的唐代文史研究中身影暗淡。然而,如此表述并非针对相关研究在不同程度上涉及许敬宗现象的漠视,而是对其较少能够成为观察唐前期政治与社会走向之核心人物的遗憾。虽然作为“视角的许敬宗”无意于挑战陈寅恪有关“关中本位政策”的著名判断②,但时局参与者的当世视角却无疑能够为历史解释提供更多的细节,并由之展现个体的观念、态度、选择与行动在历史中的意义以及偶然与可能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相较于长程判断易于由果溯因的观察偏好,时人的视角更能见出历史在多重关系互动中逐步凝定方向的复杂过程。在历史的众多时段中,共识与惯习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尤为深层而持久,历史的变局通常也难以脱离利用共识、改造共识与重建共识的常规程序,而行动者的态度情感与策略选择则影响着行动过程的诸多方面。许敬宗在贞观、高宗两朝政治地位的提升与维持,依赖于其对于君主意图的准确把握以及利用与改造共识上的政治运作能力,在此过程中其本人也因之成为某种政治选择的风向标符而形象“共识化”。而由于中古政治与文学的高度关联,文学书写是政治观念表达以及政治行动的重要方式,故而,在看似中性的“文学史表述”背后通常会隐含着可以有效观察的政治诉求。
一、许敬宗与高宗朝的“盛世营造”
弘道元年(683),李治病逝,其三十四年的统治生涯至此落幕。作为唐代在位时间仅次于玄宗的皇帝,李治在其身后的主流接受中是一位软弱、多病、无力控制武氏干政的甚少传奇效应的守成者,高宗朝也难以与太宗及玄宗两朝共同分享“盛世”的荣耀——武则天的存在决定了李唐当世无法认可高宗朝以“盛世”的形象存在。而武则天代唐立周何以可能、如何可能及其历史影响在后世对唐研究中所产生的焦点效应,也使对于高宗朝的关注通常成为追索一个给定答案之原因的过程。但若忽视高宗作为李唐首位封禅泰山者,在表相的好大喜功之下所理应具有的营造盛世的政治追求,高宗朝政治的复杂性以及其相对于太宗朝与武周的独立性即不易得到应有的承认,更遑论在后世的政治与文学史版图中的边缘者。在构建武则天代唐立周的成功链条中,许敬宗是武氏重要的支持者,但许敬宗在高宗时期之所以能够成为风头无两的权臣,并不仅在于其是武氏政治意图代言者,而同时也是高宗“盛世营造”的主要谋划者。
永徽六年(655),许敬宗以“何豫诸人事而妄生异议乎”的公开表述,呼应李勣“此陛下家事”的相关言论,为高宗废王立武提供重要助援。而据《唐会要》卷三贞观十三年(639)二月所载史事,在后宫嫔妃的择立问题上,尚书八座有参议之权。李勣与许敬宗的言论则将皇后的择立由贵族的共议转为皇帝个人的意愿。其所产生的冲击效应不仅在于高宗册立武氏意图的达成,更意味着皇帝权力领域的扩大及其对原有政治结构的挑战。李勣与许敬宗利用永徽年间特殊的政治事件将贞观后期以来政治文化新走向的潜流转化为政治选择合法性的重要依据。贞观十四年(640),太宗因张文收制《景云河清歌》。景云河清等瑞兆的出现意味着太平之世的来临,李唐业已完成制作本朝礼乐的前期工作,而“天命”在王朝政权正统叙事中的位置也得以强化。符瑞的利用、天命的宣扬逐步改变了贞观前期重视事功与君臣一体的政治氛围。君主与臣下之间的制度性距离逐步增大,曾作为政治共识的“公”之理念渐次呈现空洞化的态势。《晋书》修撰中对君臣关系以“忠诚”为主调的再次定位则成为贞观后期试图引导政治文化转向的最后的重要尝试。但制定新礼以为治且彰显君主独尊的意图在永徽时期却受到明显的压制。李勣与许敬宗对于立后为皇帝家事的强调,在对抗长孙无忌所欲坚持的旧传统的同时,也开启了高宗朝在制礼作乐的内在精神上向贞观后期新变靠拢的进程。
据《旧唐书·礼仪志》,《贞观礼》的修订自贞观三年(629)始,而颁行在十一年(637)。《贞观礼》以继承《开皇礼》为主并对武德时期的相关律令加以删改而成。《贞观礼》与律、令、格同颁于十一年,却体现出礼典与法典间交相为用的唐制新特点,这在高宗《显庆礼》的修订中更以“仍并條附式令”的方式予以强化。而《贞观礼》在修订过程中所秉持的“随时立法,因事制宜,自我而作,何必师古”的通达态度,也为《显庆礼》的修撰所继承。永徽二年(651),高宗因“议者以为《贞观礼》未备”,诏令长孙无忌等人修撰新礼。由于永徽时以长孙无忌为首的顾命大臣实际掌控着高宗朝的政治大权,始自次年的《显庆礼》的修订,其始亦自然以维持《贞观礼》的基本原则为主。但永徽六年废王立武事件之后,九月许敬宗为礼部尚书,十二月五日,诏礼部尚书、宏文馆学士许敬宗每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高宗朝的制礼活动进入以许敬宗为主导的新阶段。显庆元年(656),《武德令》中“理极未安”的冕服结构即受到“君少臣多,殊为不可”的抨击。《武德令》中“多列式”的冕服结构主要源于北周,而君臣五冕通用的原则较北周三冕通用更能见出复古的制礼心态。然而,服制上对君臣尊卑关系的模糊化已无法适应贞观后期以来扩张皇权的内在要求。永徽二年,许敬宗曾上疏论及笾豆之数,并试图由之确立不同祭祀等级的礼仪标准。但此次上疏所尝试清理的礼仪标准虽然涉及大中小祀的尊卑等序问题,无疑更近于学理性的讨论,而未直接挑战《贞观礼》中所展现出的“君臣同体”的政治理念。及至显庆元年,长孙无忌集团失势,高层权力的结构与人员组成已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皇权独尊的理念因为人事的保证而有了在礼仪制作中加以实践的可能。在服制改变的同时,祭祀对象的择取同样也随之成为需重加厘定的问题。显庆二年(657),许敬宗以王肃的一天说取代郑玄的六天说,主张南郊、明堂以及祈谷、雩祀均祭祀昊天上帝,只是在四郊迎气保留了太微五帝。经此变化,天地的唯一性遂与皇权的至高无上相对等。此外,许敬宗又据萧楚材等“预备凶事,非臣子所宜言”的言论,焚去《国恤》篇,从而迎合了皇权强化的历史趋势。
在制礼的过程中不免文本层面的释读以及古礼与今礼之间的择从。以前者而言,文本及其释义的可靠是礼仪制作的重要依据,参与者因此压迫,将不得不频繁回眸经典注疏。这也意味着古今之争是难以回避的话题,同时也是礼学的内在理路使然。虽然此时期的讨论主要集中于礼学领域,而较少关涉文学书写的古今之辨,但在唐代中后期一时为盛的古文书写,其当世的源头则在于国家礼典的制作领域。甚而,因礼仪的制作乃为政治理念的系统言说,礼仪的古今与文学的古今衡以政治理念的抉择,实可视为同一进程的不同展演。而在古礼与今礼的择从上则自然会导向对制礼依据的思考,并由此引發相应的连锁反应。“显庆三年十一月,苏定方俘贺鲁到京师,上谓侍臣曰:‘贺鲁背恩,今欲先献俘于昭陵,可乎?许敬宗对曰:‘古者出师凯还,则饮至策勋于庙,若诸侯以王命讨不庭,亦献俘于天子,近代将军征伐克捷,亦用斯礼,未闻献俘于陵所也。伏以园陵严敬,义同清庙。陛下孝思所发,在礼无违亦可行也。”当当当世的需求与传统及惯例发生冲突之时,许敬宗以情感的真实发生作为变礼的合法依据。虽然“缘情制礼”是东晋南朝修订礼仪中的常规缘由,但若以高宗时期而言,出身南朝且家学深厚的许敬宗无疑是较早以情释礼且极具影响力的高层文官。“情”本有情实、情感诸义,以情感而言,其状态颇不稳定且在共通性上存有明显的限制,故以情感作为依据,常易产生个体需求对公共规则的突破及对公共领域的侵占。武氏即长于此道,麟德三年(666年,本年正月壬申改为乾封元年),其上疏言及封禅礼仪曰:
妾谬处椒闱,叨居兰掖。但以职为中馈,道属于烝尝;义切奉先,理光于蘋藻。罔极之思,载结于因心;祗肃之怀,实深于明祀。但妾早乖定省,已阙侍于晨昏,今属崇裎,岂敢安于帷帟。是故驰情夕寝,略赢里而翘魂;叠虑宵兴,仰梁郊而耸念。伏望展礼之日,总率六宫内外命妇,以亲奉奠,冀申如在之敬,式展虔拜之仪。
以“情”之真诚为理据,对于国家礼仪予以利用,是武则天寻求提升地位与影响力的重要途径。自其立后之日即有“临轩册后”之仪,而后其又利用“庙见”与“亲蚕”等礼以制作皇后权威。
麟德三年,高宗封禅泰山,武则天在祭祀地祗仪式中担任亚献,其皇后地位得到了最高程度的体现。武氏所以能够在封禅仪式中担任重要角色,源于显庆四年(659)六月,许敬宗草议封禅仪时“太穆文德二后并配地祗”的建议。同年,许敬宗奏请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将后族提升为第一等。显庆元年,武则天于三月辛巳亲蚕,此后直至麟德三年,在国家礼仪层面,武氏相对较为沉寂。而显庆四年许敬宗的奏议则为其七年后达至皇后礼仪展演的巅峰做了重要的铺垫。此外,在武氏《请亲祭地祗表》中,为行动所寻找的理由依然是真切的情感冲动。而经此言说,国家礼仪的公共性被家庭的私情所侵蚀,出现国家礼仪宗族化的特点,其极致乃表现为对“皇帝”名号与山陵制度的突破。上元二年(675),太子李弘病逝,高宗诏“谥尔为孝敬皇帝”。李弘的病逝打乱了高宗后期的政治部署,也带给高宗极大的精神创痛。李弘病逝后,悲痛中的高宗谥其为“孝敬皇帝”并以天子陵墓制度为准,修造恭陵。高宗在李弘身后的行为已逾越传统的国家礼制,但并无太多的官员做出反对。“称情立文”似乎业已成为这一时期礼制上自然合理的革新理由。虽然许敬宗已病逝于两年之前的咸亨三年,但其对于情感在制礼问题上作用的强调,无疑为高宗突破礼制提供了合法性论证的直接资源。
许敬宗在高宗前期特别是永徽之后的高层人事的调整中有着极高的曝光度。显庆四年长孙无忌案,龙朔二年(662)许圉师案,麟德元年(664)上官仪案,许敬宗均是案件定谳的重要推手。而在诸多的人事变动中,永徽六年,许敬宗以“元储以贵,立嫡之义尤彰”为据,请改立太子,对高宗时期权力高层的结构组成影响最为深远。许敬宗主张立子以嫡,颇异于贞观时期的旧传统。李承乾为太子时,太宗诸子之间即有纷争,及立李治为太子后,又以第三子吴王恪“类己”,而恪母非长孙皇后。许敬宗在立储问题上标明嫡庶之分,意味着一种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政治观念的发轫。皇子的嫡庶之分对应于后妃之别,武则天在高宗朝有意利用许敬宗对于礼仪的系统整顿,进而助成了高宗朝皇权集团以正后及其嫡子、嫡女为核心的人事调整。血统的亲疏也随之成为皇室权力分有的基本尺度。显庆三年(658),高宗颁布《禁县主称出降诏》曰:“古称釐降,唯属王姬。比闻县主适人,皆云出降;娶王女者,亦云尚主。滥假名器,深乖礼经,其县主出嫁宜称适,取王女者称娶。仍永以为式。”高宗的诏令实际助长了皇族内部贵贵重于尊尊的风习,神龙元年(705),中宗不得不重新以诏制的方式尝试加以调整。高宗尝试以定名分的方式完成皇权的有序过渡及权力的等差分布,以消解贞观时期在立储上的诸多危机。但高宗身后,皇权集团内部的剧烈纷争已与其初衷相违。
二、去许敬宗化:高宗后期的政策调整
显庆五年(660),高宗因风眩头重,百司奏事,或使皇后决之,武则天自此走向政治生活的前台,其个人的权力欲望与权威光环均得以放大。及至麟德元年,上官仪下狱死,武则天垂帘听政,更与高宗合称“二圣”。武氏对最高权力的攫取于高宗而言,其潜在的威胁是母氏干政。在培养太子李弘治国能力的进程中,如何有效限制皇后权力的滋长成为高宗朝后期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由于许敬宗在武氏权力生长过程中的巨大作用,去许敬宗化即成为对抗皇后权力的重要方式,许敬宗也由此成为一种政治选择的标示性符号。
咸亨三年八月,许敬宗病逝,议谥风波始定,高宗即于四年(673)三月下诏改修国史。《唐会要》卷六十三详载其始末,以“敬宗所纪,多非实录”为国史重修的要因。历史书写因其所具有的价值评判的功能,与当世乃至未来的合法化关联紧密,故而常常成为权力争夺的重要领域。许敬宗于贞观八年(634)即除著作郎,兼修国史,参与多部史书与类书的修撰,乃是当世最具盛名的学者之一。李唐的国史编写,在许敬宗龙朔中以太子少师总统史任之前,《高祖实录》和《贞观实录》已撰写完成。而纪传体国史经姚思廉、长孙无忌的领衔编修,规模已达八十卷,纪事“起义宁,尽贞观末”。许敬宗“更增前作,混成百卷。如《高宗本纪》及永徽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但此部由其续修的国史却引发极大的非议。《唐会要》卷六十三将高宗君臣有关修史缘由的对话系于显庆四年许敬宗呈上二十卷实录之后,而据唐雯的考证,对话发生的时间应在咸亨三年十二月之后,其所批判的对象是许敬宗所修撰的纪传体国史。许敬宗身后数月,所修国史即再遭重修。虽然“多非实录”是高宗下诏重修的直接原因,但政治方向的调整应是更为根本的行动缘由:
(成亨元年)西台舍人徐齐聃上疏……又奏:“齐献公即陛下外祖,虽子孙有犯,岂应上延祖祢!今周忠孝公庙甚修,而齐献公庙毁废,不审陛下何以垂示海内,彰孝理之风!”上皆从之。
徐齐聃自永徽初即人东宫,佐太子李忠。永徽六年后,其又先后侍李贤、李弘、李素节等高宗诸子。龙朔元年(661)授沛王府侍读后,任西台舍人,以善于文诰为当时所称。由于多年处于政治高层的核心层,徐齐聃在咸亨元年(670)的奏议,应是在对高宗政治调整意图有所领会之后的举动。齐献公即长孙无忌的父亲长孙晟,自显庆年间长孙无忌死于贬所,其家族也惨遭牵连,政治影响力急速衰退。徐齐聃于此时提出重修齐献公庙的建議,乃是借此传递高宗缓和政治局势,重新调整高层人事结构,并同时在地域政治间重建平衡的政治意图。而若回顾显庆以来高宗与武后之间的权力纷争——龙朔三年(663)罢李义府,麟德元年诛上官仪,两者间暂以平局告终。
乾封二年(667),高宗再次做出尝试。“上屡责侍臣不进贤,众莫敢对。司列少常伯李安期对曰:‘天下未尝无贤,亦非群臣敢蔽贤也。比来公卿有所荐引,为谗者已指为朋党,滞淹者未获伸而在位者先获罪,是以各务杜口耳!陛下果推至诚以待之,其谁不愿举所知!此在陛下,非在群臣也。上深以为然。”帝王求贤在一般性的政治态度表达之外,常会成为谋求政治变化的基本方式。永徽年间,高宗即曾尝试以此突破顾命大臣对政局的掌控,但未果而终。此次高宗故技重施,其目的也在于改变较为紧张的政治气氛,并能够以人事调整的方式压制武氏权力的增长态势,在回应因长孙无忌事件而受打压的政治群体利益诉求的同时,为太子李弘培养相对独立的政治班底。总章元年(668),“夏四月丙辰,有彗星见于毕、昴之间。乙丑,上避正殿,减膳,诏内外群官各上封事,极言过失”。“咸亨元年十月,命文武五品已上上封事。”咸亨四年,“九月,癸丑,诏追复长孙晟、长孙无忌官爵,以无忌曾孙翼袭爵赵公,听无忌丧归,陪葬昭陵”。高宗的一系列举措以及长孙无忌的政治平反,清晰表明了高宗试图改变永徽后期政治路线的意图,而咸亨元年徐齐聃的奏议不过是高宗表明意图的一次政治试探。
在下诏重修国史的同时,高宗朝去许敬宗化的努力在礼法领域也有相应的展现。乾封元年,封禅礼毕,司礼少常伯郝处俊即对《显庆礼》天地合祭、帝后同尊的理论提出挑战,从而在礼仪制度上开始了去许敬宗化的进程。上元三年(676),“敕新造《上元舞》,圆丘、方泽、享太庙用之,余祭则停”。同年,下诏令依贞观年礼为定。“仪凤二年,又诏显庆新修礼多有事不师古,其五礼并依周礼行事。自是礼司益无凭准,每有大事,皆参会古今礼文,临时撰定。然贞观、显庆二礼,皆行用不废。”许敬宗所主导修撰的《显庆礼》,是高宗朝初期政治纷争尘埃落定后表明王朝政治理念的国家大典,而武氏对于礼法的利用在永徽、显庆之际可视为高宗强化自我权威的重要方式。但随着帝后一体化程度的衰减,武氏对于权力的追逐已影响到高宗朝政治运作,且对最高权力的承继形成威胁态势,故而高宗自乾封元年以后逐步进行政策上的调整,其目的在于缓和政治局势,应对变局,更指向对武氏权力特别是符号权力的限制。仪凤元年(676),高宗又下诏对《永徽格》进行修定:
先是详刑少卿赵仁本撰《法例》三卷,引以断狱,时议亦为折衷。后高宗览之,以为烦文不便,因谓侍臣曰:“律令格式,天下通规,非朕庸虚所能创制。并是武德之际,贞观已来,或取定宸衷,参详众议,条章备举,轨躅昭然,临事遵行,自不能尽。何谓更须作例,致使触绪多疑。计此因循,非适今日,速宜改辙,不得更然。”自是,《法例》遂废不用。
龙朔二年,司刑太常伯源直心曾对《永徽格》做出修订,至麟德二年(665),《永徽留本司行(格)中本》十八卷、《永徽散行天下格》七卷修订完毕。吴丽娱曾指出《永徽格》“中本”与代表贞观政治方向的初本之间在内容原则上有着较大的差异,而武氏则是“中本”修订的直接受益者。仪凤年间,高宗在消减国史领域许敬宗影响的同时,同样以刘仁轨、李敬玄、郝处俊诸相等高层文官为主导者,可以见出对此次修格的重视,以及以人事上的稳定确保意图实现的初衷。高宗自处置李义府以来的一系列举措特别是人事安排以及国史与礼法修订上所体现出的对显庆以来政策调整的强势信号,其目的并不仅在于强化高宗本人的权力,而是在身患风疾的情形之下,将如何培养李弘的执政能力,以完成最高权力的承续作为核心要务。龙朔三年、乾封二年、咸亨三年及四年,均有委太子决事或令太子监国的政治安排。与此同时,在其政治班底的安排上高宗亦可谓煞费苦心。自麟德元年至上元二年李弘死于合璧宫的十一年间,在宰相的人事安排上,人相者先后有乐彦玮、孙处约、姜恪、陆敦信、刘仁轨、杨弘武、戴至德、李安期、张文瓘、赵仁本、李敬玄诸人。在高宗所任命的宰相人选中,大多兼东宫之职,为李弘僚属。自地域构成而言,关陇出身也占较大优势,宰相群体中非武氏一系已具有人数优势,高宗尝试以此来形成对武后权力的分割效应。上元时期,北门学士群体的产生,正是武则天在受到高宗的挤压之后试图以非制度性方式加以回应的产物。但高宗的努力似乎并未收到预期的目的,咸亨四年八月,武氏得以与高宗并称天皇、天后。武氏依然娴熟地利用礼仪制度作为权力扩张的重要手段。上元二年,“天后祀先蚕于邙山之阳”,再次利用先蚕礼进行权威展演,而此时高宗、李弘父子似乎均陷入疾病的困扰之中。高宗风眩加深,欲令武后摄政,因郝处俊之谏而止,而郝处俊与武氏的关系也处于极度紧张之中。同年,李弘死于合璧宫,高宗试图压制武氏扶植太子的政治意图受到极大挫折。或许若非高宗父子均身染重疾,高宗、武则天时期的政局会有不同的样态。
李弘死后数月,雍王李贤被立为太子,高宗与武氏在最高权力继承问题上的纷争进入另一阶段。自上元二年至永隆元年(680),“处世明审,时人称之”的李贤,在太子位上五年。但据《资治通鉴》,高宗在李贤执政能力的提升上并无太多的安排。或许因为李贤此时已经成年,且已具备较高的行政处理能力,或为避免武氏的过度反应。此时期,在宰相人员的选择与任用上,共有戴至德、刘仁轨、张文瑾、郝处俊、李敬玄、来恒、薛元超、李义琰、高智周、张大安、裴炎、崔知温、王德真等人先后人相,但与李弘时期政治倾向的一致性相较,已有明显的内部分化。永隆元年,太子李贤案发,薛元超、裴炎与高智周三人受诏审理。后李贤谋反罪名成立,被废为庶人。太子左庶子、同中书门下三品张大安,坐阿附太子,左迁普州刺史,右庶子李义琰独引咎涕泣,但同为左庶子的薛元超却能复位,舞蹈拜恩。虽然李贤被废有其政治经验不足,在高层政治的紧张氛围中应对失措,进而给政治对手留下了可加利用的空间的原因,但《新唐书》高宗“素爱贤,薄其罪,后曰:‘贤怀逆,大义灭亲,不可赦,乃废为庶人”的记述,依然可以透露出武氏在李贤案中决定性的影响力。此时的宰相群体中,薛元超、裴炎已是武氏重要的政治同盟,而崔知温久为外任,并无太大的实际影响力。武氏已通过对宰相群体人事安排的影响,避免了上元年间的困境。虽然在李贤为太子的数年中,礼仪展演的等级与频次大为降低,仅有仪凤三年(678)正月,“百官及蛮夷酋长朝天后于光顺门”,但在宰相人员选择上的成功却为武氏提供了另外一条更为直接的干政之路。即使高宗在国史与礼法等领域赢得了暂时的胜利,但武氏无疑以其高超的政治运作能力为自己赢得了更大的政治活动空间。
李贤被废后,高宗与武氏之间的纷争至此大局已定,即使在此期间依然有反对声音的存在,如开耀元年(681)太常博士袁利贞谏止宴命妇于宣政殿,监察御史里行李善感上表反对高宗封禅中岳等山的计划,但武氏将是高宗身后李唐政治主导者的事实已无可更改。永隆元年九月,以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王德真为相王府长史,罢政事;开耀元年三月,以刘仁轨兼太子少傅,以侍中郝处俊为太子少保,罢政事;七月,左仆射兼太子少傅、同中书门下三品刘仁轨固请解仆射,许之。至此,高宗尝试利用宰相群体以实现权力平稳过渡反制母氏干政的设想业已落空。此时期的宰相中,崔知温备位而已,除刘仁轨依然保持于武后的相对独立外,薛元超、裴炎可视为后党,新人相的郭待举、岑长倩、郭正一、魏玄同、刘景先,无论立场如何,其政治资历有限,均不足以形成对武后的有效约束。而李义琰在弘道元年的自侮举动似乎也有避身远祸的用意,则李贤案后李义琰必定极为谨慎低调。而在政局相对平稳的阶段,与政治展演相关言述的“公共性”一度有所提升,恰可视作其被边缘化的结果。弘道元年十二月,高宗病逝,遗诏太子柩前即位,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太后进止。至此,武氏大权独揽的时代大幕开启,而许敬宗个人的身后评价也因此迎来转机。《唐会要》卷十八《配享功臣》条目下曰:“高宗庙六人:赠太尉贞武文公李勋、赠开府同三司北平定公张行成、赠扬州大都督高阳恭公许敬宗、赠尚书右仆射高堂忠公马周,并垂拱二年正月敕。其许敬宗,神龙二年闰二月敕停。尚书右仆射河南文忠公褚遂良、赠司徒穆县文宪公高季辅、赠司空乐城文献公刘仁轨,并天宝六载正月十二日敕。”垂拱二年(686),武氏特敕许敬宗配享高宗庙,为其洗刷身后所受到的诸项政治污名,而这也在宣示武氏时期政治理念对显庆时期的继承。神龙二年(706),已复大唐正朔的中宗李显下敕将许敬宗自高宗庙享移除则表达了对高宗后期政治转向及对许敬宗身后评价的认可。而玄宗时将褚遂良、高季辅、刘仁轨配享高宗,其矛头已越过许敬宗而直指其背后的武氏。自武德初人为秦府学士,许敬宗以其博学多识以及过人的政治判断力对李唐政治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即使在其身后的三四十年内依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而若暂时搁置道德评价,许敬宗与七世纪第一流的政治人物可并足而无愧。
三、许敬宗与龙朔初载的“文场变体”
杨炯《王勃集序》中所言及的“龙朔初载,文场变体”,在当下通行的文学史中是高宗时期文学观念的重要表述,后世研究的焦点之一则指向其所批判的具体人物。但无论是将之认定为上官仪、许敬宗或兼及李义府,均甚少自此时期的政治变动解读其批判可能指向的对象,遂由之弱化了其结论的可信度。与此同时,对于文学书写政治意图与体式特性较低的关注自觉,也自然难以在四杰“当时体”的创作风格与文学观念之间寻得平衡。故而,排比楊炯一文书写时段内的政局,并留意文本政治意图及体式特性的影响,应有补于此问题的理解。虽然上文关于许敬宗政治影响的讨论并不能直接导向相关结论,但无疑为问题的再考辨提供了条件。
“龙朔初载,文场变体”出于杨炯《王勃集序》,为方便讨论,引其上下文如下:
尝以龙朔初载,文场变体。争构纤微,竞为雕刻。糅之金玉龙凤,乱之朱紫青黄。影带以徇其功,假对以称其关。骨气都尽,刚健不闻。思革其弊,用光志业。薛令公朝右文宗,托末契而推一变;卢照邻人间才杰,览清规而辍九攻。知音与之矣,知己从之矣。于是鼓舞其心,发泄其用,八紘驰骋于思绪,万代出没于豪端。契将往而必融,防未来而先制。动摇文律,宫商有奔命之劳;沃荡词源,河海无息肩之地。以兹伟鉴,取其雄伯,壮而不虚,刚而能润,雕而不碎,按而弥坚。大则用之以时,小则施之有序。徒纵横以取势,非鼓怒以为资。长风一振,众萌自偃,遂使繁综浅术,无藩篱之固;纷绘小才,失金汤之险。
《王勃集序》全文较长,以上文字乃其中引用频次较高的一段。在讨论此段文字时,研究者多以“文场变体”主指诗歌而言。但若综合此段及全篇,杨炯的意图并不仅在讨论诗歌问题,甚而诗歌只是其论述的边缘话题。论者以“影带以徇其功,假对以称其美”中有“影带”“假对”的表述,遂以此认定所讨论的焦点为诗歌的技法与风格问题。但据上官仪《笔札华梁》与佚名《文笔式》,属对及声病的规则与技法在诗歌以及其他文体间有着极高的通用度。崔融《唐朝新定诗格》中的“映带”说,虽然为诗歌十体之一,但并不足以反推《王勃集序》此段文字即为论诗之言。且上官仪影响极盛的龙朔年间,七言近体相对五言近体仍然处于弱势,而五言近体因为韵律及语法功能的限制,并不适宜呈现“乾坤日月张其文,山河鬼神走其思”的艺术风格。另“长句以增其滞”也足以表明,此处所讨论的并非诗歌问题,所谓“文场变体”主要是指诗文之文。《文笔式》“文笔十病得失”曰:“制作之道,唯笔与文。文者,诗、赋、铭、颂、箴、赞、吊、诔等是也;笔者,诏、策、移、檄、章、奏、书、启等也。即而言之,韵者为文,非韵者为笔。”而唐初诗格中惯用的“文笔”之“文”,亦以非“诗”之韵文为主。后世因唐诗所具有的崇高地位,遂以此认定诗歌在唐人的接受中也同样拥有其他文体无可比拟的位置,然若衡以唐人的当世理解,“文”特别是大手笔之类的官方诏令、章表类文体方是最具影响力的文人创作。
杨炯在《王勃集序》中“尝以”一词的使用,以常规理解而言,当是指“文场变体”的判断来自于王勃。故而,杨炯写作此序以及王勃言及此论的时间的推断是能否有效讨论许敬宗影响的前提。据傅璇琮考证,“薛令公朝右文宗”是指永隆二年(681)七月任中书令的薛元超。由于王勃逝于上元三年,此处的“薛令公”应为杨炯作序之时的尊称,故《王勃集序》应作于杨炯永淳元年(682)崇文馆学士任上。而据“尝以”处的文字推测,杨炯对于王勃观点的了解应来源于两人的亲密交往。另薛元超及卢照邻与王勃的交往同样也可提供确立大体时间的坐标。
乾封二年,王勃任沛王府修撰期间,与杨炯同游华阴,有《山亭兴序》《山亭思友人序》诸作。两人较为密切的交往应开始于此一时期,此时杨炯应在校书郎任上。同游华阴时,王勃与杨炯年龄相仿,均为早慧而自视极高却“簪裾见屈”的基层文官。王勃《山亭思友人序》曰:
嗟乎!大丈夫荷帝王之雨露,对清平之日月。文章可以经纬天地,器局可以畜泄江河。七星可以气冲,八风可以调合。独行万里,觉天地之崆峒;高枕百年,见生灵之龌龊。虽俗人不识,下士徒轻,顾视天下,亦可以蔽寰中之一半矣……至若开辟翰苑,扫荡文场,得宫商之正律,受山川之杰气。虽陆平原、曹子建,足可以车载斗量;谢灵运、潘安仁,足可以膝行肘步。据此序文,“龙朔初载,文场变体”此时尚未成为王勃批判的目标。横扫一切的睥睨恰恰可能意味着王勃并未对当世的文坛形成较为清晰的认识,而依然尝试在盛行的技法与风格中建立自己政坛与文坛的位置。总章二年(669),王勃因“戏为文檄英王鸡”,被高宗斥令出府,遂有人蜀之行。在蜀地,王勃与同时在蜀的卢照邻相见,留有诗作《蜀中九日登玄武山旅眺》。次年,两人曾同游唱和。咸亨二年(671),两人回京参选,期间亦应有交往。故“卢照邻人间才杰,览青规而辍九攻”当发生在这一时期。而薛元超在王勃人蜀时亦在蜀中:
元超既擅文辞,兼好引寒俊……右相李义府以罪配流嵩州,旧制流入禁乘马,元超奏请给之,坐贬为简州刺史。岁余,西台侍郎上官仪伏诛,又坐与文章款密,配流嵩州。
薛元超是薛收之子,薛收为王通弟子,薛王两家关系良好。王勃与薛元超之子薛曜颇为亲近,在蜀中时有《别薛华》诗,王勃与薛元超较为密切的交往亦当在蜀中。此时,薛元超因上官仪案流配{砉;州,身在蜀中。但薛元超在中朝任职时,与李义府、上官仪“词翰往复”,自然不会是“上官体”的反对者。即使其后期文风已有明显变化,在王勃人蜀的669至670年,恐也难以形成对“上官体”明确的反对态度,故而“薛令公朝右文宗,托末契而推一变”所认可的文学判断,应不指向以绮错婉媚为特点的“上官體”。
杨炯《王勃集序》中的相关信息并不足以支撑王勃反对“上官体”的流行结论。而若根据王勃与政坛人物的交往,或许可以寻得另外的线索。麟德初,刘祥道巡行关内,王勃有《上刘右相书》,刘称之为“神童”并表荐于朝。虽然两人其后的交往情形难得其详,但作为最早为王勃延誉的高层文官,其对于年少时期的王勃当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而刘祥道本身的政治立场与上官仪相近。显庆四年刘祥道为刑部尚书,任内曾推李义府案,李义府因此长流离州,自此失势,时人有作《河间道行军元帅刘祥道破铜山大贼李义府露布》,膀于通衢。龙朔三年,迁右相,但坐与上官仪相善,罢相,为司礼太常伯。以政治立场而言,刘祥道与武后之间有着不同的方向选择。麟德三年,高宗封禅泰山,有司议礼,刘祥道反对依照旧仪,其矛头依然指向武后阵营。此时,太常卿为龙朔二年《永徽留本司行(格)中本》的领衔修订者源直心,刘祥道反对六卿为亚献、终献,有明确与武氏对抗的意图。
乾封元年,王勃作干谒求举之文《上李常伯启》,李常伯乃李百药之子,时任“司列少常伯,参知军国”的李安期。王勃在次年应幽素举及第,可能与李安期有一定的关联。而据李安期在乾封年间的政治表现以及随后高宗对其所做的政治安排,李氏的政治立场也应属于非武氏一系。大体也在同时,王勃与张文瑾、贺兰敏之也有并不密切的交往。咸亨年间,王勃自蜀人都,有《上吏部裴侍郎启》曰“殊恩屡及,严命频加”,对裴行俭的提携表示感谢。咸亨年间,裴行俭任吏部侍郎,四杰有俱在长安的可能,其对于四杰的评价颇为可信。在高宗朝废王立武事件中,裴行俭因与长孙无忌、褚遂良立场接近,被左授西周都督府长史。麟德二年,为司文少卿,返回中朝。以此时期的政治变化及高宗对其相应的政治安排而言,裴行俭以及尤重四杰的李敬玄均为高宗一系。根据以上对其交游情况的简略考察,《王勃集序》中“龙朔初载,文场变体”的提出时间大体在总章至咸亨五年(674)的数年之间,此时期王勃离开沛王府入蜀,与薛元超、裴行俭及杨炯等人有较为密切的往来,而若综合其与刘祥道、李安期、贺兰敏之、张文瑾等人的交游,在政治立场上偏向高宗、认可高宗后期政治变革的人数占有较大的优势。而上官仪在麟德元年正是因废武之谋罹难,其在高宗一系应具有较高的认可度,王勃既曾得到或希望得到此一群体的援引,理应避免对上官仪的指责,即使王勃有浮躁浅薄之嫌,但基本的政治判断与行动诉求之间当不会出现过大的偏差。在古典文学研究中,文学作为政治行动的意义,常被限制于明确的政治观念与态度的表达,却甚少在更为复杂而真实的政治与文学的关联中去解读其在回应具体政治事件、政治观念中所传递出的丰富信息。由此限制,文学文本作为史料的价值自然也会因之弱化。另《王勃集序》中“九攻”一词,典出《墨子·公输盘》,似乎表明卢照邻在文学观念上与王勃有着颇为明显的分歧。而据卢氏《南阳公集序》中“虞、李、岑、许之俦以文章进”的表述,卢照邻对许敬宗有极高的称誉。综合以上诸多因素,王勃“文场变体”的判断更应指向许敬宗。
在太宗与高宗两朝的政坛与文坛,许敬宗均拥有上官仪难以比肩的影响力。据《旧唐书》本传,许敬宗仅主持编撰的即有《晋书》《五代史》《东殿新书》《文思博要》《西域图志》《文馆词林》《瑶山玉彩》《累璧》《姓氏录》《显庆礼》等多部对七世纪政治与文学影响深远的著作,其本人也以倚马可待的文学才能以及广博的学识见重于世。虽然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研究者通常会注意到“时代背景”的制约作用,但“时代背景”若不能在具体的制度、言论、人际网络与行动意图中予以呈现,即难以避免去具体化的潜在威胁,而易于将其转化为一般性而解释力有限的通行结论。无论身后的污名化给许敬宗带来了何等影响,在当世的接受中许敬宗的博学与才华毋庸置疑,其在贞观后期及高宗朝的政坛与文坛的综合影响力更少有可足以比肩者。许敬宗在贞观末期逐步进入政治高层,学养与文才而外,政治识见所发挥的作用尤为关键。贞观十四年二月,陕州刺史房仁裕状称,管内黄河二百余里河水清,长孙无忌上《贺河清表》。自此年始,各地奏报祥瑞数量激增,太宗也改变了执政早期对待祥瑞的态度,贞观朝由此进入一个宣扬天命、强调臣下忠诚的新时期。许敬宗正是敏锐捕捉到此种政治文化的转向,进而在表疏类的政治书写中加以迎合。其《贺隰州等龙见表》曰:
臣闻徇齐御极,元扈表其麟凤;文思则天,黄河贶其龙马。是知利充于物,乾坤应而合符;行出于身,明灵感而幽赞。伏惟皇帝陛下道等邃古,功济怀生,发轸升陌,垦灾除害。坐玉帐,振金鼓,运天机,掩区县。然后散服林塞,偃伯灵台,羁左稚以长缨,同文轨以遐裔……是以百灵效职,四海夷波,物不疵厉,人无呰窳,烟云动色,星辰叶契。仪双觡之骏奔,奠飞甘之清醴,黄金掞彩,紫玉摛英。
在因祥瑞降临而鸣国家之盛、称君王之大的文字中,自时间维度而言,历史的偶然性被替代为圣王相继的谱系,而未来的太平理想在当下即已实现,当下既是辉煌的过去,也是理想的未来。当时间维度单一化后,书写者需要利用对空间的展现以呈现盛况与盛世。在此过程中,色彩与物体——尤其是动物与建筑乃是最常被利用以表明荣耀度、权威性的主要元素。《贺隰州等龙见表》是此类文学的典范文本,许敬宗本人也正是以此种风格确立特色并由此主导贞观后期文学书写的走向的。《王勃集序》中“争构纤微,竞为雕刻。糅之金玉龙凤,乱之朱紫青黄。影带以徇其功,假对以称其美”的描述,所指称的文學特征及技法与贞观十四年后开始流行的颂体文学大体合拍。而此时期的颂体诗歌写作同样也与此描述相符合。许敬宗有应制诗曰:“凉气澄佳序,碧沚澹遥空。篁林下仪凤,彩鹚间宾鸿。苍山带落日,丽苑扇薰风。长筵列广宴,庆洽载恩隆。”虽然李义府、上官仪也有颇多诗作,与许敬宗的颂体诗歌风格相近,但综合而言,许敬宗更有资格作为文场文风的引领者。而其《芳林要览序》对近代词人“文乖丽泽,听无宫商”的批评,也可为其提供理论自觉上的有效佐证。
许敬宗在贞观十四年后对章表奏疏等文体的改变,不仅是善于利用色彩、物体以及声律手段,同时也在于实现了四六句数量的明显增长,而用典频次亦见提升。由于颂体文学的语体要求,此类政治文学的书写自然以典雅为主流,好奇夸诞以及过于质朴均为语体失当。但此类文风的流行常会强化政治的景观化与荣耀化,适宜于凸显盛世与君王的形象。在永徽时期,由于长孙无忌等人的强势,许敬宗主导的风格受到压制,其真正兴起是在显庆时期,虽然此时期许敬宗文学创作的数量已明显降低,但其在政坛与文坛的影响却可确保此种风格的流行。仅由《全唐文》中所收录的永徽与显庆年间诏令书写风格的差异即可做出以上推断。而至李义府流配、上官仪身死,高宗朝的政治出现了调整的势头,许敬宗再次成为一种政治立场的符号,文坛也随之形成对其文学风格进行抵制的潮流。甚而在上元元年(674)的吏部及礼部选拔的标准问题上也出现了反对的声音。王勃在总章至咸亨时期提出“文场变体”的判断,以当时的政治风气以及个人的政治经历而言,当以指向许敬宗的可能性更高。但同时也应注意的问题在于,王杨卢骆的文章有“当时体”之称。据祝尚书的辨证,“当时体”的特点为:开篇好发议论,擅长使用冒头且多以皇王之际与天人之际为理论的依据;大量用典,语义密度较高;四六句的数量增多,声律要求较为严格。这些特点与“文场变体”似乎有着亲密的关联。这也提示着四杰的观念表述与文本书写之间的距离。
在高宗朝前期的政局中,许敬宗因其文才、博学以及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成为长孙无忌之后权重一时的人物。通过编定国史、修撰礼典与类书等方式,许氏顺应了高宗朝延续贞观后期政治文化的要求,在凸显皇帝、皇后权威的同时,迎合了高宗制礼作乐、营造盛世的政治要求,其政治书写的风格也风靡一时。但随着高宗、武后政治分歧的强化,许敬宗被符号化为一种政治立场的表征,自麟德而后,在国史、礼仪、格、式乃至文学书写等领域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抵制。王勃“龙朔初载,文场变体”的判断提出于“去许敬宗化”的特定时期应存有相应的政治考量。而四杰“当时体”与许氏文风的相近,亦可佐证文学观念表达中策略选择的不可忽视。
[责任编辑 马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