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斌, 訾永胜
(新疆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贫困是世界性问题,为消除贫困,人类社会采取了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等各种各样的扶贫方式。对金融扶贫的研究,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学者R·L·麦金农等通过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的研究,提出经济落后环境下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城市的“虹吸效应”,会出现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现象[1]57。在此基础上,农业信贷补贴论兴起,主张以低于市场水平的利率将政策性扶贫资金注入到农村市场。实践表明,过低的贷款利率使得信贷机构无法弥补成本,损害了其可持续发展能力[2]。
小额信贷产生于农业信贷补贴理论,是为缺乏正常信贷获得途径的农户提供的农业补贴信贷,为缓解其资金难题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途径。新中国成立以来,消灭贫困的步伐从未停止过,在金融扶贫方面,经过多年努力和大量资源倾斜,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长期以来,由于存在利率管制、财政补贴、信贷配给、实践操作粗放化等问题,扶贫不够真、不够准、针对性不强,资源投入的边际效益被严重削弱,也浪费了国家扶贫资源。小额信贷资源怎么用、用于谁等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对此,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成为金融扶贫的基本方略。
精准扶贫贵在“精准”,也难在“精准”。小额信贷的资金如何精准投放到真正的贫困户面临巨大考验,而利率设计是关键一环,关系到信贷资金能否精准到户。本文引入博弈论,根据利率的不同定价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以减小精准扶贫工作的识别成本和监督成本。
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尤努斯教授于1976年在孟加拉国创办了格莱珉乡村银行,向妇女提供小额贷款帮助其创业。同一时期,类似的金融机构纷纷兴起,如拉丁美洲的ACCION国际组织、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等。这些金融机构通过贷出较小额度资金和高于市场利率的方式,在保证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帮助当地缓解贫困和失业等问题,对扶贫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受此影响,小额信贷在众多发展中国家遍地开花。
关于小额信贷的定义,世界银行扶贫咨询委员会认为,小额信贷是指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持续的、小规模的、无担保的制度化和组织化的金融服务,是根据低收入群体的特征而设计的一种独特金融服务。吴国宝认为,小额信贷是以贫困群体为特定目标,按照商业原则提供信贷服务的一种组织化、制度化的信贷方式[3]97-103。焦瑾璞认为,小额信贷是按照不同于商业金融的商业模式,对无担保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贫困农户和城市的个体经营者甚至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度的信用信贷服务[4]。可以看出,小额信贷的研究基本涵盖了信贷的商业模式、信贷的性质、信贷的服务对象以及信贷的目的各个方面。
小额信贷在帮扶发展中国家金融扶贫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对于小额信贷的利率定价问题一直成为国内外学者争论的焦点,本文总结为三点:小额信贷扶贫绩效、小额信贷利率补贴和小额信贷利率高低与可持续发展。
一种观点认为小额信贷对农村贫困户提供资金,有利于农业、农民、农村金融的发展。李菲雅通过对河北省信贷的调查研究,认为小额信贷能够为贫困户带来短期的资金需求,助力摆脱家庭贫困[5];李莹星也认为,从总体上看,小额信贷依然是缓解农户贫困的有力工具,能够从生产、生活和教育等多个方面改善穷人的经济福利[6]。然而,还有一种相反的观点。曹辛欣认为低利率无法弥补小额信贷的运营成本,也容易引发资金偏向非目标群体[7];李友华等人通过对黑龙江邮储银行的小额信贷的研究发现,农村小额信贷偏高于一般商业性质的贷款利率,有利于银行和农村贷款的可持续发展[8];唐文浩等研究认为,当前小额贷款的政策设计滞后,实施效果与目标有所偏离[9];游宗君等鉴于小额信贷市场中借款人的特殊性,认为信息不对称易导致逆向选择,进而降低市场效率[10];王小磊等人基于安徽省萧县的调研分析,发现部分贫困户信用意识较淡薄,不按时还款时有发生,少数贫困户将小额信贷用于非生产性,导致扶贫效果不佳[11]。
汪三贵认为,低利率贷款有利于短期的扶贫目标,长期却无法维持,因为补贴贷款不能在自我增值的基础上扩大客户规模,很容易因为补贴的停止而导致低利率贷款的终结[12];张改清认为,利率补贴会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比如:贷款低利率常常与高违约率相联系,低利率不利于经营者谨慎经营,低利率难以补偿信贷成本[13];宁爱照等人研究表明,扶贫贴息会加重财政负担,长远来看,一定程度上还会扭曲市场机制,不利于小额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14];曾小溪等人认为,金融机构出于信贷成本和收益的权衡,首选信贷目标都不会是贫困户,加上地方财政可用贴息、免息和风险补偿资金有限,就更不愿或难于服务弱势群体[15]。
小额信贷利率高低和可持续发展的分歧主要表现在福利主义和制度主义两种基本模式。福利主义以扶贫为目标,不强调利息收入对成本的完全覆盖;而制度主义强调可持续发展需要以高利率维持财务平衡。Johnson[16]56和Heather[17]认为农户小额信贷不应以盈利为目的,而应以普惠为目的,小额信贷的低利率能够最大程度上减轻贫困人口的还款压力,高利率会增加穷人负担,最终得不偿失。然而,低利率的小额信贷是否有利于扶贫、扶贫的效果如何、是否可持续发展?众多学者有较大分歧。大部分学者认同高利率扶贫的正面效果,也认同低利率扶贫会产生寻租行为。如杜晓山、汪三贵等人支持制度主义的定价模式,认为小额信贷利率应该遵循市场利率机制[12,18];李海艳等人通过对国内外小额信贷机构贷款利率的研究,发现高利率不仅有利于帮扶穷人,而且有助于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19];吴本健等人认为,利率水平长期持续偏低,继而发生寻租问题,农户的利益很可能被劫走[20];温涛等人基于商业可持续性的考虑,在金融资源嫌贫爱富本质的驱动下,低利率更容易产生委托-代理问题,从而导致扶贫资源投入目标发生偏移[21]。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小额信贷和低利率贷款的实际作用存在较大分歧。总之,一方认为小额贷款的低利率利大于弊,另一方认为弊大于利。本文引入机制设计的博弈模型进行贫困识别,在资金的稀缺性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客观存在的情况下,论证稍高于市场利率的利率水平定价将会是最优的识别贫困的方法和扶贫的方式。
当涉及利率的不同定价对贫困户精准识别的影响时,必须要明白利率的根源、影响因素以及管制的影响,这有利于对借贷双方利率博弈的研究的开展。
未来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天灾、人祸、个人寿命的有限性等都是导致不确定性的原因。由于未来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人们总是倾向于当今的消费,而厌恶延迟的消费。经济学家欧文·费雪在其经典名著《利息理论》中把人性中这种消费倾向称之为“不耐”[22]423。交易之所以产生利率,是因为人们的“不耐”,人们都倾向于现今的确定的消费,而不愿接受推迟的不确定的消费,若要使他人放弃现今的消费而换取未来的消费,就必须对其进行补偿,这就是利息的根源。未来越不确定,补偿就越多;消费越延迟,补偿也越多,“不耐”的程度决定了利率的高低。
但是,在人类进步史里,很多国家或地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认为利率是不道德的行为,对利率总是或多或少地加以干预。薛兆丰认为,当价格受到管制后,市场上的短缺现象就会出现,此时,人们就不得不采取价格之外的手段来获取稀缺的资源[23]258。同样,当利率受到管制后,自然无力持续放贷。当金融机构因利率管制而紧缩放贷,地下钱庄或黑势力应运而生,就会成为公开市场的一种补充。这时,借贷的交易费用(不以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更高,利率管制也会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若规定以低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利率给贫困户放贷,那么这些贷款就会被更有资源的非贫困户拿走,而真正的贫困户反而得不到贷款。
机制设计的目的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不掌握信息的一方如何让掌握信息的一方把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来[24]187。假设有两个参与人A和B。A是不是好人,B并不知道,只知道A为好人的概率为p,为坏人的概率是1-p。通过机制设计,B可以设计出两个方案让A做出选择,此时的方案要满足参与约束条件,即A做出选择比不做出选择要更受益,也需要满足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即拥有信息一方的A能够用自己真实的想法付诸实践,也是自我对号入座。在这样的一种机制设计下,如果A是好人,那么他会选择方案一,如果是坏人则会选择方案二。结果是不掌握信息的B通过这样的机制设计,从而识别出A的好坏。如图1所示。
图1 机制设计的博弈树
博弈论中的机制设计可以运用到精准扶贫的贫困识别中来,从而识别出真正的贫困户,减少扶贫工作中的交易成本。在一个地区中,政府与居民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政府只知道该区域确实存在贫困问题,但不知道哪一家、哪一户是真正的贫困户。针对这一问题,可以把小额贷款利率这一方案引入到政府的机制设计当中,让该区域的居民选择不同的方案。根据机制设计的原理,居民若是贫困户,则会选择一种方案;若是非贫困户,则会选择另一种方案。处于信息劣势的政府,根据不同方案选择的结果,可以识别出处于信息优势的居民的类型。
扶贫的小额信贷是为了帮助那些需要资金的贫困户,低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利率有助于减轻贫困户的还款负担,帮助其摆脱贫困。这是假定已经识别了谁是贫困户的前提下得到的结果。若政府与居民的信息是对称的,那么低利率就是对贫困户的最大帮扶。但实际上,政府与居民常常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政府处于信息的被动状态,不知道谁是真贫困户。因此,识别出真贫困户是精准扶贫的第一步,而利率的机制设计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我国也出台了很大畜牧兽医方面的法律,在实际生活中也似乎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收效甚微。尤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让很多人和机构钻了法律的空子,给畜牧兽医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金融机构先行动,给该区域的居民三种利率设计,即低于市场利率、等于市场利率、稍高于市场利率。居民后行动,其战略是根据不同利率水平决定接受还是拒绝这一利率水平。
具体而言,居民有五个战略可以选择:
战略1:如果给出稍高利率水平,则选择接受。
战略2:如果给出稍高利率水平,则选择拒绝。
战略3:如果给出市场利率水平,则选择接受。
战略4:如果给出低利率水平,则选择接受。
战略5:如果给出低利率水平,则选择拒绝。
双方的博弈收益如下:
如果金融机构制定稍高利率水平(比市场利率稍高),还有居民选择接受,说明在市场利率和低利率水平下,无抵押物的贫困户是得不到贷款的,这类居民之所以会接受稍高利率水平,表明他们才是真正的贫困户。此时信贷机构的收益为1,居民收益为1;选择拒绝稍高利率水平的居民,说明他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以高于市场利率的方式贷款,完全可以以市场利率水平贷款,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利益最大,这也说明了拒绝稍高利率水平的居民并不是真正的贫困户,此时信贷机构的收益为-1,拒绝此利率的居民收益为0。
如果制定市场利率水平,选择接受则表明有关系、有资源的非贫困户无法从低利率中获得好处,统一的市场贷款利率,从何处借款都不会有好处也不会有损失,所以非贫困户是接受的。而真正的贫困户也是愿意接受的,因为在市场上其他贷款机构会因为资格审查而拒绝贷款给他们,现在的小额贷款机构愿意以市场利率贷款给自己,其实是受益的。可以看出,如果制定市场利率水平,无法分清谁是贫困户谁是非贫困户。因为无论是贫困户还是非贫困户都愿意接受市场利率水平。此时,小额信贷机构的收益为2,信贷预期收益刚开始会随着利率上升而增加,一旦利率达到R*时(在这里假设R*为市场利率),预期收益会随着利率的上升而下降[24]。在给出稍高利率水平下,被居民接受时,信贷机构的收益为1,利率下降到市场利率水平时,信贷机构则会受益,在此设为2,如图1所示。接受此利率的居民收益为2,因为在给出稍高利率水平下,被居民接受时,收益为1,利率下降到市场利率水平时,居民会因利率下降而受益,在此设为2。
图2 利率水平与信贷机构预期收益
如果制定低利率水平,贫困户会接受,非贫困户会因为低利率的诱惑而动用自己的“能力”(如贿赂造假、社会关系等)争取更多利益。这就出现了一些非贫困户和贫困户都接受的方案,所以低利率水平的设计机制不能识别出真假贫困户。此时小额信贷机构的收益为-1, 接受此利率的居民收益为3。因为在市场利率水平下,居民接受时收益为2,当利率下降到低于市场利率水平时,居民会因利率下降而受益,故在此设为3,此时小额信贷机构的收益为-1,则不利于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选择拒绝低利率水平,这本是有违人性的,因为居民能以低利率贷款会受益,却偏偏选择拒绝,则说明在低利率水平下,那些真正的贫困户是很难得到贷款的,这些贷款往往容易被更有“能力”的非贫困户争取到,所以拒绝低利率水平的居民才是真的贫困户。此时,小额信贷机构的收益为0,居民收益为-1,因为本来应该享受到国家利率优惠的政策却没有享受到,故收益设为-1。这种方案既不利于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贫困户的脱贫。图1的博弈树是对上述博弈的展示。
图3 信贷机构与居民的博弈树
图3中只有稍高利率设计符合机制设计的原理,满足了参与约束条件和激励相容约束条件。既满足了居民愿意参与选择不同利率水平,也满足了处于信息优势的居民能够“说真话”的条件,使得处于信息劣势的政府能够通过信贷机构识别出贫困户。市场利率方案不符合机制设计的原理,因为此方案会被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接受,分不清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信贷机构的低利率设计只有被拒绝时,才能认定此类居民为真的贫困户,但是这一方案被接受时,就分不清居民的真实状况了。因此,低利率设计不能识别贫困。
另外,站在信贷机构的角度看:稍高利率的设计被接受时,信贷机构收益为1;市场利率的设计被接受时,收益为2;低利率的设计被接受时,收益为-1。故市场利率的设计最有利于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稍高利率次之,而低利率对信贷机构最不利。虽然市场利率的设计机制实现了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帕累托最优,但不能解决居民贫困的识别问题;而帕累托次优的稍高利率设计既有利于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也能解决贫困识别问题;低利率水平的设计既不利于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贫困识别的解决。
综上所述,只有稍高利率方案符合机制设计,能识别出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而市场利率和低利率的方案不符合机制设计的目的,无法辨别居民的贫困状况。只有稍高利率的设计机制既能识别贫困,又有利于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而另外两种利率设计均不能实现两个方面的帕累托最优。因此,在衡量信贷机构发展与贫困识别的问题上,稍高利率的设计成为最优选择。
通过上文的分析,稍高于市场利率的利率水平是金融扶贫利率机制设计的最优选择,既满足了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又解决了贫困识别的难题,为精准扶贫的精准识别提供了有效的方案。然而,稍高利率的设计并不被大众所理解,因为在感情上会被认为高利率是“欺负”贫困人口,而低利率才是真正地帮助贫困户脱贫。造成这种错误认知理念的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两点是资金本身的稀缺性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被严重忽视了。也就是说,低利率贷款政策假定人是静态的,低利率贷款只会被用在贫困户身上,而那些更有资源能力的非贫困户对低利率贷款无动于衷。但是在现实中,人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有能动性的,加上资金的稀缺性,人人都想获得,那些更有资源能力的非贫困户就会为了低息贷款而隐藏财富,“装穷”就是最简单的方式之一。另外,寻租行为也会因为低利率贷款而风行。改变信贷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的认识理念和寻租行为现状,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信贷扶贫的稍高利率设计和理念的普及。信贷扶贫实践中,有很多地方实行的是低利率水平贷款,表面上看有利于贫困户脱贫,而实际上,非贫困户的寻租行为也会挤占一部分资金,低息贷款本是打算帮扶贫困户,而结果却是事与愿违。稍高利率的贷款水平符合博弈论中的机制设计,是识别贫困的一种可行方案,而制定其他利率水平,处于信息劣势的政府就无法辨认出真假贫困户,找不出真正的贫困户,精准扶贫就无从谈起。信贷稍高利率设计这一理念并不会被贫困户在短时间内接受和认同,相反,他们在感情上更愿意相信低利率是对自己有利的,对于信贷稍高利率的错误认识并不会立刻纠正,这需要政府做好信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第二,建立政府与信贷机构的信息对接。稍高利率的机制设计的参与方为信贷机构与居民,但扶贫的参与人是政府与居民。所以,政府是这个机制设计中的第三方,若要掌握真实的信息,就必须建立与信贷机构的对接机制。政府从信贷机构处获得贫困户的信息,这种机制设计的好处就在于政府以信贷机构作为识别贫困户的桥梁,而不是直接对每个居民进行识别,这大大节约了识别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寻租行为的发生。政府与信贷机构的对接,除了在信息对接之外,还应该在利益上对接。政府的稍高利率设计,可能会使得信贷机构的利益受损,稍高利率一旦超过使信贷机构收益最大的利率时,信贷机构的收益会下降,这就需要政府对其进行补贴,激发信贷机构的后续放贷,为精准扶贫工作的持续开展做好准备。
第三,建立健全信贷扶贫的监督机制。精准扶贫关系到贫困家庭的生产、生活、教育、卫生、健康和幸福的方方面面。扶贫流程要规范,也要接受监督。不受监督的扶贫,久而久之就会与寻租行为交织在一起,真正的贫困家庭只会“越扶越贫”,不利于精准扶贫的宣传和深入展开,也会给扶贫政策贴上“假扶贫”的标签,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鉴于此,必须不定期地对农村扶贫工作进行调查,深入农村走访、调查是否非贫困户被选为贫困户、有无遗漏贫困户等。对扶贫工作的疏忽、不作为、权钱交易者应加大惩罚的力度,做到贫困识别过程中公开透明,并建立事后追责制度。
第四,实施信用的奖惩结合。打消贫困户贷款逾期和贷款由政府兜底的观念。精准扶贫并不是完全无偿的“输血”,而是有偿的“造血”。“输血”式的扶贫只是使贫困户的“钱袋子”鼓起来,却不能使人的“脑瓜子”富起来。只有让贫困户承担起贷款的代价和预期到贷款能使自己受益,能使自己富起来,才会积极按时还贷款和申请贷款。只有激发贫困户主动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才能使其真正摆脱贫困。但是,在实际中有些贫困户会认为贷款是政府的补贴,没有偿还的积极性,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对贷款人进行奖励和惩罚并举。Van Maanen 和Schein认为,通过组织社会化战略将某种特定的策略或方式加速员工的组织社会化进程,促使其尽快成为组织所期望的角色[25]。建立村级“信用度名单”制度,对守信用的农户给予鼓励,对违约的农户在村委会公布名单,并进行批评教育[11],即对到期还款者给予全村表扬,增加其未来的贷款额度或降低其贷款利率等,对于到期不还款者要在全村进行批评,降低其未来的贷款额度或提高其贷款利率。把脱贫致富的荣誉植根于贫困户的社会关系网中,当贫困户以及贫困户的邻居亲戚、朋友乃至周围整个村庄的所有人都认同这份荣誉时,荣誉的作用就会被不断放大,就越会激励贫困户成为整个村庄积极上进、脱贫致富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