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云 谢春梅
【摘要】本文基于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通过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其对策建议,以期为高职院校加强党的领导提供借鉴。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高职院校;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高职院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妥善解决其运行中的问题,这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至关重要。
一、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职院校领导体制的根本,其中,党委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二者相辅相成。高职院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是学校法定代表人,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为此,高职院校党委要全面领导学校事务,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抓方向,管大局。高职院校党委书记要组织实施,如通过主持召开常委会(党委会)决策部署。高职院校校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行政工作,主要通过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推进具体工作。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和其他行政班子成员都要自觉接受党委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因此,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本质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当然,党委领导不是党委书记个人领导,而是集体领导;校长负责不是校长单独负责,而是集体负责。
二、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层面认识不到位。高职院校部分领导干部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存在认识偏差,认为党委领导就是党委书记领导,校长负责就是向党委书记负责;认为校长身份及其学术权威带来的“专权”,容易导致“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是对校长个人权力的约束”的思想。
二是制度层面实施办法操作性不够强。一些高职院校在制定本校实施办法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结合实际不够等现象,导致实施效果不佳。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有效运作,尚需具体实施细则和运行机制的保障。
三是实践层面存在权责不清现象。有些高职院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党政职责不明、决策机制不顺等问题,如哪些范围属于党委领导,哪些范围属于校长负责,责任界限不甚清晰,把握不准或前期调研沟通不够,导致决策程序冗长、效率低。
四是班子分工不够合理。部分高职院校领导分工忙闲不均,有的分管工作达十项之多,任务重,甚至党委副书记负责发展规划工作,或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审计工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利于推进纪委“三转”,也不利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三、高职院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对策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建设,充分认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重要性,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促发展。
二是加强建章立制。要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系列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及时修订并严格执行党政决策、工作沟通、请示报告等方面制度。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是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书记、校长要善于当“班长”,而不要做“家长”。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多沟通多商量,集思广益,择善而从,集体讨论决定。
四是书记、校长发挥带头作用。书记、校长要带头讲大局,自觉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多担责不争权,多奉献不夺利;带头讲团结,能干事、能共事,相互理解、相互配合,作维护团结的表率;带头讲民主,拥有容人的雅量,能充分吸纳班子成员智慧,引导和支持他们分工不分家、补位不越位。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Z].2014.
[2]刘永亮.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党委領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的路径选择[J].陕西教育(高教),2019(3):8-9.
【本文系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加强和完善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2013ZZZ03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分别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机电工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