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敲响人与自然关系警钟*

2020-03-04 09:4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将人自然界客体

周 心 欣

(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苏州 215006)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1]559-560这句经典语录为人类敲响了一味征服和改造自然导致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警钟,迅猛爆发并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严厉地报复了人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2]历史上发生的很多重大灾难,无不印证了人类追求自身利益,违背自然发展规律而受到惩罚的深刻性和远见性,也印证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论断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因此,面对疫情,我们需要深刻反思人与自然关系,实现“三转变”。

一、从“人”到“生态文明人”的转变

虽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病毒溯源至今仍然扑朔迷离,但其本质是人类为满足自身利益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和破坏。反思疫情,人类首先需要在身份上实现从“人”到“生态文明人”的转变。

人类的发展随着历史文明的变更有着不同的意义。在农业文明时期,人主要表现为“自然人”,人类对自身的定位主要基于自然,对自然充满崇拜,正如卡洛琳·麦希特指出的,古代人以母亲比喻地球,将地球看作是活动的有机体,人类活动受制于自然,自然是世界的源头,为人类创造生存和生活条件。亚里士多德曾说,“大自然不可能毫无用处地创造任何事物,如果自然无所不有,必求物尽其用”[3]23。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和自然处于和谐相处的状态。进入工业文明时期,人逐渐从“自然人”转变为“主体人”,具有代表性的是笛卡尔“我思故我在”[4]53的提出,强调人的理性能力,认识的主体是人,自然界则是客体,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人的思想解放,更加肯定了人的主体地位,出于对利益的追求和自身物欲的膨胀,人类开始对自然进行无限制的索取,人类主宰着自然。虽然工业文明时期,人类社会获得了巨大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生态危机日益凸显,倒逼人类进行变革进入生态文明时代,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改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仅表现为对物质、精神的追求,也扩展到生态环境领域的深层次追求,而无论是“自然人”还是“主体人”,其与自然的关系都是不平等不均衡的,因此生态文明呼唤“生态文明人”的产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大爆发更是唤醒民众要成为“生态文明人”。所谓“生态文明人”不仅具有敬畏自然的生态文明理性意识,将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相统一,也能尊重每个人的生态权益,做到与自然和谐共处,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新时代,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从“人”到“生态文明人”的转变,一方面,促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对野生动物及大自然心生敬畏;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动人类将保护自然、尊重自然的举措落到实处。

二、从“只重视人的价值”到“将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相统一”的转变

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不对等、人与自然的非正常互动,促进新冠肺炎疫情迅猛发展,给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巨大伤害和沉痛教训。通过这场战疫,更加凸显了以往人类单纯以人作为唯一目的和以单一的工具价值把握自然价值观念的不合理性,呼唤人类要在理念上实现从“只重视人的价值”到“将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相统一”的转变。

价值反映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只重视人的价值”体现了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其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具有内在价值的主体性存在,自然则是客体,只具有工具价值,自然中的植物、动物等都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存在,人要脱离自然,从自然中解放出来,洛克认为“对自然界的否定就是通往幸福之路”[5],将人与自然分裂成两个独立的个体,自然价值作为客体满足人类主体性的利益需要,人类通过统治、主宰自然,获得幸福和满足。而此次疫情的爆发则警示人类必须反思并纠正将自然仅仅作为工具价值的片面性。一方面,自然有其固有的内在价值,完全不同于其作为满足人类需要的工具价值,自然的内在价值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是自然界一切生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反映,是对自然规律的把握和遵循。自然的内在价值不仅促进生态系统的运转,也为人类发展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的内在价值给予高度评价,他提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6]19。自然本身所蕴含的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对人类产生重要的影响,与人的价值具有统一性。另一方面,自然的工具价值、内在价值与人的价值并不矛盾,人的价值的实现依赖于自然价值,而自然工具价值的实现往往又反映和体现着自然的内在价值,正如马克思认为的人靠自然界生存发展,“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7]55。人类需要自然界,也离不开自然界。因此,在抗击疫情的斗争中,我们要摒弃过去“只重视人的价值”的单一价值取向,将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相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从“人支配自然”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转变

历史上的非典、埃博拉、天花、黑死病等疫情都曾给人类社会带来惨痛代价,新冠肺炎再次以类似的形式向人类发出大自然的警告,可以看出,人类早就认识到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危害性,但是悲剧依然在发生,提醒人类需要重新认识和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8]50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从行动上实现从“人支配自然”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转变。

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的地方在于人类可以通过主观能动性支配和改造自然,能够认识和利用自然发展规律,这种独特性使得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不顾自然规律地不合理开发自然,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人类不能只是开发资源,而首先要考虑保护和培植资源。不能只是向自然界索取,而是要给自然界以‘返还’,使自然资源更长久地为人类所享用、所利用”[9]137-138。强调人与自然是互利互生的关系,人类善待自然,自然必将回报人类,否则,人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也会伤及人类自身。因此,疫情昭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首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内蕴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自然界的所有生物都是自然的一分子,人类不能孤独的存在于自然之中,必须与万物共生共存,

既要在空间上坚持“平等”,在时间上考虑“可持续”,也要尊重代内与代际之间的环境权益,以敬畏自然与生命的意识与自然和谐相处。其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治理体系,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也要“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10],党群同心共同战胜疫情。最后,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筑牢防控疫情的自然防线,严惩一切杀害、食用、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杜绝打着“保护自然”的旗号实则获取利益的做法,依靠法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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