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洋,左 佳
(井冈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西吉安343009)
国内外文学评论界大致同意,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美国现代小说家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是进步观念与思想保守并存的人物,他的短篇小说集《未被征服的人》(The Unvanquished,1938)是其保守思想的典型反映。例如,美国密西西比大学荣休教授佩尔京顿就认为,这部作品书写骁勇善战、视死如归的邦联军官故事,无异于又一篇粉饰旧南方的“南方英雄罗曼司”(Southern Heroic Romance),是为了赚钱而迎合南方人趣味的媚俗之作[1];伯尔尼也认为,此时的福克纳与创作严肃作品的作家“判若两人”。[2]因此,长期以来,学界对这部作品的整体评价不高。然而,细读作品可以发现,事情似乎又不那么简单,至少有几处地方是用“粉饰旧南方”难以解释的。首先,虽然这部作品是短篇小说集,却有着首尾衔接的情节和贯彻始终的主题。主人公约翰·沙多里斯在部分篇目中固然显得充满“男子气概”,但其在作品的总体形象却是“光影驳杂”,而且最终还因暴力而死于非命;其次,小说集的主人公固然是带着英雄光环的邦联军官,但小说集的重要主线却是其子白亚德的成长,这种成长又在很大程度上筑基于白亚德对父亲言行的不断认识、反思和扬弃之上;第三,这部小说集是他1927 年创作的小说《坟墓里的旗帜》(Flags in the Dust)的姊妹篇。在《坟墓里的旗帜》中,福克纳通过南方旧贵族青年的自我毁灭悲剧,揭示南方旧贵族编造的“南方英雄罗曼司”给青年一代带来的沉重精神压力。因此,很难想象他自己也编造“南方英雄罗曼司”。
对于这些悖论,学术界迄今讨论甚少。本文认为,这些悖论的根源在于作家没有明说的意识形态立场即政治无意识:这部小说集不是对南方英雄的颂扬,而是对种植园主等南方旧贵族编造“南方英雄罗曼司”的反讽。这种反讽的用意不是瓦解旧贵族在南方社会的文化领导地位,而是继续《坟墓里的旗帜》未完的探讨,解构旧贵族编造的英雄神话,让旧贵族青年由崇拜“血气之勇”转向拥抱“道义之勇”,卸下英雄神话造成的精神重负,直面本群体在现代变革中衰落的现实,最终在新的历史条件重建本群体文化领导权。
在历史启示问题上,福克纳相信,过去并非不可撼动的思想根基和绝对的价值标准,人们唯有“全面地理解过去”,才能“获得人格上更为全面的发展”。[3]1865 年内战结束后,南方旧贵族群体不堪战败的屈辱,在战后数十年间建构了许多“南方英雄罗曼司”,对邦联军官的内战经历加以浪漫美化,并将其视为“南方文化的神圣根基”。要帮助旧贵族青年全面理解南方的过去,就需要摆脱“南方英雄罗曼司”塑造的神话,剖开笼罩“南方英雄”之上的神圣光环。“伟大总是诉诸后代,因为对后代而言,伟大的品质已成为记忆的对象,而非可见、可以相互交往的鲜活对象”。[4]因此,在短篇小说集《未被征服的人》中,福克纳决意打破过去与当下之间不可逾越的界线,透过《坟墓里的旗帜》中主人公的祖父白亚德的视角,让他在青年时代近距离观察家族传说的“父亲”、神祇一般存在的约翰·沙多里斯上校,剖析后者在内战期间和战后的活动经历,揭示“南方英雄”勇敢、侠义、忠诚与浅薄、虚荣、自私相交织的真实面貌。
在作品中,沙多里斯是杰弗生镇居民所称颂的南方英雄。内战爆发后,他为了南方而疏财赴难,后来返乡组织骑兵游击队,盗军马、烧敌营,积极给北方军队以有力打击,因此他在当地民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甚至连年长他几十岁的老种植园主都视他为偶像。在幼时白亚德的心目中,他的行为就是英雄的定义:“正是他所做的事情,让他在我们心中显得高大”。[5]然而,随着白亚德成长,这种英雄形象背后的阴影逐渐暴露出来。
首先,沙多里斯的“勇武之举”仿佛浅薄的表演。在被评论家视作“作家媚俗铁证”的战斗场景中,沙多里斯有如经典英雄剧中的勇猛天神。面对人数众多的北方军队骑兵,沙多里斯让儿子白亚德和黑仆林戈大声吆喝、虚张声势,仿佛自己身后有整支军队,在千军万马的冲锋下震慑住对手,获得战斗的胜利。战斗结束后,沙多里斯命令游击队剥下北军骑兵的衣服,北佬们为避免在大庭广众下暴露身体而在夜间潜入灌木丛中逃走。然而,在这一情节中,战争的目的不是置人于死地,不是给谁造成恶劣的后果,而是实现令人捧腹的羞辱和反衬自身的仁爱勇武。目睹敌军狼狈逃走,沙多里斯尽情享受由此带来的精神战果。“父亲没有放声大笑出来”,白亚德叙述道:“他只是坐在那儿,[因为忍笑而]浑身颤抖”。[5]不难看出,这里的“英雄行为”与幼稚儿童战争游戏极为相似,其中没有士兵的杀戮、没有决定命运的生死成败,只有想象中的勇气或者智慧的对抗,正如詹姆斯·梅默特略带嘲讽意味的评论:“没有鲜血四溅的场面,被俘的士兵也可以偷偷逃走,沙多里斯这么做,大概是希望改天有人跟他玩捉迷藏的游戏”。[6]这种“表演式”行为并非纯粹的个人喜好,而是“南方英雄”们建构荣誉、树立权威的常用手段。在南方,个人的荣誉需要得到他人尤其是伙伴或敌人的承认与肯定。[7]南方白人生怕自己屈居于其他白人之下,常常出于展示男性气概的目的做出激烈反应,有时甚至故意追求戏剧化的效果。[8]小说中的南方英雄也是如此。他们唯恐自己被同伴和敌人所轻视,所以将内战简化为对男性气概的考验,将战斗视为骑士决斗般的游戏。相比战斗的胜败,他们更在意在战斗中展现出超越伙伴、碾压对手的英雄气概,为此常常不计后果地冒险,将鲁莽行为取得的胜利宣扬为勇敢,视之为至高精神愉悦的源泉。多年后,回顾这些“英雄壮举”,白亚德精辟地总结道:“他们不是为了任何政治信念,而是为了纯粹的精神愉悦”。[9]
其次,沙多里斯的“骑士风范”蕴含着虚荣的追求。在二十世纪初的南方社会,人们往往将英雄形象和骑士品质相联系,把现实的英雄塑造成传说中完美的骑士,宣扬他们俊朗挺拔的身姿、优雅的风度和勇武的气概。[10]南方人在追求作为英雄的精神愉悦时,往往也将这种“骑士品质”的外在形式当作重要成分。在战争初期,沙多里斯也曾有意无意地凸显这些外在形式。他像骑士对待对手那样,彬彬有礼地对待被俘的北方军官;战役结束后返回种植园时,他常常让儿子白亚德和黑仆林戈分侍左右,自己骑马缓步从园门行进至主宅的台阶前,犹如古代骑士的盛装巡游。对于这样的父亲,白亚德曾深感骄傲,在他身上闻到“火药和荣誉的味道”。[5]沙多里斯选择放走被俘北军骑兵,也是因为他认为放回被剥光衣服的骑兵,既狠狠地羞辱了北方佬,又彰显了自己以少胜多的勇武气概,可以帮遭受挫败的邦联军队挽回声誉,因此“甚至[邦联将领]约翰斯顿将军都会感谢我们”。[5]这让白亚德联想到历史上的骑士神话。他想道:“[它们]就像身穿铁甲的古代骑士的对抗,不是为了物质利益,而是为了原则——用荣誉否定荣誉,用勇气否定勇气——这些行为不是出于什么目的,而是为了行为本身,通过这些行为来经历终极的考验”[5]。但是,随着战争的延续,这种“骑士”幻景很快就被戳破。沙多里斯及其部下经常衣衫褴褛返回家中,不是“带着荣誉的气味”凯旋,而“实际上几乎是偷偷溜回家”,他们“笨拙的行动中似乎流露出一种羞愧和歉意”[5]。沙多里斯“好计划”中逃跑的北军士兵很快就返回杰弗生镇进行搜捕,沙多里斯被迫装疯卖傻、衣冠不整地逃跑,可谓狼狈至极。
最后,沙多里斯的“忠诚奉献”蕴含着功利动机。在小镇居民印象中,沙多里斯是在为南方的命运做出无私努力,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前述战斗中,沙多里斯收缴北方军队骑兵的给养、装备和马匹后,不久就故意让他们逃走,既未将部分战利品转送物资极度匮乏的邦联后勤部门,也没有考虑将战俘转送邦联军队的指挥机关让他们获取情报。在未改变敌军士兵政治立场的情况下,释放对方意味着并未削弱敌方的有生力量,缴获的些许物资对邦联军队整体实际上帮助不大。穷白人斯诺普斯嗤笑那样是“养活游击队以便继续东奔西跑”[5],曾有邦联军队上尉也揶揄道,“沙多里斯上校不打仗,只偷马”。[5]将这一场景与沙多里斯上校的军事生涯轨迹串联起来,可以看出,他对小团体的考虑多于对“邦联事业”的考虑,因为前者为他的彰显英雄豪情、建构英雄荣誉提供了舞台。一旦舞台消失,他的战斗意愿即刻消退。担任步枪团长时,沙多里斯也曾勇猛战斗。然而,落选团长一职后,沙多里斯立刻离开了战场,根本不顾当时战情胶着,双方胜负生死一线。战争结束时,沙多里斯对南方战败抱着似乎无所谓的态度。其子白亚德惊讶地感叹道:“这个人曾经有四年时间率领一团人,发誓要将联邦军队逐出国门。但现在看起来好像我们根本没有投降,而是同以前的敌人会师了”。[5]从根本上而言,沙多里斯这样的“南方英雄”有功利动机:不仅是帮助南方抵抗“侵略”,更大程度上是长期叱咤风云的英雄豪情,证明个人的荣誉。因此,他们往往将胜利视为英雄个人品质的结晶,而非集体努力的结果,因而较少考虑为集体做出个人的牺牲。当个人追求英雄豪情时,集体的信念和准则往往被置于次要的位置,相较社会整体利益,他们更关心自己的社会形象地位。
美国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詹姆逊(F.Jameson)在其理论巨著《政治无意识》中指出,文学作为对群体命运的沉思不仅关切个人际遇,剖析个人的性格缺陷和道德瑕疵,同时也在更深的层面探索社会历史条件对人类群体命运的影响和操控,从中揭示特定历史现象下存在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逻辑。[11]《未被征服的人》也是如此。小说在揭示沙多里斯作为“南方英雄”的真实面貌的同时,也指出这样一个问题:他的许多“英雄壮举”发生在南方败局已定的时期,却得到了众多小镇居民尤其是旧贵族成员的认同和赞扬。由此,它超越对人物的道德批评,转向这些人物被塑造成“南方英雄”社会历史条件的追问,从事件发生的时代探讨“南方英雄主义”兴起的深层历史原因。
一般说来,意识形态话语往往服务于一定的政治目的和政治逻辑。在内战后期,南方败局已定,沙多里斯等“南方英雄”却热衷彰显自身对北方军队的“勇武气概”,如白亚德所言“明知已被击败还打两年的仗”[5],有些令人费解。不过,看到当地居民对“南北对决”的狂热吹捧,甚至将两俩火车头行驶也理解为南北方“一决高下”时,白亚德意识到南方人不曾言明的想法。他思索道:
机车离开亚特兰大他们[围观者]似乎就多少明白了,就好像穿灰衣服的[邦联军]将军们亲口发出了信号,告诉他们,“你们受了三年的苦,现在我们将让你们和你们的孩子们瞥一眼你们因之受罪和遭到摒弃的那个东西”。 因为这就是一切。 现在我明白了。[5]
换言之,在战争发生决定性转折后,对于南方而言战斗在很大程度上已不是军事的需要,甚至也不是维护旧南方经济政治制度的挣扎,而是在不愿承认失败和掩盖错误的心理驱使下的行动。为了维护战争的正当性,证明南方人拥有比北方人更为高贵的道德原则,以种植园主为代表的旧贵族需要坚持战斗,通过邦联将士的英勇行为彰显自己“尊严和荣誉至上”的品质,才能确认本阶级主导南方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宣扬英雄主义就有其非同寻常的重要性。所以,为了编织南方英雄的神话,他们需要开动“仅余的欺骗的意志和能力”,浪漫化地演绎邦联将士的战斗经历,渲染他们的“英雄主义”气质,同时搜集能助长南方气势的任何事件和人物,发掘其中的“英雄主义”意蕴,将它们建构成堪比古代骑士罗曼司的英雄神话,以达到白亚德所言的目标:“用激烈狂暴的胜利,在我们与现实之间、在我们与事实和注定的末日之间,立起一片遮羞布、一道屏障”[5]。
这种自我欺骗式的战争造就了许多“南方英雄”,但给南方造成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文化破坏。在许多南方人看来,战争中经受的苦难是必要的代价,体现了南方人对家乡及其生活方式的热爱,它们作为对南方忠诚将浩然长存,正如幼年白亚德想象的那样:“比大炮还沉重,相形之下,最显赫的胜利和最悲惨的失败,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喧嚣而已”[5]。不过,借助白亚德对南方平民的内战经历的观察,可以发现,所谓“转瞬即逝的喧嚣”其实是难以承受的苦难。首先,漫长的战争进程摧毁了南方的经济政治体系。沙多里斯步枪团和游击队等邦联军队招募的大多数士兵其实是农民。由于大批农民外出参战、黑人逃亡以及贵族军官鲁莽指挥造成的伤亡,南方劳动力极度匮乏,南方经济陷于停滞和瘫痪状态,人们普遍忍饥挨饿,社会秩序也处于崩溃边缘。许多返家的士兵成了“缺胳膊断腿的人”,甚至是负伤“被送回家中等死”[5]。其次,长期战争对文明造成摧残,它不能凸显南方“高贵的生活方式”,反而让人脱离道德的控制,暴露出兽性的一面。许多人在生存压力下暴露出自私、狡诈、残忍的本性,甚至自诩道德高洁的旧贵族也与“白人下三烂”同流合污。沙多里斯的岳母“米拉德小姐”也与穷白人斯诺普斯合作,欺骗和盗抢北方军队的骡马,长期大获其利。“邦联军独立大队”在战争行将结束时趁乱成匪,在小镇肆意劫掠甚至残害居民性命;最后,在社区秩序崩坏的时刻,邦联军队并未承担起维护社区秩序的责任。当“米拉德小姐”被匪帮杀害,白亚德只能以幼小的身躯肩负起私力复仇的任务。他惊讶地感叹道:“四年时间里,我们包括妇孺都为将北佬军队逐出国门这一件事情而活着……但是我们所见的唯一邦联军官,除了父亲以外,就只有之前与布克大伯对话的那位邦联上尉了。对话后不久,[北军将领]格兰特就烧毁了杰弗生镇”。[5]
小说暗示了南方宣扬“南方英雄主义”的危害性:“南方英雄”们固然献身于南方“失败的事业”,但他们实际上也给社区带来大规模的破坏。南方人宣扬南方英雄主义,只能带来虚幻的精神迷醉,对于家庭和社区的安宁幸福并没有实际的益处。
詹姆逊认为,特定时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决定该时期群体生活和思想界限的总体,但同时也是伟大集体故事中的一个系列片段。[11]由此观之,所谓“历史”并非凭空而生的存在,而是在它之前更早的“过去”演化的结果。“南方英雄主义”兴起不仅是内战历史条件使然,也是南方社会经济政治演化,尤其是旧南方文化的熏陶所致。
文化研究学者大都认为,旧南方文化是一种耻感文化,个人的荣辱取决于他人的评价,“荣誉”高低决定了个人在社会等级结构中的位置。[12]南方白人唯恐自己屈居于旁人之下,对个人荣誉极为敏感,即使面临轻微的侮辱也要做出激烈乃至暴力的反应。[8]这样,个人荣辱实际上是残酷竞争体制下的“自我”的外在形式体现,历史学家怀亚特-布朗将这种荣誉观称为“原始的荣誉观”。[7]这种荣誉观固然可以激励邦联将士勇敢战斗,但也存在滥用暴力、专制心态和内部争斗等弊端,给社会带来危害。内战结束后,深受“荣誉”文化影响的沙多里斯试图主导小镇的经济政治重建,最终却因残暴好斗而死于非命,他所致力的重建事业也差点戛然而止。小说对他的崛起与衰落的叙述,折射了旧南方“荣誉”文化的潜在缺陷,反映出筑基于这种文化基因的“南方英雄主义”可能给南方带来的危险。
“南方英雄主义”暴露出的首要文化缺陷是暴力倾向。内战结束后,尽管沙多里斯和部下宣称遵守法律秩序,但实际上仍然信奉让他们扬名立万的暴力准则,往往将暴力当成维护自身和本群体的简单直接手段,他们枪击退伍士兵、暴力恐吓黑人。为了操控选举,沙多里斯甚至当众射杀动员黑人参加选举的北方人。从这些举动中,白亚德仿佛看到了沙多里斯眼中“肉食动物特有的那层透明薄膜”[5]。换言之,这层薄膜看到的是一个丛林世界:弱者群体成了低劣的种族,甚至不被看作人类,可以被冷酷无情的伤害,他们的生命相对于强者的利益无足轻重。沙多里斯妻子为其辩护的语言则更直白地反映这种暴力思想。当白亚德语带批评地说被杀的人“是人,是生灵”时,沙多里斯妻子回应道:“世界上并没有多少梦,但却有许多人的生命,而且一条人命或者两打人命——根本算不了什么”[5]。
“南方英雄主义”的另一个文化缺陷是专制心态。战后,沙多里斯继续战时“上校”的思维,执意让社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规划运行。尽管他确实尽心竭力地投入重建工作,并且不太关注利益问题,但他竭力将社区重建置于自己掌控之中,不能容忍有人游离于其意志之外。为了控制权力,沙多里斯甚至顾不上装点门面,弃“民主程序”如敝屣。在枪杀两位动员黑人参选的北方人后,他凭借杀人余威,直接任命其妻子为“选举委员”,将自己家中定为选举场所,并且不容任何人发表意见,“在人们还没有做出反应的时候,他就挥挥手让他们住口了”[5]。出于专制心态,沙多里斯不愿旁人跟他平起平坐,许多曾经的事业伙伴都在狂怒的冲突中与其分道扬镳。
“南方英雄主义”第三个文化缺陷是对抗思维。战争结束后,沙多里斯始终认为自己是“战士”。他从事战后重建活动的主要,不仅旨在获得物质利益和实现经济政治目标,更在于从击败对手的体验中获得精神愉悦,如白亚德所比喻的“迷醉”。[5]因此,在他常常带领部下党同伐异,与本阶级的头面人物不断发生激烈矛盾,甚至刀兵相见。不仅如此,他将自己的事业合作伙伴也视作对手,在合作过程中不断贬低伙伴的作用,甚至羞辱对方的怯懦和无能,以此凸显自己的勇气和远见,进而彰显自身荣誉。为此,他最亲密的合伙人雷蒙德最后成为他的生死仇敌。铁路修建面临困境时,雷蒙德接受沙多里斯的条件退出经营,沙多里斯却将此作为前者短视和无能的证据,在公共场合大加宣扬。他对后者的人身攻击也使他们的议员竞选活动由政治角逐变成“生死相争”。最终,沙多里斯的挑衅行为招致反噬,不堪羞辱的雷蒙德在决斗中枪杀了他。白亚德认为,正是“英雄主义”的对抗思维决定了沙多里斯的性格和命运,当他躺在棺木中时,他的“军服、马刀和羽毛饰下隐约带着无形的毫无必要的斑斑血迹”[5]。
小说中的沙多里斯是一个光影驳杂的人,他有南方人所推崇的品质,同时也有性格缺陷和自私动机。因为战争宣传需要,沙多里斯被神话为英雄,这让他享有“英雄神话”带来荣耀,最终又让他因“英雄神话”的缺陷而死于非命,成为“英雄神话”的牺牲品。小说对其人生轨迹的叙述,指出“南方英雄罗曼司”缺乏真实的历史根基,它所蕴含的文化基因包含着重要缺陷。在福克纳看来,“南方英雄”是掩饰南方战败的自我欺骗话语与南方原始荣誉观结合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夹杂着自私和愚蠢的成分,南方青年应该放下内战失败的包袱,以更加道德、更加勇敢的心态面对和平年代的未来。他曾这样阐释“南方文艺复兴”运动的发生原因:“我们要告诉外地人我们的真实面貌,告诉他们,除了自知无望获胜的四年战争外,我们还有引以为自豪的东西”。[13]应该说,就福克纳而言,将他话里的“外地人”换成“南方青年”,这一愿望也是同样存在的。它代表着福克纳反思后的心声:除了内战以外,南方还有其他值得珍惜和发扬的东西。旧贵族能强盛于旧南方的原因,不在于血气之勇,而在于他们所秉持的人道主义价值观。李文俊先生曾归纳道:“在他[福克纳]看来,白人贵族——如果真的存在过这样一个社会阶层的话,应该是豁达大度、能够同情弱者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