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娟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福建漳州,363000)
“三助”即“助教、助研、助管”,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我国1986年最初提出“助教”,到2005年教育部把“三助”工作正式列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的重要项目,至今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三助”工作有利于调动研究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研究生。本文以闽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为例,分析近年来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现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提出改进对策及思路,探讨在全面收费形势下适合地方师范院校的研究生“三助”管理模式。
大部分高校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便开始对研究生“三助”工作进行探索。近年来,我校多次进行调研,并实施了《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17〕201号)等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究生“三助”管理体系,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研究生“三助”工作也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
研究生“三助”工作实行一人一岗,保证公平、公开、公正。以近两年我校研究生“三助”队伍总数为例,2018年度参加“三助”的研究生达486人,占在校研究生数的48.8%,报酬总额达60.8万元,人均研究生“三助”年收入为4829元;2019年度参加“三助”的人数为522人,占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57.3%,报酬总额67.57万元,人均研究生“三助”年收入为5802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研究生“三助”队伍有了较大的发展,“三助”人数所占比例逐年提高。
2012年起,我校研究生“三助”岗位与机关各部门缺编制度相结合,设置了机关全职助管岗位。岗位要求在不影响学生正常科研和学习生活下,对类似在编行政人员进行管理,报酬也相应比兼职助管岗位提高了几倍。以2019年为例,机关全职助管数为50个,占研究生“三助”岗位数的26.6%。据统计,在有意愿做研究生“三助”工作的学生中,有85.5%的人更愿意参与此类岗位的竞聘,作为勤工俭学的主要经济来源。
近三年,有86.8%的“三助”机关部门、指导教师认可研究生“三助”工作,而2017年为80.5%;有85%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可研究生“三助”工作,而2018年为80.3%;有83.2%的研究生对自己从事“三助”工作感到“满意”或“较满意”,而2019年为85.4%。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三助”相关教师、导师和研究生,在总体上认可研究生“三助”工作。
除研究生处的改革、导师的支持外,研究生“三助”工作队伍壮大的主要原因在于研究生身份转变带来的心理变化。研究生作为成年的学生群体,经济上较工作的同龄人而言更有限,“三助”工作的实施一方面减轻了学费、生活费压力,一方面促进了研究生自身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由此可见研究生“三助”工作存在巨大的价值潜力。
随着我校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展,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问题也逐渐暴露,需要不断研究与思考。
据统计,我校近三年来研究生从事“助管”岗位(包括机关全职助管岗位)的占总岗位数的61.1%,从事“助教”岗位的占总岗位数的21.9%,而2018年度为50.2%;研究生从事“助研”岗位的占总岗位数仅为17%,而2019年度为41.8%。助研、助教总共仅占38.9%,而2017年却占92%。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我校“三助”工作队伍虽有较大的发展,但其结构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现象,“三助”工作的培养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从2012年起,我校开始实行机关全职助管岗位,“三助”津贴力度加大,“三助”岗位随着研究生数量和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然而,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主动报名参加“三助”的积极性大不如前。据统计,二年级以上研究生参加“三助”的人数比例仅为50.1%。
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岗位的申请—招聘—考核聘用,日常津贴发放,监督和考核等。目前,我校“三助”岗位实行二级学院管理制度,聘用权等工作管理权分摊到用工学院,而机关全职助管的计划编制在人事处,招聘信息发布、管理权在研究生处,岗位聘用、考核权在用工部门,导致“三助”管理体制较分散。
总体来看,研究生“三助”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从学校角度看,以我校“三助”工作为例,在岗位设置上忽视了助教、助研岗位在加强研究生科研、教学能力等质量培养方面的突出作用。没有一个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的工作机构也使得“三助”管理工作效率不高。从学生角度看,对“三助”工作积极性衰减的原因有:随着接触面的开阔,一些研究生认为社会兼职报酬远高于“三助”报酬;当前研究生群体非应届生的数量增加,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社会经验、人生阅历、实践能力也较为丰富,多以科研与专业学习为奋斗目标,对“三助”工作热情不高;二年级以上研究生经历一年的课程学习之后,会主要把精力放在高质量的学位论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的撰写和发表上,不愿意投入更多时间参加“三助”工作。
研究生“三助”从相关政策的制定到各个环节的实施还存在着诸如整体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岗位形式单一、经费投入不足、组织协调不够等问题,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如何改革“三助”管理体制,完善“三助”工作内容,是当前高校“三助”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重要课题。
第一,合理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比例。高校要通过政策鼓励,提高全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比例,防止部分学院出现仅设置助管岗位的现象,多鼓励、引导学生选择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岗位,从而切实提高研究生专业素养和学术兴趣,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第二,切实主抓各培养单位设置的“助教,助研”岗位工作内容。高校要明确学生兼任的工作职责,与学生签订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完善“三助”工作内容和模式,并对学生进行“三助”工作的岗前培训。
第三,规范参加“三助”的研究生身份。高校要明确规定参加“三助”研究生身份,必须为第二至第五学期的学生,限制第一学期学生和第六学期学生加入“三助”工作,以防影响他们正常的课程学习。
首先,高校要通过将科研立项的学生直接纳入各院系额外“助研”指标,将获资助基金以每月适当的金额进行科研补助,提高“助研”岗位的报酬,切实让研究生愿意加入到“助研”的队伍中,进行科学研究。其次,对于部分家庭特别困难同时学有余力的研究生,高校可允许其同时申请两个不同性质的“三助”岗位。最后,高校要提高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层次,可与研究生的见习、实习相结合,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基础教育基地的工作。
首先,针对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管理模式,特别是机关全职助管模式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高校要修订或出台新的制度文件,并进行严格管理,否则会给研究生“三助”工作和研究生的全面培养带来负面影响。其次,高校要改革“三助”招聘模式,由原来的临时招聘,改为建立校内“研究生‘三助’人才市场”模式,并对“三助”岗位实行动态的市场管理,定期公示“三助”工作岗位及信息。最后,高校要改革研究生“三助”报酬的“大锅饭”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实行研究生“三助”工作等级考核和等级报酬制度,对在“三助”岗位上考核优异的研究生实行奖励,参加学校职务聘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满意的研究生要及时进行调换和淘汰。
当前,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不能完全覆盖每一个研究生。研究生兼职参与“三助”工作,直接参与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管理实践活动,有利于他们培养自主、独立的高层次人才,这是课程培养模式所不能及的。对于地方师范院校而言,“三助”工作更应切合自身实际,稳抓地方师范院校的特色,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发展理念,利用多种渠道提高研究生“三助”工作经费,合理分配“三助”岗位,令研究生劳有所得、劳有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