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新,王心茹,肖明芳
(1.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江苏南京 210005;2.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江苏南京 210042)
“一带一路”背景下,越来越多企业走出国门。为有效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政府和企业都应事先了解投资目的国的知识产权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有效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文章从5个方面探析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应对机制。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走出去”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由于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起步晚,走向海外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方面存在许多风险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应对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方法应系统和全面。
首先要重视技术创新,以自主知识产权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企业应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增加产品科技含量。企业只有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有效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其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全面管控机制。再次,企业应及时向目标市场申请专利、注册商标以及加大品牌宣传,不断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企业在“走出去”前,应对产品或技术中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竞争对手及将要到达的目标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以下将介绍企业针对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风险防范的应对策略。
世界主要国家专利申请都采用“先申请”原则。但申请过早会有技术过早公开等风险,过晚则会让他人捷足先登,造成企业专利资产流失及扰乱生产经营等风险。因此,企业首先要保障专利申请前的查询与评估,综合考虑竞争对手研发进度、技术成熟度、技术先进度及经营发展战略等因素,再启动专利布局和决定申请的最佳时间;最好要有一个监控系统,指导决定专利申请的最佳时机。企业还可通过目标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代理机构取得相应咨询及代理等服务帮助。企业要注意保存和收集所有与技术相关的文件、凭证、商业销售记录等,提前组建好知识产权维权团队。
企业去目标国发展时,应在产品尚未推向市场前先行申请商标注册保护,以免被他人抢先注册或事后发现与他人在先的注册商标发生“撞车”。企业决定商标注册时,应注意商标显著性问题,尽量独创商标品牌。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时,除应先覆盖现有业务范围,还应囊括未来可能发展的业务范围,要尽量考虑保护上下游行业及关联行业。企业要提前合理储备一些商标。申请人务必要注意规范和突出使用商标,保留使用证据,做好监控,力求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地理标志是各国公认的一项知识产权。企业在目标国注册地理标志时,要特别注意当地的法律责任条款生效的时间节点,还要注意当地新的“地理标志法”定义与原法律定义的区别。企业要特别关注目标国的有效期,若要申请续展,在到期前一年准备好续展材料及相关手续。企业划定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要慎重,做到尊重传统、历史及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企业申请地理标志时,一定要按目标国家要求的语言文字提交。申请中使用的术语也必须是常用术语,使用的符号、计量单位、电子字体和拼写规则等必须符合目标国家规定的注册标准。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都信仰宗教[1],公司在进行知识产权注册、审查、使用和维权等时应充分考虑宗教因素,要尊重当地宗教和一般社会道德规范。由于具体国情有差异,中国企业到目标国开展业务时,需更仔细地研究当地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及配套规定。
我国海关2017年开展了“龙腾”专项行动。南京海关联合江苏省商务厅和省进出口商会,逐年遴选40余家初具知识产权优势的出口重点企业。企业可向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标,借助海关守护和支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海关采取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执法模式。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可向当地海关申请扣留;由中国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并由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海关在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时,可通知权利人并由其申请扣留;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并对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和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决定。当海关认定有侵权事实时,将依法没收货物并对当事人实施罚款;对涉嫌犯罪的,海关将移送公安机关。无论哪种保护方式,权利人事先都须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否则就无处罚依据。
“走出去”企业在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知识产权维权困难时,可通过寻求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取得维权援助。
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于2008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服务内容有: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未侵权诉讼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接收、处理单位或个人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投诉及侵权判定等。2020年4月,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获准设立,建立了资源共享、信息报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等各类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服务。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的语言达两千多种,主要语言几十种。企业在“走出去”过程遇到语言困难时,可依托权威语言服务机构。
江苏省科技翻译工作者协会,是在省科协指导下的专业知识产权信息与战略研究机构,可为企业提供英、日、俄、韩、阿、越、泰等12种语言的权威翻译服务。
企业“走出去”还可借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优势及依托国内外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企业最好委托服务机构对目标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环境以及竞争对手等情况调研;还可委托代理知识产权的检索分析、挖掘布局、申请确权等业务,一旦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也可委托其代理相关法律事务。
随着江苏省对“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的推进,新兴和潜在的风险类型不断凸显。现在仅依靠单个企业,难以应付种类多、范围广、专业性强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因此,政府可通过引导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整合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核心技术和产品,构建若干专利池和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形成相互支撑的专利集群,推动解决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问题。
政府要发挥自身的宏观指导和协调能力优势,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有利于双方知识产权发展的合作协议,建立政府间合作机制,有效促进营造优良的知识产权保护大环境。
目前相关部门依托“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收录了涉及化工、医药、机械等16个领域的28家合作单位库、108名专家和3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2]。企业可通过向该专家库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智囊团队”寻求智力支持,做好风险防范。
政府可根据相关情况在现有的税收、参展、销售新产品、申请确权、维权诉讼等方面,再增大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的力度。另外,政府还可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局令第63号),以“政府支持平台,平台服务企业”思路,利用互联网和二维码技术,为“走出去”企业标注专利产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第三方认证机制。
目前,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严重缺乏高素质、高水平的综合型人才[3]。政府可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国际学院或国际分部,鼓励建立联合培养机制,针对不同情况开展多维度的涉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国际化专业人才培训,逐步提高企业应对“走出去”中遇到问题的解决能力。
政府还应加大对海外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宣传,配合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等单位依托“中国品牌海外展”和“广交会”等优质展会及各类媒体及电商平台,提高对自主品牌的海外推介力度[3];还可通过编印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材料,指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政府可加大对新设立的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的支持力度,推动构建“横纵协调、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实现全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服务“一张网”[3]。
政府可每年定期开展“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调研,及时收集整理企业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和深层次诉求;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行业及不同企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维权援助指导。
政府应鼓励企业积极申请PCT国际专利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通过各类资金奖励和补助,持续支持加强对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降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风险[3]。政府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合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提供公益性和专业化的海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还要鼓励各地将海外维权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推动落实经费保障政策。
政府要推动市场化筹措互助性海外维权经费的机制,探索设立“江苏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基金”,制定专家评估方式,为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有可能和解或者胜诉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一带一路”对中国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对外开放格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但由于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发展相对不成熟,走向海外的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方面也面临着许多风险。
在面对知识产权风险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寻求多种方式的帮助。政府则更需要发挥指导和协调职能,从各方面优化服务供给,为“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