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 宇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 沈阳 110003)
创新精神是国家对人才的重要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创新是引领国家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在法律教学中创新教学方法和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是发挥开放大学特色和优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养国家需要的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重要路径。
一般来说,创新精神是指一种人特有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即在实践开拓基础上,形成新的知识、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和构建新的理论框架的精神,包括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及其他创新[1]。创新精神是国家对新生劳动力、职业劳动力的重要要求,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发掘人力资本红利的重要源泉[2]。
法学专业是开放大学中的重要专业类型,面向社会大众提供终身性的法律专业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服务,在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理论和法律应用能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打造公民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开放大学法律专业要求的创新精神,与对一般大学生所要求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相比,有一定区别。这种创新精神的培养对象是社会广大职业劳动者,包括在职、退休的人员,主要是通过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理论教学和实践任务,帮助他们形成新的知识、新的活动方式,提升他们从事法律岗位或处理法律事务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协作能力等等,从而创新性的开展法律事务工作。
“发现学习”是美国学者布鲁纳提出的理念,指的是学习者通过独立学习、独立思考,自行发现知识,掌握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是建构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学习则是20世纪70年代左右出现在美国的一种学习理念,该理念充分借鉴了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学习动机理论、凝聚力理论、发展心理学理论等,认为不同性别、年龄、能力水平等方面有巨大差异的学习者,通过组成小组和合理的奖励结构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可以实现良好的学习效果。
“发现学习”对创新精神培养的价值在于,它解释了创新精神培养的内在心理机理,提出教师通过鼓励学生有发现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帮助学生寻找新问题与已有经验的联系,训练学生运用知识创新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合作学习”理念则丰富了创新精神培养的手段,强调学生通过在小组中积极参与活动,实现对集体整体学习的贡献和自身能力的提升[3]。这与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素养培养要求是高度吻合的,有助于他们创新性的开展法律专业事务工作。
“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理念适应新时期国家对开放大学建设的要求,能够有效提升教师的创新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创新学习能力,提升教学水平和效果。
一方面,“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理念适应新时期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创新教育工作的需要,有助于推动创新教育水平的提升。十九大以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国家迫切需要越来越多具有创新素养的法学专业人才,这对开放大学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理念是被国内外教育界研究和实践证明的优秀教育理念,能够为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教育水平起到有效的作用。
另一方面,“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理念能够有效提高开放大学法学专业教师的创新教学能力,提升教学效能。调查发现,当前开放大学法学教师的教学中存在片面关注专业教学资源的提供,忽略实际案例、工作任务等创新学习资源提供的问题;存在为了教而教,忽视学生创新性解决法律能力培养的问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较差。强化“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能够让法学专业教师真正关注学生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实际学习效果,提高实施小组合作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方法的运用能力,提升创新教学效能。
第三,“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理念有助于提升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效果,强化创新学习的精神。目前在开放大学法律专业教学中,普遍存在学员由于年龄、文化程度、实践经历等差异导致学习进度不一的问题,小组学习、团队学习的方式还不普及,这不利于学生发挥特长、在合作中实现创新能力的进步。推广“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理念,有助于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协作能力等多方面进步,达到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创造智力和创造品格两方面有机的结合。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理念的深入推广,有助于解决开放大学学员由于差异大导致的学习进度不一等问题[4],能够较好地满足开放大学中法学专业学员的创新发展需求,使学生具有合理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良好的法治思维,以及良好的法律思辨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领域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推动开放大学法律专业学生创新精神培养,需要根据学生学情特点,从学校、教师、学生三个层面开展综合性改革。
开放大学要从学校层面重视学生发现学习、合作学习能力的培养,将其纳入学校创新精神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应将其作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涵,推动法学专业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的改革。例如,目前法学专业在课程层面,只明确了课程目标、学时的要求,容易导致依照教材照本宣科、忽略创新要求,因此应当切实开展好对学生、法律事务所等用人单位的调研,推动课程标准修订、课程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等,为创新精神培养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应在充分调研法学专业学生创新学习需求和教师创新教学需要的基础上,对现有教学场所进行改造升级,按照小组教学、合作教学方式布置线下教学环境,同时熟悉和运用相关的在线教学手段,营造良好的在线创新学习空间。第三,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能力的核心要求渗透到课程改革、教学管理、质量诊断与改进等各类制度中,特别是要通过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明确指标要求,促进创新精神培养。
在开放大学法律专业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过程中,最关键的要素是有高超法律创新教学能力的教师。一方面教师应结合教学实践需要,加强对“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理念的研究,提升法学创新教学理论素养。另一方面应提升自身的发现和合作教学的能力。例如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中,可以结合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重大疾病人员等人群的权益保障问题,通过诊所式教学等分组教学、项目教学等形式,帮助学生熟练应用法理和各类法律知识,对复杂法律案件进行判别和处置,实现创新学习。第三,要提高自身的法律业务能力,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法律事务所等机构的案件代理,熟悉业务,积累丰富的法律事务案例,为学生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需要积累案例。
“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是被学者和教师证明的有效学习理念,对提高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好的作用[5]。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自社会各界,彼此不熟悉,平时接触的机会也相对较少。对他们而言,一方面要熟悉“发现学习”和“合作学习”的理论和方法,强化自身的学习技巧,另一方面要注重组织或参与法律专业学习小组、学习团队研讨活动,通过参与模拟或真实法律事务的项目合作、任务分工,以及对土地置换、网络欺诈、校园贷款等法律热点进行案例探讨,利用自身不同的特长开展学习,在研讨、分享、纠错、创新等过程中实现对知识和能力的自我发现和自我建构,形成良好的创新精神,推动自身岗位工作创新水平和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为施展才华、实现理想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