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59)
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庞大,蕴藏着非常丰富的矿产资源,为满足社会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日益增多。
2017年十九大报告的召开,习近平同志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点,而矿区开采对土地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很明显违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并且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也促使人们对居住环境的精神需求日益增加。近些年来,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的加剧、国家对生态环境安全的高度重视等因素使得矿区土地复垦工作受到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因此,对矿山开采损毁的土地进行合理复垦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土地复垦的英文即“Mine Land Reclamation”,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将造成塌陷、挖损等土地进行科学的分析,因地制宜制定出相对应的治理方案,使原土地资源以得再利用的目的。这个词语最早是出现在美国。1977年美国国会颁布的《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意味着美国实施露天矿的管理,统一了复垦标准。并且标志着美国的煤矿开采和矿区土地复垦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土地复垦一般是将废弃的土地重新开垦为农田种植农作物。1989年《土地复垦规定》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土地复垦正式得到法律保障。而2013年《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通过,更是加快推进了中国土地复垦工作进程。
虽然我国土地复垦工作在不断改善,但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理念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据数据表明,国外的土地复垦率已经超过了50%,而国内复垦率却在20%左右,仍旧处于初级发展状态。
四川大陆槽稀土矿区位于德昌县大陆槽乡,该矿区目前矿石量约929万吨,依据项目区现状图纸及破坏土地预测,该项目现已破坏面积为17.63hm2。德昌县属国家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自然林占多数,也有经济林和果林、竹林等,森林资源丰富,有多种树种,主要野生植物有500余种,包括药用植物,观赏植物,珍稀植物等。通过将参评单元土地质量与待复垦土地主要限制因素的农、林、牧评价等级标准进行比配,得出德昌县大陆槽稀土矿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见表1。
表1 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
稀土矿土地复垦与环境治理措施的实施使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对周边农作物生产、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等产生直接影响;同时,库区周边居民在复垦治理中获得工作生活保障、健康保障和精神享受等福祉,这些都是矿区复垦治理的效益,因此要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三方面对稀土矿区土地复垦治理的效益进行研究。
经济效益是指投入与产出的比率,矿山土地复垦的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是对复垦后的矿山土地进行农、林等复垦方向的土地生产能力的评价。土地复垦工程的经济效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经济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指通过土地复垦工程对土地的再利用带来的农业产值。间接经济效益是通过土地复垦工程实施而减少的对土地等需要的生态补偿费。
本项目复垦工程共计复垦:林地14.48hm2、草地1.75hm2。土地复垦的植物措施对于水土保持、生态恢复起很大的作用,有效缓解矿山开采对当地水土的损毁,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生态损毁造成的影响,间接为当地创造了经济效益。
矿区进行土地复垦,有效的改善了矿区环境,符合国家关于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国策。同时通过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一方面是有利于矿区及附近农林业的生产,实现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是在矿区内打造适合的林地产区,不仅预防治理了区域水土流失,而且将会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生态环境效益是指项目区土地复垦投资的环境价值或贡献。土地复垦是与生态重建密切联系的大型工程。在该地区进行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对大陆槽稀土矿开采造成的土地损毁进行治理,其生态意义极其巨大。
土地复垦措施对矿山开采过程中被损毁的土地及其影响范围按照“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通过综合应用科技措施、生物化学措施和工程措施实行综合治理,不仅使稀土矿区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从而实现复垦区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改善矿区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德昌县大陆槽稀土矿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工程有机结合,通过土地复垦有效恢复生态平衡,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治理水土流失、防止土地退化,降低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项目实施后,能增加项目区内表土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通过本次对大陆槽稀土矿土地复垦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一些结论和看法。
我们要健全以矿山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与生态保护修复为主的法律体系和标准规范。目前,我国针对矿山开采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标准规范较少。比如:《矿产资源法》主要规定了矿产勘查、开采和登记审批,缺少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土地复垦条例》提出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但主要针对后期土地利用,考虑生态保护较少;《环境保护法》没有针对矿产开采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已出台的有关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也缺少针对矿山开采全过程动态的生态保护内容。应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构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的标准体系,涵盖矿山开采、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闭矿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全过程。
我们应以企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矿山生态修复科技创新机制。我国矿山土地复垦工作主要由政府主导,缺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动能。矿山土地复垦是人工修复为主、自然恢复为辅的过程,融合了地质学、土壤学、生态学、水文学、工程学等多个学科。在当前科技创新大背景下,应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矿山生态修复科技创新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