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承雨
济宁市荣复军人医院精神科,山东济宁272100
抑郁症属于临床中发生率较高的情感障碍类精神疾病,以青壮年为高发群体,复发率高,首次发病后1年内复发率约30%~50%,患者家庭、社会功能会出现严重受损,影响其生活质量以及健康,且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1-2]。对抑郁症临床多采用药物治疗,旨在减轻患者抑郁症状,改善其生活质量。艾司西酞普兰为5-羟色胺转体选择性最强的抗抑郁药物,其有效成分为S-西酞普兰,可结合突触前膜的5-HT转运蛋白基本位点、异构位点,抑制5-HT的回收,能够提高突触间隙的5-HT的浓度,进而发挥出高效的抗抑郁效果[3]。为进一步探讨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的临床效果,该次研究以该院2017年1月—2019年12月收治的抑郁症患者76例为研究对象,就采用文拉法辛与艾司西酞普兰治疗的临床效果进行对照分析,现报道如下。
选择该院诊治抑郁症患者76例。纳入标准:①满足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中对抑郁症的诊断标准;②HAMD评分在17分以上;③近3月内未采用抗抑郁药物治疗;④年龄在18~75岁区间;⑤对该次研究知情同意。排除标准:①存在脑部组织器质性病变者;②合并严重躯体疾病者;③存在自杀、自伤、他伤等行为者;④合并其他精神疾病者;⑤用药禁忌证者;⑥特殊生理时期(妊娠、哺乳等)者;⑦不同意参与研究者。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对照组(n=38)与实验组(n=38)。对照组中男17例、女21例;年龄26~67岁,平均年龄(39.42±10.03)岁;病程13~35月,平均病程(25.34±4.84)月;治疗前HAMD总分18~34分,平均(25.11±3.60)分。实验组中男16例、女22例;年龄25~68岁,平均年龄(40.25±10.24)岁;病程12~33周,平均病程(25.58±4.77)月;治疗前HAMD总分17~33分,平均(25.20±3.52)分。两组基础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研究已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对照组采用文拉法辛缓释片(国药准字H20070269,75 mg)治疗,早餐后口服,初始剂量为75 mg/d,2周内根据患者病情增加用药至75~225 mg/d。实验组采用艾司西酞普兰(国药准字H20080599,5 mg)治疗,初始剂量10 mg/d,结合患者病情及其耐受能力酌情增加至10~20 mg/d。两组患者均治疗6周,评价疗效。两组患者在研究期间均不服用其他抗精神疾病药物、不进行系统心理治疗等,对失眠患者,可临时服用佐匹克隆或唑吡坦对症用药。
①临床疗效,以HAMD减分率判定治疗效果,减分率在75%以上,判定为临床治愈;减分率在50%~75%范围内,判定为显效;减分率在25%~50%范围内,判定为有效;其余为无效。总有效率以临床治愈率、显效率、有效率之和计。②治疗后HAMD评分比较,评价时间节点为治疗后1、2、4、6周末,分值7~16分为轻度抑郁,17~24分为中度抑郁,24分以上为重度抑郁。③不良反应,常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多汗、头晕困倦、头痛等。④药物经济性学指标,设定为成本/效果。
该次研究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以频数和百分比(%)表示,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n(%)]Table 1 Comparison of clinical efficacy between the two groups[n(%)]
治疗后1、2周实验组HAMD评分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4、6周末两组HAMD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后HAMD评分比较[(±s),分]Table 2 Comparison of HAMD score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after treatment[(±s),points]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后HAMD评分比较[(±s),分]Table 2 Comparison of HAMD score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after treatment[(±s),points]
组别 治疗1周末 治疗2周末 治疗4周末 治疗6周末对照组(n=38)实验组(n=38)t值P值20.27±4.33 18.40±3.28 2.122 0.037 15.80±4.26 13.57±3.12 2.603 0.011 11.65±4.11 11.54±4.03 0.118 0.907 8.21±3.85 7.99±4.26 0.236 0.814
对照组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不良反应7例,多汗5例,头晕困倦5例,头痛2例,总发生率为50.00%(19/38)。实验组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不良反应4例,多汗1例,头晕困倦3例,头痛2例,总发生率为26.32%(10/38)。实验组不良反应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17,P=0.034)。两组患者均属于轻微不良反应,且发生于用药初期,未作处理自行缓解,无血象改变、肝肾功能损伤等严重并发症。
实验组用药成本为(644.20±81.25)元,总有效率为92.11%(35/38),成本/效果为(7.83±1.02)元/%。对照组用药成本为(135.17±32.45)元,总有效率为89.47%(34/38),成本/效果为(1.51±0.38)元/%。实验组成本/效果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5.792,P<0.05)。
抑郁症对人类的心理与生理健康均存在严重威胁,所导致的疾病负担仅次于心血管疾病以及恶性肿瘤。目前对抑郁症的发病机制仍然未完全明确,故难以开展针对病因的治疗,临床用药多为对症处理[4]。虽然近年来抗抑郁药物不断出现新品,但仍然存在见效慢、剂量依赖、不良反应多等问题。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促进患者的康复,积极探讨疗效好、用药安全性高、药物经济学指标良好的治疗方案是非常有必要的[5-6]。该次研究所使用文拉法辛与艾司西酞普兰均属于临床常用抗抑郁药物。文拉法辛缓释片属于高度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SNRIs),具有双重作用机制,可起到抗焦虑、抗抑郁的双重效果,对抑郁症的治疗效果较好[7]。艾司西酞普兰也属于SNRIs类药物,属于西酞普兰的S-异构体代谢产物,具有较高的选择性,起效迅速,不良反应少,可迅速改善患者的抑郁症状[8]。目前临床普遍认为文拉法辛与艾司西酞普兰的疗效相当,但在具体用药选择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
该次研究结果中,采用艾司西酞普兰治疗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2.11%(35/38),采用文拉法辛治疗对照组总有效率89.47%(34/38),说明该量药物疗效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目前较多研究一致[9-10]。而在药物作用效率上,治疗1、2周末实验组HAMD评分分别为(18.40±3.28)分、(13.57±3.12)分,低于对照组(20.27±4.33)分、(15.80±4.26)分(P<0.05)。杨魁[11]研究中,对观察组采用艾司西酞普兰治疗,对照组采用文拉法辛治疗后,发现观察组治疗1周末HAMD评分为(23.16±3.52)分,低于对照组(26.33±3.52)分(P<0.05),与该次研究一致,提示艾司西酞普兰起效更为迅速。在不良反应上,实验组不良反应为26.32%(10/38),低于对照组50.00%(19/38)(P<0.05),该结果提示艾司西酞普兰用药安全性更高。而药物经济学指标上,实验组成本/效果为(7.83±1.02)元/%,高于对照组(1.51±0.38)元/%(P<0.05)。刘运琴等[12]研究中,采用艾司西酞普兰治疗组成本/效果为(7.09±1.01)元/%,文拉法辛组为(1.31±0.37)元/%,与该次研究接近,提示文拉法辛的经济性更好。
综上所述,文拉法辛与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的疗效相当,但在起效时间、用药安全性以及药物经济学指标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故临床需要结合患者情况合理选择。推荐对病情严重、耐受性不佳者使用艾司西酞普兰,对经济状况不佳、病情轻微以及耐受能力强者使用文拉法辛,以保障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安全性以及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