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基本原则与逻辑理路

2020-03-02 10:07:18徐秦法
理论探讨 2020年2期
关键词:人民大众受教育者现实生活

徐秦法,常 劼

(广西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宁 530004)

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从其具体开展而言,具有两个维度——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从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理论维度来看,其是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受教育者能全面地、深刻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从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实践维度而言,其是指受教育者能够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引领下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确信未来的光明前景,为实现自身的现实幸福并不断投身于实践中。首先,马克思主义信仰就其信仰教育而言,必须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原则,坚决反对把马克思主义信仰一般化、宗教信仰化,其不是一般的信仰,因其有科学性的实质特征;其更不是混杂的宗教信仰,因其有人民性的本质属性。从更深层次而言,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从根本上反对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理论,将其教条化是与历史、现实相违背的。其次,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路径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本质规定为基准,即必须对现实生活世界充分地、全面地把握;必须确立现代生活的意识;必须从生活意识与生活情感中确立对未来的希望。以此,马克思主义信仰方可探寻有效的、积极的教育路径。最后,在理论维度的基础上,受教育者对马克思主义“真知”“真信”“真行”,达到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知”与“行”的统一,从而达到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知”“情”“行”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使教育者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引领下,“让受教育者实现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和实践的自觉,增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实践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路向与实践路径,从根本上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自信”[1],指引自身的实践生活,实现自身的美好幸福生活。

一、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主义信仰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精神信仰,不是诸种混乱的宗教信仰,其是崇高的、现实的、实践的科学信仰。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中,必须遵循其内在原则。就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本质而言,其与一般的信仰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在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时必须反对将其一般化。同时,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科学性决定了其与传统信仰势必是相对立的,对宗教的批驳、痛斥决定了其与宗教信仰是不相容的,因此指明了在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中必须坚决反对把马克思主义信仰进行宗教信仰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前进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发展的,因此马克思主义信仰也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发展,它的“进程性”指明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反对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即失去了其“不断发展的理论”特性,从而与科学性剥离开,与马克思主义相背离。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从理论与实践维度而言,是不断发展的、不断前进的科学实践,遵循其教育原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人类自由的必然。

(一)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反对将马克思主义信仰一般化、宗教信仰化

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信仰谱系中的一员,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抽象信仰,更不是宗教信仰,其科学性的本质铸就了其实践性的特征。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是其实践特征的外在表现,是其实践之必然。马克思主义信仰不是简单的一般“无神论”,其是将“人”作为最根本之价值旨归而存在,自始至终将“人”置于关键地位。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要坚决反对把马克思主义信仰一般化,即是坚决反对将其作为一般的、普通的、精神上的信仰而进行观念上的灌输。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科学性决定了其不是简单的精神观念,更不是普通的一般信仰,而是根植于实践生活中、根植于人民大众实践之主体中而生成的“过程”。一般信仰从精神世界进行把控,旨在将人的精神观念进行“修正”,其根本目的是从观念上对人民大众进行精神麻痹使人民大众信服,它不具有现实性、实践性。马克思主义信仰产生于历史进程之中、人类社会的发展之中,其归根结底就是实践的产物。它不再归结于观念上的产物,它就是面向于人类的现实生活、指向于人类的现实幸福生活、完成于人类的自身解放,而不再将人民大众束于精神世界之中。宗教信仰用其虚幻的假象将人置于“枷锁”之下,从根本上宣扬“神”的决定作用,“人”不是为了“人”而生存,“人”的生存是“神”的把控,用“神”的意志指导“人”的实践生活,社会的发展方向由“神”的意志而决定。“人”不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人”是在观念中而存在的;“人”的生存也不由自身决定,宗教信仰牢牢地将“人”囚禁于“精神”宣扬之中。马克思主义信仰从根本上确立“人”的现实地位,现实中的“人”才是社会实践、生产的主体,“人”不再是受各种精神的把控,“人”就是人本身。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其教育的主体、客体都是人本身,其起始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指导人民大众的生产生活,从根本上是为人摆脱精神观念的束缚而发生作用。马克思主义信仰指导人类改造世界,追求幸福生活,进而实现人自身的解放。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正象无神论作为神的扬弃就是理论的人道主义的生成,而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对真正人的生活这种人的不可剥夺的财产的要求,就是实践的人道主义的生成一样;或者说,无神论是以扬弃宗教作为自己的中介的人道主义,共产主义则是以扬弃私有财产作为自己的中介的人道主义。只有通过扬弃这种中介——但这种中介是一个必要的前提——积极地从自身开始的积极的人道主义才能产生。”[2]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信仰对“人道主义”的确立,对“人”正当地位的确证。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必然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信仰一般化、宗教信仰化,以此,马克思主义信仰才能更好地指导人民大众,实现个人的自由解放。

(二)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反对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

马克思主义学说是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而不断发展的,而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不能将其作为简单的“条条框框”理论进行灌输,更不能将其教条化。马克思在1843年鲜明地指出:“我不主张我们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3]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在汲取德国古典哲学、英国政治经济学,以及英国、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经验成果中产生的,就其理论基础而言,其本身具有继承性,而非不假思索地吸收一切成果。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不能简单地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地讲授、传输,更不可以“走形式”,为“完成任务”而进行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性”决定了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决不能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同时,马克思主义不是一成不变、僵化固化的,它由人类社会的生活实践而产生,因此实践性必然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大众的实践作用,其本身就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学说,随着人类生存世界的发展而发展,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4]413-414因此,从实践维度来看,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是历史不断发展的产物。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为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更要求在实践过程中不能将其教条化、形式化,教条化的存在极大地危害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实践。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以实践为根基的科学信仰,是以现实为基础的科学信仰,在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过程中,决不能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马克思主义不是随便可拆卸和安装的“机械”,它是在与时俱进的应用之中成为人民大众的“武器”。

二、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基准

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必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本质规定为基准,最为基本的即是对现代生活世界充分地、全面地把握——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要超越观念的樊篱,面向现实生活世界而走向现代生活世界,从而揭示通往未来生活的道路。要确立现代生活意识,人民大众作为现代社会的“人”,仍旧是“偶然”的“个人”,还不是作为“人”的“人”,因此,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必须确立生活世界的历史、现实、未来的统一意识;确立生活世界的事实意识、价值意识;确立生活世界的问题意识与解放意识以及生活世界的个体意识与整体关系意识。要确立对未来的希望意识,即对未来社会是充满光明的、是每个人的幸福社会的确信不疑。由此,从生活世界客体到个人主体再到个人情感,由表及里、由外及内,分层次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基准。如此,马克思主义信仰方可以科学的、现实的、真理的教育方式开展,进而实现教育客体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投身于现实世界的实践之中。

(一)对现代生活世界充分地、全面地把握

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必须基于对现代生活世界充分地、全面地把握之上,脱离现代生活世界,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就失去了根基和现实条件。教育客体接受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必须抛除传统观念的束缚,超越观念的樊篱,人民大众都是生活在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个体”,面向自身的生活世界而非“世界之外”,进而走向现代生活世界,实践于个人的现实幸福生活。马克思主义信仰揭示了幸福生活的必然正当,揭示了人类幸福生活的必然,每个人面向现实世界、追求个人的幸福生活已由“应然”走向“实然”,对现代生活的充分、全面把握,更有利于人民大众在现实生活之基础上探寻未来世界之美好,现代生活为未来生活揭示出道路。未来的生活世界,人类必然是互相连通、密切交往的“自由人”,当今全球化的发展使每个人都身处世界联系之中,每个人不再是孤立的、单独的个体,由此,未来的生活世界必然是人类不断追逐现实幸福生活之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不是结果,而是过程,人民大众的未来世界也是不断展现于“过程”之中,因此,面向现代生活世界,从当下着手是理所应当的,是历史之必然,是人类发展之必然,从现代生活之中透视未来之生活,继而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实现每个人的幸福生活。

(二)主体生活意识:现代生活意识的确立

现代社会“你”“我”作为“偶然”的“个人”,不是作为“人”的“人”,而是作为政治的“人”、阶级的“人”、宗教的“人”而出场。一个完整的“人”还未出场,人们还被束缚在“物欲”生活之中,现代“人”在现代社会是“形式性”的存在,现代社会的人有传统的特质。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4]134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必须使教育客体确立主体之生活意识——现代生活意识的确立。唯有从现代生活出发,破除当下“物欲”生活之“枷锁”,摆脱个人在现代社会“形式性”的存在,确立个人在生活世界的历史、现实、未来的统一意识,以及生活世界的事实意识与价值意识、生活世界的问题意识与解放意识、生活世界的个体意识与整体关系意识,方可在现代生活意识之中脱离传统的“束缚”。从生活世界的历史、现实、未来的统一意识之中把握历史发展之轨迹,确证未来生活之光明;从生活世界的事实意识与价值意识之中明确每个人在生活世界之中的实践主体事实、每个现实人的生存价值,确证个人主体之地位;从生活世界的问题意识与解放意识之中把握生活世界解放之主体,确证实现每个人的解放才是未来生活世界之目的;从生活世界的个体意识与整体关系意识之中把握人民大众个体与人类之关系,确证每个人的解放才是整体的解放。教育客体在现实生活之中确立其主体之生活意识,将个人置于现代生活之中,彻底剥离传统的“心”,从而实现个人在现代生活中主体之地位。

1.生活世界的历史、现实、未来的统一意识。生活世界的历史、现实、未来的统一意识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属性的本质规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客体确立此意识是历史发展之必然,从中把握历史发展之轨迹,探寻现实之实然,进而剖析未来生活世界之光明。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所立足的历史境遇,正是从生活世界从“民族史”成为“人类史”进程中的“现代社会”这一真切的客观历史现实。对此,马克思说:“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5]539如此,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开展,教育客体立足于现实生活世界,必须统一于生活世界的历史、现实与未来之中。进而,强调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历时性”特质,必须从动态的社会视角入手考察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路径,就与撇开历史而将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内在观念形态而区别开来,从而凸显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历史客观性状态与事实性特质。“生活世界的历史、现实、未来的统一意识”之“历时性”,其意为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有规律可循的,其必然与历史的发展趋势相统一。

2.生活世界的事实意识、价值意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必须使教育客体确立其生活世界的事实意识、价值意识。人民大众是现实生活世界的实践主体,是现实生活世界之价值主体,已成为现实生活世界的事实。因此,人民大众确立其生活世界之事实意识、价值意识,即是明确个人的实践主体、价值主体之地位。自己本身就是改变世界、打造未来幸福生活世界之主体,每个人的价值意识都统一于未来生活世界的幸福生活。教育客体确立生活世界之事实意识,其意所指在于表明人民大众的“解放和幸福”,不是“想象性”或“感受性”的思维、心理或情感“事件”,而是一个可经验的“生活事实”。这一“事实”的内涵规定就在于生活在一定历史生产、生活条件下的人民大众的本质力量,在现实生活中而不是在想象中,更不是在虚幻中得以实现。马克思主义正是批判生活世界占主导地位的“神本”“物本”“资本”之价值原则所致使生活世界“主—客”关系倒置的价值逻辑,而张扬、凸显生活主体之“人”的价值本体地位,实现价值立场的反转,从而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遵循“人是目的”的价值原则,并始终将“人”作为生活世界的出发点和归属点,进而以落实“每一个人”的解放、自由和幸福之状况,这即是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本质指向。可见,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将人民大众生活世界的实践主体、价值主体根植于现实生活世界之中,以“现实的个人”的解放和幸福作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根本价值旨趣,维护与张扬人的权利与利益、尊严与自主、自由与幸福于生活之中,现实地满足与实现人民幸福的价值主张,从而将受教育者统一于生活世界的事实意识、价值意识之中。

3.生活世界的问题意识与解放意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要将生活世界的问题意识与解放意识立足于其实践之中。教育客体要始终抱有问题意识与解放意识,而此类意识是真正存在于现实生活世界之中,与其自身息息相关。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客体要始终树立问题意识,即是在现实生活世界中与个人生活实践相关联的问题意识。就问题主体而言,人民大众要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在实践中树立经验观念,进而指导其进一步投身于社会实践,投身于现代生活世界的建设之中;就问题的客体而言,其是伴随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进化发展的,本身具有现实性、历时性特点,一成不变的问题客体是不存在的,是违背历史潮流的,因此对问题客体的认识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开展实践。问题意识不是头脑中虚幻的反应,其是现实生活世界的观念表现形式,因此要实现未来美好的生活世界,必须树立生活世界的问题意识。而解放意识必须伴随人类生存、发展的始终,人民大众作为生活世界解放的“主体”与“客体”,解放是其自身的解放,是其自己解放自己,二者相统一于人民大众本身,人民大众的解放主体地位确证无疑。马克思指出:“使人能够作为不抱幻想而具有理智的人来思考,来行动,来建立自己的现实;使他能够围绕着自身和自己现实的太阳转动。”[4]2始终将人作为解放之“目的”,从而自主、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是对人民大众的解放主体地位的确证,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必须以人民大众的解放主体地位为其出发点与落脚点,使教育客体真正地确立其解放意识,实现自身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路径必然要以确立生活世界的问题意识与解放意识为基准,唯有如此,人的本质力量方可在现实中得以实现,人的现实解放与现实幸福方可探寻其实践途径。

4.生活世界的个体与整体关系意识。马克思主义信仰旨在为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人民大众的幸福生活。就从个体与整体的关系而言,只有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每一个“个体”的自我解放,才能实现人类整体的解放,实现每个人的现实幸福生活。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要确保受教育者确立生活世界的个体与整体关系意识:其一,受教育者本身作为生活世界的个体,作为生活世界的实践个体,有其个体意识,每个人的个体意识是“个性”;其二,作为生活世界的主体,人民大众是整个社会的主体存在,每一个个体意识组成了整体意识,人民大众的整体意识是“共性”所在,因此,唯有将个体意识与整体意识相统一,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大众的自我解放,才能真正实现每个人自由的发展、生活的幸福。马克思主义信仰在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必须厘清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始终将个体置于生活世界的实践之中,推动整体的向前发展。“个体”是“每一个人”的现实存在,“整体”是人民大众的现实主体体现,个体要服从与整体的发展,整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个体的影响。因此,将生活世界的个体——每个人,与生活世界的整体——人类统一置于历史的语境之中,将每个人的发展归置于整个人类的发展之中,达到个体与整体的统一,确证个体意识与整体意识的统一属性,推进社会整体的发展,实现个人自由的发展、幸福的生活。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要真正遵循和贯彻“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原则,一切“为了人”,真正地尊重人、满足人、发展人,改变现实生活世界,促进生活世界的个体意识与整体意识关系的统一,进而使之向“人”的解放和幸福彻底敞开。

(三)生活情感与生活意识:对未来的希望

现实的“人”生存于“物欲”世界之中,“人”给世界带来光明,自身却处于黑暗之中;“人”给世界带来温暖,自身却在冰冷的冷窟里蜷缩;“人”给世界创造了美,自身却变得丑陋。而在此“物欲”世界之中,马克思主义信仰为人民大众带来光明的曙光,它以为实现人民之解放、人民生活之幸福为其价值旨归,真正将“人”作为生活世界的主体,将“人民”置于历史的语境之中,揭示“人”的正当的主体地位。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受教育者必须形成自身的生活情感与生活意志,而此情感与意志是对未来幸福生活的坚信不疑,是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光明追逐。追求全人类的解放,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必然要从现实的“人”出发,对现实的“人”予以特别关注。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提出了“共产主义”之科学概念,人民大众就势必要在历史的涌动之中发挥其主体地位,突出其作为理论之主体、实践之主体、价值之主体的当代立场,从而确立其生活情感与生活意志,这是走向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走向幸福生活世界的必经之路。人民大众作为解放和幸福的实践主体,在追求解放和实现幸福中所承担的历史任务与使命的高度自觉与积极践行,生成一种超越“个体”的深厚情怀,进而马克思主义信仰对人民大众进行生活启蒙,实现其生活的自觉、明确其生活之责任与使命,从而使人民大众追求内蕴着解放、自由的幸福生活。确立受教育者生活之情感与意志,促使其在现实生活实践中超越自己、解放自己,从而确证人民大众的解放和幸福,并非仅只停留于解放的意向和幸福的观念之中,也绝不是一种永远不可成为现实的抽象可能性,而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以解除现实的压迫、超越生活的苦难,使幸福生活的追求现实地向人民敞开,落实和呈现为人民的具体生活样态。

三、马克思主义信仰——“知”“情”“行”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科学性、崇高性、实践性,决定了其教育必然是“知”“情”“行”的统一。受教育者必须在生存和生活之中达到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真知”,继而达到“真信”,进而在现实生活实践中“真用”,指导其自身生活、学习、工作,从而实现个人的发展。开展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意味着在教育中要做到对马克思主义的真学、真信、真行,实现 “学”“信” “行”,即“知”“情”“行”的有机统一[1]。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引导下,受教育者要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知程度,从而达到尊崇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向、贯彻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指导,从“知”之下实现其个人现实生活的改造,追求个人的现实幸福生活。历史演进、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证明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可信”,其本身就是以历史为理论支撑,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真信”,是历史发展之必然反映,是人类自我解放之“应然”。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以现实生活为基本支点,受教育者通过对现实生活的批判、对未来生活的构建,超越现代“物欲”社会之束缚,摒弃现实对抗性之矛盾,进而实现个人的现实幸福生活,从实践着手改造生活世界,从“行”之中实现个人的解放。

(一)马克思主义之“真知”

教育客体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必须通过教育,消除其精神、观念的困惑、疑虑,从而指导其现实生活之实践,实现其现实之幸福生活,从而确证其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真知”。教育客体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知”,是由“不知”到“浅知”再到“深知”的历史过程,是从片面地认知向全面系统认知的不断转变,也是从“应然”到“实然”的现实进程。教育客体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把握、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确信,实现其在理论上的超越,抛除非现实性的、非实践性的、非真理性的诸种混杂理论,进而实现其理论上由“自发”逐步走向“自觉”。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刻精髓,把握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根本,把握马克思主义信仰以“人”的自我解放为真实旨归,深刻认知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指向,成为真正指引其实现幸福生活、实现自由的科学理论。受教育者唯有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知”,才能实现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之“知”,实现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人类情怀”之理解,实现对自身解放之确证。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是对受教育者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实质的确证,对马克思主义“真知”之过程,即是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真知”之过程,从而实现受教育者在现实生活世界“完成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自我内在变革”[1]。

(二)马克思主义之“真信”

受教育者确立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知”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将是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指针,必须有对马克思主义深信不疑之决心,必须对马克思主义“真信”,对其世界观、方法论不断内化,使之成为个人实践之价值内核。对马克思主义的“真信”的过程,就是受教育者个体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断深化的过程。人民大众改造现实世界的“武器”只能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因而必须使人民大众“信服”其理论价值、实践指向。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鲜明地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5]11在此,“批判的武器”何以成为“物质力量”、何以“说服人”才是本源所在。唯有受教育者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真信”,真正在情感、认知上认同、赞同、崇尚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理论方可“掌握群众”,方可将“批判的武器”转化为“物质力量”。马克思主义信仰对人民大众进行现实生活的启蒙,实现其生活自觉,明确其生活之责任与使命,从而使人民大众追求内蕴着解放、自由的幸福生活,真正将人民大众作为实现“人”自身解放之实体、实现“人”自身幸福之主体。马克思主义信仰受教育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真信”,实现个人价值革新,确证其价值取向之正当趋向,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在现代生活世界之中“在场”。

(三)马克思主义之“真行”

受教育者在“知”和“信”的基础上,能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刻掌握,对马克思主义价值主张确信不疑,从而能够自觉地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价值立场之上,在观念、精神中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本质规定,将马克思主义信仰内化于“心”,进而将马克思主义信仰外化于“行”,成为指导个人生活实践之科学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价值引导之下,受教育者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方法真正运用到现实生活实践之中,能够真正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诊断、审视一系列的问题所在,进而对现实生活世界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判断,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透析问题之实质,真正将马克思主义信仰落实于个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之中,彻底贯彻、践行马克思主义信仰之规定,真正完成从思想、观念的革命到行动的自觉,从而凸显出受教育者从“知”到“信”再到进化为“行”的科学进程,实现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知”“情”“行”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其本质还是要使教育客体将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内化于个人精神世界之中,外化于个人的现实生活之中,确证个人实践之正当性,“从而达到积极主动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论原则,观察、分析和把握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做出符合历史和现实的准确判断,并能在行动中自觉坚守和践行该信仰”[1]。马克思主义信仰受教育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真行”,确立个人在实践中的正当立场与价值原则,从而成为实现“每个人”自由、解放与发展的真正之实践主体,成为幸福生活之“引领者”。

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就是引导人民大众从现实世界出发,通过对现代生活充分地、全面地把握,对现代生活意识的确立以及对未来幸福生活之确信,真正使人民大众正视其自身实践主体地位,自身是“人”的解放之主体,是实现未来幸福之生活的主要力量。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是由“真知”到“真信”再到“真行”的科学过程,受教育者在现代生活中“在马言马”“懂马信马”,进而指导其现实生活之实践,促成“知”“情”“行”之统一。一言以蔽之,马克思主义信仰不仅是精神力量,在更多层面还是改变现实生活的物质力量,其科学性的本质属性就是指引人民大众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实现自身幸福生活之必然;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就是让受教育者实现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立足正确的价值立场,从而指导其生活实践,改善其自身,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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