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善
(上海铁路工程建设枢纽指挥部,上海 20007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从制度建设层面对反腐败作出顶层设计和部署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突破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铁路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要求,也是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制度保证。
铁路建设产业链长,参与的市场主体多,利益错综复杂,建设管理人员面对的诱惑更多,由此带来的廉政风险更大、防控的难度也很大。
1.党建制度规定不落实风险。重业务、轻党建,党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力,“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作风建设抓而不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
2.项目管理不规范风险。有的建设项目没有按批复工期按期完成,有的验收开通后环水保没有验收,有的未及时拨付工程质保金和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以及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后未能及时进行验工计价、工程结算和资产转固等问题。个别工程项目存在项目已竣工验收,但相关监理和设计合同未签订、会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3.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虽然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了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实施办法,并确定涵盖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分包管理、物资采购、安全质量、变更设计、验工计价、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等方面风险点,但防控措施存在着严重不落实的问题,没有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推进写实、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4.营商关系不清不白风险。主要表现在长期借用参建单位人员,有的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参与综合部收发文工作,有的长期在计财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部分出差人员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不交纳伙食费,占用施工单位的宿舍不支付租金等。特别是有的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挥“头雁效应”,和中层干部一起多次接受工程单位宴请、旅游,及其赠送的购物卡、土特产等。
虽然以上问题有的已经通过自查得到了部分整改,有的正在结合巡察问题整改并纳入长效机制,但建设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到位问题应引起高度警醒、系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产生以上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建设单位管理不规范的外在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建设管理人员主观上的能动因素不到位。
1.从政治站位上分析,廉政风险防控的自觉性不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漠,对当前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多发性、易发性、潜在性认识不足,对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新要求、新标准、新问题、新动向把握不准,特别是对一些“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问题不以为然,存在着等待观望的侥幸心理,对自己处于被围猎的状态混然不觉。会议布置业务工作多、点评廉政风险工作少,防控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党员干部缺少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建设廉洁建设市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从主体责任上分析,廉政风险防控的担当不力。有的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缺少应有的态度和担当。一是不想抓。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委的责任,对抓廉政风险就是抓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担起抓落实、带队伍的应有责任,过多地强调自己是“业务型”干部。二是不会抓。如何把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还缺少科学思路和精准有效的方法,致使风险防控制度流于形式。三是不敢抓。爱惜羽毛,怕丢选票,当老好人,遇到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四是抓不到位。习惯于用信任代替监督,用教育代替问责,加之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风险防控责任制处于“空转”状态。
3.从外部环境上分析,廉政风险防控的氛围不好。建设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相对滞后,长期以来潜规则依然存在,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没有形成,少数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与参建单位交往没有原则与界限,相互关系不清不楚,个别人员与相关工程参建单位利益交错重叠,一些低级错误重复发生。
4.从自身建设上分析,廉政风险防控的能力不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不强、针对性不够,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的风险点少,八小时内履职环节的风险点多,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风险点少。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并不是党委、纪委等组织单纯地就廉政抓廉政,而是把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融于工程业务管理之中,务必通过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规范流程、公开用权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并形成防控机制,使之成为业务规范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能够减少廉政风险,而且能促进管理水平的同步提升。
1.务必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健全宣传教育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突出文化的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作用,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教育提醒,经常性开展廉政党课和党纪条规学习、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读廉书、荐廉文、思廉政、查廉行”活动。加强重要节假日、办理招投标等重要敏感事项前的教育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促进管理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突出“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扎紧制度的“笼子”,持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见成效。推动廉政教育日常化、制度化、经常化,把廉洁从业教育作为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必修课,作为新提拔人员和新调入人员上岗前、办理重要事项前必经程序,进而形成知止、不敢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务必强化“一岗双责”,健全责任落实防控机制。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管业务必须管廉政、抓管理必须严监督”的理念,把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一体推进。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主责,纪委书记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界定完善风险防控责任、任务清单,加强日常写实分析,落实相关制度。编制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手册,把廉政风险融入到业务工作流程之中,按职责、流程建立管控机制,确保各岗位、环节、流程上的权力运行不失范、不失控、不失管。提高敢于斗争的勇气和善于斗争的方法,结合干部作风督查,坚持对廉政风险失控逐级追责和问责,对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公开曝光,确保廉政防控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使“工程竣工干部倒下”的悲剧不再重演。
3.务必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预警防控机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突出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细化落实招投标、验工计价、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着力点放在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和廉洁行为的监督上,放在制度规定执行的督促上。着力抓早抓小,严在日常,注重源头防范,密切关注党员干部个人和家庭婚丧喜庆、住院治病、买房装修、休闲活动、个人爱好等,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各业务部门要坚持廉政业务两手抓,突出廉政风险预判,强化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4.务必营造“亲”“清”关系,健全廉政风险共防机制。立足于“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把共建规范廉洁建设市场的要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培育规范廉洁、风清气正的建设市场环境。秉承亲的理念,恪守清的底线,把建设方不能收、参建方不能送、严禁违规插手干预作为红线管理,尤其对于标段划分、资质要求以及征地拆迁、变更设计、验工计价、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等都要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透明公开。抓好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着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建设管理全流程,坚持廉政建设和建设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与各参建单位共签廉洁自律保证书,完善考核追究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严抓严管合力管控的氛围和机制。
5.务必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执纪水平。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影响廉洁从业的风险点。提高案件线索核查质量,突出学中干、干中学,强化“查办一起案件,开展一项检查,规范一方管理”,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同时,结合新开工建设工程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执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