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伟丽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工程建设单位开始深入开展国际工程合作,开拓海外市场。FIDIC合同是许多国家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在开展国际工程业务的过程中,需要熟知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在投标过程中,需要读懂、读透商务文件,才能有效对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分类,抓住要点,进而提升投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为适应全球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海外业务。全球经济一体化给各国之间工程公司的交流与互动提供平台与机遇。国际工程项目大都具备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投入资金多、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在带给中资企业突出经营业绩的背后也往往存在着高风险。在国际工程项目招标中,业主经常会把合同的通用条款及特殊条款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接受了上述合同条款的要求。而在常规的投标报价过程中,投标人往往较为重视投标人须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方面的研究,而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研究深度不够。因此,有必要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商务条款进行系统研究与深入总结,以降低投标报价风险。
合同条件的重要功能是规定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履约工程中面临不确定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和工作程序。国际工程合同条件一般由两部分组成,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一般规定的是工程合同中的共性内容和一个惯例原则;专用合同条件:也称特殊条件, 是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及业主的具体要求,对通用条件的补充、修改和具体化。
合同条件包括:总体规定;各方角色界定;工作范围和管理程序;项目人员及HSE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价格、变更与支付;风险、保险与担保;索赔、适用法律、争议处理等。以FIDIC(黄皮书)为例,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雇主要求(在施工合同就是规范要求,图纸)、资料表、承包商建议书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出的其他进一步文件。
(1)工程师:FIDIC条款中说明“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助手的行为等与工程师具有同等的效力”。很明显,在技术方案及技术报告上,工程师助手就具有签字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保证安全,工程师一般会收回助手的签字权利。此外,承包商对于工程师助手也有一定的“质疑权”。工程师的替换也是业主的权利,因此作为承包商应遵从。在对每一项工程内容进行确定的过程中,工程师应及时与各方展开联系,并将协商的意见一致化。此条款中,针对工程师工作的内容及进度等不能由他人代为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限制。
(2)承包商:针对承包商的相关事项,FIDIC中一共呈现出24条承包商的相关职责。很明显,24条相关的职责不能够完全涵盖整个承包商的所有职责,尤其是在一些特定的措施上,因此还需要结合项目的具体需求特征进行递补。对于FIDIC合同中的递补就形成了FIDIC合同体系中较为重要合同组件,即“基本措施”。
(3)承包商的一般义务:按照FIDIC合同中承包商义务的相关顺序表达,承包商义务事项一般可包含为完成项目的主体、完成项目本体所需要的相关措施、对完成项目及项目完成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等,按照此义务次序的排列,就对应产生了清单计价模式中重要的费用比构成。
(4)主要时间点:FIDIC合同条件中,有诸多需要承包商注意的时间节点,如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提交详细进度计划;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支付报表28天内签发支付证书;承包商提前21天确定竣工检验日期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14天内检验;缺陷通知期期满后28天内,工程师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商担负工程缺陷责任证书,颁发履约证书;业主在证书颁发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书等。
国际工程项目规模大、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承包商经过激烈市场竞争中标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文化差异、自然条件、标准差异和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风险巨大。一旦投标时没有充分分析项目风险或者履约过程中管理不力,项目将存在巨大的亏损风险。业界熟知的典型案例中东某项目是某中资企业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等,项目采用“EPC”承包模式,造成巨额亏损。综合分析发生亏损的原因,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得出,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其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过程中,没有慎重分析合同及相关规范,也没有依据合同相关要求进行询价、比价,仅为经验性估价。其二,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范围等不熟悉,没有从根本上考虑到项目的风险成本。其三,单纯的考虑低价的优势中标。
下面结合具体国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分析投标报价时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知。时间规定:应特别注意投标书递交的最晚时间,关注开标时间。由于国际上的其他国家与国内存在时差,因此要将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转换成为北京时间。
(2)合同条款分析。国际工程业主更加注重合同的编制与执行,并会在合同制定过程中加以明确。因此作为承包商,应仔细进行合同的评审,找出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提议,并要求及时进行修改,争取一份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工程合同。在合同审核的过程中,要依据FIDIC标准合同中对于合同价格变更、现场材料付款、调价、拆迁等计划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承包方有利的诉求。例如在某国际项目合同中,承包方提出“针对合同专用条款,基于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总价包干模式下,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内容,承包人享有对工期和费用索赔的权利。”经过谈判承包商诉求得到同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方依据合同中的该条款成功获得工期索赔。
(3)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国际工程中的招标文件,一般选择欧美的咨询公司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对于施工材料、设备及相关的工艺介绍很详细。对于中资企业而言,采用中国标准更为便利。在缅甸某水工项目投标过程中,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提出“工程技术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规范间有冲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为准。”项目中标后,由于采用中国规范,提高了中方施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项目推进速度,大大缩短了工期。
(4)低价中标模式不可取。在国际工程项目施工中,对于索赔,如果是因为低价中标,业主一般不会对损失进行弥补。例如对于EPC项目往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期望像DBB模式下先低价中标而后通过合同变更进行索赔的难度大大增加。可合理采用不平衡的报价方法,提高工程前期的费用,比如临时设施、调遣费等,尽早拿到工程款,改善现金流,降低履约过程的亏损风险。
(5)充分把握项目主要时间点。对工程合同条件的准确把握关系到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项目的良好经营,承包商要善于利用FIDIC合同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利益。例如在南亚某码头项目的合同文件中要求“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其中的时间节点要求明显与FIDIC条款不符。承包商在积极与业主争取权益的同时,在报价时要注意附上相关边界条件以减少项目实施风险。
综上所述,国际工程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内容较多,很多承包商未能精准把控名词性内容的描述,导致投标文件的撰写不规范,未明确规范事项的内涵与外延。在国际项目投标过程中,需要充分研究招标文件,充分认识和评估项目风险,不断提高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以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此,本文对国际工程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