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院校知识产权通识教育体系构建探索

2020-03-01 07:40李红伟
经济师 2020年7期
关键词:理工理工科通识

●李红伟

一、理工院校开展知识产权通识教育必要性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提高需要科技创新。理工科大学生是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加强和普及知识产权教育应当成为理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专有权利;超出这个范围,权利人的权利失去效力,即不得排斥第三人对知识产品的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所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是一种可以许可和转让的民事财产权利。非法学专业的理工科大学生通过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学习,能够树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理念,同时能够激发创新创业意识;知识产权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智力成果产业转化以及保护知识创新成果,有助于优化理工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结构,有助于提高学生创业素质。知识产权在创新创业成功中起着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理应成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知识产权通识教育在理工院校开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通识教育在部分理工院校没有引起重视

知识产权法学教育中的知识产权法是法学本科教育的核心课程之一,属于专业基础课。是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力求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发展而认识新事物的方法。而很多理工院校普遍将知识产权教育等同于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知识产权通识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大多院校只在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中有所涉及,但由于课时问题往往又一略而过;少数院校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不能将所有学生纳入教育对象当中,导致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知识及实务认知度不高。知识产权通识教育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仅仅作为选修课是远远不够的,不利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二)知识产权通识教育教学水平有待提升

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教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根据法律专业的需要,对必修本课程的学生进行有关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应用技能的教育和培养,培养运用法律知识与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地分析、解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实际案例,为以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和进一步学习准备必要的知识、理论与技能。开设知识产权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理工院校,通识教育由知识产权法教师兼任,注重有关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应用技能讲授,未能针对理工科各学科特点开展授课;未开设知识产权通识教育的理工院校,由公共课《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老师在本课程中相应章节讲解,由于课时所限有关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应用技能不能系统讲授,知识产权通识教育教学水平有待提升。

(三)知识产权通识教育资源匮乏

知识产权法学教育要求学生不仅应当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深入学习和研究知识产权法的专业理论素养,而且应当具备知识产权执法的实践操作能力,能基本运用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法学教育教材编写规范,理论性、实践性及专业性很强,不适于非法学专业学生知识产权教育的普及。开设知识产权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理工院校,通识教育仍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传授知识产权的相关理论知识,所采用的教材仍是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教材,法学理论性太强,缺乏针对理工科各学科实践应用教材,在理工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起不到实际作用。理工科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的普及需要建立产学研基地,而开设知识产权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理工院校,产学研教学基地不足,教育资源匮乏。

(四)知识产权通识教育教学模式陈旧

开设知识产权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理工院校,教学方式仍为传统课堂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法、法庭模拟、法律诊所教学等实践性很强的教学方式采用的较少;选修课教学采取结课论文、上课出勤率和平时作业等考核与评价方式不能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单一教学模式不能为大学生们的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三、加强理工院校对学生普及知识产权教育的建议

(一)贯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理念,明确知识产权通识教育的培养目标

理工院校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形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贯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理念,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适时地调整、理性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设计切实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知识产权通识教育的培养目标应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重在培育学生的科学基础、技能和职业道德,力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创新能力,提高理工科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理工院校对学生普及知识产权教育的路径设计

1.知识产权通识教育课程方案设计。(1)兼设必修课与选修课。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课程学习,要求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掌握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握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为法学必修课。而对理工科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教育,教育对象是非法学学生,包括各专业各年级学生,范围广。知识产权通识教育课程设计要针对不同学生开设必修课及选修课。针对全校非法学专业大一学生,大二学生应开设必修课,加强知识产权教育普及;针对各学科特点适时开设选修课,以满足高年级学生求职需求。(2)应针对理工科不同专业的大学生设计不同的课程内容,如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课程;信息检索课程;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知识产权实践性课程。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课程应针对理工科不同专业的大学生需求进行设计。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相应地针对各专业学科特点重点开设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基本授课内容。

2 针对理工科不同专业的大学生设计不同的教学模式。(1)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与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地分析、解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实际案例,为以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和进一步学习准备必要的知识、理论与技能。开展模拟法庭、诊所式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可采取法学教师与工科教师搭档授课,使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与各学科紧密联系,增加授课实效性;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拓展慕课教学方法。(2)加大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资源投入,力求教学形式多样化、实践化。组织学生法庭模拟、到法院旁听等方式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培养学生科研成果转让能力。

3.健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评价机制。知识产权法学教育考核目标主要是考核学生对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基本制度掌握基础上,重点考核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考核目标应不同于知识产权法学教育考核目标,不应关注考核学生对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基本制度掌握程度,而应重点考核学生知识产权实践能力,对学生在实践学习和活动中的综合表现以及综合能力进行综合考评。

4.优化教师队伍,强化知识产权通识教育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是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前提条件。将法学与工科背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鼓励理工院校各学科专业教师参加各类法律实务及其他社会实务活动,实现联合搭档授课。与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事务所等社会实务部门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建立一支稳定的、实践经验丰富的来自于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事务所等社会实务部门的实务导师队伍,建立校内外联合授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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