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联明 曾柳絮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在以浙江省为领军代表开展的“万村整治、千村示范”工程带动下,湖南省也开始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湖南路径。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实施了汨罗市罗江镇汨东村等4个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现以汨罗市罗江镇汨东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例,总结经验,探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路径。
项目范围为罗江镇汨东村,地形以平原低岗为主,地势平坦,高差较小,整体地势北高南低。区域总面积615.06公顷,生态用地面积151.38公顷,农用地面积342.87公顷,耕地面积279.3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0.81公顷,现有41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4125人,1031户。区域区位条件、基础条件和自然资源条件较好,有在建夕揽洲田园综合体和杨梅园两大产业体,但存在生活配套设施、公共活动空间较少,住房布局较散乱,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率不高,一二三产业融合度不高等不足。
项目计划结合夕揽州田园综合体和杨梅园山庄等在建工程,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试点打造成以种植农产品为主,田园旅游休闲为辅的现代农业型美丽村庄。拟筹措资金17.41亿元,布设包括夕揽州田园综合体项目和杨梅园山庄的后续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美丽宜居屋场整治节点项目和农村废弃建设用地复垦暨“四类房”整治项目、沿江防护堤及大堤道路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主干道路进行扩建提质工程。
本试点已初步体现全域土地整治理念,能从全域、全要素、多目标进行系统思考,统筹规划、安排各类工程。
为保证试点的顺利开展,汨罗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汨罗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了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等部门资金5319.05万元;对于省级自然资源资金布设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采用“先建后补、以补促建”模式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当地农民的积极性;预计通过全域整治新增耕地4.494公顷,指标收益809.12万元也计划反哺汨东村村庄整治及农民建房补贴,与农民共建共享整治成果。
项目工程规划和建设中坚持保护优先,明确了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挖山填湖、围湖造田的要求,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践行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布设生态工程,开展了挖损坑塘、洼地生态修复治理,修建了生态涵养护堤林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村庄人居环境。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通过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确定村庄规划类型为城郊融合型,明确了各项用地的规划面积,其中建设用地布局在维系原有村落空间格局的基础上,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设,集中在村庄中部和北部的道路两侧;同时在村庄南部、东部选取了两处为村庄预留弹性发展空间。预计到规划期末2025年,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76.48公顷,较现状减少24.26公顷,村耕地保有量为297.93公顷,较现状增加18.62公顷。
以村民生活富裕为经济目标,结合产业经济现状,依托现有基础,发展规模机械种植水稻、稻虾等特色产品;加强杨梅园品牌特色,提升自身竞争力;借助夕揽洲田园综合体平台,发展汨东村田园休闲体验,半日游、一日游、周末游等休闲度假套餐。项目工程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夯实了基础,促进项目区产业持续发展。
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于政府主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果想要发挥牵头作用,不仅需要出台相关土地支持政策,更需要有专项资金来起到杠杆和撬动作用,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本次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投入的专项资金量较小,如要持续优化升级试点,达到预期效果,需后续资金的加持。
筹措资金中,截至目前政府配套资金到位率为88%,到位率较高;社会投资根据项目进展安排,到位率为15.5%,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存在到位时间不可控的问题;指标交易收益受市场影响大,且需交易后方可实现,到位情况也不可预计,会影响整体实施效果;对社会资本投入的支持、鼓励及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
受资金的限制,本次试点的范围为单个村整村推进,后备资源开发相对受限;未能与周边村落发展形成有机结合,整体连片示范效应不显著。
在试点工作中,部分从业人员仍将试点作为原有土地整治项目看待,缺少系统性的长远规划;需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相关资金有序投入、相关工程有序布设。
现有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土地生态恢复、污染土地治理、矿山整治和园林景观设计等方面有了更全面的需求,但本项目专业人才对此类工程涉及还较少或工程设计理念陈旧。
实现乡村振兴、解决“三农”问题,最关键是找准区域内制约乡村振兴的主要障碍,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破解试点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显化农村土地价值,创造条件带动社会资金、产业资金投入,探索建立长效永续的建设和发展机制。
汨罗市罗江镇汨东村试点项目可作为“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多目标全域整治探索的一种湖南模式,适合区位条件、自然资源条件、经济基础较好,群众整治意愿强烈,已有特色产业基础的区域借鉴。
为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建议政府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后续的其他资金引入起到带动作用。
打通自然资源部门内部政策、各部门资金投入政策壁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指导政策,创新资金投入筹措、管理等常态化机制。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乡村,应扎实做好前期基础调查工作,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多目标,理顺发展思路,按照“多规合一”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整治区域、全面谋划布局。
构建相关综合学科,着力培养一批掌握交叉学科知识的高水平、高素质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才;对原有土地整治机构人员进行新的业务培训,在原有土地整治机构的基础上扩充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土地整治从业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积极引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土地整治机构队伍力量。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有力抓手,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在现有政府资金来源有限的情况下,只有积极研究、制定配套土地政策,充分发挥撬动和杠杆作用,统筹农用地、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实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解决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需求,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找寻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模式,才能真正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