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卢 潇 祁 娟(通讯作者)
纳税与每一位职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与筹划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国家财政收入中并没有占据很大一部分,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日常支出中个人所得税的占比却逐年攀升。社会各界人士认为,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有必要的,但应当出台相关针对性政策,尽可能减少普通职工纳税所带来的负担。
目前,我国职工的工资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基础工资,一部分为绩效工资,即奖金。但有部分职工在进行纳税的时候,他们的工作所得并不能够达到我国纳税的最低限额,因而无法进行纳税。而如若职工的绩效工资积攒到年终进行统一的发放,就需要职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而这时的绩效工资所需要缴纳的税金会显著增加。这就导致部分职工工资发放以及缴纳税款的情况不够科学合理,最终导致职工个人利益受损,从而影响到职工的工作态度以及工作积极性。
纳税筹划的目的就在于此,在于不违反相关税收法律条例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优化与完善单位职工工资的发放,保证绩效工资的意义。减少职工在工资发放过程中的损失,降低职工在纳税过程中的税负压力,尽可能地减轻职工的税务负担。这是对纳税工作的一种优化方案。针对纳税方案的优化与更新,能够最大限度的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减轻职工的纳税负担,而同时取得正当的税收权益。
通过对部分企业及单位的纳税现状进行分析,除需要考虑基础工资以及绩效工资外,还应当充分考虑不定期、不定次发放的过节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可见工资核算以及纳税核算工作并不仅仅是简单的计算,更需要根据我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发放,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实现个人所得税的节减,缓解个人税负压力。
现阶段我国企业以及单位可以通过提高公积金的手段来提升员工福利待遇。职工按照政策规定,按一定的工资比例缴纳养老金、职业年金、医保等社会保障福利后,再进行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款的缴纳。
企业与单位如要通过纳税筹划举措来缓解员工的纳税负担,减轻员工的纳税压力,可以通过提高职工的公积金所得,来缓解职工的纳税负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计算范围为5%-12%,因此,企业以及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生产状况,对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进行一定比例的调整,能够在提高职工福利的同时,降低职工缴纳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缴纳税额。但在缴纳税款的过程中,仍旧需要遵循缴纳税款的根本原理,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方法,选择更低的纳税方案。可以通过对不同筹划体的划分一规划原理,调整纳税比率,调节单位和个人缴存公积金,在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的同时,也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企业与单位经营的效益。
企业与单位如要对职工个人所得税开展纳税筹划,也可以通过利用年终奖的纳税规定,减少员工年终奖的纳税金额。根据税务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进行年终一次收入申报,也可以并入全年工资与薪金中进行申报。因此,企业以及单位的财会部门,可以根据这一政策进行选择。
通过比对两种方案的应纳税额及相关税率,针对性的选择更为合适的年终一次性收入申报方案。考虑企业及单位大部分员工的权益与利益,统筹规划,合理发放奖金,以求得最佳的节约税款的效果。另外,在年终奖额度的管理上,可以通过预先设置的年终奖额度,来进行节税。可以在低税率的合理区间内设置个人年终奖的上限,从而以较低的税率进行申报,适当减轻职工的纳税额度。
对于企业以及单位的经营与管理而言,帮助员工节税,减轻职工的纳税负担,应当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节税。因此,企业与单位可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包括定期为在岗职工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为在岗职工提供个税学习课程以及为招揽的人才提供租房或提供住房补助等等方法,降低职工的税收额度。
对于每一位公民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应尽的义务。但企业与单位在实际代扣代缴及纳税过程中,不能盲目的进行税收减负。需要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政策要求,来采取一定的纳税筹划手段,包括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收所带来的负担。使得纳税人能够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降低个人税负压力,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