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
2019年11月28日,全国电视调解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视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电视调解的功能作用进行了研讨。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冰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她指出,电视调解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是人民调解法定形式,必须遵循人民调解程序。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对电视调解的指导,督促电视调解依法、规范运作;加强与电视台沟通协作,主动介绍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推荐优秀案例,拓展调解纠纷领域,实现资源共享;开展电视调解员专业培训,提高电视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给予电视调解必要的工作经费,推动电视调解开展。她建议,司法部设立电视调解类新闻奖,拓宽创优渠道,激发电视调解发展的内生动力。她表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将致力于搭建全国电视调解交流平台,每年召开一次电视调解座谈会,开展信息交流、工作研讨,协同推进电视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会议现场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副处长熊飞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提升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加强对电视调解工作的政策指导和规范引导,完善电视调解程序,建立电视媒体和司法行政机关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交流,推动电视调解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出更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家广电总局宣传司宣传处处长刘晓东参加会议,他站在新闻宣传专业角度,为下一步电视调解节目的制作与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他指出,电视调解要找准定位,去“娱乐化”。要把握好“时、度、效”,注重价值导向,讲好调解故事。一是坚持电视调解的“时代属性”。新形势下,电视调解要走出小众、走进主流,要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从加强社会治理角度深入推进,通过电视媒体平台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气。二是把握电视调解的“传播尺度”。要站在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找到出路的角度,换位思考、以心换心,避免传播失度。三是突出电视调解的“社会效果”。电视调解作为人民调解的传播载体和表现形式,不应过分拘泥于收视率、点击率,要发挥更多的公益精神和奉献精神,将调解艺术与电视艺术有机结合,探索节目的社会效应、长远效果和宏观影响,更好体现电视调解的教育意义和宣传意义。
在济南电视台《有话好好说》节目录制现场,与会人员共同观摩了济南、北京、山西、江西、福建、重庆等6 家电视台选送的电视调解节目。其中大致可以分为演播室调解、纠纷现场调委会调解两种模式。
演播室调解,由律师、心理咨询师、专家调解员等权威专业人士组成调解团队,纠纷分析透彻、法律适用准确、解决问题能力强,公信力和权威性都能得到大众认可,调解协议执行度高。现场调解模式,将录制现场设在矛盾纠纷发生地调委会,能更真实地让群众感受到人民调解无处不在,不足的是并非每一个事发地调委会和调解员能力水平都能匹配电视调解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电视调解开展。
据悉,在实际播出的电视调解节目中,还有一种模式是入户调解。其凭借鲜活生动、可视性强、成本低等特点受到电视台青睐。脱离了演播室束缚,在熟悉的情景下,当事人双方在讲诉中更能放得开,更接地气。但一方当事人拒绝录制,使电视调解无法开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成为制约入户调解的屏障。
与会的各电视调解节目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和成效。
《有话好好说》节目录制现场
《有话好好说》的每期节目中,调解嘉宾都将纠纷涉及的法律知识点进行分析,节目最后专门设置“调解课堂”,告诉观众遇到类似纠纷应怎样处理,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性效果。作为山东省首档电视调解类公益栏目,《有话好好说》开播近十年来,播出节目3000余期,调解矛盾纠纷2600 余件,加上线下调解,累计为市民群众调解矛盾纠纷近6000 件,涉及养老、房产、婚姻等多方面, 收视率稳居济南地区有线节目首位,社会关注度很高,其电视调解员更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河北电视台《非常帮助》栏目在全省组建了113 家“非常帮助调解工作室”,辐射全省300多个重点乡镇和社区,电视台将调解过程选择性播出,结合具体、实际的案例说法论理,进行最直观的普法教育,探索出了一种媒体参与法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模式。
此次参加会议的16 个省市电视台,电视调解栏目收视率都列当地前三位,有的已经开办了近10年,其收视率仍经久不衰。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电视调解节目深入基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普及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为缓解各种民间矛盾的“减压阀”、普法宣传的新阵地、农村社会治理的新形式。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传滨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国28 个省 (区、市)司法厅(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或省级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电视台等16 家电视调解栏目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