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蓝谷产业生产用地困局 打赢“海洋攻势”硬仗

2020-02-28 18:54李顺德
经济管理文摘 2020年1期
关键词:高新区用地海洋

■ 李顺德 李 兵 韩 雪

(1.青岛蓝谷管理局;2.青岛市工程咨询院)

1 新时期蓝谷应当承担的新使命

近年来,蓝谷已成功获批山东省首批省级区域创新中心、双创区域示范基地和首批首个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已落地“国字号”科研平台和高等院校45家,获批的科研平台52个,中国首个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蛟龙号”母港国家深海基地等20余个重点项目投入使用,高端海洋创新生态圈初步形成;汇集高端人才5000余名,其中国家级、省级各类高层次人才240余人,高端人才聚集效应凸显,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高地目标已基本实现。2018年蓝谷地区生产总值为86.0亿元,海洋经济生产总值为16.5亿元,注册科技型企业551家,以初创型服务业企业为主。

当前,世界海洋经济正处于大发展、大变化的时代,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已成为当今世界沿海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而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尤其是刚刚发布的《青岛市新旧动能转化“海洋攻势”作战方案(2019-2022年)》,对蓝谷未来三年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即汇聚100个海洋科研创新平台、海洋生产总值达到34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5%、聚集海洋科技型企业600家以上、争创海洋特色国家级高新区。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蓝谷承担的历史使命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从过去主要依靠海洋科技创新带动增长,转向更多依靠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海洋高端制造业带动增长;由城乡两元分离、发展空间不优、综合承载力不高向城乡一体、空间优化、功能提升转型,根本目标是将蓝谷打造成我国海洋科技策源地、海洋产业发展主战场和我国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走向深海的桥头堡,着力建设海洋特色国家级高新区。

我们认为,蓝谷当前需要承担的新使命,是我国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发展海洋经济的大局所在,是发挥沿海创新高地效应、带动区域转型发展的战略需要,是服务于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国际大都市的重要举措,是未来蓝谷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对待。

2 当前蓝谷产业生产用地面临的困局

与新使命和新要求相对照,蓝谷目前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虽然已有华录山东总部基地、海检集团等优质产业项目落地,但科技孵化功能和产业带动作用尚未全面显现,蓝谷海洋产业发展亟待全面发力。尤其重要的是,受制于产业生产用地供给严重不足,蓝谷缺乏健全的自我生存机制和造血功能,科研成果小试、中试等小规模生产无法就地完成,大量优质创新成果无法本地产业化,最终只能“为他人做嫁衣”;“双招双引”的涉海制造业项目也面临无地可落的境地,已有明天氢能、芯片类载板等多个项目因用地不足问题未能与蓝谷合作成功。

通过对国内22个高新区用地规划进行调研分析(附件一)我们发现,产业生产用地比例普遍在19.31%-67.55%之间。而根据《青岛蓝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青岛蓝谷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相关数据,到2035年蓝谷示范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67.08平方公里,其中产业生产用地(即新型产业用地,用地代码M1/B29)规划面积为1.4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14%;到2050年蓝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81.05平方公里,其中产业生产用地规划面积为1.6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06%,均远低于上述其它高新区产业生产用地比例。目前蓝谷亩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9万元/亩,亩均生产总值为99.9万元/亩,均远小于国家级高新区平均值(31.1万元/亩和359.3万元/亩),说明依靠纯粹的科研用地并不能有效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产业生产用地不足导致制造业无法实现突破已成为蓝谷能否达成自身使命和发展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我们对标“海洋攻势”相关发展目标的用地需求,到2022年蓝谷产业生产用地供给量需达到约3.5平方公里,而现状则几乎没有产业生产用地可以供应。展望到2035年,我们以“2022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34亿元”目标为基准,以青岛市目前GDP增速(6.5%)作为蓝谷发展成熟期平均GDP增速,预计到2035年蓝谷GDP应达到390亿元左右,按照国家级高新区平均标准(53.9亿元/平方公里)推算,到2035年蓝谷产业生产用地需达到7.2平方公里。从确保制造业企业落地角度考虑,如果到2035年蓝谷能够聚集制造业海洋科技型企业达到300家,按照一般制造业企业用地均值(约35亩)推算,蓝谷产业生产用地也需达到约7.0平方公里,总体比例需达到10.8%。也就是说,扣除已规划产业生产用地,蓝谷需通过调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增加5.8平方公里产业生产用地。

综上,通过对标上海张江(26.37%)和深圳高新区(28.86%),同时综合考虑蓝谷发展特色、发展定位与发展阶段的现实因素,结合国内外其他类似科研要素聚集型园区的用地情况,蓝谷产业生产用地近远期比例均需达到10%以上才能适应发展要求,而目前蓝谷的现状及规划产业生产用地均无法满足这一需求。

3 破解蓝谷产业生产用地困局的新对策

3.1 挖掘自身潜力,尽快调整完善土地规划

一是结合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尽快申请新增蓝谷土地利用指标,争取蓝谷海洋经济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山东省内统筹,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山东省、青岛市内调剂使用,在蓝谷用地指标和年度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海洋科技制造业重点项目用地。二是及时调整蓝谷核心区城市建设用地总体规划,挖掘自身存量用地,对照“海洋攻势”目标任务适度增加产业生产用地供给。据初步测算,目前蓝谷核心区内可调整存量用地面积约为12平方公里,通过完善蓝谷城市建设用地总体规划,最大限度就近解决蓝谷海洋制造业项目用地问题。

3.2 适时合理扩区,保障产业建设用地规模

如果无法在蓝谷核心区内调整增加产业生产用地,建议结合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同时综合国家级高新区申报要求,按照蓝谷核心区实际开发进度,适时扩展蓝谷管理局辖区规模。参考《即墨城市总体规划》相关数据,如将金口镇、田横镇等行政区域纳入蓝谷统筹规划管理,可增加约3.7平方公里产业生产用地规模,相关用地可按照新镇模式依次开发,建设一片成熟一片,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3.3 灵活土地供给,推动土地集约混合利用

考虑到蓝谷高校及科研院所目前在科技成果孵化过程中对产品小试、中试等试验性生产需求日益增多,建议在蓝谷试行“一地多用”模式,将现行的一宗地只有一种用地性质的“单一用地”管理模式,变为以建筑功能使用需求为主体的“复合用地”管理模式,在符合规划、安全、环境和卫生的前提下,鼓励不同用途土地混合利用和建筑的复合使用,使“单位面积”内的建设用地产生更多、更广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试点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出让,优化配套设施比例和容积率,提升开发强度和投资强度。

3.4 严控入园标准,保证园区各要素协调发展

在保证产业生产用地规模的同时,建议尽快配套园区相关产业规划,对拟落地项目的投资规模、用地强度、纳税额度等进行科学评估,提高项目入园标准,加强对区域内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与监控,保证入园项目符合蓝谷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需求,能够切实发挥海洋经济带动效能,提升蓝谷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实现蓝谷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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