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列
国有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民经济的“顶梁柱”,更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中坚力量。在国有企业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过程中,加强党的建设非常必要,也很重要。在这种形势下,党建工作质量的高低,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有企业能否永葆“公”的本质,决定着国有企业是否能成为党、国家和人民可信赖的经济力量。
引言:高质量的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保障,也是党实现对国有企业有效政治领导的必需条件。党建工作的实效性,不仅关乎国有企业在市场化竞争的浪涛中能否“行稳致远”,也影响着其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质量。而从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政治格局的视角来看,在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提升其工作实效性,也是提高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助力社会主义目标实现,巩固党执政领导地位的重要手段。为实现这一目标,国有企业必须从思想引领、机制保障、基层建设、从严治党等要点着力,根据企业内部情况积极探寻提高党建工作实效性的实践路径。
党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并在新的形势变化中不断增强战斗力、提升创造力,归根结底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
一要强化党的思想理论教育与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应重视将思政教育与企业文化、工作业务等有机结合,规避“用业务工作替代思想认识”或是“脱离实践空谈思想理论”的误解与误区,始终围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这一目标来规划相关活动。
二要充分利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等党建工作资源,定期组织开展红色教育、党史学习等党建活动,以革命传统教育提升思想政治素养与党性修养。
三要重视并充分发挥互联网工具在党建工作提质提效中的作用。互联网在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上有着互动、即时、广域等独特优势,这对于提升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党建学习的积极性、频繁性、深度性而言能发挥较好的作用。通过运用“学习强国”APP等互联网工具,可有效提升党建宣传的可视度、开放度。
四要强化意识形态引领能力。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主体责任,并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好“一把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于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主体要带头去抓;对于意识形态阵地,要带头去管;对于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要带头引领正确导向;对于各类错误倾向及观点言论,则要带头批评指正。
一要以制度划定责权边界,以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尤其要重视重大问题决策机制的科学制定与贯彻执行。在具体实践中,应始终准确判断和把握好“两个责任”与工作业务的结合点,着力优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具体实施程序与执行细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确保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二要优化党建工作提质提效责任机制。“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能仅停留于口号上,而是要落实于执行效果与行动结果。通过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团结合作”等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实现党组织成员的协调分工、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群策群力等效果,进而实现凝聚合力、提升战力的目标。
三要强化组织保障。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要求部门经理、副经理等党员干部担任支部委员。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经营运作实际情况来优化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有机结合平时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重大事项考核等考核标准,构建科学完善的人才资源配置和职务调整机制。
四要建立“党委发动、支部带动、党员联动”的立体化工作机制。在该工作机制下,努力打造纵向能畅通、横向有协同、交叉间能良性互动的党建工作环境。企业内各级党组织可采取将党建工作与经营业务工作共同部署、一并检查、综合考核的方式,提高党建工作提效与企业业务工作提质的协同性,融入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拓宽更广的业务范围等是作为经济市场主体理应关注的事项。但有一些企业也存在忽视思政教育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发育不平衡”的问题,最为突出的典型之一就是不重视党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错误地认为这是一项“可有可无”的事情。在这种“错误理念”的影响下,一些干部员工片面追求工资收入、职务晋升等,却全然忽略了政治素养的提升。同时,基层党支部也会因此“挨饿受冻”,因缺乏上级重视和人财物力支持而陷入发展迟滞,甚至难以保障日常组织活动开展的困境。出现以上问题的根源在于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只有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理解、充分认识与高度重视,相关的参与氛围和必要的客观条件支持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国有企业对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在思想认识方面要尽快走出“重业务,轻政治”的误区。要在全面认识和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重视起来、狠抓起来。要深刻理解与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提质提效是保障其他工作开展的坚实基础和重要前提,为此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是促进国有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力量源泉。在这一思想认知的指导下,正确科学的权衡如何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进行齐抓并举,让国有企业不仅成为“创效”的市场经济主体,更要确保其始终是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本质目标而运作的社会经济组织。
国有企业要在相关事项上“舍得”投入,给足相应的人财物力支持。具体而言,一是党建经费问题。国有企业要把党建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中,以此确保上级党组织能按期足额把党费拨付给下级党支部。二是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培训教育活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政治学习及思想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按时,保质保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三会一课”等,避免日常业务挤占党的组织活动时间。
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经常强调的重要课题。整体思路上,要把“全面监督”与“精准发力”统筹兼顾。具体落实过程中,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重点聚焦。
一要强化政治监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成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情况,党组织必须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要强化关键领域监督。盯紧“关键少数”和“敏感事项”,强化对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在企业相关系统、行业内部从事经济活动等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一是对拟提拔干部、职称评定对象、评优评先对象等人员做好做实廉政、作风审查工作,并对中高层干部建立详细、实时更新的“廉洁活页夹”档案。二是积极推动党务公开、企业业务公开,并定期对重点敏感岗位进行轮岗与开展更高强度的监督检查。三是建立日常性问诊监督机制,包括深入业务一线开展反腐倡廉调研、宣传,重点盯防招投标、工程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而敏感的关键性岗位等。
实践证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惩治腐败分子越严厉、越有效,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就越高。近年来,随着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党的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激发了群众的关注度、参与监督和积极举报,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了良好氛围。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仅靠个别职能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共同管理的氛围,才能取得成功。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三大作用:一是“线索来源”作用。因为人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岗位、各个领域,所以人数多、分布广。无论是违法行为还是权钱交易策略,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各级领导干部掌握纪律不容易。通过人民群众的“金眼睛”和群众举报的信息、证据,更容易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回归原形。二是“动力源”的作用。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依靠群众。只有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参与,廉政建设才能更有成效。第三,“智慧之源”的作用。党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党始终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紧紧依靠群众,善于集中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
坚持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与实效,既是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也是在市场经济下发挥国有企业独特优势的重要保障。做好国企党建工作,实现提质提效,必须在思想引领、机制保障、基层建设、从严治党等要点上着重发力,结合企业运营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行动路径与落实措施。只有把党建工作的实效性真正提升起来,才能使国有企业“永葆”本质,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顶梁柱”与“稳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