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国营
(苏伊士新创建有限公司)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战略性进步,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制度逐步完善,国有资产如何进行保值增值成为目前很多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目标,从而促进企业整体利润水平的上升。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以及企业内部结构的调整有着重要的作用。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来看,虽然企业重组、改制、出售以及转让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改革的效果来看,国有资产效率低下以及流失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我们需要从全新的角度出发,解决目前我国国有资产面临的困境,从技术和经济等层面考虑如何提升国有资产质量及数量等问题,从而提高我国国有资产运用的效率,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一直以来,资产证券化是国内外讨论的热点问题,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市场中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之一,对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和效益的提升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的来说,资产证券化其实就是将目前无法流动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调整和安排转化为可以在市场中进行流通的资产,从而实现资金的流动性。通过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可以为我国国有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又可以在不增加企业成本的情况下顺利完成融资的目标,从而实现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目前,国有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推广逐步发展,各地在此方面的涉猎也逐渐增多。上海、广东等地地区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资产证券化目标。综合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路径来看,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包括盈利能力不足、市场活跃度不高以及机制完善之后等问题。
首先从市场盈利能力来看,虽然我国国有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程度不断完善,进程有所加快,但是由于实体经济发展与之不相匹配,加之很多大型公共基础设施成本较高,利润的回收周期教长,这对投资者的决策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对其没有吸引力,预期的证券化效果难以实现。其次,从市场活跃度来看,我国国有资产证券化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业长期资产,而对房地产、贷款等方面的成熟度发展还不够高,并且我国相关的评级机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未能进行有效的结合。复杂的监管审批制度也对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造成了影响,导致资产证券化的市场活跃度不高。从机制的完善程度来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企业内部的结构调整、企业的利润和效率如何兼顾以及风险分散等问题。这就需要我国政府部门以及监管机构进行有效引导和监管,使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机制建设更加积极和有效。
当前,全球金融业主要以间接融资的方式进行融资,这个趋势也在逐渐改变,直接融资方式的发展逐渐加快。而作为间接融资直接化的主要方式之一的资产证券化,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金融风险的发生,将风险进行了分散转移。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依然以间接融资的方式进行,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将获取的存款再放贷出去,在这个过程中积聚了大量的风险,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动荡,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积聚的大量金融风险进行分散,将风险转化。另外,资产证券化的实施还可以解决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我国特殊的体制,商业银行客户群体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较大,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业银行的风险,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业务拓展和战略原则,对商业银行的资产端和负债端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的发展。通过资产证券化,在原来客户的基础上可以拓展新的客户类型,有效降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非系统性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就是通过不同机构之间的合作,对资产的收益、风险以及流动性进行组合,进而把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联系起来,增强了资金的流动性,提升了资金的配置效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为企业内部构建了特殊的体制,突破了传统商业银行或者证券机构过度依赖资金需求者的征信体系,形成了独立的资产体系。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原有的资产提前变现,将企业资金快速回笼,把资金用于投资或者企业周转的过程,从而增强了资金的流动,提升资金的配置效率。
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具有特殊的地位,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量可以更多,因此国有企业内部过度负债的现象普遍发生。因此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贷款进行打包出售,像其他投资者出售或者转让,通过这种形式,国有企业的债权不再是商业银行单一的主体,转化为很多投资者共同持有。国有资产进行证券化之后,可以将固定的债权变为流动债权,提升了整个社会资金的配置效率。
当前,我国很多国有企业都存在资金流通不畅,存量资产僵化的问题。现实情况中,国有企业内部拥有很多优质的资产,但是这些资产存在着流动性差的问题,从而导致国有企业承担着过多的债务。即使每年度国家都会对此进行大量的资本投入,但是国有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使得资金配置效率不高,企业流动性问题仍然存在,资金周转效率差。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可以将国有企业内部缺乏流动性资产释放出来,从而盘活企业内部国有资产。具体就是通过资产证券化把国有资产流动性差但是具有良好收益的资产提前变现,增强企业流动,提升国有企业资产周转效率。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国有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顺利发展的前提保障,能够在资产证券化的每一个环节对其参与者进行约束。由于资产证券化的环节众多,这就需要法律制度与之相对应。在当前,我国国有资产证券化应该立马先行。资产证券化涉及不同的市场主体,他们的权利与义务需要有配套的法律进行保障和约束。并且国有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具有特殊性,在制定法律法规时更应该谨慎。除了建立相应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外,还应该配备每个环节相对应的法律,构建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从而保障国有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
国有资产证券化对于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具有特殊性,因此会计制度的实施也有其特殊的地方。当前阶段,我国会计制度不断改革,其中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会计处理也作出了规定,但是目前的会计制度依然不能达到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在国有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过程中,应该对资产负债表中发起人的债务和资产进行明确归类和分离,对标的资产真实出售情况进行明确。在当今金融市场千变万化的的发展之下,传统的会计处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新业务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我国的会计制度。另外,对于会计披露制度也应不断进行完善,应该向投资者以及信息使用者进行公开,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处理和规避,从而降低企业的成本。
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涉及不同资产的类型众多,因此需要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涉及到不同的资产类型进行划分,对于涉及到某种资产是否需要收取税费,税费的比重又是多少,需要进行严格的把控,不仅能够对市场中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还能有利于推进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税收制度的实施能够对资产证券化的实施主体进行约束,能够控制成本的同时对收益的分配进行合理划分,对于国有资产的证券化尤其重要,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施行在我国金融市场中是一种创新的手段,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在法律法规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我国监管部门进行引导和管理,通过政府部门以及监管部门的引导,可以使我国国有资产证券化规范和健康的发展。同时,国有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发挥其监管的职能,实现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有效监管,提升其运行的效率,保障投资者、国有企业等各个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我国国有资产证券化的现状以及实施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之后,对我国国有资产证券化从完善法律制度,为证券化环节提供保障、实施会计制度,降低证券化成本、完善税收制度,化税收问题以及构建监管制度,提升其效率四个方面提出了合理化的保障策略,有利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将不流动的存量资产转化为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提前进行变现,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配置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的周转效率。当然,现阶段我国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的发展中依然还存在着问题,需要根据我国特殊的体制以及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从而促进我国国有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