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汉阳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事业单位也在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水平高低对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有着重大的影响。为了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整体水平,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需求,我国新出台了相关的政策。2019年开始实施的新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相关问题又是会计核算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已经成为了事业单位内部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然而,在现行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在新的制度背景下对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有很大的必要性。
固定资产的价值是以折旧的形式逐渐转移到产品或服务成本中去的,并且占用资金比重较大,所以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正确与否,将对成本费用的核算产生较大影响。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耗而减少价值,这种价值的减少是与收入同时发生的。根据会计原则中的配比原则,随着损耗的发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项目应当分期计入产品成本或费用,并通过对应的收入得到补偿。在曾经的政府会计准则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这不仅使固定资产的损耗无法得以体现,而且虚高的固定资产价值极大地影响了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灵活、直观地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新旧程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精准的折旧计提,可以帮助单位明确哪些是新购入、利用效率高的资产,哪些是老旧、效率低的资产,对于老旧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淘汰换新。淘汰原有的陈旧的固定资产,优先采用先进的固定资产是企业加强技术力量的一个重要体现,这样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新产品及降低原材料、能源等各种消耗。这些优势又集中地表现为成本的降低和利润的增加。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购入到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它的价值会发生变化,会从成本减少为净残值或零,固定资产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折旧准确、持续地记录固定资产的实际账面价值也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客观性和谨慎性。所有的会计信息都必须真实、可靠地反映,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固定资产折旧能够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对于资产和收入不可高估其价值,对于负债和费用,不可低估其价值。固定资产的折旧也是为了体现时间变化下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化情况,这也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当前,大多事业单位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方法较为固定和单一。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本身的特殊性,固定资产的使用频率相对较高,固定资产的报废也是很快的。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没有考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相关支出摊配于各个会计期间的均衡性,其不足显而易见[4]。传统折旧方法的使用不仅使固定资产的折旧有失公允,而且无法灵活有效地应对环境变化。对此,事业单位应当做出适应性调整。
除此之外,现行政府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不考虑净残值。但是,有部分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到期后,仍然存在较大的剩余价值。如果事业单位直接忽略其净残值,会造成固定资产折旧数据极大的不准确。
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自购买以来一直使用原值计量,没有考虑到外部因素影响下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固定资产随着使用年限变化,加之市场供求关系波动,其实际留存价值未必能保证与其账面价值相符。有些固定资产甚至有可能直接从资产负债表中消失,其账面价值会在当年年度内出现较大落差[1]。
从我国特殊行业事业单位的相关情况来看,目前对会计制度进行调整的只有高等学校和医院事业单位,其他的特殊行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短时间内按照现行制度转变会计处理还有很大的困难和阻碍,大多数还是采用原有的会计制度。并且其他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提及计提折旧内容的也就只有测绘和地质勘查领域,而测绘和地质勘查领域提及计提折旧也是由于成本核算的需要[4]。即便如此,在出现计提折旧的情况下,对于不同来源的固定资产差异化折旧分配还是没有能够真正地实现[5]。
面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率高、报废快的现实情况,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而不是固守成规。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要对折旧的准确性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折旧对象使用期内的性质,来对折旧方法进行选择。
事业单位可以从企业中学习相关经验,对加速折旧法进行使用[2]。这种方法前期计提折旧较多,能够使固定资产投资在前期较多得收回,克服了传统直线法的不足,可以很好地实现资产的足额补偿,还能够在保证正常资金运转的情况下减少税务负担。
为了解决固定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符的问题,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清查,注意固定资产减值的部分。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前,单位可以将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方便管理,也可以编制固定资产卡片,记录每一项固定资产的详细信息,方便后期清查工作的进行。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还应当做好备查登记簿。结合确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逐类逐项登记备查,认真核对。特别是针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单独做好备查登记。
3.3.1 会计制度的统一
由于我国当前的政府会计制度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各个行业对于制度的实施存在较多的差异,不同行业的会计制度需要统一。对于特殊行业事业单位,国家财政部还需要结合它们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除此之外,在事业单位中,不同职能混合的现象急需整顿。针对不同的固定资产来源,事业单位必须要进行透彻的了解,进而将事业单位经营成本水平充分体现出来。
3.3.2 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和使用年限的统一
对于当前尚未明确规定的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以及缺乏规范化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各事业单位可以应用统计学对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普遍的数据统计、分类,从而按照不同固定资产的不同性质,统一其净残值比例和使用年限,并在各个行业事业单位普遍使用,而不是粗略地进行人为估计。这可以为我国事业单位资产统一监管提供便利。此外,标准化的规定也可以避免会计计量和核算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错误。
3.3.3 折旧信息数据化促进会计处理规范化
如今,我国的大数据行业正在迅猛发展,对国内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国的各事业单位可以将网络信息技术和大数据运用到固定资产管理中去,将会计数据信息化、系统化。事业单位将数据信息录入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借助互联网的便利,能够更加便捷地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规范统一[3]。除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条码化管理,事业单位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形成适合自己的数据系统。在系统中,不同来源和性质的固定资产可以在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准确的折旧数据,保证信息流与资产实物流一一对应。这不仅释放了劳动力,而且能够有效提高折旧数据的准确性,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3.3.4 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养
事业单位的固定字长管理工作需要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的人才,专业人才能够提高整个单位的管理效率。因此,除了加强制度方面的硬实力,事业单位还应当注重专业人才方面的软实力。事业单位可以通过适当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招聘门槛、同时重视学历和能力经验,广纳贤才。随着我国政府会计制度体系的日益发展,事业单位需要的不再是初级的会计人员,它们需要的是具备极好的综合素质和过硬的专业技能的高端人才。新制度的实施是对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的深刻考验,也是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更高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在提高人才门槛、引进高端人才的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6]。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定期业务考察和绩效考评对相关专业人员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