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彩锋
(东营迅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2月5日,“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发布,没有被突发情况打乱节奏,继续聚焦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目标坚定明确,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这也是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第17年连续聚焦“三农”领域。《意见》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1]。伴随着《意见》的发布,更多的惠农资金、扶贫资金会相继落实到农村,但是由于传统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诸如会计知识的欠缺、财务管理意识薄弱等问题,最终导致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这将直接影响到农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因此,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将有助于改善农村财务管理现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大王镇位于黄河三角洲南端、广饶县境东南部。镇机关驻地距县政府所在地12.5公里。东与寿光市相连,南与青州市、临淄区交界,西与西营乡毗邻,北与稻庄镇接壤。全镇总面积122平方公里,辖1处省级经济开发区、97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境内常住人口16万人。
为加强和规范大王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大王镇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广饶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广饶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结合大王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该制度对资金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目前,广饶县实行村账乡(镇)双代管模式,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收益分配权不变、财产处置权不变等“三个不变”原则,由代理中心代理本乡镇所辖村会计核算、办理资金结算、实施会计监督等事项,为管好用活村集体资产提供服务和指导。财务事项发生后,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事由并签字,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批。每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整理,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并逐人签字(盖章)。然后由报账员定期到代理中心报账,经乡镇经管站审核合格后,由代理中心负责进行账务处理。
(1)镇经管站审核不严、没有实现有效监督。第一,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模式主要依靠乡镇农经部门的要求模式进行工作,但是这种审计形式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也解决不了农村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二,村账乡管这种模式就导致了财务审计工作独立性差。乡镇经管站的审计职权范围有限,限制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质量也受到影响[2]。第三,镇经管站财务人员没有得到系统、专业的培训,财务知识水平不高,账务处理不规范,对于报账单据审核不严,认为自己只承担记账的任务,不负责村级资产的管理,更不用说根据各村情况,对各村的经济业务进行指导。第四,由于往往是一人承担多个村的账务核算,工作量大,为及时完成记账工作,只对单据进行形式上的审核,不考虑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没有有效发挥监督的作用。
(2)村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部分村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财务管理出现漏洞。加之部分村级干部对管理工作不重视,村组干部管理责任缺失,财务收支合理与否,依赖于村领导干部的自身判断,导致一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漏洞,贪污受贿、中饱私囊。另一方面明知存在财务管理漏洞,却听之任之,造成村级资产损失。
(3)村级报账员业务水平不高、主人翁意识淡薄。大王镇村级报账员由村文书兼任,部分村村文书不属于村“两委”成员,不能参加相关重要会议,不能发表合理有效的建议,导致村文书主人翁意识淡薄。另外,村级报账员大部分年龄偏大,且财务知识水平不高,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之一是在当前大环境下,大部分年轻人,愿意居住在城市,不愿留在农村;另一方面,报账员工资报酬偏低,且要处理复杂的村“两委”关系。同时由于新准则、新制度、新理论不断出现,这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没有形成长效培训机制,农村会计人员理论水平难以得到有效提升,与实践能力相脱节。
(4)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意识不强。村级财务收支都要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审核、签字,这次村级财务管理流程非常重要的一环,有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因为碍于情面,或者漠不关心,对于一些不合理之处不闻不问;或者因为缺乏相关的审核知识,不能充分履行职责,导致此项监督措施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如大王镇北郭东村,截止2018年10月29日,现金账面数63,070.12元,实际库存数264.00元,差异62,806.12元,均为以前年度白条。
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原始单据不规范主要表现在:①部分支出,没有正规发票,以收据、白条代替。如后屯村2018年10月付村民综治保险费11,660.00元,无发票;②只有汇总发票或收据,无具体明细、无相关人员签字。如后屯村2019年4月付植树用机械费4,569.00元,无用时明细、单价;2019年4月付植树用机械费4,569.00元,无用时明细、单价;③在支付零工费等方面仅附发放表,存在代签代领现象,且没有委托代领证明。如后屯村2019年2月付李冬梅等人零工费2,310.00元,无具体人员明细、签名,大部分为代领。④原始凭证内容不真实。如后屯村2017年10月,付南洼打药款1,400.00元、大街铺路沙子款1,000.00元;2018年3月,付村内铺街用石子款1,500.00元,均为海峰综合超市定额发票,发票内容与付款内容范围不符。
依据《广饶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乡镇(街道)代理中心对报账员报送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的加盖审计专用章,并入账。所有开支应有村级用款申请表,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原始凭证要有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内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批准人、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签字)。
如刘集前村截止2019年6月底债权余额148,217.83元,其中包括应收刘明华2016—2018年3年承包费64,080.00元,应收瀚森化工李振海2017年承包费26,400.00元,应收村民2017年以前提留款57,737.83元。
截止2019年6月底债务余额946,277.86元,其中主要包括2017年以前短期借款-金泰集团100,000.00元,无借款合同,具体内容不详。应付2013年刘福祥工程款102,016.99元,应付2015年山东兴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0,000.00元,应付2013年刘树山工程款80,528.60元。
对于村内部的往来款项,主要是应收村民提留款,这个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无论是继续征收尚未缴纳的提留款,还是免予缴纳提留款,都会引起农民的不满,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另外还包括欠缴的土地承包费等其他的应收款项,从存在的应收款项来看,大王镇存在未积极催收债权的问题。
对于村外部的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借款、应付未付的欠款。由于年代久远,部分债权债务关系因为没有合同、协议等书面凭证难以核实,同时若干年来经过新一任会计和老财务人员的交接等,对于较复杂的往来款项难免产生疏漏。也就导致目前新一任会计难以理清所有往来款项,未进行账务处理[3]。
大王镇在2018年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对闲置的农业用地、建筑用地、“四荒地”等集体资源和闲置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发现存在的问题如下:
(1)部分村为申报而申报,所填数据不实,而镇政府并未组织人员核实,造成数据失真。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时,相关领导不重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未深入基层进行管理工作的检查与监督,无视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导致出现下级人员管理不当、懒散不作为的现象。此外,集体经济涉及到的资产、资源数量巨大,管理工作复杂,对资产和资源的登记不完整,也未对资产、资源进行实地盘点,导致实际拥有的资产、资源与所登记的资产、资源数量不符[4]。
(2)部分村的土地承包、房屋建筑物租赁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全。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合同,存在程序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期限过长、价格显示公平等问题;更有甚者,未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原因是部分村民既想承包土地,又不想签订合同。如刘集前村,土地已发包,已收承包费57,463.00元,但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3)租金收取不及时。如大王镇后屯村截止2019年6月30日,土地承包者欠缴承包费五项共计424,059.00元,其中:徐某某承包9.71亩,用途为建筑公司,欠缴2013—2019年承包费103,904.00元;李某某承包1.56亩,用途为建厂,欠缴2000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共19年承包费39,520.00元;逯某某承包115亩,用途为种植、建厂,欠缴2017—2019年承包费165,600.00元;杜某某承包33亩,用途为种植,欠缴5年承包费92,250.00元;杜某某承包12.5亩,用途为种植,欠缴2006—2012年7年承包费22,785.00元。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①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支出费用化。如后屯村2019年5月购置办公室用电脑3,90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计入了管理费用-开办费。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支出费用化,会形成资产管理的漏洞,导致后期对相关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下降,甚至丢失的风险。
②固定资产不按期盘点。经过对固定资产的抽查盘点,发现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经询问部分村村文书,了解到固定资产很少进行盘点,甚至没有盘点过,导致固定资产存在丢失的风险,也说明村级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净值,不利于固定资产价值的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
村集体收入主要为土地补偿款、上级补助拨入的各项经费。各项村集体收入存在未及时、足额入账,坐收坐支现象;支出主要为村级各项经费支出等,各项支出手续存在不完备的现象。
(1)上级补助收入计入往来款项。如菜园村2017年8月,收财政补助收入90,000.00元,计入应付账款科目,未确认收入。收入计入往来款项,以上违反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补助收入,该科目核算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拨付的补助性收入等。将收入计入往来款项核算,导致收入不真实,不能如实反映村级收入情况,影响资产、负债、净资产数据不准确。
(2)专项资金收支未单独核算。在大王镇开发建设的过程中,部分村征地拆迁项目较多,收到的专项资金没有分别按项目设立明细科目核算,造成收支资金混淆,账务处理不规范,无法掌握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给专项资金管理和审计带来困难[5]。如后屯村2018年3月付2017年土地补偿款5,226,990.00元,从中扣除了村民承担的水费。记账时未分开。村集体承担水费每人每月1.5方,超过部分村民自己购买,按1.8元/方,此处扣除的是村民个人承担水费部分。收支未单独核算,不能正确的反映收支情况,导致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3)个别村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如高卜纸村2018年3月违规发放刘国香村委委员工资2,245.00元,刘国香担任高卜纸村计生主任,应由大王镇政府发工资,不应再由村集体发放委员工资;2019年2月付高长生2018年度施工监督补助款4,440.00元,无施工监督明细,经询问高卜纸村文书,实际为违规发放计生主任刘国香作为村委委员的工资。以上违反了大王镇制定的《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中的规定:村书记、主任、文书、计生主任四职的工资由镇政府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统一发放,村不得以各种名义为以上四职追加工资;“两委委员”采取“定额或误工补贴”的形式,由村发放,不得既享受定额工资又发放误工补贴,发放数额控制在村主职干部工资的50%以内,其他人员,如单设的妇女主任、团支书记、理财小组成员、村员代表等都采取误工补贴的形式发放。
通过实施审计,发现部分村在实施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手续不全等问题,表现在:村庄工程维修开始前无预算审批,实施过程中,无监督,未签订合同或所签合同不规范,工程结束后无验收、无决算。由于没有预算批复金额的约束,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难以控制,决算金额难以审核。如刘集前村2018年12月维修村委房屋,修理费63,300.00元。施工方刘连华,合同是2019年7月10日补签,并且无村委盖章,结算书也无村委盖章。田门村2017年12月,房屋维修费49,095.00元,无合同、验收证明。
如后屯村建有老年公寓,建成时间2007年5月,建筑面积63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32个。法定代表人杜德仁,开办资金壹佰万元,业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康复、医疗、娱乐等服务。老年公寓虽然单独设立,但是账务却合并在后屯村村级账套中。村级报账员只登记流水账,不利于分析财务状况。村级账务与老年公寓之间的往来没有记录。如2018年3月购入面粉21300kg,分发人数2097人,余下的给了老年公寓。此事项,未在老年公寓和村级账套中分别体现,导致不能正确核算老年公寓和后屯村的收支情况,不能进行财务分析。
根据《广饶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第十一条 村级财务收支实行预决算制度。每年2月底前,各村必须根据实际状况,在认真搞好上年度财务收支决算的基础上,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和相关定项限额的规定,认真编制村财务收支计划,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执行。经询问部分村村文书及村主任,大部分村没有执行预决算制度,没有编制财务收支计划。
随着中央对“三农”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的逐年加大,部分村干部依靠集体资产进行权力寻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问题日益凸显。而加强和完善基层民主监督机制是有效遏制村干部腐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发展的着力点[6]。
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全体村民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全体符合条件的村民中推选产生。是农民自发组织设立的村级专项监督机构,独立于村两委,只有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审核、签字的单据才能入账。外部监督主要是指镇级经管站的监督,也包括政府审计部门、纪委部门等其他部门的监督以及社会公众等的监督。
第一,聘任方面。根据实际需要,采用考选聘任、联村记账等多种会计职业化管理模式,坚持竞争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公开进行社会招聘,完善农村会计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科学的聘用、解聘机制,吸引具有优秀专业知识的年轻人加入农村财会队伍。建立和完善农村会计人才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农村职业会计人才储备库[7]。第二,积极开展村级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会知识水平和政策理解及执行能力。借助网上学习、实地培训等方式,提高其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第三,加强考核。考核制度是基层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运行。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明确责任,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薪酬、晋升挂钩,更好地发挥村级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1)明确村级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村书记和主任、村文书、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镇经管站审核记账人员的职责,形成制度文件,设立考核奖惩制度,防止出现财务管理漏洞,互相推诿扯皮,做到事事有人管,出事有人担。
(2)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年初应根据“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经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财政所备案,并向村民公开,年终进行财务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预算部分做出说明,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8]。
(3)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收入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日常支出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未经审核签字不得支出,要做到专款专用。
(4)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对于村级资产,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资产归属,制定专门人员管理、建立台账,定期清查盘点,发生盈亏,及时申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处理,确保村级资产安全、完整。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农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发展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整改的循环过程,提高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素质修养,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现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即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也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