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成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此背景下,班主任作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重要主体,作为班级教育制度的核心主体,需要致力于实践质量的提升。
这不仅关乎每位班主任的个人发展,而且具有系统意义,事关班级教育的制度自信。之前曾经有人怀疑甚至否定中国班主任制度的思路、做法,而在新背景下,发挥制度的优越性,在巩固、完善中不断增强制度自信,需要千千万万班主任的智慧实践。
智慧实践要求班主任追求方式方法的合理性。班主任工作有其价值追求与具体目标,也需要通过实践来具体实现。面对不同的工作内容,针对具体的学生个体,班主任采用何种方式方法开展育德活动、促成教育实践,就显得极其重要。班主任工作不能仅仅靠“灵机一动”,更不能依靠“信手拈来”,而需要积累起以理性为基础、经过实践检验的方式方法。也唯有如此,班主任才会积累更多的专业自信,自身的专业能力才会不断提高。
智慧实践要求班主任有合理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专业地工作,需要更深層次的思维方式与工作方式的支持。班主任面对超级复杂的班级教育工作,需要处理复杂的交往关系和动态生成着的教育过程。因此,需要警惕简单、对立、静止的思维方式,需要发展出适应于复杂系统的复杂性思维,能尊重多元与差异,能看到发展可能,能理解转化的重要性,能体悟到主体的力量。思维方式外化为工作方式,就会要求班主任更自觉地开展学生研究、班级研究,需要班主任在每一学期、每一阶段保持主动策划的意识,投入到创造性的工作实践中,积极应对各种不确定性而追求教育价值的实现。
智慧实践也将形成基于群体合作的班主任领导力和学习力。班主任并非孤家寡人,而是在与学生、家长、同事的合作中发展的。因此,班主任的实践智慧,是一种集体性的智慧,是以班主任为领导者的多主体在交往中共同实现教育价值的智慧。这也同时需要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和同事学习,在解决问题中学习,在项目活动中学习,在自我反思中学习。
总之,班级教育或班主任制度有着深厚的中国文化内涵,历经历史的积淀和当代的创新,能在一位位班主任的智慧实践中,融入中国教育并成为增强中国教育自信的一种力量。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