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诗史”观下的“日记体诗”创作
——以苏轼为例

2020-02-26 09:14陈莜烨
惠州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诗史诗题苏轼

陈莜烨

(山东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晚唐孟棨《本事诗》最早以“诗史”指称杜甫“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1]15而作的写实纪事诗歌。宋代史学发达,宋人关注诗歌历史属性,并增加“诗史”的“编年性”“讽喻性”“个人性”和“情感性”[2]内涵,使得“诗史”观成为宋代诗学领域的共识。而随着日记的勃兴,宋诗中出现大量模仿编年体史书详细记载时间、事件的“日记体诗”,梅尧臣、司马光、黄庭坚、陆游、杨万里等文人皆有所创作。“日记体诗”成为“诗史”观的实践形态,其对时间、事件的书写,折射出宋代“诗史”观的新内涵。作为北宋文坛大家的苏轼,其笔下也有大量“日记体诗”,但学界局限于从制题角度切入,而缺乏整体观照。基于此,文章以苏轼“日记体诗”为个案,以其亲自整理的诗集为主要文献,从时间、事件两大基本要素入手,结合“诗史”观审视宋代“日记体诗”创作,以期补充该类型诗歌的研究。

一、苏轼“日记体诗”概况

狭义的“日记体诗”指在诗题、诗序、自注中标示日期的诗歌①,其筛选依据主要以“副文本”为主,因而确定诗歌原貌显得尤为重要。苏轼别集版本诸多,诗歌在传抄翻刻过程中或经后人删改,所以当尽量选择由苏轼亲自编定的诗歌为考察对象,此点多为人忽视②。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曰:“(苏轼)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议》十五卷、《内制》十卷、《外制》三卷。公诗本似李、杜,晚喜陶渊明,追和之者几遍,凡四卷[3]2813”。目前学界一般认为苏轼生前整理过“东坡六集”③。今存较早的“七集本”为明成化四年(1468)江西吉安府程宗刻本(下简称“成化本”),其《东坡集》与《东坡后集》诗文仍依宋本,而收入《续集》的《和陶诗》乃由后人整理。故以明成化本《东坡集》《东坡后集》兼目前可见的宋庆元间黄州刊本《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四卷为基本文献进行筛选,得苏轼笔下“日记体诗”不少于121 题168 首,其中出自《和陶诗》的共6题12首。

从标注日期的形式看,苏轼“日记体诗”可分为三类:其一,诗题标记时间,这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方式,后文详论。其二,在诗序中标明时间,记录创作背景,至少有7 题8 首诗,如《聚星堂雪》序记叙“元祐六年十一月一日”[4],苏轼与客在聚星堂会饮,称赞欧阳修《雪》诗,并追慕唱和。其三,在自注中记载时间,至少有3首,自注的方式分为题下注和句下注。题下注容易与诗序混同,如《和陶游斜川》注为“正月五日,与儿子过出游作”[5],而在孔凡礼先生点校的《苏轼诗集》中为诗序[3]2318。句下注可视为对诗题所记事情的扩充,如《壬寅二月,有诏令郡吏分往属县减决囚禁。十三日受命出府,至宝鸡、虢、郿、盩厔四县。既毕事,因朝谒太平宫,而宿于南溪溪堂,遂并南山而西,至楼观、大秦寺、延生观、仙游潭。十九日乃归,作诗五百言,以记凡所经历者寄子由》一诗中共有十二条自注,分别详细记叙七日经历,其中用了二百余字描写十八日所见风景,可视之为篇幅短小的游记文。

从创作时间看,嘉祐六年(1061),苏轼赴凤翔府(今属陕西)签判任时,创作了第一首“日记体诗”,即《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此后,苏轼开始以诗歌记录官场行纪、日常生活,凤翔任上创作的“日记体诗”不少于11首,如《九月二十日微雪,怀子由弟二首》《二十六日五更起行,至磻溪,天未明》等。吴承学先生认为制题的自觉“意味着诗人对于诗歌艺术形态开始有了规则与法度的观念[6]20”,由此来看,苏轼在凤翔任上已有自觉创作“日记体诗”的意识,艺术形式上也有了相应的表现。熙宁年间,其“日记体诗”数量达到高峰。但有趣的是,他在熙宁元年(1068)至京师为宦期间,未作一首“日记体诗”。熙宁四年(1071)离京赴杭途中才作《十月二日,将至涡口五里所,遇风留宿》与《十月十六日记所见》二诗,记录途中所见。这或许和苏轼尺牍《与林子中五首·其四》所言“某在京师,已断作诗”[7]1657有关。苏轼到杭州之后,通过探幽访胜的活动来调适心境,重新激起“日记体诗”的创作热情。到了熙宁六年(1073),苏轼“日记体诗”数量不少于14 首,时间分布较广,有正月、二月、五月、六月、八月、九月等,体现了较强的时间记录意识。此后,“日记体诗”创作几乎贯穿苏轼整个人生生涯,他在元丰、元祐、绍圣等时期始终保持活跃的创作状态。直到临终前几个月,苏轼还创作《寒食与器之游南塔寺寂照堂》,“记取明年作寒食,杏花曾与此翁邻[4]”,时间始终是苏轼回望过去、展望未来、把握生命的尺具。

追溯“日记体诗”发展,其肇始于魏晋,如陶渊明《己酉岁九月九日》、谢灵运《三月三日侍宴西池》等,而真正推动该类诗歌创作的诗人当属杜甫,他对于白居易、元稹乃至宋代“日记体诗”创作都有很大的影响。有学者将杜甫称为“中国最早的日记体诗人”[8]36,此论断有失偏颇,但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杜甫对“日记体诗”体制的开创意义。虽后人讨论杜甫“诗史”时涉及的诗歌并非全是“日记体诗”,但二者在“以诗记事”的意识上互通。“记事”观念首先在史学中被强调,《汉书·艺文志》曰:“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9]”。“诗史”之说的最初含义就是以诗陈述时事。诗人创作“日记体诗”的根本目的或如苏轼《南行前集叙》所言“将以识一时之事,为他日之所寻绎[7]323”,以诗性文字记录经历。也有学者注意到二者的关系,张哲俊先生以白居易诗为例,提出“日记化就是历史化”[10]的观点;朱刚先生提出“诗史”观念直接推动宋代诗人对于叙事的重视[11]。从时贤只言片语中可知“诗史”与“日记体诗”创作的确具有联系。当然,“诗史”观并未要求诗人严格按照著史方式作诗,但其无疑影响了宋诗的“记事”。“记事”可分为时间、事件两大要素,那么,“日记体诗”在创作中又如何体现宋人“诗史”观呢?

二、时间的记录与编年

在宋人眼中,时间是“诗史”的一大要素。北宋姚宽《西溪丛语》卷上说:“或谓诗史者,有年月、地里、本末之类,故名诗史。盖唐人尝目杜甫为诗史[12]”。他认为杜甫诗歌正是包含准确的时间、地理以及事件本末元素,方被称为“诗史”。黄彻《䂬溪诗话》卷一进一步点出杜甫记时之精确与谨慎,其曰:“子美世号‘诗史’,……又《戏友》二诗:‘元年建巳月,郎有焦校书。’‘元年建巳月,官有王司直。’史笔森严,未易及也[1]348-349”。“元年建巳月”,肃宗上元二年(761)法上古之制,诏令去上元而称元年,以斗建之辰称月。至建巳月,太子监国,改元年为宝应元年(762)。杜甫作诗于未改元之前,故仍称为建巳月[13]906。杜诗精准的时间表达使之被视为“史笔森严”之作。

而这在“日记体诗”创作上则体现为如实记录秉笔直书或事件发生的时间。诗歌中的多数时间皆为实指,而非虚指,如《元日过丹阳,明日立春,寄鲁元翰》,诗题与正文的“土牛明日莫辞春”[4]中的“明日”,确指“立春”这一天,它是自然时间,而非人的心理时间。综观苏轼“日记体诗”,其记录日期方式大致有四种:

第一种是“年—月—日”型。标注完整日期,有以当时年号记录的,如《赠杜介》:“元丰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杜几先自浙东还,与余相遇于金山,话天台之异,以。诗赠之[4]”。也有以甲子书年,一般与传统节日或农历表达结合,如《丙子重九二首》《庚辰岁正月十二日,天门冬酒熟,予自漉之,且漉且尝,遂以大醉,二首》。

第二种为“月—日”型。未记录具体年号,只写月份与日子,如《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六月十二日,酒醒步月,理发而寝》。其中一些诗歌完全以月和日为题,以排律体裁或组诗形式,记叙当日所见所想,杜甫笔下已出现此类诗题,有学者称之为“无题诗”[14]64-65。如《三月二十九日二首·其二》,诗歌没有刻意要表达的思想,只是描写苏轼默察自然之所见。

第三种只记日。较多出现在组诗中,可结合诗歌内容与其他“日记体诗”推测未写明的年和月。如《九日黄楼作》曰:“去年重阳不可说,南城夜半千沤发[4]”。由诗歌内容可知去年重阳节遭逢水灾,结合《东坡后集》中位于此诗前一首的“日记体诗”即《九日邀仲屯田,为大水所隔,以诗见寄,次其韵》,也提及发大水事件,可知二诗之关联。

第四种为“节令”型。直接以节日或节气为题,诗题标注的节日有《除夜病中赠段屯田》的“除夕”、《中秋见月和子由》的“中秋”、《端午遍游诸寺得禅字》的“端午”等等,以节气为题的如《元祐九年立春》《立秋日祷雨,宿灵隐寺,同周、徐二令》《冬至日赠安节》等,不一而足。

“日记体诗”记录时间,虽非“微言大义”,但往往含有深刻用意。一些时间对于苏轼而言,亦具有独特性。如《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的“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是苏轼走马上任与弟弟分别之日,《十月二日初到惠州》的“十月二日”是他初到惠州的日子。有的时间也成为诗歌正文叙事、抒情的线索,此类尤以“节令”型为代表。如苏轼《寒食雨二首》,乌鸦衔纸,提醒“寒食”,勾起诗人“君门深九重,坟墓在万里”[4]的报效君王之情,寒食节忠君忧国的传统情感为全文铺垫基调,深沉而悲痛。

从苏轼“日记体诗”间的时间关联看,既有“逐日所书”,也有“择日记事”,这也是史传文学中两种常见记时方式。“逐日所书”型诗歌一般记录接连几天的生活,最典型的当属以下五首:

七月二十四日,以久不雨,出祷磻溪,是日宿虢县。二十五日晚,自虢县渡渭,宿于僧舍曾阁,阁故曾氏所建也。夜久不寐,见壁有前县令赵荐留名,有怀其人

二十六日五更起行,至磻溪,天未明

是日自磻溪,将往阳平,憩于麻田青峰寺之下院翠麓亭

二十七日,自阳平至斜谷,宿于南山中蟠龙寺

是日至下马碛,憩于北山僧舍。有阁曰怀贤,南直斜谷,西临五丈原,诸葛孔明所从出师也[4]

该五首诗题详记诗人七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的行程履迹,以连续日期和“是日”为连接点,将地点连缀在一起,如同一篇体裁短小的日记。“逐日所书”之诗不多,连续性时间虽是日记的主要特征,但并非“日记体诗”不可或缺的要素。

苏轼更多采用“择日记事”的方法。有时着意记叙一日之事,或以组诗形式作诗,如《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绝》《中秋月三首》等;或以“联章体”形式创作几首诗歌,并在诗题标注相同日期,如《九日,寻臻阇梨,遂泛小舟至勤师院,二首》《九日,舟中望见有美堂上鲁少卿饮处,以诗戏之》《九日,湖上寻周、李二君不见,君亦见寻于湖上,以诗见寄。明日乃次其韵》,三组诗都记载诗人熙宁六年(1073)九月九日的活动,合观之可见一日之内诗人与友人泛舟游湖的前后经过。

另外,苏轼还有“逐年同日”型的诗歌,它们侧重前后生活、情感的对比,于流动的时间中透视生命的变化。苏轼于元丰四年(1081)、五年(1082)、六年(1083)的正月二十日,分别作《正月二十日,往岐亭,郡人潘、古、郭三人送余于女王城东禅庄院》《正月二十日,与潘、郭二生出郊寻春,忽记去年是日同至女王城作诗,乃和前韵》《六年正月二十日,复出东门,仍用前韵》三诗。第一首诗提到“去年今日关山路,细雨梅花正断魂[4]”,“去年”苏轼被贬黄州,于途中作七言绝句《梅花二首》,那开于幽谷草棘,傲立于狂风暴雪中的“梅花”成为诗人坚贞不屈的品格象征。此后连续三年的“正月二十日”,苏轼总会想起此番场景,梅花成为勾连记忆的意象,他与旧友“走马还寻去岁村”“已约年年为此会”“长于东风约今日”[4],面对往事,他不得不发出“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4]的人生如梦的象喻式感叹。时间的纪实性记录使得后人能清晰地捕捉到诗人的心态史。

虽然“日记体诗”的时间表达未达到“诗史”要求的“森严”程度,但四种常见记时方式以及连续性、同日性、逐年性的时间关联书写,给予诗集编年的可能。苏轼生前编定的“六集本”则是按时间编次。北宋王洙所编《杜工部集》二十卷乃宋代杜集整理之起点,其分古体、近体编次,同时也考虑到编年因素,《杜工部集序》曰:“视居行之次,与岁时为先后[13]2240”。时间的记录除了利于诗集编年外,也益于诗人年谱编纂,南宋王楙《野客丛书》认为“白乐天诗多纪岁时”“后人能以其诗次第而考之,则乐天平生大略可睹”,因而可谓“诗史”[15]。日本学者浅见洋二提出“诗史”说的生成与诗人年谱和编年体诗文集的编纂有着紧密联系[16]774。可见,“日记体诗”的时间记录与“诗史”编年性内涵有关。宋人傅藻《东坡纪年录》的编年也是“采其标题与其岁月”而“足以观公宦游穷达之节,吟咏著作之时”[17]。因而,清人邵长蘅认为苏轼亦可称为“诗史”,《注苏例言》曰:“诗家编年,始于少陵,当时号为诗史。少陵以后,惟东坡之诗于编年为宜[18]”,可谓一旁证。

三、“一人之诗”与“一代之史”

宋代“诗史”观不仅指诗歌记载的社会历史,而且指诗人经历与情感的“私史”。《新唐书·杜甫传》称杜甫“善陈时事”“世号诗史”[19],将“诗史”的诗歌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反映时事的诗作。宋代史学的一个新特征即以个体的“私史”记录公共历史,于是盛行笔记小说与日记的写作,“日记体诗”也能成为历史的载体。北宋胡宗愈《成都新刻草堂先生诗碑序》把杜甫自述个体出处,抒发主体情志的诗歌也纳入“诗史”中,其曰:“先生以诗鸣于唐,凡出处去就,动息劳佚,悲欢忧乐,忠愤感激,好贤恶恶,一见于诗。读之,可以知其世。学士大夫,谓之诗史[13]2243”。从诗人自我书写中可了解其所处时代,即孟子所言“知人论世”,这是以诗存史,以“一人之诗”呈现“一代之史”④。

苏轼“日记体诗”多记日常生活与感触,显出宋诗私人化、日常化的典型特征。正如马东瑶先生所言,诗人创作“日记体诗”大多并非出于将诗写成“诗史”的目的,题材的日常化才是“日记体诗”的重要特色[14]65。有写交游生活的,如《正月二十四日,与儿子过、赖仙芝、王原秀才、僧昙颖、行全、道士何宗一同游罗浮道院及栖禅精舍,过作诗,和其韵,寄迈、迨一首》。有写独处生活的,如《六月二十日夜渡海》,标题时间引向诗人遇赦北归的政治生活,诗歌运用“比”的手法,虽实写海上之景,却饱含言外之意,抒发“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4]”的旷达与豪放。诗歌也记日常琐事,如《六月十二日,酒醒步月,理发而寝》,诗人散发步月,孤影相随,睡前梳发。再如《记梦回文二首》,续写梦中所得的回文诗。正如苏轼《答陈师仲主簿书》所言:“足下所至,诗但不择古律,以日月次之,异日观之,便是行记[7]1429”,这些标明时间的“日记体诗”为诗性化的行迹,乃诗人之“私史”。

虽苏轼笔下较少出现专题记叙社会事件的“日记体诗”,但还是能从诗歌的自我生活叙述中找寻到时代踪迹。以《熙宁中,轼通守此郡。除夜,直都厅,囚系皆满,日莫不得返舍,因题一诗于璧。今二十年矣,衰病之余,复忝郡寄,再经除夜,庭事萧然,三圄皆空。盖同僚之力,非拙朽所致,因和前篇呈公济、子侔二通守》中的前诗为例。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变法如火如荼地推进,新法严苛,触犯刑法的百姓诸多,王文诰案“熙宁中,杭州岁配盐犯万七千人[3]1723”,因而诗题提及的“囚系皆满[4]”并非虚言。苏轼在诗歌中直露真情实感,同情百姓为“食谋”而犯刑,“执笔对之泣,哀此系中囚”[4]。纪昀评论“语语真至[3]1724”,这正是体现了惠洪《冷斋夜话》卷三所言“诗史”之“诚实”[20]。此外,宋人多将“诗史”与史笔联系。黄庭坚《次韵伯氏寄赠盖郎中喜学老杜诗》曰:“千古是非存史笔,百年忠义寄江花[21]”,指出杜诗存“史笔”,但未展开论说。南宋刘克庄《后村诗话·后集》卷二提出“直笔不恕”:“至叙陈涛、潼关之败,直笔不恕,所以为诗史也[22]”。苏轼该诗也做到实录时事,秉笔直书,而其执笔哭泣背后折射出士大夫对此次改革的不同声音,他反对王安石激进的富国强兵新法,主张稳重推进的富民政策。因而,南宋魏了翁《程氏东坡诗谱序》认为苏诗与杜诗都能展示时代的状况,“杜少陵所为号诗史者,以其不特模写物象,凡一代兴替之变寓焉[23]1”,而“矧惟文忠公之诗益不徒作,莫非感于兴衰治乱之变”“千载而下诵其诗者,不必身履熙、丰、祐、圣之变而识世道之升降”[23]2。可见,“日记体诗”确实能以史笔呈现“一代之史”。

然而,“日记体诗”叙事与“诗史”观略有不同。姚宽认为叙述事件本末是“诗史”必备要素[12],蔡居厚《蔡宽夫诗话》说杜甫善叙事,“本末贯穿如一辞[24]”,所以号称“诗史”。苏轼也存部分“日记体诗”内容紧扣诗题事件本末发展,如《正月二十六日,偶与数客野步嘉祐僧舍东南野人家,杂花盛开,扣门求观。主人林氏媪出应,白发青裙,少寡,独居三十年矣。感叹之余,作诗记之》,正文的叙事线索与诗题同步。但诗歌篇幅毕竟有限,无法详尽事件经过,因而“日记体诗”的“副文本”常常承担叙事功能,而诗歌正文重点则放置于抒情写志之上,读者需结合诗题对事件的交代,还原诗歌本事。如《二月三日点灯会客》,诗歌重视氛围与心境的渲染,将眼前“浪接天”的冬天和“破春妍”的苦寒,与当年“马灯行火”对比,得出“冷烟湿雪梅花在,留得新春作上元”[4]的怅惘感叹。这种超越事件本身所追求的真情即为邵雍《诗史吟》中“诗史善记事,长于造其真”[25]。张晖先生将此“真”解读为本体论上的普遍意义[26]40-41。诗歌需结合叙事性诗题,方知此为苏轼贬谪黄州时的宴饮之作。

同时,苏轼“日记体诗”也有异于宋代其他诗人同类型诗歌的创作之处。贺复徵《文章辨体汇选》卷六三九认为日记“随意命笔,正以琐屑毕备为妙”[27],随笔书写,事件当琐屑而完整。苏轼虽在“日记体诗”中偶写琐事,但并非一字不漏地记录每个细节,即“琐屑”而非“毕备”,不同于生活“流水账”之诗。后者如“苏门四学士”张耒有《叙十五日事》,诗歌从起床写起,絮叨地述说一日内外出办公、回家、休息、烹食、读书等活动。此外,苏轼“日记体诗”善于在自我记叙中展现时代之“史”,而南渡以后,宋人更为重视“诗史”中的“知人论世”和“忠君”内涵[26]80-84,因而出现较多直接以诗记录历史的诗歌,如文天祥部分“日记体诗”回归“诗史”基本内涵,直叙家国破亡,《二月六日海上大战,国事不济,孤臣天祥坐北舟中,向南恸哭为之诗曰》以战场亲历者的目光记录惨烈的崖山之战。可见,不同时期的“日记体诗”创作会随着“诗史”观的动态变化而显出别样特点。

四、余论

宋代文人知识结构较为全面,有着强烈的史学意识,能以历史的眼光审视诗歌,重新阐发“诗史”内涵,并将“史”的意识带入诗歌创作中,诞生了一批如实记录时间、事件的“日记体诗”。宋人“诗史”观重视对时间的选择、记录与编年,强调以个体情志和经历折射时代生活,使得“日记体诗”以四种方式记录日期,有时也注重时间的连续性、同日性与逐年性,为诗集编年和年谱编纂提供参照,诗歌在个体出处、情志展现中,运用史家笔法,直笔不恕,流露真情,呈现“一代之史”的社会画卷。当然,“日记体诗”创作并非与宋人“诗史”观的记时、叙事阐发完全契合,苏轼“日记体诗”在宋代也显示出“私”而不“琐”,“私”而不“公”的特征。在以苏轼“日记体诗”为个案研究中,可以挖掘到“诗史”观对诗歌创作的影响,也能意识到“日记体诗”对于诗歌史、作家心灵史乃至社会史探究的重要性。

注释:

①学界对于“日记体诗”暂无明确定义,且存广义与狭义之分。文章采取狭义概念,此观点代表者如张哲俊《诗歌为史的模式:日记化就是历史化——以白居易的诗歌为例》,《文化与诗学》2010年第2期;马东瑶《论宋代的日记体诗》,《文学遗产》2018年第3期。

②目前仅朱刚先生注意到这个问题,他提供的方法是将目前常见“七集本”,即1986年中国书店出版的《苏东坡全集》中的《东坡集》《后集》所载诗题,与通行本孔凡礼校点的《苏轼诗集》一一核对。具体参看朱刚《“诗史”观念与苏轼的诗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③可参看曾枣庄《苏轼著述生前编刻情况考略》,收于朱东润、李俊民、罗竹风主编《中华文史论丛》1984年第4辑(总第32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02-204页;祝尚书《宋人别集叙录》(上),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01-402页。

④刘宁先生在解读胡宗愈“诗史”观时,认为其内涵在于能让“读者可以从诗人的‘一人之诗’了解‘一代之史’”。具体参看刘宁《杜甫五古的艺术格局与杜诗“诗史”品质》,《文学遗产》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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