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航
(北京警察学院,北京102200)
经济犯罪不仅会影响我国目前的经济活动,也会对民众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所以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打击经济犯罪有突出的现实价值。就经济犯罪打击来看,要有效打击犯罪,首先要准确侦查经济犯罪。而我国目前的经济犯罪,不仅有传统犯罪活动,更是在互联网广泛应用大背景下出现了新型经济犯罪,比如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经济犯罪手法不断更新,而且涉案金额大,侵害面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出于经济犯罪打击的目的,对大数据应用环境下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讨论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经济犯罪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工作稳定有重要的影响,所以需要重视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具体实践中,最为基础的一项工作是经济犯罪侦查。基于概念理解,所谓的经济犯罪侦查具体指的是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一般来讲,为了保证侦查的效果,负责侦查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法律知识、经济学知识,会计基础、侦查学专业知识,换言之,经济学犯罪侦查必须要具备下列的知识:1.法律知识,尤其是刑法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的知识。2.经济学知识,只有掌握了经济学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加准确地分析经济活动中的具体行为是否正常。3.会计基础相关内容,会计基础相关内容的掌握对于具体的侦查而言有突出的意义。4.侦查学的专业知识,该专业的知识掌握对于侦查策略应用和方法采用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我国目前的经济犯罪侦查活动进行具体的分析,发现在侦查经济犯罪行为时存在4个方面的难点,以下是关于难点的具体分析。
从目前的经济犯罪侦查实践来看,其存在的突出难点表现为犯罪侦查的对象比较复杂,而且界定十分困难。第一,对经济犯罪案件做具体的分析发现其本身具有复杂性,所以在侦查的过程中,对其的定性会存在困难。和其他的犯罪行为不同,经济犯罪与经济活动以及经济制度紧密相连,其会涉及比较多的法律法规、经济环节,而且经济犯罪多以合法的经济形式出现,如此一来,多样化的经济活动使得经济犯罪具有了隐蔽性,所以在具体定性和界定方面便具有了困难。第二,犯罪行为的不断变化以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对滞后为经济犯罪界定带来了不便,导致了侦查的困难。就目前的分析来看,借助互联网,经济犯罪的多样性和新颖性表现强烈,但是与之相关的司法解释却没有出现,所以在相应的犯罪侦查中,具体的犯罪界定困难性有了极大的提升。
从具体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分析来看,现阶段的经济犯罪侦查对象比较特殊,追逃以及追缴工作的困难性比较显著。此问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现时间比较晚,所以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抓获时间和追赃时机会丧失。以诈骗为例,在诈骗发生后,受害方不会很快察觉,而当其察觉到受骗并报警处理,已然错过了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抓捕时间,此时即使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缴受骗财务也会遇到困难。其二,经济犯罪被害方报警迟,这使得抓捕和追缴的难度加大。在生活实践中,部分被害方不愿意报警,反而希望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其中有被害方的担忧,一方面是怕对方报复,另一方面是顾忌自身的颜面。正是因为被害方不能及时报警,所以给了犯罪嫌疑人更多的时间进行销赃,所以犯罪追缴会变得十分困难。
从现阶段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实践分析来看,侦查基础工作薄弱,主动出击的难度比较大也比较突出。此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情报信息量少,而且质量比较低,研究和判断的依据较少。侦查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大量的资源信息分析,一般来讲,信息越多,而且信息质量越高,基于信息的研究结果会越准确,但是目前的侦查实践中,不仅信息量少,而且信息质量不高。第二,特殊情报信息建设缺乏法律保障,所以特勤工作开展质量不高。特殊情报信息掌握在侦查工作实践中的价值显著,但是目前我国在这方面没有较好的法律保障,所以工作实效差。第三,经济犯罪侦查控制比较薄弱,防范能力不强。从经济犯罪侦查来看,要从多领域开展工作,但是目前的较多阵地控制处在空白的状态,而且具体的管理等也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不规范情况,所以经济犯罪侦查的整体效果不够理想。
对现阶段的经济犯罪侦查做具体的分析研究发现导致工作实效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一方面,目前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开展没有制定全面且持续的培训机制,所以在人员的长期性培养方面有所疏漏。从经济犯罪实践来看,经济犯罪的形式不断变化,所以侦查人员要对发展中的经济犯罪有全面的认识,其自身的理念革新、方法革新无法在培训基础上更进一步,具体的工作开展自然无法提升效果。另一方面,侦查工作人员需要掌握较多的专业知识,比如法律、会计基础等,而目前的侦查人员,在这方面的培训相对比较弱。
基于上述的分析,要有效提升经济犯罪侦查的实际效果,必须要采取如下的应对策略。
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基础建设对于经济侦查犯罪有非常突出的作用,是工作开展的重要支持,所以做好基础建设十分必要。就目前的基础建设来看,主要强调两方面:第一,结构建设。经济犯罪侦查是系统性非常强的工作,其涉及多个方面,所以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为了实现人员价值的最大化发展,需要基于侦查过程环节的特殊性构建更具支持性的工作机构,所以基于侦查工作需要对工作组的结构进行调整,使其对应具体的工作环节特征,这样可以实现“术业有专攻”,具体的侦查开展会更加有效。第二,制度建设。制度是工作开展的保障,基于现实情况强调制度的建设,使其更符合实践工作开展的需要,这样,制度对工作的促进作用表现会更加突出。简言之,强调基础工作建设,为工作开展保驾护航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从现实分析来看,经济犯罪活动在网络背景下,形式在不断丰富,而较多的工作人员没有接触到相关的案例,所以在侦查的过程中,注意力等会出现分散的情况。针对这样的情况,在工作实践中,基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侦查工作机构可以建立专门的案例收集部门,然后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新出现的经济犯罪案例做总结。工作组将收集的案例作为主要依据,通过理论分析和互动研究的方式,让更多的工作组人员意识到问题,从而深入解决问题,这样,工作组人员在侦查实践中会表现出更加突出的实践能力,具体的侦查工作实效也会有显著性提升。
在上文的分析中了解到,人员素质对具体工作的开展有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要解决人员方面的问题。基于实践做探讨,具体的问题解决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对经济犯罪侦查小组的人员进行周期性的训练和培养,具体包括专业理论、案例实践分析等。第二,构建全面的考核系统。每经过一次训练之后,利用考核系统对人员水平进行考评,达到要求的人员通过,未达到的继续参加训练,通过这样的考核全面提升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上文的分析中提到,造成经济犯罪侦查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司法解释方面的滞后无法为犯罪行为界定提供保障,所以为了更好地定性犯罪,司法解释必须要基于全新的经济犯罪形式以及主体等做明确的界定,这样,相关的犯罪定性会有更为严密的依据,侦查工作的开展也会更为有效。
综上所述,经济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会对普通大众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控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十分必要。从现阶段掌握的情况来看,要实现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首先要做的是经济犯罪侦查,只有在侦查准确的情况下才会更好地做犯罪定性,这于犯罪打击和控制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对经济犯罪侦查需要具备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就侦查中的难点做了讨论与研究,在难点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侦查工作有效开展的策略,这能够为实践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实现侦查工作效果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