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思思, 唐向阳
(1. 长沙理工大学 文学与新闻系, 湖南 长沙 410000; 2. 邵阳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0)
“复调”本是对复调音乐的简称,复调音乐是多声部音乐的一种,其特点是“淡化了旋律的主次之分,各声部交错进行,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形成良好的和声关系”[1]11。巴赫金用其来形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诗学特征: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有着众多的各自独立而不相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由具有充分价值和不同声音组成的真正的复调”,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主要人物“不仅仅是作者议论所表现的客体,而且也是直抒己见的主体”[2]29。复调小说和传统的欧洲独白小说相区别,小说叙事在对话的关系上形成由多个独立声部组成的复调结构,作者或叙述人、作品主人公,都只是以自己独立的意识(1)本文的意识指的是巴赫金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里所讲的“实指一个人的全部的思想观念,一个意识常常即代表一个人”。或声音参与对话,大家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声音压倒另外人声音的问题。《子不语》为1 018则笔记小说的汇集。其故事来源渠道复杂多样,有袁枚自述和他人讲述,以及摘录于邸报、公文、石碑、牌坊、史志、历代笔记小说以及文士文集等[3]4-14。故事叙述主体和角度的切换多种多样,叙述主体有时是袁枚,有时是其他讲述者,叙述角度随着人物身份的不同而不同。故事具有多层面、多跨度、多样时空的特点:主要人物的身份上至满族贵胄,下至乞丐、妓女、窃贼、无赖;其人物来源地域十分广泛,清朝的偏远地区如广西、云南,发达地区如苏杭、京师,都有代表人物所发生的代表事件;故事所涉及的时间不只限于清朝。由此可知,《子不语》真真实实地展示了多声部的发声,形成了不同人说、不同角度说的多声部复调合奏曲。
作者的主体呈现指的是作品中袁枚的发声部分,包括“袁枚这个人”所经历发生的事情,以及本书中带有作者意识形态的部分。即袁枚通过选择担任讲述者身份、评论者身份,或在某则故事中隐约表达其意识倾向这几种方式来呈现作者主体。
作者直接发声是指袁枚选择直接表述自己的意识,有袁枚作为讲述人和评论者两种情形。
1.作者为讲述人
袁枚以讲述人身份出现的时候,通常是讲述亲身经历的事情,如卷十七《随园琐记》一则,记载了袁枚为附生时,姨母王氏得疾将死,忽“转身向里卧,笑吃吃不止”,言“我闻袁家甥将补廪,故喜”,而次年袁枚果以“岁试第三补廪”;记载了祖旦釜公因在梦中对跛仙不敬,惊醒后“腰上凸起如鸡卵,群医罔效,溃裂三年,竟卒”,但袁枚“每见跛像,必痛詈之”却未得任何惩罚;记载了甲戌年秋天,袁枚病危,与病中所见白面小僮互相戏谑之事,且言“当热重时,觉床中有六七人,纵横杂卧。或我不欲呻吟,而彼教之。或我欲静卧,而彼摇之。热减则人渐少,热减尽仍然一我而已。方信三魂六魄之说,亦属有之”,并记载“幼时之梦、立春日之梦、壬子乡试前之梦”[4]405-406此三梦之应与不应。这则在小仓山随园发生的故事有点类似于日记,因是记载与自身相关的人事,袁枚在叙事中掺杂了自己的思考。
另如卷二十二《周仓赤脚》记载戊申冬袁枚在东台白驹场关庙所见之事。卷二十三《虾蟆教书蚁排阵》,讲述其幼时住葵巷所见乞儿索钱事。续卷六《鹏过》记载康熙十六年,即袁枚七岁时,忽见“天黑如夜,未数刻而天渐明,红日照耀堂中”[4]765-766之奇事。
2.作者为评论者
作者作为评论者的时候,有时是直接以一句议论性的话语结尾,如卷五《莺娇》,讲述完妓女莺娇之事后,末尾以“狎邪之费尚且不可苟得也如此”[4]118为结。有时是以“袁子曰”为标志,如卷十三《赵氏再婚成怨偶》,在讲述完故事之后,另起一段:“袁子曰:‘情极而缘生,缘满而情又绝,异哉!’”[4]324有时是在末尾用一个语气词“盖”来引起议论,如续卷十《认鬼作妹》“盖鬼求代,恐陈阻之,故行贿耳”[4]857。有时用“余按”二字引起,如续卷二《驱狐四字》“余按四字平平,不解出于何典,乃能降狐如是,故志之”[4]654。有时则是“余案”引起议论,续卷五《有子庙讲书》“余案‘井有仁焉’之仁,即‘人’字,则此章‘仁’之为‘人’,当亦无疑”[4]742。有时是直接用“余”字引起,如卷二十二《雷神火剑》:
刘向神问:“寿子年幼,有何恶,而犯天诛?”神不答。余笑曰:“痴秀才,此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耳。幽明一理,何必对神饶舌耶?”[4]544
袁枚的这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实在是很耐人寻味,世间之不平等事莫不如此,谁又能知道呢?
总的来看,在《子不语》全书中,袁枚在故事末尾抒发议论(2)文言笔记小说由于其篇幅短小的原因,如果作者直接发表言论,一般是“叙述故事+议论”这种模式,而不是在故事中边叙边议,所以本文才使用“在故事的末尾抒发议论”这一统计方法。的现象是比较少的,而其在续编十卷里,发议论的频率要高于正编二十四卷,如续卷九《雷屑》“奇情奇事,奇技奇人,何所不有”[4]835,续卷八《灵符》“因记之,暇日尚当检集以究其端末也”[4]810,等等。由此可知,袁枚在年纪稍大的时候,越发喜欢抒发观点,而在年青的时候,他更多偏向于直接记录,这也体现了其青年与中老年时期的创作观的变化。
由以上所提袁枚表达议论的结构模式,可以小窥《子不语》作为“蒲派小说”[5]237-242,借鉴了《聊斋志异》“异史氏曰”[6]5的史传评论叙事结构,但又有所发展,表述之时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表面来看,除自述和直接抒发议论外,袁枚在故事集中不表露自己的想法。但细细体会整个文本就会嗅出袁枚所想展示的声音与意识,它们就像是散落在宇宙茫茫星辰中的某几点,连接起来便可小窥其意识倾向。星象群里的主点应为《子不语娘娘》:
赠刘曰:“此人姓子,名不语,服事我之婢也。能知过去未来之事。君打扫一楼,供养之,诸生意事,可请教而行。”刘惊曰:“子不语得非是怪乎?”曰:“然。”刘曰:“怪可供养乎?”女曰:“我亦怪也,君何以与我为夫妻耶?君须知万类不齐,有人类而不如怪者,有怪类而贤于人者,不可执一论也。但此婢貌最丑怪,故我以‘子不语’名之,不肯与人相见,但供养楼中,听其声响可也。”刘从之,置木偶于楼中,供以香烛。呼“子不语娘娘”,则应声如响,举家闻其声,不见其形也。[4]672-673
精怪在离开刘某时,还多情地留下了一个“子不语娘娘”,但特意提醒“此婢貌最丑怪”“不肯与人相见”,故名为“子不语”,它神通广大,可知“过去未来之事”[4]672-673。而袁枚在创作《子不语》的时候所说的是“四贤之短,则吾窃取之矣”[4]序,这四贤之短即颜鲁公、李邺侯的好谈神怪、韩昌黎之喜驳杂无稽之谈、徐骑省的好采异闻。而其书《子不语》的命名是来源于孔子的“不语怪、力、乱、神”[4]序,所以袁枚对于《子不语》这本书的看法应当是精怪所解释的“君须知万类不齐,有人类而不如怪者,有怪类而贤于人者,不可执一论也”[4]673。在上面有提及,袁枚在晚年时比较喜欢抒发议论,而这则故事所在的卷数恰好就是续卷二。需要知道的是,《子不语》问世后曾几度被禁毁,袁枚在晚年借用精怪之口来表达这部小说集的意义也就不足为怪了。“有人类而不如怪者,有怪类而贤于人者”[4]673,不能简单地依据相貌或物种来判定其好坏,世间万事万物庞杂,好坏没有绝对的标准。“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4]序,即是袁枚对待这些故事的态度,“听其声响可也”[4]673,也是他想让读者对待这本书的态度。
另分散于各故事中带有自己的选择倾向的点主要有:卷十二《张飞棺》,有人梦见张飞来抱怨:“今世俗驿递公文,避家兄云长之讳,而反犯我之讳,何太不公道耶?”袁枚戏曰:“盖近日公文改‘羽递’为‘飞递’故也。”[4]299以张飞不满驿递改名,嘲弄世上用名避讳。古往今来总有人名会重复,又有何可避?卷十二《挂周仓刀上》,记载绍兴钱二相公好学神仙练气术,群魔想要作祟阻止他成道,便将他关进了大瓮里,后钱氏在瓮中望见“有红云一道,伏魔大帝从西南来”,向其求救后被救,但也被伏魔大帝所批判,帝君曰:“然汝不顺天地阴阳自生自灭之理,妄想矫揉造作,希图不死,是逆天而行。”[4]280批判修道之人妄想能够长生不老实际上是不顺应自然规律,其修道受阻是因为逆天而行。再如卷十三《冯侍御》,有人改造书屋,掘地得棺,然后为其改迁,结果在冥府被投诉,以此丧命。袁枚深知当时的社会风气,批判改葬之习。清朝民间关于葬地影响家运的迷信十分的严重,葬地必须得要好风水,不然宁愿不葬。有些老人去世后,儿孙已历经了好几辈,无人再祭祀,棺材还停留在寺庙。更有甚者,算卦算得有块更好的风水宝地,便把祖先挖出来,再行改葬。故事中有记载,某人被鬼捉弄,说祖先葬的地方不好,要他迁移,他信了鬼话,便去掘棺,结果发现棺下暖气十足,这下慌了,赶紧把土重新盖上,但是从此家族便渐渐没落了。续卷十《淫谄二罪冥则甚轻》阴间判官说:“况古来周公制礼以后,才有妇人从一而终之说。试问未有周公以前,黄、农、虞、夏一千余年,史册中妇人失节者为谁耶?至于贫贱之人,谋生不得,或奔走权门,或趋跄富室,被人耻笑,亦是不得已之事。”[4]841袁枚不提倡女性从一而终,同情下层人民的思想在这里有所表露。再如记录“善恶不一定有报,没有绝对规则”的复杂世事,卷二十三《翻洗酒坛》记载广信府人无赖少年徐姓,斗酒殴死邻人后逃走,却入庐山得遇仙人,获得仙术。回家后在酒坛里溲尿,嫂怒,其则“伸手入坛拉其里出之,如布袋然,仰天大笑,蹑云而去”,其“所殴死邻家早起,在案上得千金”[4]601-602。得仙后的千金,是对前孽的超度,恶人成佛似乎太简单了点。另从卷二十二《成神不必贤人》《神佑不必贵人》等也可小窥世事没有定数的状态。袁枚这种复杂的思想认知更深层次是源于民间信仰,宗教为了能为社会大众所接受且长久的存活,“一会儿是教育草民们只须多多行善,终将善有善报;一会儿是辩解权贵豪绅们虽然累累为恶,却不必恶有恶报。最后的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无不和谐。所以这两派貌似相反,其实是个双面人,千百年就这样摇晃着脑袋走了过来”[7]237。
以上所举只是作者发声的一部分例子,除了作者作为故事叙述者和直接发表议论的情形,在故事中袁枚的是非标准大多是借由非人类的精怪或者是天帝、阴间大官员之口来表达,极少数由事件透出。
在《子不语》中,故事中的各色人物有自己的意识,他们有着不同的职业与身份,并且在作为故事的讲述者或参与者的时候,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展示了宽广的社会画面。在这个时候,作者袁枚不再是主导世界模样的人,读者能看到的,是更加多样化的意识与社会面貌。故事人物发声之时,有故事叙述人的发声、故事主要人物的发声两种情况。
在《子不语》中,故事的叙述人有时是袁枚自己,有时是任意的一个人。除袁枚自己叙述以外,还有很多不同身份的故事的叙述人,在有些故事的末尾或开头,袁枚会直接写下“某某某为余言之”这样的话语。这时候,真正的作者袁枚是隐藏在后头的,他唯一贡献给这则故事的,就是以文字的形式将其记录了下来。这样的故事叙述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叙述人叙述自己的经历,即叙述人充当两种身份:既是故事的讲述者,也是故事的主人公。一种是叙述人叙述他人的经历,叙述人只有一种身份:故事的讲述者。当叙述人充当两种身份时,作品中会出现三种情况:一种是叙述人没有发议论;一种是叙述人发了议论;一种是叙述人没有发议论,但是听者发了议论。当叙述人只有一种身份时,也会出现三种情况:一种是叙述人不仅讲了别人的故事,还对这个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种是叙述人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听者发表了看法;一种是两者都没有发表议论。
1.叙述人有两种身份
叙述人既充当故事的讲述者,也充当故事的主人公,且没有直接发表议论的,如卷十一《红衣娘》:
刘介石太守,少事乩仙。自言任泰州分司时……一夕登楼书符,乩忽判“红衣娘”三字,问以事,不答,但书……太守见诗觉异,请退。次夕复请……又书曰:“十三楼爱十三时,楼是楼非那得知。寄语藕花洲上客,今宵灯下是佳期。”书毕,乩动不止。太守惧,弃盘,奔就寝榻,见二婢持绿纱灯引红衣娘冉冉至矣。拔剑挥之,随手而灭。自是每夕必至,不能安寝。数月后迁居始绝。[4]260-261
刘介石讲述自己乩仙时遇到的可怕的事情,但并没有发表任何议论性的话语,他只讲述事情的经过。当乩仙出现不可预料的情形时,弃盘而去,但这一切没有结束,所请之“仙”仍是来了,他吓得拔剑而挥,幻影是灭了,但每夕必至,几月后刘介石迁居才摆脱这可怕的红衣娘。从他的恐怖经历来看,刘介石以后应是不会再乩仙,聪明的读者怕是也不敢乱乩仙了。这种不发表看法,只将经历讲述出来,但仍然对读者有着警示意义的情况,便应了那句“此时无声胜有声”[8]362了。这种无声的发言,其实也是代表了叙述者的声音。
故事叙述人既充当故事的讲述者,又充当故事的主人公,且自己发表了对事件的看法的,如卷十三《飞星入南斗》:
苏松道韩青岩,通天文,尝为予言:“宰宝山时,六月捕蝗,至野田中,四鼓起坐胡床,督率书役,见客星飞入南斗。私记占验书:‘见此灾者,一月之内当暴亡;法宜剪发寸许,东西禹步三匝,便可移祸他人。’尔时我即麾去书役,依法行之。居亡何,署中司书记者李某,无故以小刀剖腹而死,我竟无恙。李乃我荐卷门生,年少能文,不料为我替灾,心为怅然。”余戏谓韩曰:“公言占验之术固神矣,然如我辈,全不知天文,往往夜坐见飞星来往甚多,倘有入南斗者,竟不知厌胜法,为之奈何?”曰:“君辈不知天文者,虽见飞星入南斗,亦无害。”[4]305
此则故事是叙述人苏松道韩青岩讲述自己经历的一件事情,且认为“不知天文者,虽见飞星入南斗,亦无害”。只不过在此篇里也出现了作者的声音,但是这种声音相对于叙述者而言只是一个辅位。
故事叙述人既充当故事的讲述者,又充当故事的主人公,其余人对主人公的经历发表了言论的,如卷十九《卢彪》:
余幼时,同馆卢彪一日至馆,神色沮丧,问之,曰:“我昨日往西湖扫墓……枯骨从而压之,我从此昏昏无知矣。后有行路者过,扶起,以姜汁灌我,才得苏醒还家。”……视其耳鼻两窍及辫发中,尚有青泥填塞,星星如小豆。或云皆卢所自塞也,故两手亦皆泥污。[4]460-461
在这则卢彪踏月进城遇鬼的事件里,出现了两个他者的声音,一个是主人公卢彪,他的讲述撑起了这个故事,且他的讲述也是故事主人公的感受。另一个他者声音是其余人的声音,对讲述者的经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卢彪头上的青泥是他自己涂的。
2.叙述人只一种身份
叙述人即讲述这个事件的人物,在这里,他只讲述别人的故事。
叙述人只作为讲述他人故事的人,并未发表看法。如卷十七《虎衔文昌头》,严冬友为袁枚讲述陕西兴安州庙僧师徒为占有一死而复活的新妇而引发的谋杀事件。故事的前面部分为事件描述,故事的末尾有“此事严侍读冬友从陕西归,亲为予言”[4]414,但全篇未出现任何严冬友所说的议论性话语。
叙述人只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且发表了自己对事件的看法的,如卷八《秃尾龙》:
此事陶悔轩方伯为余言之,且云:“偶阅《群芳谱》云:天罚乖龙,必割其耳;耳坠于地,辄化为李。毕妇所食之李,乃龙耳也,故感气化而生小龙。”
《秃尾龙》这则故事讲的是陶悔轩对袁枚讲了这样一件事情:山东文登县毕氏妇,在三月时沤衣池上,看到树上有个很大的李子,觉得很奇怪,就将它吃掉了,此后便怀孕十四个月,产下一条小龙。小龙每到清晨便飞来喝母乳,但是毕氏妇的丈夫很厌恶它,持刀相逐,将它的尾巴伤断,它便没有再来。等到其母逝去,小龙才又飞来为其母筑坟。当邻人将其父同母合葬时,它化成雷电将父棺从地里掀出。村人从此将坟称为“秃尾龙母坟”[4]201,而且祈祷晴雨非常灵验。在末尾陶悔轩讲了自己对这个事件的看法,认为毕妇吃的李子,应该就是乖龙的耳朵。
叙述人只作为讲述者,听者发表了看法,如卷十三《乌台》最末一段为:
家弟香亭出守是郡,家信来为言若此。余闻而大怒,寄信云:“此说荒唐可也,若真有其事,则楼神不法甚矣,断非包公旧迹,弟何不拆而焚之!”[4]316
这个故事讲的是粤东肇庆府的东部有一个高楼,叫乌台,为包公听断妖鬼的地方,四面封以砖石,有管厨人醉,登楼揭瓦视后,滚跌于地,狂叫死去,且安公也突然癫狂,鞭死其妻,手刃爱妾,落职获遣。袁香亭讲述了这件事情,但是这故事中没有提到袁香亭发表了什么看法,他只是一个传达者的身份,反而是袁枚作为听者,很气愤,并认为这种妖怪应该焚毁。
故事的主要人物对某事件发声,根据自己的经历或价值判断给出了对事件的看法。
卷二十《扫螺蛳》,徐公浩观察山西时,准备褫夺县令太仓王姓者的官职,被老狐阻止,“谓其人祖宗功德不可量”,后观察与王姓者谈及这件事,王姓者判断:“五世祖耕海滨,海潮至,青螺随潮入岸。潮退,螺不能归原处,被人捉卖。祖夫妻各持帚扫青螺入海,自三更至黎明为度,如是者六十年。狐所谓功德或指此耶?”[4]487县令太仓王姓者认为,狐仙说其祖宗有功德,是因为五世祖坚持六十年扫青螺入海,以此为家族积了阴德,自己才得以保官。这种人物事件的发声,是站在官员角度进行的发声。卷二十《雷打扒手》,乌城人彭某“妻病子幼,卖丝度日”,一日去丝行卖丝,因估价不合,置丝于柜上,转瞬即被偷去。牵行主鸣官,不果。至家,其子索要果饵,彭正愤懑,任脚一踢,子“登时死”,彭悔急投河,死。邻人告知其妻,其妻亦坠楼死。三日后,雷震死三人,一剃头者复苏,讲及事件始末:“前扒手孙某,在某行扒出一捆丝,对门谢姓见之,欲与分价,方免出首。丝在我店卖出,派分我得钱三百,彼二人各得二千。旋闻卖丝者投河,官验后,无事矣。不料今日同遭雷击,彼等均已击死,我则打伤一腿。”[4]489-490这是一则关于偷窃的案件,官府无从查验,故事本可以在雷劈死三人后完结,但其中一犯案程度较轻的参与者,只打伤一腿,苏醒后为世人言之始末,其言论具有教育警示意义。这是站在市井店家角度的发声。
再如卷二十二《穷鬼祟人富鬼不祟人》,“西湖德生庵后门外,厝棺千余”,袁枚问僧人是否有鬼祟。僧人说都是富鬼,不会祟人,而“所谓富者,非指其生前而言也。凡死后有酒食祭祀纸钱烧化者,便谓之富鬼。此千余棺虽久攒不葬,僧于每年四节,必募缘作道场,设盂兰会,烧纸钱千万。鬼皆醉饱,邪心不生。公不见世上人抢劫诈骗之事,皆起于饥寒?凡病人口中所说,目中所见,可有衣冠华美,相貌丰腴之鬼乎?凡作祟求祭者,大率皆蓬头历齿,蓝缕穷酸之鬼耳”[4]543。袁枚在那里住了月余,发现即使家僮婢子在阴霾之夜出行也未碰见鬼。这位僧人想必也是大彻大悟之人,世间本无鬼怪,鬼怪出自人心、不幸(贫穷与疾苦)。
以上出现的作为言论发表者的主要人物都是有职业身份的,而卷二十二《水鬼移家》:
王某居杭城之东园……见东池忽有一道浮沤……近及埂岸,有尺半长一段黑气,从东池飞入西池而寂,鼻中作羊膻气。问之邻人,云:“是乃水鬼移家也。”[4]545
言论者“邻人”的身份相比于前更加模糊,也更加趋向于普通化、随意化。
另如续卷二《雷异》,某孀妇二嫁得金为儿娶妇,金被邻左博场群匪偷去。孀妇悲伤自缢,儿子带媒人回家发现母亲自缢,于是也自缢。女方家里得知消息,女自缢。雷震死偷金博徒七人,某子某女索断而苏。闻其事者相与叹曰:“贞烈、节、孝三事,萃于一门,而一时俱死,非其命,若无人为之伸理雷为之申者,斯亦奇矣。至于苏男女二人,使之完娶,而节母则听其悠悠不返,所以曲全之者又如此,谁谓雷无知耶?”[4]658-659此则故事的言论者“闻其事者”已无任何具体身份了,比“邻人”含义更为广泛。
在《子不语》中,因为袁枚写作的一个方法是“记而存之”[4]序,而且喜欢记录奇异之事,所以很多的篇章里既没有作者的意识也没有主要人物的意识存在,故事的生成与阐释是由事件本身来主导,读者从文本中所感知的信息只有事件描述所提供的,任何解答都留给读者自己。在这种情形下,有两种情况,一是情节的发声,一是奇物奇景的发声。
情节的发声指的是整个故事没有讲述者,故事中所出现的人物也没有对这个事件做一个总体的评论,作者和人物都退居二线,读者感知到的意识来自于情节的生成与阐释,如卷十八《蒋金娥》:
通州兴仁镇钱氏女,年及笄,适农民顾氏为妇。病卒忽苏,呼曰:“此何地?我缘何到此?我乃常熟蒋抚台小姐,小字金娥。”细述蒋府中事,啼哭不止,拒其夫曰:“尔何人,敢近我!须遣人送我回常熟。”取镜自照,大恸曰:“此人非我,我非此人。”掷镜不复再照。钱遣人密访,蒋府果有小姐,名金娥,病卒年月相符,遂买舟送至常熟。蒋府不信,遣家人到舟中看视,妇乍见,能呼某某名姓,一时观者如堵。蒋府恐事涉怪诞,赠路费,促令回通。妇素不识字,病后忽识字,能吟咏,举止娴雅,非复向时村妇样矣。有何义门先生之侄号权之者,向曾聘蒋府女,未娶女卒,因事来通,妇往见何,称为姑父,与谈旧事,一切皆能记忆,遂呼何为义父。何劝妇仍与原夫为婚,妇不肯,欲为尼不果。此事在乾隆三十二年。[4]449
此则故事讲述了蒋金娥死后借尸还魂一事。其在通州复活后至常熟寻亲,又被家人遣送至通州,后又与前熟识之人相见,不愿与之前定亲的男子完婚,也未能为尼。很明显,在故事中没有作者的任何选择倾向存在,事件的来龙去脉由情节客观呈现,读者才是故事的阐释者。
由情节的演变而生成故事的例子在全书中是较多的,此处不再赘述。
从全书来看,袁枚是十分喜欢奇闻异录的,《子不语》中主要内容为奇物奇景的就占去不少篇章。他同他的祖辈一样,十分喜爱游山玩水,至老不休。他所记载的奇物奇景,不仅来源于游玩时的所闻所见,甚至有从所阅书籍上摘录所得。这些篇章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展示了中国的地大物博。
其中,记载奇景的如卷二十《镜水》:
湘潭有镜水,照人三生。有骆秀才往照,非人形,乃一猛虎也。有老篙工往照,现作美女,云鬟霞珮。池开莲花,瓣瓣皆作青色。[4]493
记载奇物的如续卷八《羊乳鹿》:
临安山中产鹿,清明前后生子。其子必俟天雨方能走,若无雨,终不能行也。土人觅得归家,以羊乳之,长大便随羊行走,野性稍驯,可为园林点缀,名羊乳鹿。[4]816
另具有代表性的还有卷二十一的《喝呼草快子竹》,此则故事源于清《广东新语》,记载了惠州山中一种“喝之则叶卷”的草,以及罗浮山听见人“作声呼之”,便“遁入土中”的快子竹[4]525。另需注意的是,奇景单独发声的情况要少于奇物,大约是景色比物体更容易被人留意和观赏,更容易让人留下看法,所以袁枚会将他人的评论一同记录在描写奇景的篇章中。
事件发声给予读者的影响是最自由而原生态的,因为没有任何带有取向性的意识的限制,读者完全凭借自身独特的人生经历与视角去接受它、判断它并阐释它。
实际上,全部故事的发声不会总是只有作者的声音,或总是只有主要人物的声音,或
者事件阐释了一个道理,作者就不再出来发表议论了。其实很多时候,他们的声音是混杂在一起的,在一个篇章中此起彼伏,每个个体都在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从《子不语》这个整体来看,其既有各种身份人物发声,也有事件的发声,这是一个大的多声部。而从具体的小篇章来看,一个篇章可能会同时有不同个体在发声,这是每个小的多声部。大多声部、小多声部和单声部就构成了《子不语》整个的复调倾向。这种让人物主动和自由说话、叙述主体退后、人物情节自然演变的现象,犹如音乐和原生态艺术,更加切近自然,作品成为具有自组织系统的“生命体”。同时,也让读者有更多的自觉参与,从而使得作品具有更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