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制度创新研究

2020-02-25 11:15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2期
关键词:自贸港片区天津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 300300)

一、探索天津自贸港建设发展的意义

自2015年成立发展至今,天津自贸区积极申建自贸港,致力于把自贸区(港)打造成为服务国家开放战略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彰显自贸区(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

(一)京津冀协同下天津自贸区(港)有更多的发展机遇

京津冀发展作为我国重点的经济发展区域,它将带动整个北方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今年河北自贸区审批通过,划定了大兴机场片区等四个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与此同时,天津自贸区的发展定位将更加明确,天津港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天津机场片区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航空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重点发展以金融创新为主的现代服务业。[1]

(二)国家开放战略与天津自贸区(港)的发展齐头并进

国家开放战略凭借着陆上国际通道以及海上港口作为发展依托,实现沿线地区的共同利益体打造,形成责任、利益、命运的各国经济共同体。天津凭着天然的地理位置优势,在中蒙、中俄经济贸易中不可或缺,同时也成为我国开展海上合作战略的重要支点。

其次,作为长江以北地区的重要自由贸易基地,天津已然成为了我国北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的重要切入环节。一方面国家开放战略的贯彻落实和发展必将会对天津经济提供更加充足的动力,另一方面,天津自贸区(港)也需抓住机遇,加快开放,打造良好的战略通道,深化与沿海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合作。

不管是基于京津冀协同政策下天津的发展,亦或在国家开放战略的发展浪潮中,天津自贸港的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的条件,除了优越的区位优势、国家政策指引等,持续的制度创新能力将是实施自由港的动力,也是当前天津自贸区的核心任务。

二、国际标杆自由贸易港的制度创新路径研究与经验借鉴

(一)香港自贸港

政府管理机制:开放性政策,有效管理经济发展。

贸易投资便利化监管制度:投资制度开放,实行简单低税率政策,香港对进出口的一般商品不收关税,没有任何关税限额或附加税;外资允许100%独资,除少数行业有条件进入,特区政府并无统一立法规定各合法行业的进入条件;通关监管环境宽松:配额环节设限较少,报关便捷,通关便利。

金融制度:可使用任何货币进行贸易结算,对货币买卖和国际资金流动,包括外来投资者将股息或资金调回本国都无限制。

自然人流动:积极吸引外来人才,为香港长远高增值及多元化发展配对人才,只需企业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工作签证即可。[2]

(二)新加坡自贸港

政府管理机制:公司化双层级管理模式,即中央政府进行自贸港的整体规划,设立和指定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区内特定公司负责自贸区的开发管理与日常经营。企业注册简便,在日常管理中不对经营活动过度约束,对注册资本要求宽松。

贸易投资便利化监管制度:打造集投资、金融、贸易、监管环境自由化为一体的制度模式:新加坡外资准入开放,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没有限制,同时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外资允许100%独资;不受任何金融和货币限制,全面取消外汇管制;拥有全球最高效的海关系统贸易网络,不设配额限制。

金融制度:金融市场能为企业提供全面的融资服务;无外汇管制,资金可自由流人流出;企业利润汇出无限制也无特殊税费,可自由决定结算货币种类。

自然人流动:工作签证种类较多,无论是从事高端研发、管理工作的金领阶层,还是低端蓝领工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学历、技能水平获取不同的签证。

(三)阿联酋自贸港

政府管理机制:实行政企合一的运营和管理模式。

贸易投资便利化监管制度:实行“1+N”产城融合模式;投资开放,外资可100%独资;税收政策优惠,包括免税,延长免税期,进出口关税减免等,同时企业的工作人员免缴个人所得税。

金融制度:资本和利润可随时100%汇出境外,不受任何金融和货币限制;无外汇管制,货币可自由兑换以及可向银行抵押不动产等优惠政策。

自然人流动:跨国招工不受限制,可办理外方雇员入区。

经验总结:通过对上述国际先进标杆自贸港进行政府管理机制、贸易投资便利化监管制度、金融制度、自然人流动这四方面的探究与总结,可以得到以下借鉴:在贸易监管制度上外资准入门槛低,限制少;税收制度上实行减税制,税负水平低;金融制度上资金流动自由,货币兑换不受限制;在人才政策制度上,积极吸引外来人才,打造多元化文化,兼容并蓄。

三、国内自贸区制度创新发展实践经验探究

(一)上海自贸区

金融制度: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5个方面形成了“一线放开、二线严格管理的宏观审慎”的金融制度框架和监管模式。

贸易投资便利化监管制度: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区内取消进出口配额,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推出60多项创新举措。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

税赋环境:对于融资租赁的企业分别给予出口退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优惠,且不同片区分别执行相应的海关监管税收政策。

自然人流动:对区内企业聘用的外籍人才发放中国绿卡,在区内工作的外地人才落户上海进一步研究优惠措施。

(二)海南自贸区

金融制度: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可独立于现有传统账户体系;企业结售汇时可自由选择境内或境外价格;便携境外划转,引进境外融资;跨国企业在特定的情况下资金可直接自由流动,无需经过央行。

贸易投资便利化监管制度:采取“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实施口岸一次性联合检查,简化程序,提供汇总征税、“先放后税”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大幅放宽外资准入政策。

税赋环境:离岛免税政策以及保税政策;海口综保区全面复制推广货物状态分类监管、选择性征税,实行“四自一简”等创新制度,推广汇总征税、“先放后税”等通关便利

自然人流动:积极引入外来人才共同建设自贸港,便捷高效办理境外人员工作许可证件,简化申办流程。[3]

经验总结:上海自贸区和海南自贸区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法制建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加快金融制度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来对其自身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它们在金融制度上均根据各自自贸区定位实施了相应的改革措施;在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模式中均采取“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管理制度;在税赋方面都有制定相关优惠但与国际自贸港相比尤为不足;在境外人才引入方面,暂没有独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

四、探索天津自贸港建设制度创新具体对策

(一)明确定位,多产业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下天津自贸区向天津自贸港升级的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创新与其自身定位与功能划分密不可分。按区域布局划分,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依据各片区优势以及产业特点发展重点发展不同类别的服务业,各片区定位准确,更需加强紧密合作,加快多产业协同发展的步伐。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政策

天津作为全国第一个“放管服”改革调研基地,更应给予天津自贸区(港)更大的自主权,包括制定自贸区(港)专门的法律制度,允许自主的制度创新;在海关监管制度上,优化申报审批流程,将互联网与审批结合,实现“一站化”通关管理模式。除此之外,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服务更优。[4]

(三)进行税收改革

制定更多具有针对性的免税政策,吸引外资进入,减轻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的税负。其次,使税收流程更加简化透明,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等权利。

(四)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与引入计划

人才是自贸港发展的保障,培养引入优秀的人才对于天津自贸港的建设是极其重要的,在人才上,兼顾本地培养与外部引入,鼓励境外人员来此就业与居住,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或者落户优惠与保障政策,打造人才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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