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森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110034
社会工作协同创新,是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重要体现。现阶段,就辽宁社会工作协同的实际状况来看尚存在一定差距,如“社会工作亟待完善、市场主体尚不成熟、社会组织供给不足”等均需做进一步调整和有效完善。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理也将面临新的社会问题。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协同创新实践,对提升辽宁及全国的社会治理效能产生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和机构曾相继提出并完善了社会工作定义。就我国而言,有着“公益慈善事业的教父”之称的崔乃夫先生,于1991年7月5日在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上的讲话中对社会工作的定义已做阐释,即“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因经济困难和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会服务,完善社会生活功能,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1](P11~15)由此可见,这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与社会治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我国在政治体制改革、行政治理体制改革、民主化改革等时期,在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提出“社会管理”概念。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如果继续墨守成规以应对新兴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显然不再适宜。而社会治理是“在当前多元化产业时代背景下,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发展战略。从狭义上看,它指的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社会领域和社会关系的调节。但从广义上来看,它指的却是对社会的全面治理。”[2](P30~37)这就要求社会管理体系的建设须及时向社会治理方向调整,以充分体现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优越性。根据崔乃夫先生关于社会工作内涵的系统阐释,不难看出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又是其重要抓手,这就要求社会工作必须融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并始终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其必要的协同作用以求实现最佳成效。
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社会工作主要发挥着协同性作用。在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之后,社会工作的协同作用开始慢慢走进学术视野,成为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建设性工作。当前,党和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出发,要求“社会工作不仅仅包括专业性社会工作,而将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建设的其他工作也归属于社会工作的范畴。”[3](P138~139)在多元化产业时代背景下,“‘协同’并非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基本概念,而指社会活动中两个或多个主体呈现出的协作、合作的关系现象,属于合作的范畴。”[4](P17~22)社会是多元系统构成的整体,而协同是社会发展的原生动力。只有通过有效协同,才能促进多元的有机整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工作效能。可见,协同强调了不同层次、不同阶层、不同性质群体的协商与合作。协同作用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础和纽带,是实现现代社会工作任务和目标的重要策略。
在多元化产业时代背景下,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羁绊着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也会影响和制约着社会稳定,进而影响到人民的幸福指数。由此可见,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至关重要。为此,社会工作者须充分重视协同创新作用,全面协同多方资源,向不同领域、不同群体,提供全面的精准帮扶和专业指导,解决其实际困难,助其融入正常生活,改善其生活水平。换言之,开展此项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降低和避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发生率,同时也能减缓社会治理压力,最终为社会困难人群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也能积极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社会治理应立足于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关键层面科学制定政策,有效解决困扰人们生活的制度问题、社会问题,以提升社会治理成效。
在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在质量和效能方面,很大程度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社会工作的功能性协同作用的有效发挥尤为重要。基层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需合力提供专业的、高质量的社会服务以帮助困难人群走出困境,积极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而社会保障的本质也是向全体有社会需要、有困难的人群提供公益服务,最终为不断提高其生活质量和水平奠定良好基础。因此,在社会经济建设过程中,有效解决困难人群的实际问题,使其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从而增强其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信心和能力,进而夯实社会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坚实基础。这是社会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目标,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工作治理区别于其他社会经济治理的特色。
社会公共服务的实质是真心实意地为弱势和困难人群提供帮助。具体讲,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文化特征即“助人”。这种“真心实意”助人的价值观,是社会工作者自我认识和价值观的体现,是理性地为受助者提供帮助的出发点。通常情况下,社会工作者需同受助者展开深入沟通和交流,以便为其提供更为切实的施助方案。当前,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直接影响着社会治理的质量与效能。而社会工作者开展的公共服务活动所谋求的服务对象,其实就是对于社会自身问题的科学解决。为此,社会工作者可借鉴“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即首先解决好受助者最低层级的“生理上的需求”,由此从低到高不断帮助其实现更高目标的追求。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充分体现“助人自助”“个别化”“平等和尊重”原则,并从深层次和根本上创新解决当前人们在社会经济、社会适应、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常见问题,从而促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力量的组成部分对社会治理发挥有力的协同作用,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整体上,“社会管理可分为宏观管理、中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三个阶层。而不同的社会阶层管理,其层次管理系统及其社会管理方法也不尽相同。”[5](P54~59)(P64)而“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的深化。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系统的新探索,社会治理是政府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社会管理系统的进化过程。”[2](P30~37)宏观上,体现制度性协同和功能性协同作用的社会工作,对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是整体性的。为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成效,应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协同治理作用,并高度整合制度性协同和功能性协同两方面优势,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治理整体性体系。为此,政府与社会各界在价值普遍性方面须牢固树立“以党为中心”的高度共识,统一听从一个号令指挥,各阶层、各领域、各岗位形成“一个拳头”,拧成“一股绳”,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兼顾、全面统筹协调的协同治理整体性意识,将对优化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起到助力作用。
“有发挥社会工作作用的空间,以及在社会系统中社会工作有相对独立的社会地位,是社会工作发挥协同治理作用的基本条件。”[6](P107~109)正如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黄国斌副教授在《构建抗击新冠肺炎协同治理机制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党统一领导是协同治理的核心,为战胜困难奠定了坚实基础;政府主导的纵向协同与横向协同治理,为资源配置、使用和可持续性提供了有力保障;政府、社会和个体协同治理,为取得战‘疫’胜利形成强大力量;抗击疫情与稳定生活、生产协同治理,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及打赢持久战‘疫’创造了条件。”[7]这“四点建议”对构建社会工作的协同治理机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在多元化产业发展背景下,通过增强社会工作岗位间的积极联动性,将力促社会协同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提高协同治理能力,全国一盘棋,利于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这是社会工作发展动力源,也是确保社会工作取得预期目标的必要前提。
近年来,辽宁对社会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如辽宁省民政厅等14 个部门曾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加快推进辽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8]实施意见明确“城乡社区要按照‘一室多用’原则,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场所,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 年,在政法、教育、公安、民政等领域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普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不低于60%,每个社会工作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在岗位开发方面,实施意见明确“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向‘办事’转变。”[8]在激励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8]可见,辽宁省在加强社会工作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探索社会工作协同创新路径,对快速实现辽宁社会治理目标而言至关重要。
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更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9]由此可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意义重大,且非常必要。须知,“70年来新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变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单向度的社会控制时期(1949—1982年)、全方位社会治理格局形成时期(1983—2011年)、协同共治格局形成时期(2012 年—)。”[10](P3~11)新中国70 年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迁,而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又紧紧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利益,这就要求基层社会工作者务必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彻底革新理念——协同共治格局。基层社会工作者须牢固树立“团结、协作、共荣、共治”的新思想,秉持“人人有责、人人有务”的高度站位,打破成规,广泛协同社会各界积极力量,以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藩篱。
加强社会治理服务是现阶段基层产业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要改革内容。在此方面,美国的登哈特夫妇在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理论、社区和市民社会的模型、组织人本主义和组织对话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七大原则”。而其中的“服务而非掌舵”则被登哈特夫妇认为是最突出的原则。该原则明确指出:“公共治理者的重要作用并不是体现在对社会的控制或驾驭,而是在于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11]该原则明确指出公共服务层面的社会工作创新视角,这与我们党始终秉持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一致。在开展公共服务的社会治理过程中,注重保护公民权利,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努力营建“好事办好”的服务型社会治理工作模式。如新型政府所树立的“放管服”式的治理理念,在公共服务过程中深入民心。为此,社会工作者应广开言路,积极鼓励公民建言献策,以便集中智慧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在当前城市化、工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产业时代背景下,要想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某些社会问题,首先对相关问题成因做深入分析是极为必要的。随着辽宁省政府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改善问题,社会基层机构广泛树立“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摒弃了强制性、惩罚性的强力治理方式,进而采取柔性化的治理方式早已深得民心。可见,社会工作是一项“关心人”的温暖工程,需要始终常怀“只有尊重人、理解人,才能改变人”的社会工作理念,凝心聚气,团结奋发,为深化社会治理实践创造良好的人文氛围,为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夯实坚实的群众基础。
当前,社会治理仍是国家维持良好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在此背景下,社会工作治理的作用尤为重要,此项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广大社会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同时也需要协同社会各界力量。而在整合社会力量的过程中,社会工作的协同作用扮演着“关键先生”的角色。而在具体的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社会工作所特有的“柔性化治理”和“人性化服务”方式,使政府统筹治理方针与具体的社会治理服务深度契合。因此,强化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的紧密结合,发挥好社会工作的协同作用,一定程度上将为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