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铁光
(绍兴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学界关于网络主权的研究,主要包括国际社会对网络主权的争议、网络主权的内涵及其与网络霸权和网络安全的关系、解决网络主权争议的建议等问题。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研究,主要涉及其内涵、意义、面临的挑战、构建原则与路径等问题。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网络主权的相关性研究,主要涉及二者的关系以及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保障网络主权协调推进的侧重点和具体路径。本文是关于网络主权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以及二者关系的研究综述,希望能为全面、深入地研究网络主权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借鉴。
(一)国际社会对网络主权的争议。网络空间已逐步发展为与一国的陆、海、空、天四维并列的“第五疆域”,网络主权正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关于网络空间是否存在主权,当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网络空间是“全球公域”,没有主权,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与此相对,一些新兴国家(比如中国、巴西、俄罗斯)认为网络空间存在主权。网络价值博弈主要体现在“网络自由”与“网络主权”的冲突上。也有人认为,国际上目前存在完全网络主权、有限网络主权、无网络主权三种观点。网络主权在理论上虽然存在分歧,但各国在实践中都在彰显其存在[1]。2013年6月,第六次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实质上承认了国家的网络主权。因此,现在的分歧,不在于是否认同网络主权,而是对“网络主权”作何诠释、如何维护[2]。
国际社会对网络主权争议的焦点。郝叶力提出了三大争议焦点[2],即三大矛盾。观点一:互联网精神与网络主权存在矛盾。即主权的排他性与互联网的互联互通背道而驰。例如,巴洛1996年发表的《网络空间独立宣言》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观点二:网络自由(人权)与网络主权存在矛盾。网络信息自由流动受到了网络主权的阻碍,比如中国的防火墙。大赦国际持此观点。观点三:多利益攸关方与网络主权存在矛盾。多方治理模式受到多边治理模式的挑战。施特里克林(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是此观点的代表。
(二)网络主权的内涵及其与网络霸权、网络安全的关系。1.网络主权的内涵。网络主权管辖的范围包括:一国境内支撑网络的物理基础设施及由此形成的空间。网络主权包括独立权、平等权、防卫权和管理权[3]102。支振锋、若英、胡泳、车乐格尔等人也对网络主权的内涵进行了研究[1]。可见,网络主权是一个国家自主进行互联网内部治理与独立开展互联网国际合作的资格和能力,它是传统的现实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与投射。它主要包括每个国家自主选择本国网络发展道路、网络法律和政策、网络治理方式以及平等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的权利。尊重网络主权,摒弃网络霸权,不对他国内政进行干涉,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别国安全的网络活动[4]。
科学把握网络主权的排他性与让渡性。从国家、国际、国民“三点”出发将网络空间分成“三层”——基础层(包含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层(包含互联网平台在现实中的应用)、核心层(包含政权、法律、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在核心层,网络主权不可侵犯,具有排他性;在物理层和应用层,网络主权可以开放共享,具有让渡性。不同层面区别对待,让渡与排他的比重具有弹性。站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维度,科学把握网络主权让渡性与排他性的对立统一,正确行使网络主权[2]。
2.网络主权与网络霸权的关系。William D. Bryant阐述了如何通过网络战维护美国网络霸权。王正平、徐铁光论述了网络霸权对网络主权的侵害以及对网络霸权的批判[5]。
第一,霸权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网络主权的侵犯。当前,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网络霸权主义,在互联网管理、技术、语言、信息内容和意识形态上都有其表现。谷歌事件、黑莓事件、斯诺登事件都体现了网络霸权主义。其中,2013年,斯诺登披露的棱镜门是美国搞网络霸权主义的典型案例[5]。
第二,对网络霸权主义的理性批判——基于权利论和正义论的角度。网络霸权主义与权利理论和公平正义原则相冲突。网络霸权主义违背了:罗尔斯“万民法”的八条原则,哈贝马斯的三条对话规则,罗斯的显见义务论,诺齐克提倡的程序公平原则,雅克·蒂洛提出的正当、公平原则,不利于保障发展中国家的网络自由和网络主权,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总之,网络霸权损害了网络主权,妨碍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我们应当超越“网络威慑论”,反对网络霸权主义,保障网络主权,维护全球网络自由与正义,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5]。
3.网络主权与网络安全的关系。学者们认为,主权是网络空间安全的战略支撑点和第一要务[6]。其他相关研究涉及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战、网络文化霸权、网络监视等问题[7]。
(三)解决网络主权争议的建议。郝叶力提出了国家、国民、国际三视角下网络主权的对立统一观点[2]。黄志雄主编的《网络主权论》,指出通过网络主权实现国家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平衡[8]。关于解决网络主权争议的建议,其他相关研究主要涉及如何尊重网络主权[3]以及如何应对“全球公域论”的困扰[9]。
(四)其他关于网络主权的研究。相关研究涉及:支振锋研究了网络主权的国际背景与现实意义[1],朱莉欣评介了《塔林网络战国际法手册》的网络主权观,印度、加拿大等国学者从本国角度探讨了网络主权[10]。黄志雄从法理、政策与实践的角度对网络主权进行了研究[8]。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拓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技术基础[11]。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提“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关于“自由人的联合体”理论范畴在网络空间的现实表达。
(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关于其内涵,惠志斌强调:共同的空间、挑战、利益、责任、规则、未来[12]。2016年,我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提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是合作共赢。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2017年提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应当平等尊重、开放共享、安全有序、创新发展。中国 2017 年 3 月颁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提出:以主权平等为基础,各国合作进行全球互联网治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丁柏铨从传播学角度对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进行了解读。
由此可见,所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它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题是和平与发展,其核心是合作与共赢,其基本原则是和平、主权、共治、普惠,其主要特征是平等尊重、开放共享、安全有序、创新发展,其重要手段是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其战略目标是:维护网络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互联互通及网络信息安全有序流动,完善全球互联网规则体系,促进全球互联网公平、有效治理,发展全球数字经济,深化网络文化交流互鉴,维护网民合法权益,使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世界,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
(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意义以及面临的挑战。第一,重大意义。惠志斌认为,网络空间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最佳平台[12]。谢晶仁强调,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有利于完善设施、行业发展、资源共享、网络强国[13]。第二,面临的挑战。治理理念、治理战略、治理规则和治理手段不同[14]。周建青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面临的挑战主要有:网络发展失衡,主体不平等;网络主权未达成共识,规则不公正;网络安全问题多,秩序不合理;协作不到位,机制需完善等等[15]。桂畅旎认为,美国提出的“网络威慑论”是对我国提出的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挑战[16]。劳拉·德拉迪斯研究了互联网治理全球博弈[17]。
(三)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原则。1.自主原则。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反对干涉他国。2.平等原则。我们应该尊重各国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不搞网络霸权。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3.安全原则。避免网络战争,维护网络安全。4.共享原则。利益平衡、多赢普惠、共治共享[12]。
(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路径。申三卫强调:观念共生,文明共育,平台共建,规则共书,问题共牵,发展共赢[14]。王钰鑫强调: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发展共赢、责任共担[18]。谢晶仁认为,法治、文化、国际合作治理非常重要[13]。周建青以协同治理为视域,认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路径有:完善网络协同治理层级,渐次推进;健全平台,完善机制;治理主体权利和义务统一,共担责任及风险;通过对话,制定规则;不发达国家要增强互联网治理能力,提升话语权[15]。蔡翠红从构建共识、保障安全:合作共赢、全球治理四个层面论述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路径[19]。
(五)其他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研究。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源起[14]、实践基础、目标、内在逻辑[19]、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何以可能[20]、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生成、内涵与构建路径[18]以及共同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相关问题研究。
(一)网络主权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关系。习近平在六次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讲话或贺信中,都把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维护网络主权统一起来了。刘云山提出,尊重网络主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世界各国在互联网上应当平等,其参与权、治理权和发展权应当得到保障[21]。网络霸权国家排斥别国主权进入网络空间,不利于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有学者提出,既要尊重网络主权,也要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后者是前者的保障[19]。推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首先是要尊重主权原则在网络空间的适用[12],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以主权为先、安全为重[22]。网络主权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基础。现代国家的基本属性是拥有主权。网络主权有其法理依据,它是主权在网络空间的延伸。维护和平安全、坚持开放合作以及构建良好秩序的基础和前提是尊重网络主权。2019年10月,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发布了《网络主权:理论与实践》以及《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成果文件,提出:坚持尊重网络主权原则,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前提和基础。
(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保障网络主权协调推进的侧重点与具体路径。1.协调推进的侧重点:扩大共识,形成网络空间“最大公约数”;加强共建,推动互联互通;促进共治,让世界互联网治理公正合理;开放共赢,促进全球数字经济繁荣发展;合作共享,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全人类。2.协调推进的主要路径:制定、遵守网络空间规则,维护其和平、安全、稳定与秩序;避免网络战,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及网络违法、犯罪;保护网络主权,反对网络霸权,提倡伙伴关系;建设网络基础设施,促进互联互通;治理好全球互联网;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利益平衡;保护公民权益,深化网络文化交流。
总之,网络主权以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问题受到了学界的关注并有了一定的研究,以上研究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和基础。但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仍然存在某些局限,这主要体现在:第一,网络主权以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内涵需要进一步界定,二者关系的研究还需要加强,尤其需要加强对二者协调推进的研究。第二,当前争议:网络空间是否存在主权,理论上有分歧;国际社会对网络主权的争议有三大焦点。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网络主权与网络霸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与单边主义、美国优先战略;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多方模式与多边模式;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网络威慑战略。深入批判美国的网络威慑战略、网络霸权主义,深化、完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协调推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构建与保障网络主权。第三,缺乏多学科协同的交叉研究。需要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法学、国际关系学、哲学等学科,对此问题作专门的深入系统的研究,并将其纳入社会政策视野,提出系统科学、合理有效的社会政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