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琳
摘要:农村合作社作为推动乡村社会现代化转型的重要农业经营模式,不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降低了农民个体经营风险,而且还增加了农业整体收入,提高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但是相比较于世界农业合作化程度高的国家,我国农业经营体系在经营模式、经营规模和管理制度等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文章对我国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当前空组织现象进行博弈行为分析,以及现存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研究整理。
关键词:新农业合作社;空组织现象;博弈论
“十八大”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十九大”提出探索集体经济,巩固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9年又提出“发展壮大乡村产业”。随着我国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完善。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他辅助组织构成了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新型农业经济体。我国现行的“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将单一的生产服务集中起来进行集体管理、集体经营,分散的农户通过转移土地入股等方式加入合作社成为利益相关者。这虽然实现了农业规模化效应,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并解决个体农户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但由于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我国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需针对当下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一、现代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一)土地生产效率提高
个体农户可通过资产投资、土地入股等形式加入农业合作社,利用集体资源提升个体家庭生产效率。这一经营模式依靠集体经营管理的系统性、整合性等特点将土地使用权集中以提高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综合各方面资金和先进技术,吸收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产品附加值,大幅度提升农业收入,不仅扩大土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实现了规模化效应,同时间接解决了土地小规模经营对工业化、城镇化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阻碍。
(二)个体经营风险降低
农业合作社经营体制减少了传统农民的数量,通过综合细碎化的土地解决了预期产出不稳定的问题。首先,传统农民通常为了实现家庭效用最大化而非利润最大化选择风险规避,利用保险溢价(为获得确定性而放弃的收入)来确保基本收入满足生计,这样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量的提高。加入合作社后由集体统一管理,根据专业人才的分析指导进行生产,此时生产的目标便变成利润最大化,一定程度上可解决该问题;其次,农民对资源控制力度有差别,往往会因为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导致社会风险,合作社可以通过对不同农户不同资源的集合统一生产再按股份分红,從而降低收益的不确定性;最后是集体经营可通过集体购买、与龙头企业合作实现统一大规模销售节省生产、经营所导致的交易费用。
(三)市场结构供需调整
个体农户根据个别产品市场趋势和自己预期进行生产单一产物,销售市场狭小且只依照经验种植,忽略了市场时滞和供需结构问题,所以农产品常出现价格高低交错的现象,造成收入不稳定。而合作社生产更倾于面向整体市场,根据消费者消费偏好,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特色农业,如褚橙、西湖龙井等在对应竞争性市场中处于寡头地位。这样一来,品牌产地便可以综合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利用地理气候优势抓住契机进行集体化生产并大规模销售甚至发展成企业获取利润,比如大众往往偏爱阳澄湖闸蟹,江南地区会自发组织合作社养殖大闸蟹。利用大规模市场销售并发挥土地优势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润最大化目标。
(四)农户融资困难问题初步解决
单个农户由于个体经济情况限制及信用等级低等原因往往无法足额得到金融机构的融资帮助从而依靠高利贷等不合法途径,而农业合作社可以利用其规模效应、信用等级评价进行融资借款、申请政府补助,而且随着现代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更是弥补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金短缺的短板,有利于供应链完整高效的运转,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二、对空组织占用政策优惠的博弈论分析
由于我国现在申请农村合作社及项目补助程序简单且标准较低,造成了个别组织虚设组织或虚报生产项目获取国家资源支持,不但没有发挥互助合作作用还占用政策福利优惠,享受与真正的合作经济同等利益造成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甚至出现“假合作社”,这主要是因为政府政策约束条件不健全、资本和优势资源的短期盈利性。其中主要涉及的主体分别是:国家、农业合作社。
(一)主体在模型中的作用和博弈行为产生动机
首先在国家层面,通过制定完善社会福利和其他激励制度以达到维持市场秩序、解决市场失灵、合理配置国家再分配收入,确保国家相关补贴能够有效发挥激励作用。国家政策体系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了我国合作社经济、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是国家立足战略全局的推进。但由于监管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无法对每一个申请合作社进行真实情况调查,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会做出执行严格检查制度和不执行检查制度两种选择。
其次在农村合作社层面,作为三者利益交换流通的核心,既是国家政策的直接受益方,又是农民享有国家公共福利的过渡者。理论上,合作社应当服从国家政策方针,严格遵守相关规则,达到国家制定可申请标准和程序。但由于追求个体利益,个别合作社会出现虚设组织或谎报项目骗取国家福利优惠的现象,也就是出现了合作社遵循标准程序和不遵循标准程序两种行为。
(二)国家与农村合作社的博弈行为模型
1. 博弈模型构建
构建国家和农村合作社的博弈分析模型,假设用M表示国家,N表示合作社,则参与人的集合为D=(M,N)。对于国家M主要有执行监督制度和不执行监督制度两种策略,即M={M1,M2}={执行监督制度,不执行监督制度};而合作社N有遵循标准程序和不遵循标准程序两种策略,即N={N1,N2}={遵循标准程序,不遵循标准程序}。其中,国家执行监督制度的概率为P1,不执行监督制度的概率为1-P1;合作社执行监督制度的概率为P2,不执行监督制度的概率为1-P2,如表1所示。
所以①当国家执行监督制度、合作社遵循标准制度时可表示为X={M1,N1}。合作社遵循标准程序的成本为NC1,即监督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收益为NR,包括补贴R1和无形收益如名誉、以后获得补贴机会可能性等R2,即NR=R1+R2;国家执行监督制度的成本为MC,包括转移支付补贴C2和监督过程中的人力财力物力C3,即MC=C2+C3;收益为MR,包括规范合作社秩序的社会效益R3和减少虚报谎报所用的资源R4,即MR=R3+R4。
②当国家不执行监督制度、合作社遵循标准制度时可表示为X={M2,N1}。合作社遵循标准程序的成本为NC1,收益为NR=R1+R2;国家不执行监督制度的成本为0;收益为MR=R3+R4。
③当国家执行监督制度、合作社不遵循标准制度时可表示为X={M1,N2}。合作社不遵循标准程序的成本为NC3,包括名誉损失、以后无法获得补贴机会可能性、占用有效资源给社会带来的外部经济及给当地合作设带来的负面影响等C4和实际申报程序中所耗费的人力才物力C5,还有国家对它不遵循制度规则的惩罚P,即NC3=C4+C5+P,收益为NC1,即所节约的人力财力物力成本;国家执行监督制度的成本为C2,收益为P。
④当国家不执行监督制度、合作社不遵循标准制度时可表示为X={M2,N2}。合作社不遵循标准程序的成本为C4+C5,收益为NC1;国家不执行监督制度的成本为0;收益为0。
2. 博弈模型求解
当合作社遵循标准制度时的概率为P2时,国家的期望收益为Ed=P1(MR-MC)+(1-P1)MR,合作社不遵循标准制度时的期望收益为Ed=P1(P-C2)。当国家执行监督制度时的概率为P2时,合作社遵循标准制度的期望收益为Ed=P2(NR-NC1)+(1-P2)(NC1-NC3),合作社遵循标准制度的期望收益为Ed=P2(R1+R2-NC1)+(1-P2)(NC1-C4-C5)。
根据期望收益表达式,那么国家策略需要满足,无论合作社选择“遵循标准制度”或 “不遵循标准制度”策略,其期望的收益都相同,也就是:P1(MR-MC)+(1-P1)MR=P1(P-C2)由此可以求出P1*=MR/(P-C2+MC)
同理,根据合作社的期望收益表达式,则合作社选择应满足,无论国家选择“执行监督制度”或 “不执行监督制度”策略,其期望的收益都相同,即P2(NR-NC1)+(1-P2)(NC1-NC3)=P2(R1+R2-NC1)+(1-P2)(NC1-C4-C5),计算可得P2*=(NC3-2NC1+C4+C5)/(NR-2NC1+NC3-R1-R2+C4+C5)
国家的期望收益函数为:U1=P2[P1(MR-MC)+(1-P1)MR]+(1-P2)[P1(P-C2)]
合作社的期望收益函数为U2=P1[P2(NR-NC1)+(1-P2)(NC1-NC3)]+(1-P1)[P2(R1+R2-NC1)+(1-P2)(NC1-C4-C5)]
故(P1*,P2*)为联立两者期望收益函数所得博弈模型的混合纳什均衡:P*=(P1*,P2*)=(MR/(P-C2+MC),(NC3-2NC1+C4+C5)/(NR-2NC1+NC3-R1-R2+C4+C5)),该纳什均衡的经济意义为:当国家以P1*执行监督制度,合作社以P2*的概率遵循标准制度,双方所得到的期望效應最大。
3. 博弈模型分析
由于P1*=MR/(P-C2+MC),P2*=(NC3-2NC1+C4+C5)/(NR-2NC1+NC3-R1-R2+C4+C5)=1+(R1+R2-NR)/(NR-2NC1+NC3-R1-R2+C4+C5)可以得出结论:
(1)由于P、MC与P1*反方向变动,C2与P2*成正比,故当政府在监督中发现的不符合制度标准的合作社时所执行的罚金、监督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越低,直接拨款的福利越高,国家执行严格的监察制度概率越高。
(2)由于R1、R2、NC1与P2*正方向变化,C4、C5与P2*反方向变化,故节约的人力财力物力成本、补贴和无形收益如名誉、以后获得补贴机会可能性越高,合作社遵守制度标准的概率越大;当名誉损失、以后无法获得补贴机会可能性、占用有效资源给社会带来的外部经济及给当地合作社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实际申报程序中所耗费的人力才物力越小时,合作社遵守制度标准的概率越大。
综上所述,为了实现两者期望收益最大化,国家方面应当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尽可能的压低执行监督过程中的成本消耗,提高办事效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励、惩罚力度,提高合作社积极性;对于合作社,应当加大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本密集化,为合作社经济的发展带来集体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遵循制度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压缩成本,积极迎合国家相关政策,对国家方面对于其遵循制度所提出的奖励惩罚措施加以重视。
三、现代农业合作社的其他制约因素
(一)产权问题导致的“搭便车”现象
作为劳动者的自发组织,很多合作社没有明确的产权界限,也没有严格的约束和惩罚造成了博弈论中普遍存在的“搭便车”现象,合作社经济带有一定的社会性和公共性,最终利益根据股份分红,带有一定的“非排他性”,理性人便产生了搭便车心理但因为道德约束影响较小,但仍会生产积极性挫败。
(二)收益分配问题
合作社资产分为两部分,即净资产和改组前评估资产,其中前者又包括合作社法人、普通农户、核心成员和公司,收益又可以划为经济积累、股份分红两类,常常会出现分配不均的现象,而小农户作为现代农业的“边缘人”往往是利益受损者,这样会降低社员生产积极性。
(三)农村劳动力、农业劳动力减少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导致城市边际产品生产率整体高于农业,由于从事农业机会成本增加外加推拉现象催化,出现了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的现象,而且虽然现在农民已经从一种地位转化成职业但很多人的思想观念仍停滞在以前,另外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导致农业劳动力供给远小于需求,不利于专业化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有的农户会因为不信任合作社生产而拒绝加入组织。
四、现代农业合作社问题的其他解决措施
通过隐性合约的途径鼓励个体农户加入,此处的隐性合约是指一种任何经济实体间产生的多边关系,从亲缘关系、成员凝聚力、组织文化、能人关系等角度使行为人和组织联合的过程;农业合作社内部切实落实鼓励与惩罚制度,实行相互监察体制,保护农民利益,通过维护社员资格、共益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完善)、自益权(享受服务权、盈余分配权退社剩余财产返还请求权)以提高合作互助意识,争取将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弥补弱点;加强专业化农业生产力培训,并进行普通民众知识普及,培养技术型综合高素质人才;实行产业品牌化,促进产品增值和规模标准化,致力于市场开发和产业链的延伸,延长产业链长度实现价值增值、增加宽度提高综合利用程度和增值空间、扩大厚度壮大产业链规模;跟紧“互联网+”的步伐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政府部门颁布相关约束制度,从福利保障、信贷金融融资、申请项目达标门槛、明确划分产权等角度进行法律完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绿色农业保护环境必要时可以暂停合作社的正常营业。
五、结语
在组织、社员、政府思想观念逐渐进步完善的条件下,专业化生产的新型农业合作社已经越来越成为农业生产经济的主流,該模式对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仍然没有达到“强国”水平,这些机制不管是从本身还是政府管制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洞缺陷,需要在积极践行现有政策的条件下发现并探索新发展路径和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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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