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桂韩
中共中央统战部,北京 1008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国家治理,对“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怎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决定、提出明确要求,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境界,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内涵,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不断提升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国家治理是一个历史的、具体的、实践的过程,始终与历史潮流、时代环境、现实实践、人民愿望紧密相连。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具有鲜明特色的国家治理道路,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开辟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光明前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时机更加成熟、实践要求更加迫切。我们党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在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历史进程中,作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考虑,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其重大时代意义、现实意义、战略意义的认识。
实现现代国家治理,是时代进步潮流和发展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历经艰辛探索,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推动我国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不仅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而且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历史启示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的过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直接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和成败;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不能为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如今,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与从前相比,新的时代潮流、历史方位和发展目标都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1]在前进征程上,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是一个需要人民群众参与、需要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过程。人民的呼声和期待,始终是第一信号和第一标尺,是国家治理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在我国,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是我们国家治理的鲜明特征。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是我们党实施有效治理的结果,也是国家治理深受群众支持的原因。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意味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只有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才能真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面对新的时代和实践,我们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历史启示我们,解决发展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需要完善制度设计、提高治理效能,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全方位地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安排和治理实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始终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奋进。在前进征程上,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和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难、就业难、看病难、教育难等突出问题,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改革红利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其中,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在实践探索中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展现了“中国之治”的巨大优越性。历史启示我们,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战胜各种惊涛骇浪和风险挑战的“定海神针”。如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周边环境复杂敏感,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党内面临的“四种考验”“四大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妥善应对来自党内外、国内外的各种风险挑战,显著提高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迫切需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前进征程上,必须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提高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总结我们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精辟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显著优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提出了一些重要原则。准确把握这些要求,最关键的是要把握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进方向、运用好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
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前进方向。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全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显著标志,也是最为突出的政治优势。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我国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必须由共产党来领导,这个原则是动摇不得的。历史启示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是看前进方向是否正确,最根本的是看政治保证是否坚强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上层建筑领域的一场重大变革,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进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当今世界发展趋势和当代中国发展实际出发,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崭新课题。从一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4]这些重要论述,鲜明指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内在关联。在当代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上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担负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职责,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在前进征程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核心的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贯穿到其他各方面制度建设之中,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现在,我们党有必要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总结。”[5]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鲜明提出了“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集中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这些是对“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深刻总结和政治宣示,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其中,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发挥这些显著优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四个坚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特别是要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指导作用;在重大指导方针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使之贯穿于国家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思想方法上,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认识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善于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有益经验,坚决反对照搬照抄,使国家治理能够顺应时代潮流、推动实践发展、满足人民期待;在实践要求上,要坚持改革创新,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勇于打破利益固化藩篱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以新的思想认识、政策措施打开新的工作局面。在前进征程上,必须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善于运用实践经验,不断深化规律认识,准确把握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切入点、聚焦点和着力点,进一步破解国家治理难题、完善国家治理格局、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提出了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国家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
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国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国家制度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不仅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且要不断增强其发展性和创新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证。”[6]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13个方面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这13个“坚持和完善”,涉及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改革发展稳定等方方面面,明确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本格局,是一个完整系统、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相互配合的有机整体,具有相互联系和彼此呼应的内在逻辑。其中,前3项制度体系处于第一层次,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政治原则,必须贯穿其他各项制度始终。与此同时,在所有制度体系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具有统领作用,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在任何时候都处于首要位置。后10项制度体系处于第二层次,体现了党领导的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的重要内涵,是党治国理政的制度体系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条战线的具体展开,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推进。在前进征程上,必须把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统筹推进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努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法治和德治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7]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由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决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在前进征程上,既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又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
当今时代是信息技术日新月异、迅猛发展、运用日益广泛的时代,以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高性能集成电路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不仅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而且也对国家治理方式提出了崭新要求。在现代国家治理中,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运用好信息化手段,发挥互联网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推进,加强社会协同治理,可以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发挥其在这个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可以说,在现代国家治理中,信息化是促进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在前进征程上,必须把信息化全面融入党和国家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国家治理的制度规则和有效机制,全面推进国家治理模式和方式创新,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水平,不断提高运用信息化思维和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