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2019年5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并且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抓住科技创新的“牛鼻子”,才能抢占先机,此次会议为当前警务信息化和智慧公安的建设进程提供了明晰的战略指导。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在区块链行业中此次讲话被称为“10.24讲话”。2020年元月下旬,包括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内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及区块链。
区块链从最初比特币基层技术到现在进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其价值和地位的显著提升。随着区块链技术纳入国家战略层,在顶层设计的指引下,其应用方向日趋多元。在2020年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表述和规划非常清晰具体,比如河北省要求将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吉林省建立区块链+社会信用/农产品溯源/供应链管理系统、甘肃省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有色金属冶炼、文化旅游等。
区块链技术凭借其去中心化的核心优势可解决传统“中心-边缘”治理模式的诸多痼疾根源。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应及时响应政策要求,下好智慧公安的“先手棋”,将区块链技术灵活应用于智慧公安建设中,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升公安工作服务质量。
区块链技术始于 2008 年末中本聪在比特币论坛中发表的一篇论文《Bitcoin:A Peer to 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指出区块链是构成比特币的基础技术。之后不同的权威机构或学者对其作出不同的定义,但概念的基本含义类似。区块链是一种以分布式储存数据、点对点直接传输、使用共识机制连接网内节点、采用加密算法保证准确性的新型应用技术,此技术解决了建立“信任”和数据储存等问题。简单来讲就是一种将标有时间戳的数据区块依照时间顺序排列成一种链条式数据结构,通过密码学手段将各数据块连接,保证数据不被篡改的“分布式账本”。
区块链技术是结合多重技术优点的综合性信息技术。分布式账本技术本质上是一种可在网络中多个节点下进行数据同步复制、分享、修改的去中心化存储技术,其中分布式是该技术的核心,同步性是该技术的特点。共识机制是在分布式系统的基础上,解决各节点一致性、如何达成共识的问题。智能合约是指在去中心化无第三方的情况下进行可信任交易的计算机协议。哈希算法是现代密码学中的技术成果,特殊的哈希函数经过运算可在每个区块上盖有独一无二的时间戳,实现“历史”数据的不可篡改。在各种基础技术的加持下,区块链具有去中心性、去权威性、开放共识性、不可篡改等特点。在区块链中,还包括其他现代信息安全的技术成果:零知识证明、数字签名证书、非对称加密等。
区块链技术根据体系架构和准入程度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公有链、行业链和私有链。公有链是指任何个体或者团体都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任何节点都平等地参与共识的过程,具有完全去中心化的特点;私有链是仅仅作为一种的记账操作技术,并不对外开放,应用于个人、单位或者公司,常见于各大金融公司,来保障资金流通的安全性;行业链又称联盟链,是指共识过程会受到某些授权节点的调控的区块链,即授权的节点决定区块链共识过程,其余未授权节点只能接入区块链但不参与共识过程,具有部分去中心化的特点。
自互联网诞生之日起,“平等、开发、分享、迅速”等理念就成为其追求的目标。虽说当前基于TCP/IP协议的传统互联网实现了电脑与电脑之间的互联,但是每台电脑产生数据则由单独个体分别占有并存储。在智慧公安时代背景下,数据日益成为各警务部门的核心,随着各类数据的不断增多,不同的数据在不同的部门内不断增密聚合,而在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之间相对难以流动,最终容易形成“信息壁垒”。而区块链可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使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的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消除部门单位间的“信息壁垒”。
当消除“信息壁垒”后,可进一步促进公安组织机构优化,提高运作效率。现代政府建立在理性科层制基础上,马克斯·韦伯认为,“从纯技术的角度看,官僚制是最高效的组织形式。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官僚制极容易僵化:部门间分工模糊、繁杂的程序、严苛僵化的规章,使得公安机关运行效率低下。在20世纪末兴起的组织流程理论,其核心是利用信息技术来削减流程中的摩擦,实现数据信息在不同功能、不同阶层、不同权限的部门流程间共享流通,从而提升运行效率。但是该理论在全球的推展并不是一帆风顺,从整体来看,失败的占绝大多数,而根本原因是“信息壁垒”,不同组织部门间,因性质、利益、权限等原因,使得数据难以流通整合。区块链技术可以从根源上消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使得公安机关在横向业务上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在纵向层级上可缩减冗余层级,实现结构的扁平化、组织的弹性化,从整体上提升公安机关的运行效率。
当前各类智慧化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使得大量数据分散于公安机关内外,数据量呈爆炸式增长,这直接导致数据资源的冗繁性以及数据管理的复杂性。在现今政府治理体系中,市场主体的很多交互行为都需要公安机关作为中介来协调或者证明,因此公安机关掌握着整个社会大量的高价值信息数据。而无论是政务系统还是警务系统,其数据库都会分类封闭在一个闭环结构中,并且受制于公安机关作为执法者和中介者的权威性和中立性,大量数据无法直接面向社会互通,减少了数据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区块链在本质上是一个覆盖不同主体点对点的分布式账本系统,不同主体的各项活动记录都将上链,使得相关记录信息能在最大范围、最短时间内进行全网的广播、认证和匹配。在该过程中,任何信息数据只有在其余主体的核查认证后才可完整上链;如果数据不被认可或不匹配,系统则拒绝上链,这极大保障数据信息的真实性。
在全网认证广播的模式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令可直接迅速下达到基层公安机关,同时也可直接收集基层公安机关发送的真实数据,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实时性。同时在该模式中,所有数据都会在全网的实时监控下,任何删除、修改数据的行为都会被系统记录而拒绝变动,这使得任何新入数据与先前历史数据保持连贯一致,便于追溯。而通过广播上链的所有数据信息都盖有时间戳,一旦通过全网共识认定上链后,将会永久性储存,过滤无用无效数据,从根源上保障警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大幅度提升公安应用数据的质量,为公安机关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奠定良好的数据基础。
作为比特币基础性技术的区块链包括哈希算法、智能合约、非对称加密等不同的技术架构,正是由于这些不同架构的组合,才让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防篡改等特性,对当前现代警务信息治理产生重要影响。
当前各级警务部门、业务单位、信息系统都承载着海量的数据资源,尤其是在“云上”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使得各类信息向着云服务器集中,而服务器一旦受到攻击或者出现技术问题,那么存储的数据信息将面临严重威胁。另外,在公安机关内部由于权限、层级、条块分割等原因,使得“数据孤岛”效应趋于明显,即公安机关内各部门共享性低,协同能力差,难以适应当前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环境;面向社会,公安机关对于某些民生数据往往因维稳涉密而进行限制性选择性公开,或者通过设立条款提高门槛来抑制社会对信息的需求。当前无论政府数据还是公安数据,在透明开放方面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重宏观轻微观,重内容轻制度,重供给轻需求等问题。
区块链中的哈希算法、智能合约、非对称加密等技术可解决信息安全性和共享性问题。哈希算法可以理解成一个特殊函数,它的特殊性在于哈希阻尼,即在当前实际算力下,几乎不可能出现两个不同输入得出同一个输出结果的现象。当一份数据哈希值出现变化后,那么该数据的输入值必定出现变化,数据与数据间是“一一对应”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所有数据在区块头前盖有时间戳来标记时间顺序,并用私钥加密,任何数据修改必定会引起连锁反应,这为保障数据安全不被篡改提供了条件。
在区块链中,每个参与的主体都可写入读取信息,并及时在全网中广播认证,区块链P2P技术实现全网共同享有数据,可解决通过中介第三方来实现数据共享的问题。首先,在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信息化平台上,公安机关可以在整个社会内掌握海量的真实信息,倾听民意心声,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其次,公众企业可通过点对点分布式账本技术获取精细化、定制化、个性化数据信息,提升数据的社会价值,加深主体间的信任,促进信息共享。
智能合约可打破传统僵化的数据标准和认证方法,通过在区块链中写入认证、统一代码,系统即可运行代码建模研判合约成立的条件,确保合约落实执行,并且自动依据代码对合约内容和签名进行核验,这样公众在办理业务时也不必到处盖章写证明,方便各方数据共享。
哈希算法、对称与非对称加密技术可保障数据安全可靠,而智能合约可以极大拓展公安机关业务数据的共享广度,提升共享速度,加大共享深度,推进现代警务的透明化与共享化程度。
当前区块链技术已衍生到物联网、AI、智慧城市等多个领域,然而,在区块链技术的延伸应用中,将其与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相结合是当前我国智慧公安建设中的一个崭新应用。
在现代警务中,为了积极适应社会的迅速发展以及违法犯罪的高智能化,公安机关在中央以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加快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大数据、云计算、AI已广泛应用于当前的公安各项工作。公安领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领域,虽然公安信息化建设也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数据共享、数据安全等方面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将区块链的技术优势融入警务领域势必会推动当前警务信息化的发展进程。
在“区块链+交通治安管理系统”中,可以将共识机制作为基础建立起车厂、车行、汽修厂、交管等部门之间的区块联系,车辆在出厂之时车厂会给每台车辆创建数据区块,让车辆拥有独一无二的“ID”。个人或者单位在购买车辆之时车行会将车辆“身份”区块信息同步写入他们的身份区块链中,之后车辆的行车轨迹、汽修记录、交通违规信息都会同步到该车辆的区块链中,公安部门可通过车辆的区块数据来核查车辆和驾驶人。
该系统可用来进行智慧交通管理。将车辆区块连接形成的区块链与交通运输联盟链相关联,再融合各个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地图、物联网,通过智能合约将车辆区块链、交通运输联盟链与公安交警指挥调度系统放在同一个数据交互平台中,车辆可以选择合理的行车路线,公安交警部门则可以根据车辆区块链中反馈的车流动态信息合理调整各个路口红绿灯时间,规避传统电子导航因区域流量密度大而可能出现的数据波动或延迟错误,精准导航、合理分流可降低车辆剐蹭的几率,也可减少因剐蹭纠纷而造成的道路拥堵和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
车主可利用该系统自主处理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违章之时,驾驶员可以根据智能合约自行处理交通事故或者违章,过程中完全不需要外部参与,在共识机制的规制条件下,智能合约自主智能执行,公开透明不可更改,摒除人为主观判断可能带来的偏颇。最后处理结果更不会被干预或者人为篡改,整个过程实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促使交通治安管理向着秩序化透明化发展。
我们在今天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高效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个人信息数据被“共享”的风险。公民信息泄露导致的电信诈骗具有犯罪地域广阔,赃款流动快,犯罪专业性强,智能化程度高等特点,案件发生后对公民的财产安全和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产生极大的挑战。因此对于电信诈骗的预防治理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力军,可以建立起公安信息系统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区块链平台。该区块链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全网内各个授权的行业部门企业均可接入区块链,与个人企业单位相关的业务数据、证件资产、证明记录等都被上链管理,形成“区块身份证”,这样可以使得“政府”和“市场”双方按照同样的标准,在同一平台下运营交流。全网的多方验证形成了数据信息的“自证明”模式,也就是说公民在各个互联网终端进行身份验证时身份信息是多方同步写入实时更新的,不再依赖于第三方机构来管理数据信息。依赖可靠、不可篡改的数据库,公民在网上办理各类涉及个人信息的业务时就不再有信息泄露的担忧。即便犯罪人拥有公民信息,在诈骗时也无法通过以共识机制为核心的身份验证,更无法进行下一步的诈骗活动。
构建这种新型的警民信任关系与公安机关服务理念中高效、安全和便民相契合,可以进一步满足现代警务改革进程中精简高效的要求。一方面,公民在公安部门申请业务服务时不必奔走于各个机构去开具证明,各部门更无需反复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以区块链身份认证为基础的社会征信系统体系逐步完善,不可篡改的征信体系能够促使公民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值,进而规范自己在社会中的举止行为,促进社会秩序化运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良好的法治是社会秩序化发展所需的外化体系规制,而公安机关作为执法者,存证难一直是困扰当前法治建设的一个难题。因此区块链赋能现代警务存证是法治建设下的一个重要议题。
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保管过程中关键证据的篡改、隐匿、丢失和损毁,都是导致案件无法定罪甚至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区块链电子存证系统的案例中,腾讯区块链技术有效支持了“电子证据存证+网络仲裁”的模式,使网贷证据链条系统化条理化,重点解决了信息篡改和业务隐私泄露两大风险,实现最快“七天出裁决书”的效果,该方案获得中国信通院2017年十佳区块链优秀应用案例奖。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警务电子存证系统具有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可解决信息易变易改的问题,证据内容公开上链,无法篡改,提升举证过程的安全性;系统通过共识机制,多个节点同步存证,随时查阅核验,可有效降低使用成本,提高司法便捷性;整个存证过程公开透明,符合监管流程,可以避免事后举证而效力不足的问题,提高维权效力,提升程序规范性,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区块链技术作为新兴技术,国内外还没有通用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对于区块链的认识、应用、推广等方面还没有较为统一而全面的指导。区块链应用中的安全性、兼容性、规范性等问题亟需探讨与解决。《中国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白皮书》中对区块链在我国不同领域的应用和发展进行论证,指出了部分应用领域的短板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这是对区块链应用标准化探索的起点。在警务领域,公安工作的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牵扯到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区块链的标准化建设在现代警务中的建设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在公安机关的业务中,在依靠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来保障信息联通的同时,更需要通过制度来确保系统秩序化运行。区块链作为一项技术,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一旦出现重大技术问题,就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手段来弥补技术缺陷。否则,这些缺陷一旦在公安系统中出现,势必会引起相当大的混乱,由此引发的信息安全问题可能给社会治理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将区块链应用于警务领域的过程中,包括分布式账本的写入访问、维护、数据的长期保存等一系列操作,都需要统一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操作流程、分工、容错纠正等步骤,这样既能保证区块链技术在警务领域中高效地发挥作用,又能确保该技术在社会企业单位中规范安全运行。
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是基于构建一种“信用解决方案”,即安全是该技术的核心精髓,所以区块链技术作为应用于其他领域的基层技术支撑,安全完整性是其生成存储信息数据的根本要求。因此作为一项基层应用技术,其本身的安全体系建设就关系到整个上层应用的安全性。区块链安全体系应覆盖区块链建设前、应用中、完成后的整个过程,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化建设,这样可以从各个层面、各个阶段来保障区块链本身的系统安全、信息安全和运行安全。
2008年化名为“中本聪”的学者首次提出区块链概念,并将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性技术,实现各个陌生参与主体无中心化进行平等安全的比特币交易。因为区块链去中心化权威化的特性可以弥补传统“中心-边缘”治理模式缺点,所以区块链技术近年发展迅猛,甚至进入政府工作报告,上升为国家战略。但是作为新兴技术,其未来发展是充满不确定性,当前我国法治化的脚步逐渐加快,在给予区块链发展空间的同时,应该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对区块链进行规制,让其发展秩序化且受控化,灵活应用于所需场景。
标准化建设是从根本上来认识区块链技术,对区块链做出相对标准化的概念;而制度化建设则是从管理上来规制区块链的应用,贯穿整个建设过程;安全化建设是从技术手段上保障区块链的稳定运行。法治化建设是从宏观上为引导区块链的发展制定合法性框架。最终四项建设多管齐下,从而保证生成的数据事前可控,事中可监察,事后可审查。
技术首先是一种工具,其次是一种知识,更深层的是一种行为约束边界。大数据时代下,信息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速度影响着微观个体和宏观社会的整体运行,推动国家治理生态的智慧化变革,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动力。区块链技术颠覆了传统信息技术中“权威化”的数据流通模式,利用分布式账本、哈希算法、智能合约等技术革新,消除“信息壁垒”,提升数据质量。本文着重探讨区块链作为技术范式应用于现代警务中优势,通过技术赋能来保障数据安全、促进透明共享,优化公安机关组织结构,并结合区块链技术特征,设想与智慧公安场景的深度融合,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设重点,为区块链更好地在现代警务中应用奠定基础。区块链发展虽然处于初级阶段,但凭借本身的技术优势必能应用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实现互融互通、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