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湖南 长沙 410611)
缪伯英(1899—1929)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位女党员,是我党早期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先后在北京、武汉、上海等地领导妇女解放运动,对批判封建礼教、维护妇女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领导妇女解放运动的过程中,与社会革命相结合,有力促进了反帝反封建斗争。
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前,缪伯英对妇女解放运动的实践探索主要体现在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对妇女自我意识的改造、参与社会制度改良的实践活动中。
19 世纪末,中国处在内忧外患的危难之际。缪伯英出生在湖南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她的父亲缪芸可是一个晚清秀才,具有强烈的爱国思想,经常向缪伯英讲述文天祥、岳飞、秋瑾的故事。缪芸可曾到日本考察职业教育,广泛地接触了东西方文化,回国后致力于教育救国,大力倡导平民教育,与人合办了“长沙县第一女子职业学校”“衡粹”“自治”等女子学校。思想开明的缪芸可十分重视对缪伯英的教育。虽然家境并不富裕,但在缪伯英接受私塾教育后仍然坚持送她去湖南、北京等地的女子师范学校学习。受缪芸可的影响,缪伯英从小就有不屈服于命运和女子并不比男人差的思想意识。她十分崇拜秋瑾,欣赏她不受婚姻、子女的羁绊,投身革命的英雄气概。在高小毕业之际,缪伯英写信给父亲表达想继续读书,不愿像家乡缪家洞的多数女子一样早早嫁人、浑噩一生的意愿。在湖南启明女子师范学院学习时,她发表演说认为“女生要自信、自尊、自强,不要男尊女卑。要相信自己是最好的,不要为取媚他人而生活”,并且引用《木兰诗》中的“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表达女子并不比男人差的想法。
在求学期间,缪伯英目睹了封建礼教下妇女的悲惨生活,更加坚定了解放妇女的决心。同在湖南启明女子师范学院读书的同学柳淑媛,为了替父还债,被迫嫁人,在重男轻女、三妻四妾的封建思想压迫之下,生活凄惨更无处鸣冤。老师勉励缪伯英要为中国的妇女树起一面旗帜,“为妇女解放做一番大事”。柳淑媛的遭遇和老师的勉励对缪伯英触动很大,封建礼教使她对婚姻产生怀疑和抗拒,决心以不结婚的形式进行抵抗,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
在求学过程中,缪伯英不仅坚定了反抗封建礼教的责任意识,并且意识到妇女自我的觉醒是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所以她致力于自我意识改造,成为妇女自我意识改造的模范。到北京求学之前缪伯英确立了致力于妇女解放运动的意愿。同学对她从事妇女解放运动表示质疑,缪伯英回应:“千百年来女子被束缚于家庭、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可言。我们应该担当起进行变革的责任啊!”[1](P.227)
在不断求学过程中,缪伯英不仅坚定了反抗封建礼教的责任意识,并且对妇女自我意识的认识也日益深刻。在反对封建礼教的过程中,她注重从根源上寻求妇女解放的途径而并非狭隘地仇视和反抗封建礼教。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求学期间,她在读到《新青年》发布的《中华女界联合会改造宣言》关于要求男女平等的观点时指出,妇女解放并非单纯从形式上追求男女平起平坐的社会地位,而是追求精神和人格的平等。1919 年,缪伯英参加了少年中国会。在妇女问题上,中国少年会认为中国妇女人格未能健全。缪伯英参加中国少年会就是想作为中国妇女的精英代表从改造自身出发,立志国家改造、立志妇女自我思想意识的改造,有利于摆脱对封建礼教的狭隘仇视和反抗,使她具备了从改革社会制度的层面到寻求妇女解放的思想意识。
在湖南求学期间,袁世凯复辟帝制,缪伯英眼看昔日同窗和家乡人民因为军阀混战而流离失所,战乱中亲戚甚至溺死了刚出生的女婴。在民不聊生的生活困境中,女性的生活更加悲惨。她困惑于时局,意识到妇女解放与人民的解放息息相关,开始思考真正能够彻底解救中国百姓的途径。1917 年,缪伯英在长沙参加了祭奠黄兴、蔡锷的国葬,向父亲表明投笔从戎、为国家建功立业的志愿。五四运动爆发后,她积极参加湖南学生运动,散发传单、抵制日货,阅读《湘江评论》等各种进步团体的刊物和文章,寻找造成社会现状的深层次原因和变革的途径。
在北京求学期间,缪伯英结交了何孟雄等学生运动领袖,并系统地学习了李大钊关于社会变革的一系列文章,开始确定了“推翻军阀政府”“再造共和国体”的革命目标。1919 年,缪伯英参加了少年中国会。同年,缪伯英参加北京工读互助团女子组,致力于建立“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平等”的社会,做“全中国女性新生活的榜样”。北京的女子工读互助组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轰动了北京新闻界。1920 年9 月5 日,《妇女杂志》对她们进行了专题报道。可见,在到北京求学之前,缪伯英对妇女解放和民族解放的思考是两条平行线,而到北京求学之后,结合以往参加社会运动的经历和系统学习了李大钊等人的民主革命思想,实现了妇女的解放与民族的解放统一。
工读互助主义在现实中失败后,缪伯英在李大钊、邓中夏等人的引导下逐步接受马克思主义。从1920 年开始,李大钊呼吁青年觉醒、改造世界的倡议使缪伯英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她找到李大钊,希望能做李大钊的学生,李大钊同意了她的请求。1920 年,李大钊在北大进步学生中发起成立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由邓中夏和何孟雄介绍,缪伯英加入研究会,学习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马克思主义学说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缪伯英是唯一的妇女代表,邓中夏希望缪伯英做解放妇女的工作,为广大妇女争取自由平等的权益。随着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逐步深入,缪伯英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与工人运动开始有机地融合。1920 年,缪伯英参加了邓中夏组织的“平民教育演讲团”,在庆祝五一劳动节的演讲中,她作为妇女代表参与了以“中国的妇女要争取神圣的劳动权利”为主题的演讲。此时,缪伯英领导妇女解放运动已经受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
1920 年10 月,罗章龙等人发起成立社会主义青年团,缪伯英成为首批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11 月,缪伯英加入共产党北京支部,成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位女性党员,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从事妇女工作,立志为“中国的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的女性争气”,对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在领导妇女解放运动的过程中,缪伯英重视维护妇女群体利益。1922 年7 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决议案,号召在全国各城市农民团体、商人团体、职教员联合会等组织组成“民主主义大同盟”[2](P.140)。中共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为贯彻党的二大精神,决定组织“民权运动大同盟”。她作为劳动组合书记部女工部负责人在筹备“民权运动大同盟”时,非常注重维护妇女权益,争取妇女的合法地位,设置了“制定劳动保护法及决定妇女在政治经济上一切平等权利”等维护妇女权益的规章。随后,缪伯英参与领导北京女权运动,推动妇女争取经济政治权利,指导北京女权运动同盟会制定了“纳妾以重婚罪论”“禁止公娼、买卖婢女、妇女缠足”[3](P.60)等维护妇女人身权益的规章。
规章中特别强调维护妇女政治权利,认为获得政治上权力是妇女经济、教育等权益的根本保障,所以女权运动同盟会在章程中表现出“特别重视参政运动”[4](P.168),可见以获得政治权利为目标的妇女解放运动必定有反封建的意义。缪伯英在领导妇女解放运动过程中宣传突破家庭和思想的枷锁,组织妇女参与反对封建军阀的斗争、争取妇女的教育、职业、政治等平等权益,实质上就是打破男权专制的社会运动。打破男权的专制对封建制度而言是从根基上动摇封建统治的思想和组织基础,所以女权运动本质上就是对封建制度的行动冲击。
在马克思主义影响下,缪伯英深刻认识到妇女获得政治权利的途径是参与反帝反封建革命,重建政权。在《家庭与女子》一文中,缪伯英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阐述了家庭制度的起源、发展与妇女解放的关系,认为只有变革制度才能实现妇女解放而不是纠结于形式,“无论一种怎样轰烈的维新运动,改革风潮,实丝毫没有什么稀奇,更丝毫没有什么可怕和反抗的价值!”认为实现变革的途径就是革命,“大凡人类对于一种制度发生不满足的问题时,由怀疑而至于破坏,由破坏而至于改建,纯是人类进化很平常而不可免除的一种现象。”她号召妇女“顺着人类进化的趋势,大家努力,向光明的路上来。”[5](P.68)基于对妇女解放运动与反帝反封建斗争关系的认识,缪伯英认为实现妇女解放的途径分为两步:“第一步要与革命的民主主义结合起来,对抗封建军阀,第二步要与革命的社会主义结合起来,对抗帝国派资本主义。”[3](P.60)
在领导妇女解放运动时,缪伯英注重号召和带领妇女把自身解放融入革命斗争。1923 年,她积极参与京汉铁路大罢工的领导工作,在“五一纪念国民大会”上代表妇女界发表演说,号召国民“起而澄清”政府的行为,呼吁广大妇女为争取女权打破家庭牢笼,参加社会革命。1926 年,北京发生“三一八”惨案,她组织湖南妇女,主持召开追悼北京死难烈士大会。并以“湖南妇女追悼北京死难女烈士大会”的名义,发出通电,呼吁驱除军阀、废除不平等条约、实行民族革命,以告慰烈士英灵。李维汉高度肯定了缪伯英领导妇女参与革命的斗争:“伯英同志在妇女解放运动和组织妇女参加反帝反军阀斗争方面,都做得很出色,有显著成绩。”
中国共产党建立后,迅速掀起了全国工人运动的高潮,罢工相继兴起。缪伯英带领妇女群众采用公开运动与秘密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与革命。在号召妇女参与革命争取权利的公开斗争中,她主要采取公开演讲、公开发表文章等方式,同时注重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缪伯英在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五卅运动等革命运动中多次进行公开演讲,声援无产阶级革命,并号召妇女群众为争取自身解放参与革命。在担任劳动组合书记部女工部负责人时,她长期兼任《工人周刊》的编辑工作,利用报刊宣传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并积极刊登妇女宣传无产阶级革命的评论与文章。
在进行地下工作时,缪伯英能够巧妙地进行自我掩护并开展工作。在国共合作期间,她利用湖北省第二女子中学训教主任的身份做掩护,经常与湖北妇女部长李文宜,妇女协会文宣部长、妇女联合会长赵君陶联系,及时沟通革命工作。在担任上海市总工会女工部长和沪中区妇委主任期间,缪伯英化名缪慕群,以华夏中学物理教员的身份做掩护,在教师、工人、富人等不同身份之间自由切换,深入不同群体,秘密从事地下工作。缪伯英将公开斗争与秘密工作灵活地结合在一起,顺利地完成了各项革命任务,有效促进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
事实证明,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彻底地实现绝大多数人的民主,与革命运动融合的妇女解放,在革命的过程中也必然要团结不同群体妇女的力量,扩大妇女统一战线。然而,在开展妇女解放运动初期,缪伯英的工作重点还是集中在北京的女子高等学校,主要致力于研究妇女解放的理论根源及妇女解放与社会发展的理论联系,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女性知识分子参与妇女解放运动。共产党北京支部成立之初,她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宣传革命理论,吸纳先进分子加入青年团和妇女同盟组织,并把优秀分子确定为党员的发展对象,为北京大学支部、西城支部的成立奠定了思想和组织基础。
随着党领导工人运动的不断深入,劳动妇女运动快速兴起。1922 年,“仅上海、广东、湖北三地,女工罢工的工厂有60 余个,罢工人数达3 万余人,罢工次数达18 次之多。”[3](P.495)参与领导工人运动和担任《工人周刊》编辑的斗争实践,使缪伯英开始更多关注劳动妇女群体,在领导工人运动中重视在工人家属和劳动妇女群体中宣传马克思主义。1922 年,在筹备“民权运动大同盟”的过程中,明确了维护劳动妇女权益的任务目标。针对当时全国各地一些妇女同盟有脱离劳动妇女群众、倾向上层妇女争取政治权利的问题,缪伯英在参与领导“北京女权运动同盟会”,并帮助南京妇女组建南京分会时,提出“依同工同酬及保护母性的原则,制定保护女工法”[7](P.54)等主张以维护劳动妇女群体的权益。为当时我党纠正妇女运动中倾向上层社会的妇女、脱离劳动妇女群体的问题提供了有效思路。1923 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运动决议案》中,明确提出重视劳动妇女运动的重要意义,强调重视劳动妇女运动,积极维护女工群众利益。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缪伯英投身妇女解放运动的实践探索,对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充分证明了妇女解放的一个规律:只有民族独立、阶级解放,才有妇女解放。